如何看待“勤工俭学”

2009-06-25 08:42陈晓菊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09年5期
关键词:童工品德教育灾区

陈晓菊

近日,有网友在博客上披露“北川受灾学生沦为湖南童工”,指责湖南岳阳一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灾区学生赴广东打工,克扣学生工资、且“不少学生为未满16岁的童工”。此事引起了中央关注,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延东、教育部部长周济均作了批示。经湖南省教育厅的专门调查,岳阳确实有学校组织灾区学生到广东勤工俭学,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年龄均为16岁以上,并同时宣布“不得再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华西都市报》2月19日)

不能不说,很大程度上讲,正是因为有“灾区学生”、“沦为童工”等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关键词,这一“勤工俭学”事件才得以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并最终迅速得到了国家高层领导的重视及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回应,收获了“不得再组织灾区学生勤工俭学”这样一个还算令舆论比较满意的处理结果。

但同样不得不看到并承认的又是,如果抛开“灾区学生”这一特殊背景,仅就“勤工俭学”本身而言,“童工”、“克扣工资”之类现象,其实是没有太多新闻价值、值得被特别关注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像这类借“勤工俭学”之名而行盘剥学生之实,令“勤工俭学”严重变味、扭曲的教育怪相,实在不胜枚举,而且其反教育的恶劣情节和后果,较之上述“灾区学生沦为童工”事件,往往更加严重、离奇

如2007年暑期,广东茂名市300多名中学生(许多未满16岁)被华南机电工程学校介绍后前往东莞、深圳做暑期工,“每天至少工作11小时”,“每小时工资3元”,高强度的劳动导致几乎所有学生都出现感冒、发烧等症状。其中,一名16岁少女甚至因此死亡。而在2006年,甘肃省民勤县4万多名中小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以勤工俭学的名义摘棉花,“每天干活常常超过10小时”,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上缴几十到几百不等的钱进行赎买。据该县教育部门介绍,该县每年勤工俭学创收600万元左右,“主要用来改善办学条件、偿还旧债……”(央视 06.11.19)

应当说,在目前教育经费普遍不足、贫困学生数量众多的大教育环境背景下,“勤工俭学”的经济价值和作用是相当明显和重要的,适当为此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也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但是如果勤工俭学活动进行到像上述两起事件中那样离谱的程度,显然又严重逾越了必要和合理的界限,已沦为一种不折不扣的经济盘剥、身体摧残。既是对勤工俭学的教育本性的严重违背,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所维护的教育秩序的践踏。

如何才能让勤工俭学名副其实,更好地捍卫学生尤其是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的权利权益?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多年从事中小学生品德教育的教师,笔者以为,根本出路还在于“以德育看待勤工俭学”,或者说,须将“勤工俭学”纳入到整个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的范畴体系中来,着力凸显和张扬其“育”,而不是经济、利益的价值内涵和功能使命。

必须充分意识到,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勤工俭学”之所以常常变形、跑调,异化为一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盘剥学生的活动,往往既不为家长所接受,更令学生反感排斥。根源正在于我们的教育部门、教育者在有意无意之中把勤工俭学的经济功能、利益功能放到了最重要的位置,甚至成为唯一的目的,而其淡忘、忽视乃至根本无视其作为教育一部分、德育载体的本质本性。

所以,要纠正这种在勤工俭学问题上的偏差、歧途,我认为,与其制定诸如“年龄”、“劳动时间”、“劳动方式”、“最低报酬标准”之类繁琐的限制规定,不如从源头上以“教育”、“德育”的视角全面看待和把握勤工俭学的内涵及相应的原则、标准。

在笔者看来,德育视野下勤工俭学至少应当包含以下两层基本内涵:其一,通过勤工俭学活动,推动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劳动观念、财富观念,如勤奋的劳动观念、节俭的财富观念;其二,以勤工俭学为载体媒介,帮助学生理解并培养在劳动过程中诸如组织、相互合作、团结等人文价值精神和思想品德,并由此增进他们与人沟通交往以及相应的社会活动实践能力。

确保上述内涵的贯彻,这样几个有关勤工俭学实施的原则标准,我认为同样不可或缺的还有:在实施程序、形式上,勤工俭学的非强制非强迫原则和标准;既然勤工俭学是品德教育的一部分,重在观念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那么,任何强制强迫的前置程序显然都是不合时宜、格格不入,乃至非教育和反教育的,而只能以循循善诱的方式善加引导。在实施内容、结果上,勤工俭学的非商业非牟利原则和标准。作为一种劳动活动,勤工俭学当然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排斥利益问题,但既然勤工俭学首先并且本质上是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么,它就不应该把“牟利”、“赚钱”作为其目的和主要功能。就此而言,勤工俭学事实上乃至一种更近于非营利的公益劳动,而非营利性的私益劳动。因此,我觉得,非营利的社会公益组织、“第三部门”,应该是学生进行勤工俭学活动更适宜的场所,而像企业这种以“赚钱”为天职的纯营利性组织,实际上是不适合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

参考文献

[1] http://sichuan.scol.com.cn/dwzw/20090219/200921970150.htm.

[2] http://sichuan.scol.com.cn/fffy/20090218/2009218142610.htm.

[3] http://china.rednet.cn/c/2007/08/11/1286426.htm.

[4]

20GU.htm.

(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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