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雪
摘要:将《淮南子》置于儒道二家对生死问题不同认识的背景下,从本体论和气化的角度对《淮南子》的生死观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考察,揭示其生死关系的内涵。通过与老庄生死观的比较,阐释了《淮南子》在生死观上对道家尤其是庄子生死思想的基本继承和发展。在对待事生与事死关系上,《淮南子》结合现实需要积极吸收儒家仁义道德观念,显示出融合儒道的思想特色。
关键词:《淮南子》;自然;义;儒道融合
中图分类号:B23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3-0052-04
对生死的探讨是解读生命的最重要的途径。古印度和古希腊哲学家都对生死问题给予了深刻的思考。在中国哲学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学派对生死问题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先秦儒家重视现实人生,对死亡问题少有论及。道家将生死并论,注重从生死的根源、运动变化以及对待生死的态度上进行探究,其生死观超越了时空的界限,是道家超越个体自身局限在精神上的觉醒,是超越现实差别的反映。汉代哲学探讨的中心是宇宙生成论,但作为道家哲学的重要著作《淮南子》中有浓厚的人生哲学思想,而生死观又是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淮南子》多沿袭庄子思想从自然主义的角度对生死展开论述,并且又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从而对生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试图就《淮南子》对生死的认识揭示它对老庄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以及对儒家思想的借鉴吸收,体现其融合儒道的思想特色。
一、本体论角度:“死生一体”
道家认为:“道”不仅产生万物,并且决定万物的运动变化。因此,宇宙中一切现象的产生都可以从本体之道那里得到解释。《淮南子》在首篇《原道训》中就揭示了生死与宇宙万物本体之道的关系。“夫太上之道,生万物而不有,成化像而弗宰。……待而后生,莫之知德;待之后死,莫之能怨。”道决定生死的产生。生是源于道,而死则是回归于道,生与死都离不开道。从道的高度来看,即从二者产生的根源上揭示了二者是没有真正的分别,从而将二者统一起来,从本体论上论证了生死的一致性。“道”对待万物的态度正如老子所主张的是善待万物,庄子进一步发挥,认为道善待生死。《淮南子·俶真训》承袭庄子的这一思想,基本引用了《大宗师》的原话:“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逸我以劳,休我以死。善我生者,乃所以善我死也。”在现实中,人自身也应善待生死。
庄子的相对主义认识论在生死问题上,以其深刻的人生智慧揭示了生死奥秘。庄子看到了生死之别,如庄子妻死时“鼓盆而歌”前的伤心动情,但庄子又主张生死不分,他以怀疑主义对世俗观念进行否定和批判,由此提出相对主义的生死观,并由相对走向齐同。这些思想都为《淮南子》所继承。
关于生死之间的关系,《淮南子》认为生死是两种不同的生命现象,因此要“审生死之分,别同异之迹”、“明死生之分”。明确生与死是对立的,是生命中两种不同的阶段和状态,是客观的,所以要区分开来。“故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坚强者,死之徒也”,这是直接承袭老子的思想。道家贵柔尚弱的观念是基于对事物辩证发展的认识形成的,认为当事物处于柔弱阶段时表明它具有生命的弹性、潜在的力量和继续发展的可能,而坚强一类的事物则是生命已发展到了顶峰,张力已达到了最大化,这就意味事物开始走向生命的衰落与终结。老子从生死的对立性揭示二者的关系,其贵柔尚弱的思想具有辩证性,《庄子》则注重从二者的转化上探讨二者的一致性,形成了相对主义的生死循环论。“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这是基于试图超越生死大限的困惑而提出的生死自然的观念。最典型的就是提出了“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在一定程度上取消了二者之间的差异性与确定性。《淮南子》也认为应“以利害为尘垢,以死生为昼夜”将生死视为一自然循环更替的过程。从生之开始,作为其对立面,死亡的威胁就同时存在着,二者是相依的。这正如海德格尔(Heidegger)所说的“此在”是“向死存在”,“死,作为此在的终结存在,存在在这一存在者向其终结的存在之中。”生实际是不断走向终结存在的存在,而死是寓于存在之中的,因此生死从根本上来说是相伴不分的。
就个体来说,人之生命只有一次,死后不可能再生。但就生生不息的人类来说,并且就整个宇宙而言,生死如同四季和昼夜,是相互更替、循环不息的。古印度哲学的圣典《奥义书》的一个重要核心议题就是关于生死问题,认为生死是永世循环不已的,这被称作“轮回”。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也持同样的看法,“生与死,睡与醒,少与老,[在其中]是同一的:因为前者改变了就成为后者,后者改变了又成为后者”,并且用一形象的比喻说明二者的关系:“弓的名字是生,它的作用却是死州,看到了生死之间相互依赖和转化的辩证关系。苏格拉底(Socrates)则概括为生与死是相反相生的。道家学者更注意到如何解决生死的对立。道家是从超脱个体生命的局限性来讨论宇宙生命大化流行的存在状态,其生死观富有深刻的辩证性。《淮南子》进一步阐释了生死的一致性。“死生同域”,认为生死自然,是处于同一宇宙之内,无生死两界之说。生死只是就个体生存现象而言的,对整个无限的宇宙来说并没有生死之别,这是从更广阔更深层次上化解生死的对立,因此生与死是相对的。庄子提出了“生死存亡一体”。“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生死存亡一体者,吾与之友矣”,生与死是生命的不同组成部分,是完整生命的统一体。只有通达这一道理,才能得道。《淮南子》则直接提出了“死生一体”。“以生而若死,终则反本未生之时,而与化为一体。死之与生,一体也。”实现了对立面的统一,生死是共存、共通的,合一不分,则无生死之累,由此才有了超越生死的可能。
生死既然是一体不分的,且并非有神秘的力量主宰着,所以对生死应淡定自若,不应执著于生,才能形成解脱之道。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自投于水。非不贪生而畏死也,惑于恐死而反忘生也”,由于贪生惧死反而速死,欲生反不得生,难以尽其天年。因此,《淮南子》认为对于生不应过分渴求,对死也不必畏惧。
《淮南子》的生死一体实际超越了生死的对立,消解了对死亡的畏惧。由死亡返观存在的意义,进一步体会生命的有限与可贵。
二、运动变化的过程:“死生一化”的生死自然气化论
《淮南子》从生死运动变化的过程中进一步揭示生死之间的辩证关系。庄子用气之聚散解释生死产生的根源,《淮南子》明确提出了“死生一化”的命题,生命的运动变化是一个气化过程,生死气化论进一步揭示生死的自然性、转化性,因而生死是相对的。
《淮南子》反对“生生之厚”的厚生观念,认为人的寿命的长短是一自然的历程,对其增损都无益于生命。生与死是精神与形体的聚合与分离,即有形与无形的关系,是一自然变化的过程。“明死生之
分则寿矣”,明白生死间的关系,则不会为其所困惑,自然不会执著于生死,则能泰然处之,方能成就本然的生命,尽享天年。“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以其生生之厚也,夫惟能无以生为者,则所以修得生也。……或者生乃徭役也,而死乃休息也?天下茫茫,孰知之哉!其生我也不强求已,其杀我也不强求止。欲生而不事,憎死而不辞,……吾生之比于有形之类,犹吾死之沦于无形之中也。然则吾生也物不以益众,吾死也土不以加厚,吾又安知所喜憎利害其间者乎!”认为生为有形,死即归于无形,生并不可怕,死亦并非解脱。作者看到了人的渺小,生命源于天地,完成了生命的自然行程后又归于天地,与天地共存,即趋于永恒。道家把个体置于广阔的宇宙之间,从而使个体超越自身的有限,归于无限,回归于本原。因此,生死不是个体所能主宰的,既不强求生,面对死亡也不强求止。既非厌生也非恶死,这种生死淡然超脱的态度与庄子的憎生乐死有所不同,“故曰:‘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则与阴俱闭,动则与阳俱开。……死生无变于己,故曰至神。……是故死生亦大矣,而不为变;虽天地覆育,亦不与之掺抱矣”,“是故生不足以使之,利何足以动之,死不足以禁之,害何足以恐之。明于死生之分,达于利害之变”,既然对生死这一人生最大的问题都能泰然处之,世间还有什么能改变人的心境?由此则能超越世间的各种困顿。“以死生为一化……存而若亡,生而若死,出入无间,役使鬼神”,死与生是宇宙的大化流行、循环往复,因此,生死无间。“万物玄同也,无非无是,化育玄耀,生而如死”,从宇宙运动大化流行的角度说明生死都是生命运动的状态,并且从万物玄同的观念出发,认为生死如一,由此不应执著二者的分别。这种对生死淡然处之的人生态度,体现了作者高远旷达的心境。《淮南子》从产生生死现象的根源解析,生死是一物化的自然过程,道决定万物的生死,生死是自然的状态,对待生死也应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由此,《淮南子》反对“劫死生”。“以生而若死,终则反本未生之时,而与化为一体。……故知宇宙之大,则不可劫以死生;知养生之和,则不可县以天下;知未生之乐,则不可以畏以死”。在对生死转化关系认识的基础上,《淮南子》提出了“齐死生”的观念。故生生者未尝死也,其所生则死矣;化物者未尝化也,其所化则化矣。……齐死生则志不慑矣;……禹省南方,渡于江,黄龙负舟,舟中之人五色无主,禹乃熙笑而称曰:‘我受命于天,竭力而劳万民。生寄也,死归也何足以滑和!”道是本然的存在,无生无死,但却决定万物的生化。站在道的高度,则超越了时空和万物的局限,趋于无限。只有不化者、生生者才能与天地俱生共存,而人与所化者、所生者则有生就有死,这是无法逃脱的。既如此,则人就不必过分执著于自己无法把握的东西,只有顺其自然,才不为其所困。另外,既然生是暂时的,死亡是永久和必然的,是回归于道,与道合一,则应持视死如归的超然态度去面对一切。《淮南子》站在齐同物化的角度看待生死的变化,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解脱的根本方式。
“齐死生”并未否定生死的差异性,但更关注二者的内在关联性,从生命的运动变化的必然性揭示其自然性内涵,以自然作为二者齐同的基础,试图超越生死的局限,消解死亡的恐惧。但《淮南子》将生死等同看待,则易取消生命存在的价值,否定人对生命作任何积极努力的意义。由生死产生根源的客观分析,到提出“齐生死”,表现出浓厚的庄学特质。
三、实践层面:“义死”、“事生”与“薄葬”
先秦时期,如何看待生命,儒道二家的价值取向不同。儒家认为道德高于生命,重视用道德诠释生命的意义,如孔子的“杀身以成仁”,孟子的“舍身而取义”,都把道德视为人生的最高追求,生命只是成就个体道德与功业的载体而已。道家以自然揭示了生命的内涵,体现了对生命的理性探索精神。在生死观上,儒家重生轻死,试图创造不朽以摆脱死亡对人生的恐惧。一方面通过生命的延续实现生生不息,另一方面试图使生命永存,提出“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流传后世,从而使精神不朽。
《淮南子》部分地吸收了儒家积极人世的观念。《修务训》站在儒家建功立业的角度上,认为要“立是废非,明示后人,死有遗业,生有荣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决定着死,没有生时之立业,则无死后之“遗业”,强调生时应积极有为、立功立名。此外,在面对生死抉择时,《淮南子》提出了为义而死的观念。“君子义死。而不可以富贵留也;义为,而不可以死亡恐也。……务光不以生害义,故自投于渊。……故不观大义者,不知生之不足贪也……使之左据天下图而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由此观之,生尊于天下也。”道决定万物的存亡,齐生死则超越了生死的局限,消解了死亡的恐惧。因此,君子应以“义”作为决定如何生死的准则。“《淮南子》纠正了老庄道家非议仁义的偏颇,吸收了儒家的道德意识,将社会规范与道德原则置于个体生命之上,认为生命诚可贵,但道德仁义比个体生命更重要,因为它所维护的不仅仅是某一个体的生命,而是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命。”《淮南子》在处理现实问题上,提出的为义而死的主张与与孔孟道德理想是相一致的。
作为儒家学者所作的《泰族训》,在论及生死问题时认为:“凡人之所以事生者,本也;其所以事死者,末也。本末,一体也;其两爱之,一性也。先本后末谓之君子;以末害本谓之小人。君子与小人之性非异也,所在先后而已矣”,从本末的角度界定“事生”与“事死”的内在关系,由本末一体引出生与死应是一体、一性的,是生命变化的不同形式,是生命的统一体,得出了应重本轻末,即重事生轻事死的结论,这同时又是对儒家观念的克服。并且把对本末关系的不同认识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标准。此处具有明显的儒家重生的观念,而“事死”在现实中表现为厚葬。
儒家虽不多论死亡,但重视丧礼,主张厚葬,对于死亡持谨慎庄重的态度。《苟子·礼治》“礼者,谨于治生死也”,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因此推崇厚葬。而《淮南子》正因为持生死自然的观念,所以才有轻事死和薄葬的主张。“古者,……非不能竭国麋民,虚府殚财,含珠鳞施,纶组节束,追送死也,以为穷民绝业而无益于槁骨腐肉也,故葬蕴足以收敛盖藏而已”,从实际出发,站在民众和天下利益的角度,从节用和有助于现实人生方面反对只重形式的厚葬。《淮南子》的薄葬观念仍是以道家自然思想为本提出的,是超脱生死大限的一种体现,表现出《淮南子》不同流俗的卓识。
四、结语
对生死的探讨实际是对生命最终指向的理性关注。儒家在生死观上立足于二者的差异,重生轻死;道家则从生死相同处立论,从道本体的高度和自然气化的过程探讨中为生死观奠定其理论根基。从生死大化流行的过程中看到二者是自然变化的结果,且生死是不断转化的,二者没有根本的区别,由此要“齐生死”。《淮南子》承认生与死是有客观差异的,生是暂时的生命存在形式,是“尊于天下”的,对个体而言,死亡却是永久无限的,因此要明于生死之别。其次,生死是道的外化,二者是一体的,从生死中悟道,悟道则超越了生死的分别。生与死作为不同的生命表现形式都是自然变化的统一过程,是“天行”、“物化”的结果,是处于宇宙大化之中,非任何人主观愿望或能力所能改变的,因而生与死是“同域”、“一体”、“一化”的。死是生的最终的自然和必然的归宿,因此,个体若过分执著于生,“厚生”反而害生。《淮南子》从个体与宇宙不同层面揭示了生死关系,显示了思维的多层次性。再次,认为只有随顺自然,摆脱生死带来的困扰,意识到生与死没有绝对的界限,才能使身心处于和谐的状态,最终尽其天年。最后,《淮南子》不只是停留在对生死问题的理论层次的探讨上,而是将观念落实于现实生活之中,提出了薄葬观。因此生死观是薄葬观的深层次的理论基础,而薄葬观则是生死观的体现。从对生死的态度上透射出《淮南子》中儒道思想并存的状况,《淮南子》正视死亡,坦然接受死亡,具有承受死亡的能力,进一步展现了道家的生命情怀。
责任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