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职院校实施管理重心下移到系的二级管理模式,为了预防和消除在新的管理领域产生腐败,必须及时解决对系的权力监督问题。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对系一级的权力运作进行监督,才能确保二级管理模式的顺利实施,确保权力的运行不越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关键词:高职院校;管理;监督
随着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高职院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资源日益增加。为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尽快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大多数高职院校已经实施或正在准备实施管理重心下移到系的新型二级管理模式,系里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教师聘任与考核、岗位津贴核算、自主工作量费用发放、实习经费使用、物质材料采购、教学设备管理、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秩序检查与质量监督、教学日常运转管理、学籍管理、招生与就业等方面的自主权将进一步扩大,为系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和空间:一方面,学院通过经费预算管理,可将一部分教学经费拨到系部,增强系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系可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后,充分利用系里人才、设备的优势进行创收。由于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系领导处置人、财、物的权力越来越大,同时受到社会上腐败现象诱惑侵蚀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一些高校在财务管理、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生等领域相继出现问题,而违法违纪案件很多又发生在基层。因此,要保证学院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在管理重心下移到系的新型二级管理模式运作时,为了预防和消除腐败,必须加强对系里权力的有效监督。只有及时解决好对系权力监督的问题,才能确保新型二级管理模式的顺利运行,确保权力运作不越界、不跨线、不出格,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笔者拟就如何加强对系的权力监督,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谈谈个人的看法。
加强对系领导班子的廉政教育
廉政教育工作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一再强调:“防止腐败,教育是基础”。近年来许多案件告诉我们,廉政教育不扎实,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导致某些人堕落成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为了使系领导在工作职权发生变化后,尽快地适应岗位,提高管理能力,同时增强“免疫”能力,应及时对系领导班子特别是系主任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教育,常下廉政教育“毛毛雨”,做到警钟“时时鸣”,筑牢防腐堤坝,营造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使反腐倡廉工作寓于系管理工作之中,促使监督关口前移,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新型二级管理模式运作时系领导干部出现腐败现象,发挥关心和爱护干部的作用。系领导更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加强人文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
加强系的制度建设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为确保系反腐倡廉工作的及时落实,必须以制度和法制作保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管理重心下移到系的整个过程之中,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依靠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制度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就有了坚强的体制保证。要重视制度建设,严密制度体系,狠抓制度落实,使系里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行为准则明确,运行机制完善。在制度建设中,应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一是要抓好教材、图书、实习用材采购、财务管理、学科学术建设、科研经费、实习经费、仪器设备管理、项目安排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二是要抓好教师招聘、招生、教育收费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建设。三是要抓好系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规范决策行为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时要注意制度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还要注意制度的配套性,使得学院新旧制度相互衔接,为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立体的监督体系
搞好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温家宝指出: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与领导制度,是领导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严格遵循。实践一再证明,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好,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有了保证;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党内生活不正常,班子就会出问题,个人也会出问题。因此,系里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系领导班子集体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而且一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个人无权随意更改。要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系主任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对那些过于集中又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要严格规范、合理配置、科学分解,使分解后的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以达到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减少或杜绝在执行过程中违规操作的可能。
加强以系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群众监督 教师由于执行不坐班工作制,完成教学工作量后则离开了学院,对系里的其他工作知道甚少。因此需通过宣传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系务公开环境,在充分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达权的同时,增强广大教师的监督意识,促使系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以各职能处室为主的部门监督学院各职能处室要加强对系工作的检查,对教学计划安排、设备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教师聘用等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严格按学院制度办事,杜绝违规操作。检查时一要严格责任,各部门根据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二要实行量化考核并确定量化评价考核办法,为了便于实际操作,应尽可能使各项任务刚性化。三要发挥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的作用,通过检查随时掌握各系工作的进展、质量情况,确保系里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强化以纪检监察、审计为主的专业监督 在管理重心下移到系之前,系里没有人、财、物权,不是学院纪检监察监管的重点,随着运行体制的改变,系领导有了人、财、物实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加强对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年初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中应定期检查和督促,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使反腐倡廉成为一把高悬的尚方宝剑,剑不出鞘也要威力十足,对违法乱纪的腐败行为保持强大的威慑力,促使系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真正起到纪检监察工作以预防为主的目的。年终应加强考核,对应该抓而没有抓好、出现问题的要实行“问责制”。要重视考核结果的作用,将党风廉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与职务调整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在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的关系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2008年9月26日于北京召开的《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高等教育工作地位崇高,使命光荣,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管理重心下移到系后,系里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课题,在积极努力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牢牢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管理重心下移到系后的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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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瑛.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学校规范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7,(20).
[3]蒋国英,冉小明.论高校党风廉政教育耗散结构的绘制[J].扬州大学学报,2007,11(4).
作者简介:
王启鸣(1957—),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本文责任编辑: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