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婷
[提要]会计监督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的各种监督。会计监督不力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因素,会计监督问题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改制的国有企业更有特殊的强调意义。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会计监督的现状,并从多方面对会计监督乏力的成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如何提高会计监督的效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
一、会计监督的基本理论问题
会计监督是指在会计工作中,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会计监督有两层含义,其一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利用真实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正确反映的同时,实现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监督。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还,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对违法的收支,不予以处理。其二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行为本身的监督,即会计工作不仅要接受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监督,还要接受来自其他各公司治理主体,以及财政、国家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实质上也是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
二、国有企业中的会计监督问题和现状
(一)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乏力
大多数单位内部控制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尤其对单位负责人的职权缺乏必要的监督。一些直接掌握财权的部门和个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企业负责人私自对外投资,收入另外记账,中饱私囊;一些单位设有“小金库”,由单位负责人及其亲信掌控,资金管理严重失控。
(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缺陷,使双重身份的会计人员处境窘迫
在企业内部,企业负责人位于领导和管理的高层,对企业经济业务拥有决策权和执行权,与企业其他人员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会计人员一方面要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处于被领导的地位,其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等各种待遇大都决定于企业负责人的好恶和态度,这样使会计人员常处于“两难”境地。有的企业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因此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便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办理违法违规会计事项,而对会计人员的解答、劝阻、抵制,认为是“不支持领导工作”,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使得会计人员不但很难坚持原则,有的甚至还与企业领导“通同作弊”。
(三)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规范,使会计监督工作失去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财政部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但是由于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并忽视学习,有意违纪等等原因,使得许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极不规范。比如,科目设置不符合规定,记总账时,不记发生额只记余额,结账不符合要求,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不按要求定期对账,“无形资产”入账问题,对科目的区别、理解不清晰等等方面。这样势必造成该单位账目混乱,数据失真,财产不实,建立在这样基础之上的会计监督,势必是形同虚设,缺乏可信度。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有些条款缺乏可行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不到尊重
如《会计法》中规定:“会计人员……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不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必要的。但缺乏可行性。因为实际工作中,面对企业管理当局违法或违规行为,会计人员如果知情不举,就会违反会计法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日后又有可能受到管理当局的打击报复,从而把会计人员摆在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尴尬位置。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对多数会计人员来说,这样的规定缺乏实际可行性,从而也就失去了法的严肃性。又如,《会计法》中,将保证企业会计资料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即会计责任同时赋予了单位行政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这种将同一种责任同时赋予多个主体的做法,在实践中必然会造成谁都负责任,谁又都不负责任的结果。
(五)会计监督执法环境差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虽已日趋完整,但会计造假等问题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执法力度不够是主要原因之一。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执法力度不大,对一些违反法律活动的企业或个人没有严加惩罚,使违法违纪行为得到的收益远大于付出的代价,客观上导致违法违纪人员愿意铤而走险。同时政府部门不能有效解决会计人员因实施会计监督而出现的打击报复等后顾之忧,挫伤了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的积极性。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监督的措施
(一)认真贯彻实施《会计法》,使企业领导人明确自己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会计法》,依法履行《会计法》赋予自己的职责,督促会计部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并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评,要以审计、财务检查的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对于那些弄虚作假、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故意违反国家财经法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浪费严重的案件,坚决依法惩治。
(二)加强内部监督,对企业整个资金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建立健全企业自我财务约束机制
1集团内部实行财务科长委派制
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实行委派制,割断其与企业在经济、人事上的隶属关系,可以杜绝企业领导人随意调整会计人员的现象,有利于稳定会计队伍;同时会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也可提高,可以大胆工作,这对会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与此同时对财务科长进行严格管理。促使财务科长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工作,廉洁自律,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对财务科长实行定期轮换。
2企业成立“会计管理科”,具体管理全部会计人员的事务性工作
如会计人员的上岗、业务培训、职称考试、评定,定期检查会计工作秩序,及时纠正会计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会计人员实行会计岗位上岗制度,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的监管。建立经常性的定期检查制度。凡是没有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本着“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对本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
质、知识结构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进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理论与实务、财经法规、相关知识与法规,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对会计人员进行“爱岗敬业、熟悉业务、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检查,帮助会计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逐步树立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良好风尚。
3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会计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内部凭证制度、健全账簿制度、科学预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等,为“会计法”的实施提供检查、监督的依据。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资金管理、财产清查、内部控制等基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成本核算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成本核算管理;规范购销活动,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和职责,加强对财务收支各个环节的控制和监督。主管财务部门首先要制订示范性的内部控制制度,主动帮助、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其次要把好订立时的审查备案关,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三)提高财会人员对会计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财会人员对会计监督的重要性认识模糊。他们认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厂长、经理负责制,会计监督就没有必要了。也有人认为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扩大,如审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税务等部门的监督,会计监督没有进行监督的必要了。事实上,企业的所有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会计部门的参与。许多经济领域内的不正之风、违法犯罪大多瞒不过会计人员。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对防范经济犯罪有很大作用,就要求我们会计人员对会计监督的重要性有足够的了解。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会计监督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
(四)加强企业内审工作,发挥审计部门监督作用
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
(五)加大外部监督力度,通过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对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实行再监督,做出客观评价
1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向下属单位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根据授权,对该单位的整体财务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并作为董事会成员,对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有参与权,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有监督权,并对重大事项建立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合签字制度。
2加强政府监督
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国际间投资筹资和贸易活动中的突出作用已日益凸显出来,会计工作的普遍性,会计信息的社会性,会计作用的国际性,都要求政府加强会计的监督,使会计信息透明,有规范统一的标准,保证其真实性,增强会计信息的有效性。同时政府执法部门还要强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法者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加强法律威慑力。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监督,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政府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使中介机构严格按“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事。会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直接或间接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对会计工作的监督,需要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国家监督共同发挥作用。但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仅依靠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力量还不够,必须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加强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顺利运行。
会计市场开放后,使得会计市场的监管难度加大,会计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的竞争,但也有很大的发展机会与空间。会计监督要引起国家和会计学界的高度重视,避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量流失;要以提高所有者、经营者、会计人员和各监督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基础,强化各层面自觉、主动、自律的会计监督意识,并充分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调动他们会计监督的主观能动性;健全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尤其是违法违规的处理条款,建立全方位、多层面的内部、外部会计监督网络;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一个阶段的法律的强制性被动执行,最终变成被监督者的自觉行动,真正落实会计监督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