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岩
[摘要]宏观调控是近几年出现频率最高的词,然而关于宏观调控的真正内涵却很少有人能说清楚,文章就这一词语的真正内涵及外延进行了探讨。指出宏观调控与政府干预的不同,以及微观干预与宏观调控之区别,并就我国当前宏观调控的任务谈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干预;微观干预;通货膨胀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02-0022-03
近几年,大家对宏观调控这个词可能是再熟悉不过了,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我们经常听到政府官员或是学者提出要加强宏观调控,比如加强宏观调控,抑制流动性过剩;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等等。然而对宏观调控的正确理解、对其真正内涵恐怕很少有人能说清。本文拟就宏观调控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谈点粗浅的看法,并对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的本质区别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宏观调控与政府干预
宏观调控完全是中国化的经济理论术语,西方经济理论中没有宏观调控这一词语,而是使用政府干预(government interference),其基本含义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凯恩斯主义,意指当市场出现需求不足、就业率下降等失灵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刺激市场或弥补市场不足,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而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的标志,正是由于1936年凯恩斯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使得亚当·斯密自由经济理论从此走向幕后,国家干预经济理论走到历史前台,看不见的手也被看得见的手所取代。
我国的宏观调控这一概念源自1985年的“巴山轮”会议①而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宏观调控则是在1988年9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中,《报告》指出:“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间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至今已有20年。虽然在这20年里关于宏观调控的定义或者说内涵的界定在理论界还没有统一,但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宏观调控是对经济总量与经济结构的调节与控制。许小年认为,宏观调控指的是运用宏观政策调节社会总需求[1];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辑的《现代经济辞典》中,宏观调控的解释是“为了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效和保证国民经济总体的稳定运行,政府在市场发挥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运用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来调节国民经济,以最终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的一整套运作过程。”
我个人理解的宏观调控是当国家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市场自身不能自动修复时,政府通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手段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熨平经济波动,实现其目标,使其平稳持续发展。为把这一概念讲清楚,笔者从以下三个层面来做进一步阐述。
一是宏观调控的主体。笔者认为宏观调控的主体一定是政府,而且是中央政府,不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调控整个宏观经济,才能对经济总量指标负责,地方政府只能无条件执行或是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而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能是中央政府的调控对象,甚至有些时候地方政府为自身的地方利益而对国家的宏观政策进行抵制或消极执行。所以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而且必须是中央一级政府。
二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其次还有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具体有: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付等[2];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存款准备金政策、信贷政策及公开市场业务等。
三是宏观调控的客体。从客体看,宏观调控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和总量,这主要是通过一些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体现出来,比如经济增长的速度,商品的总供求平衡,劳动力的总供求平衡,货币的稳定等。具体指标有:GDP增长速度、CPI、失业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国际收支平衡程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以上关于宏观调控的表述可以看出,政府干预还不能等同于宏观调控。有的学者认为政府干预主要是指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不够科学,这只是说出了政府干预的一个方面;而西方意义上的政府干预也似乎不能涵盖政府干预的实质,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是与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相对应的,而这里面的政府也是指中央政府,所以可以看出,这里的政府干预与我国的宏观调控其实质是一样的。但笔者认为政府干预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可以包括中央政府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地方政府的干
预;可以包括政府(中央政府)对宏观层面的干预,也可以包括对微观层面的干预。这样一来,
政府干预就可以概括成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的统称。
二、宏观干预与微观干预
上面提到,政府干预包括宏观干预和微观干预,而宏观干预其实就是指宏观调控,这一概念前面已进行了详细表述。所谓微观干预,是针对市场由于种种原因而缺乏效率的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某个领域上用政府的干预或管制来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例如,商品的价格本来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但由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出现了异常的变动,以至引起了被认为是不合意的或不能接受的收入分配结果,这时,作为一种特殊安排,政府限制价格在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或者说就是政府为了短期经济运行的平稳,直接干预企业的产出和价格,直接管制市场的准入和退出。而更通俗地说微观干预则是指对某一行业(如金融行业、汽车行业、房地产行业),某一产品(如猪肉、鸡蛋),或是某个市场(如钢材、电力、煤炭)出台一些政策,进行干预,或限制,或鼓励。比如某一地方政府对鸡蛋价格的限价,或者前一段时间兰州政府对当地牛肉面价格的限价这都是微观干预。再比如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有关土地、贷款等方面的政策也是微观干预,不能看作宏观调控,所以诸如 “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强对煤炭行业的宏观调控”的这种说法就很不准确。这使我想起几年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卢卡斯来访中国时,正值政府的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出台,他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对此作了一句话的评论:中国出台了这么多措施,没有一项是宏观(调控)政策,全都是微观(干预)政策。
我对卢卡斯这句话的理解是,作为中央政府应该出台更多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就是要进行宏观干预,而不是微观干预。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相对成熟的国家,中央政府进行宏观干预就足以使经济总量恢复均衡,足以解决市场中的一切问题,就不需要或是极少用到微观干预,正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所言:“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不能广泛使用微观干预手段,因为它的副作用很大。”而具体到我国,一个市场经济欠发达、由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才几十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调控经济,想让其恢复正常,实在有些勉为其难,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作法或是照搬经济学理论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如2008年上半年我国政府有意让人民币加速升值,以此来抑制通货膨胀,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了10%,但通货膨胀不但没有下来反而高达7.9%。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大量使用微观干预,大到提高电价、打压煤价,小到限制蛋价、规定牛肉面价格?笔者看来都不可行。作为新型加转轨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诸多领域不起作用,或是作用不明显,甚至与政府的初衷相背离,宏观调控不能医治百病,更不能药到病除,一定要有微观干预;而微观干预不能处处干预,要恰到好处,点到为止,永远处于辅助的地位。比如2008年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2008年6月15日和25日分别按0.5个百分点上调,但同时又宣布,对于此次准备金率的调整,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这就是宏观调控中有微观干预,可谓合法合理,恰到好处。
微观干预和宏观调控是政府干预的两种形式,微观干预多一些还是宏观调控多一些主要取决于不同类型的政府,当然也取决于这个国家所处的阶段。一般认为发达国家的政府主要以宏观调控为主,发展中国家则到处是微观干预。而在某一特定阶段无论是什么样的政府或国家都是更重视微观干预,如最近出现的金融危机,特别是影响较大的美国,无论是对“两房”的国有化还是对投行的并购及对汽车业的保护(注资)都是明显的微观干预,这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笔者认为,宏观调控与微观干预虽然有本质的区别,虽然我们更多时候更青睐于宏观调控,但在非常时期,或是某个领域进行微观干预也许效果更显著、更直接。当然,在正常时期,特别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应该更多地使用宏观调控手段,微观干预只能是辅助性的有益的补充,尽量少用、慎用。
既然说到宏观调控,就不能不说一下当前的宏观调控。
三、我国当前的宏观调控
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我国政府共进行了6次宏观调控[3][4],其中5 次是反通货膨胀(包括这次),一次是反通货紧缩(1998年~2003年)。而每次出现经济波动、总量失衡时,开始都不在意,政府也不太重视,每次问题严重了进行宏观调控时,宏观调控政策也似乎不很奏效,政府心里也没有底数。从时间上看,每次进行的宏观调控的周期也逐渐拉长,当然这也因为一次比一次情况复杂,每次经济波动的原因也不尽相同。那么从2003年10月份到持续至今的经济波动,特别是从去年到现在的明显的通货膨胀,其造成的原因是什么?宏观调控的目标如何调整呢?
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最开始时是2003年10月份的粮食价格上涨(其实这是对粮食价格长期扭曲的合理回归),后来进行宏观调控有所缓和,再后来2006年开始又出现粮油等农产品价格普涨,以及2007年开始肉禽蛋价格飞涨,直到现在由于国内国外的原因而出现通货膨胀。当然对本轮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见仁见智,笔者认为主要是成本推动型,以及资本泡沫的膨胀加上国外通货膨胀的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后者是本次通货膨胀所独有之原因,因为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已经成为其中一员,全球经济一体化必然使一国经济更多的受到其他国家影响,同时也影响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在2006年后我国的银行等金融领域对外全面放开,就更受其他国家的影响。
宏观调控的目的就是减少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经济过热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降温,经济过冷时我们采取措施使其回暖。对于从2003年到2008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刘树成教授给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五年来的宏观调控无论从增长速度、波幅,还是与国际比较上看都成效显著[5]。对于这点笔者也很认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结构性矛盾、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如得不到根本的解决,我国的宏观调控就会失灵或没有成效,当然这又是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地深化改革,毫不动摇。
我国本轮宏观调控的具体目标或者说首要任务,从2007年的“一防”,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到2008年年初的“两防”,即“防止经济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通货膨胀”,再到2008年中提出的“一保一控”,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最后再到2008年底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十条措施,并确定总额高达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进而提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从宏观调控的目标或任务的变化上,特别是2008年一年中的前后变化,让我们看到了经济形式的“突变”,也显示出了我国宏观调控的“灵活”,因时而变、相机决择固然是好的,但要“审慎”。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2009年的宏观调控任务要转到“保增长,促调整,防通缩”上来,而这一任务可能要持续一段时间,而笔者认为,从长期来看,作为新兴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还是防通货膨胀,这虽然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万万不能掉以轻心。
[注 释]
①1985年9月,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联合举办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从重庆到武汉的长江“巴山号”轮船上进行。来自国外的一批著名学者和专家,就宏观经济管理问题和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碰到的许多重要问题,如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经济体制模式转换的方式是“一揽子”还是“渐进式”问题等,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使与会的中国经济学家大开眼界,从此展开对中国宏观经济管理问题的系统研究和讨论。
[参考文献]
[1]许小年.为宏观调控正名[J].现代商业银行,2008,(3):51-52.
[2]王 建.新全球化时代宏观调控工具的选择[N].中国证券报,2008-1-28(14).
[3]李宏伟.我国宏观调控与国家干预理论[J].西南金融,2008, (2):25-26.
[4]欧阳觅剑. 改革三十年中的5次宏观调控[N].21世纪经济报道.2008-1-7(24).
[5]刘树成.五年来宏观调控的历程和经验[N].人民日报,2008-4-2(7).
Macroeconomic Control and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Sun Qingyan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alian 116025, China)
Abstract: Macro-economic control is a term that appears frequently in recent years. However, only few people can explain clearly the actual connotation of macro-economic control. This article states some viewpoints about the actual connotation and related associations of this term. It points out macroeconomic control is different fro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llustrat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and macro-economic control, as well as stating personal opinions on recent macro-economic control tasks of our country.
Key words: macroeconomic control;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microeconomic intervention; inflation
(责任编辑:张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