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教育与未成年人道德发展

2009-05-21 08:08潘建红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09年3期
关键词:礼仪个体道德

潘建红

礼仪是道德品质的集中表现,礼仪教育是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振兴民族精神的基础。

一、礼仪与道德的关联

字典上的意思,“礼”是根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它是每个人所必须共同遵守的礼节。《礼记》中说:“礼也者,理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的涵义所体现的是一种不能改变的道理。《左传·隐公十一年》中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仪”则是指人的容貌与举止。“礼仪”一般就是应有的礼节和仪式的总称。传统礼仪首要的作用就是治国安邦,规范社会秩序。也就是说中国古代是以礼治国的,因此,中国被称之为“礼仪之邦”,这一点正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特殊性。中国古代的“仁、义、礼、智、信”规范强调个人对他人、对社会整体利益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由仁慈、忠孝、礼义、伦常等概念来界定,作为人们日常行为的道德准则。

礼仪行为本身反映了人的生活方式,而道德最根本的来讲体现的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从个体层面来看,礼仪修养是个体道德修养的表现形式,也是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活是复杂多变的,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总是通过“礼仪”来显现出“礼”的修养,显现个体内在的道德品质。作为一个有道德的未成年人,首先应当是一个懂礼的人。礼仪是一个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精神面貌和文化教养的综合反映。礼仪本身是一种既具有内在道德要求,又具有外在表现形的行为规范,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人的道德素质是沉淀在其内心世界的,但是,它可以通过人的礼仪行为集中表现出来。个体如何看待礼仪,说到底反映了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这对于他人生道路的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层面来说,体现人类各种社会关系的礼仪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有效地展现出人们的教养、风度和魅力,体现出人对社会的认知水准与价值,也形成他们的社会价值认定标准和价值标尺。生活中良好的道德品质需用礼的方式去体现,“礼”源于社会生活,其首先应该表现为一种生活仪式,最后上升到伦理道德的高度与层面,其精神内核正是一种社会的人伦关系,具有深刻的社会伦理价值。

在纷繁复杂的当代,如何观察身外的世界,如何体验人生,如何创造未来,这些都与未成年人的品格塑造和道德历练是息息相关的。礼仪具有形象性、实践性等多方面特点,要求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要严守道德,要相互尊重、诚恳和善、仪表端庄。礼仪作为一种道德精神的外在形式,可以彰显未成年人的道德水平。良好的礼仪修养可以使未成年人在生活中追求完美。通过礼仪能顺利地开启他们参与各种交际活动的大门并建立起和谐与融洽的人际关系。礼仪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社会风貌、道德水准、文明程度、文化特色的重要标志。当今世界,不少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都十分重视礼仪教育。

二、礼仪教育是未成年人德育的重要环节

人在社会中生活,必须学会尊重他人,才能自立于社会,才能营造出和谐与融洽的环境。礼仪是人际交往的前提。在交往过程中要学会遵循相互尊重、诚信真挚、言行适度的原则。任何社会的交际活动都离不开礼仪,而且人类越进步,社会生活越社会化,人们也就越需要礼仪来调节社会生活。今天,教育界围绕着素质教育的探索方兴未艾。礼仪教育有利于强化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素质。礼仪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中基础性的内容,肩负选择、传递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崇高使命,将礼仪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德育的起点,既能教会他们如何规范自身社会行为,又能塑造良好的仪表形象。

未成年人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潜在力量,也是文明礼仪的践行者。礼仪始终以某种精神的约束力支配着每个人的行为,人在成长的每一个时期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着礼仪教育。人出生后,父母就教育待人接物要诚恳、谦和与礼貌;仪表仪态要端庄、文雅与得体。学校教育以德育为先,学校的德育应重视礼仪教育。礼仪教育必须实实在在地纳入学校德育之中,才能融合为德育的有效内容。礼仪教育实质是培养人的问题,是教人如何尊重人,如何与他人相处。礼仪教育的内容包括在人际交往中的礼节、礼貌和礼仪等的学习和训练,也包括人在社会中各种礼仪的实践。进行系统的礼仪教育,能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意识。这过程中,要让美德不断地占据未成年人的心灵。

礼仪教育较之传统德育有较强的实践性。反思过去的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弊端就是,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的缺乏,教育脱离了生活成了一种外在的、单向的要求、灌输和约束,而不是未成年人自觉自愿的主动性的行为。礼仪修养不仅仅是形成一定的礼仪认识,而是形成礼仪行为习惯,并能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礼仪倾向。人们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在各种现实的关系中,才能认识到自己的哪些行为是符合礼仪的,哪些行为是不符合礼仪的。在社会交往中,一些人往往习惯于以自我为主,缺乏合作的思想,不懂得尊重、关心与体谅别人,有时显得智力有余而教养不足,实际上就是缺乏必要的礼仪修养。如果脱离了社会的实践活动,就谈不上礼仪修养。礼仪教育只有在践履中才能获得检验。

三、以礼仪教育实现未成年人道德素质的提升

从行为习惯到道德信念的形成,需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必须经过一个从他律到自律和道德内化过程。同时,当个体在不同道德原则和规范做出自己的选择时,能体现出个体对不同道德原则和规范所持有的立场和态度。个体在面对道德冲突时,需要个体调动认知、情感、信念等各种因素,通过道德知觉在瞬间完成。解决道德冲突的过程就是个体道德升华的过程,也就是个体“凝道成德”的过程。礼仪教育在实践中促进未成年人道德的提升集中体现在未成年人知、情、意与行的各个方面。

“以礼促知”就是由个体对礼仪的知识的把握而形成了礼仪的修养,形成内化的礼仪知识。个体在生活中遇到一定的道德冲突,而如何解决道德冲突必然要运用一定的礼仪知识,没有对礼仪知识的正确认识,就没有对礼仪精神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只有确立一定的礼仪知识,才能使未成年人理解道德准则和规范的合理性,才能使自己真正确立相应的道德知识与准则,才能成为道德的主人。

“以礼动情”就是实践中激发出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感。礼仪教育的过程中要促进情感因素的参与,为未成年人礼仪文明的内化创造有利的条件。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情感能力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道德能力。“现代人类每时每刻发生的情绪过程,都是其自然的适应性同社会联结的综合,是有机体古老的脑(旧皮质和丘脑系统)和现代的脑(新皮质)的共同活动,是人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具体人发生影响的交织”。在礼仪教育的实践过程中,通过教育,未成年人感知礼仪情境,产生相应的礼仪情感。情感具有独特的活动规律,不易量化,难以精确控制,但情感在道德结构中起着动力或动机作用。礼仪教育过程要形成一种情感交流过程,为礼仪与道德的融合,礼仪对行为的导引奠定基础。

“以礼立意”就是在实践中通过良好的礼仪修养产生积极的道德情感,从而形成坚定的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对某种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的深刻理解与信仰,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履行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由于从“知”到“行”还存在着情感、智慧等复杂的因素,能最后坚持礼仪行为实际上体现了礼仪意志因素。没有认识和情感就没有行为,那么,在有了认识和情感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意志,即使有了行动,也不可能持久。认识和情感支配行为,集中地表现在道德意志上。

“以礼导行”就是要用良好的礼仪来导引行为。“行”是礼仪教育的最终目的,礼仪教育应该是一种“导行”教育,实践性是礼仪的最根本特性,礼仪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表达出来,而实践的多次反复强化必将使实践主体——未成年人形成行为习惯。“知”要通过“行”表现出来,如果只重视“知”而不重视“行”,那就完全失去了“知”的意义。以“礼”导“行”强调知行并重,把抽象的礼仪规范变成具体的礼仪行动,实现由“知”到“行”的转化。

责任编辑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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