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秋 曹 榕
摘要:企业发展要经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企业状况和经营方式不同,股权激励内容相异。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与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股权激励没有与企业发展阶段相联系有关。因此,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应根据企业各阶段的特点来进行。
关键词:企业经营;股权激励;股份公司
中图分类号:F820.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1-0024-02
一、企业发展各阶段的特点
对于企业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很多,本文以四阶段模型来研究企业的特点,即企业要经历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在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在资金投入、成本价格、收益等方面存在不同的特点。
(一)初创阶段
初创阶段指的是企业从开始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盈利这一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在这一阶段,由于企业刚刚诞生,社会和市场对其产品尚未接受,企业的营销能力比较差,导致其市场份额低,而企业对技术的创新和转化赋予了更多的注意力,企业的增长比较缓慢。因此,初创阶段的企业投入较大;产品的生产、营销成本较高;企业的收益较低或亏损。另外,企业各项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管理水平低,致使企业的生存性弱,抵抗风险能力差,破产率也高。
(二)成长阶段
成长阶段指企业开始盈利到盈利快速增长这一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在这一阶段,由于企业前一阶段的宣传和经验积累,产品品牌和企业名声日益提高,企业的营销能力也大大提高,导致其市场份额快速增长,而企业创造力强,发明创造投入使用快,企业发展速度。因此,成长阶段的企业与初创期相比,固定资本投入相对减少,但流动资本的投入增加;产品的生产、营销成本也较高;企业的收益增幅较大。另外,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组织结构也趋于稳定,企业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但企业也开始面临巨大的挑战,如股权资源优化、贡献利益分享、组织结构变革、专业化与多元化抉择以及文化冲突等,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使企业陷入重大危机。
(三)成熟阶段
成熟阶段一般指企业保持利润最大化所经历的时间。在这一阶段,产品品牌和企业名声已深入人心,产销两旺,市场份额达到最大并稳定,但企业创新精神减退,思想趋于保守,企业发展速度减慢,甚至出现停止发展现象。因此,该阶段企业的各种费用虽会进一步增加,但因销售额较大,单位产品成本会降低;企业的收益较大且稳定。另外,这一阶段,企业组织结构稳定,制度健全,企业的素质良好;但此时是市场上企业竞争最激烈阶段,企业必须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等技术手段以及降价等策略巩固,再加上企业缺乏创新,内部关系复杂,所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得力的措施予以纠正,很可能会危及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衰退阶段
通常大部分企业在成熟后期即出现衰退症状,即销售额和利润急剧减少,直至为零,甚至出现负债。进入衰退阶段的企业“大企业病”日益严重;工艺落后,技术装备陈旧;产品老化;企业生产萎缩,效益降低;负债增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不得不破产或关闭。总之,进入衰退阶段企业的主要特征是企业规模过大,管理层次幅度增多,组织成本上升,官僚化现象出现。管理者的创新意识减弱,决策效率降低,缺乏多方位考虑决策,同时,企业销售额开始急剧下降,面临人才外流等问题,直到后期人心涣散,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而倒闭。
二、目前企业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股权激励制度是指通过一定形式向公司经营者和员工授予或转让股权,使其能够参与公司剩余分配从而达到长期激励作用的一种制度安排。股权激励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薪酬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相对于工资、津贴、奖金等短期激励而言,股权激励是最有效、最持久的中长期激励政策,也是促进公司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的最佳薪酬机制。股权激励的典型模式包括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账面价值增值权等。现代企业理论和国外实践证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股权激励制度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深圳、武汉、上海等地的企业都在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办法。目前,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完善,其主要表现为:
(一)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比较严重
内部人控制是指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真正控制者或掌握实际控制权者不是股东,而是公司的实际执行者或经营管理者。内部人控制下的股权激励不仅达不到所有者通过股权激励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的目的,还可能引发公司管理层在实施激励计划前刻意降低公司收益率,进而压低股价,甚至发布利空以打压股价;而在实施股权激励后,释放隐性收益,驱使股价回升,人为加大股价波动,从而获得超额收益;严重者甚至直接进行“会计造假”,虚报利润或者隐瞒成本,以求获得并兑现巨额的激励股权收益。这不仅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增长,甚至有可能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的市场风险。
(二)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
企业都是以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指标,并且多选择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年增长率这两个财务指标。当前的业绩考核指标仍过于落后,财务指标体系不够全面、细致,非财务指标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客观和科学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层的努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股权激励的效力。同时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在实现主要目标的同时,也会带来如短期行为、高风险经营,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等诸多负面影响。
(三)股权激励条件限制多、激励额度小
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国资委既规定了股权激励数额的上限,又规定了股权激励价格,还规定了行使权利的具体办法。尤其在授予数量和收益水平上的限制非常严格。在国有控股比例较高的情形下,无论公司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总量或个人所能拥有的股票数量,都远远不能撼动国有股绝对控股的地位。此外,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股票的来源上,规定可以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但不得由单一国有股股东支付或无偿量化国有股权,从而使国有股权的完整性进一步得到法律保障。在这种情形下,再明文规定高管激励收益水平应控制在薪酬总水平的30%以内,这就可能使股权激励机制大打折扣。从国际上来看,中长期绩效薪酬所占比例很大,有的中长期激励部分甚至远远高于70%。我国境外上市的国企管理人员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也规定可以达到薪酬总水平的40%。比较而言,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力度太小,甚至不足以调动激励对象的参与积极性。
(四)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弱化了股价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联性
虽然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性缺陷,但现阶段中国股市的低效率依然弱化了股价和企业业绩之间的关联性。在这种股价与业绩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可能出现绩优企业的股权激励不能获利或获利有上限,而经营不善的亏损企业经营者手中的股权激励却有可能获得丰厚的收益,从而出现股权激励的反向激励效应,影响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效果。此外,市场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及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使不少上市公司的经理层操控股价,牟取个人利益,导致激励初衷难以实现。
追究以上问题的原因,一方面与中国资本市场还很不成熟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股权激励没有与企业发展历程相联系有关。如前所述,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其运行状况也各不相同,因此,企业股权激励的对象、方式、力度等也应有所区别。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股权激励方案制定者没有考虑或较少考虑到这一点,而是千篇一律地把注意力集中到选择哪种股权期权模式较好、在公司董事和高管之间如何分配激励数量从而避免不均衡等等;虽然股权激励也需要对企业未来进行预测,但在处理企业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上失之偏颇。因此,造成我国企业在实行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最终导致或激励效果不明显,或股权拥有者具有短期行为等现象。
三、企业不同阶段的股权激励建议
本文认为,股权激励在企业各个阶段,首先应在通过股权激励企业所要达到的目标上有所不同,与此相联系,在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力度、考核方式等方面要相区别。
首先,在初创阶段,企业的目标是生产产品和在市场中求得生存。因此,通过激励能使全体员工激发出同甘苦、共患难,守得云开见日月的企业精神,在行动上努力创新,开拓进取。在激励对象上,由于开始创业人数较少,另外,还需全体员工集思广益,共渡难关,所以激励范围要应尽可能广泛,不仅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者,还要包括技术骨干,全体员工或主力员工;在激励方式上,应尽可能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选择兑现时间久远的方式,另外尽可能把需激励人员与企业捆绑在一起,如经营者/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在激励力度上,在企业生命周期四个阶段中,应是最大的;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考察激励对象在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成长能力上所作的贡献。
其次,在成长阶段,企业的目标是开拓市场,努力提高企业和产品品牌在客户中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形象。因此,通过激励能使全体员工不仅在工作中感到愉快,而且对企业和自己的发展前景更加充满信心,在行动上更加勤奋,不断开拓进取;在激励对象上,由于企业规模扩大,人数较多,但处在不稳定时期,所以激励范围要比较广泛,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技术骨干、主力员工;在激励方式上,与前一阶段相似,也应尽可能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选择兑现时间久远的方式,另外也要根据企业的现实情况对企业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切实的奖励,所以如经营者/员工持股、业绩股票、股票期权等结合的方式;在激励力度上,应稍弱于前一阶段,强于后两个阶段;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考察激励对象在企业的成长能力、盈利能力上所作的贡献。
再次,在成熟阶段,企业的目标是坚守已有的市场,努力维护企业和产品品牌在客户中知名度以及良好的形象。因此,通过激励不仅能使全体员工在工作中感到和谐愉快,而且对企业和自己的前景感到安全、放心,在行动上也更加热爱企业,努力工作;在激励对象上,此时企业规模是最大时期,人数最多,且各方面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处在稳定发展时期,所以激励范围不应再扩大;在激励方式上,要把长期激励与业绩很好地结合起来,避免被激励者的短期行为,另外要特别注意与企业的经营难度系数相联系,采取多种激励方法综合运用的策略;在激励力度上,如没有突出贡献不应强于前一阶段,差距不应加大;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考察激励对象在企业的创值能力上以及盈利能力上所作的贡献,考核指标应健全。
最后,在衰退阶段,企业的目标是尽量延长企业的寿命,回笼资金。因此,股权激励应逐渐减少直至停止,而且应重点放在能使企业起死回生的重大行为上;在激励方式上和力度上,要视贡献而定,重大贡献可加大激励力度;在考核方式上,应重点考察激励对象生存能力上所作的贡献。
总之,由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行业性质、经营模式以及地区范围都有很大差异;各种股权激励的方式方法各有优缺点;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和环境不完善,因此,处在不同阶段上的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方式方法不可一概而论,要量力而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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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项目:本文属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重点课题《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及其在我省应用研究》最终研究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0801003。
作者简介:金玉秋(1966- )女,吉林东辽人,燕山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劳动就业、市场经济;曹榕(1959- ),女,四川绵阳人,燕山大学教授,研究方向:证券投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