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晓荣 赵 燕
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衡量德育效果的真正标准,不是看一个人道德知识的掌握程度,不是听其口若悬河的演讲,而是看其是否养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专业德育教师①应在加强学生德育知识掌握的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道德情感和价值观,磨炼学生的道德意志,并积极抓住契机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要求教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德育与各科教学融合起来,“新课程标准”也要求学科教学以德育为核心。非专业德育教师②则应在各科教学过程中,通过合理的方式利用蕴藏于教材中的德育知识和教学情境对学生进行熏陶,强化其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促进其道德行为的养成。只有二者通力合作,才能实现育人目标。
一、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素养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教师在道德教育过程中片面重视知识的价值,忽视学生的道德养成,使道德教育流于表面,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教师对道德教育的认识存在偏差
在传统评价体系的影响下,非专业德育教师片面地认为,自己的职责仅限于学科教学方面的育人即智育、美育和体育,德育是专职德育教师或班主任的分内职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成为不少非专业德育教师的“尚方宝剑”。于是,教育仅限于学科教学,德育则被剥离出去。另外,以往对于教师的评价仅限于学生的学科成绩,“道德教育是学科教学的应有之义”成为一句空话。结果,德育力度不够、渗透性不强,使德育脱离了与其他学科文化知识的联系而变得枯燥无味,脱离了现实生活,难以让学生接受。专业德育教师则将德育囿于道德认知的狭小范围,学生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养成则成了德育课的副产品。
2.教师责任意识薄弱
教育具有两种价值维度:人文价值和工具价值。但教育的本质在于“使人为善,使人成为人”,其工具价值只是达成人的幸福的一种手段。赫尔巴特曾指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1]这一论断揭示了教育的本体意义。自从斯宾塞提出“什么知识最有价值”,教育的工具价值被不断放大。鲁洁教授认为:“近一个世纪以来,教育的主要宗旨只是教人去追逐、适应、认识、掌握、发展这个外部物质世界。”[2]在致力于传授“何以为生”的知识和本领的同时,放弃了对学生进行“为何而生”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导致学生不关心世界与人的价值和意义,只服从外在的目的,功利性淹没了教育的内在意义。人类应以建立在科学理性之上的人文精神来规范、统领科学,而道德正是知识经济时代引领社会发展方向的基础。只有完整的教育才能造就完整的人。因此,教师应该本着对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
3.教师德育观念滞后,德育方法简单
德育观念的落后阻碍了教师对学生道德的全面提升,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教师德育方法的因循守旧。“管住学生,使之遵纪守法,搞好学习就是学校的德育任务”的任务观和“学习好+听话=好学生”的人才观,势必造成学生主体性的丧失,从而使学生失去独立、自由发展的自觉意识。德育方法单一化、粗暴化表现在具体的德育过程中,即教师常以批评、禁止、训斥、惩罚等方法强制学生,使学生成为道德条目的存储器,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剥夺,个性与主体性被淹没,兴趣和爱好得不到发展。这种注入式的德育,虽然能让青少年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但其缺乏沟通、对话、多向交流,缺乏让学生在“行”中感悟、体验、思索、反省的必要的实践步骤,忽视了作为德育对象的学生的参与,忽视了学生的情感和意志。过程和方法简单化,内化与转化的环节被省略,必然难以让学生形成道德方面的自我意识。
二、教师德育素养提升策略
基于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素养存在的问题,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提升自己的德育素养。
1.教师的良好品德是进行道德教育的前提
教师没有高尚的师德便不可能有正确的教育行为。因此,教师不仅要遵守师德规范,而且要不断地加强个人修养,努力使师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把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视为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最佳选择。同时,教师还应当深入了解国家对师德要求的内容及其客观依据,充分认识履行师德规范对于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深远意义。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够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从内心深处激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的道德情感,把教书育人的重任化作行动,用自己的言行、职业操守赢得学生的崇敬和信赖,带动学生健康成长。
2.深厚的德育理论修养是教师深入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基础
德育工作是一门科学性和理论性很强的工作。教师作为德育工作的主体,应当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学习和研究德育规律,掌握德育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了解学生个性发展的基本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开展德育工作,从而克服德育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在具体的德育过程中,教师要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导之以行,唯有教师的德育过程符合学生的品德形成规律,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3.与时俱进的德育观念和合理的德育方法是教师进行德育的关键
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以及社会价值的多元化趋势,要求人们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自主意识,并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社会改革。多元价值共存将逐渐成为社会所有领域的普遍现象。在教育过程中,以往教会学生听话和顺从的教育已不合时宜。对于教师来说,应该教会学生如何面对冲突和矛盾并作出合理的价值选择。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培养学生的主体性、自主性,在具体的德育过程中给学生适切的选择机会,逐步培养他们自主选择的意识、能力、方法、意志和态度,使学生成为社会需要并能够促进社会发展的人才。
4.合理的评价标准是实现德育有效性的保障
以前的德育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把分数视为教育的圭臬,德育过程的人文价值缺失,导致学生成为片面发展的人。为了改进教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应“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3]评价由重结果转向过程,由单向评价发展为多向评价。恰当、准确及激励性的多元化评价,能保持学生学习的内驱力,最终目的是促进每个学生在不同方面走向成功。
注释:
①专门从事德育教学活动的教师。
②通过教学对学生施加德育影响的从事其他学科教学的教师。
参考文献:
[1]吴式颖.外国教育史教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320-321.
[2]鲁洁,王逢贤.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189.
[3]钟启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0.
(作者单位: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陕西教育学院中文系)
(责任编辑:刘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