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主席”称谓的由来与演变

2009-05-17 01:45刘明钢金敏求
名人传记 2009年10期
关键词:中央人民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政府

刘明钢 金敏求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接着,他手按电钮,新中国第一面五星红旗徐徐升起……

阅兵式之后,长安街上华灯齐放,群众游行开始了。“人民共和国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声响彻云霄。

虽然毛泽东刚刚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是“毛主席万岁”的欢呼由来已久,“毛主席”的称谓由来已久。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中央苏区,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等苏区,红军部队,以及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共六百一十人。

在大会召开之前,苏区中央局曾致电中共中央,“望派一政治局委员,最好是工人同志来苏区主持中央政府工作。”中共临时中央经过讨论后致电苏区中央局:“人民委员会主席一人,决定毛泽东;副主席二人,张国焘与江西苏维埃政府主席。”后来,经过苏区中央局同临时中央商议,将原来确定的“江西苏维埃政府主席”改成项英。

代表大会闭幕后,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主席,还选举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毛主席”这一称谓最早叫起,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当会议宣布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时,委员们站起来热烈鼓掌。这时,任弼时走上主席台,提议:“请毛主席讲话!”一时间,大家还不知道叫谁,略停片刻,人们将目光投向毛泽东,热烈地鼓起掌来,异口同声地喊着“毛主席”。在此之前,人们对毛泽东的称呼通常为“党代表”、“毛委员”、“总政委”,这次突然称之为“毛主席”,自然有些不习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没有设国家主席,身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实际上就是这个“国中之国”的最高领导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委员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此时的毛泽东尽管出任中央政府主席,实际上却身处逆境,遭受着接连不断的批判和不公正的对待,但他仍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主张。

1934年1月21日至2月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举行。毛泽东当选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2月3日,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毛泽东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作为最高权力机关首脑的毛泽东,不再兼任人民委员会的主席,由张闻天担任人民委员会主席。

1934年10月,由于“左”倾路线的统治,第五次反“围剿”失利,中央红军被迫战略转移,开始了前途未卜的漫漫征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个“马背上的共和国”——也随之长征,并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同年11月,在陕北成立西北中央政府办事处,“人民委员会”不再出现。1937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至此自动终结。毛泽东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职务也自动终结。

然而,毛泽东仍被称为“主席”,只不过含义有所不同。因为在1936年12月7日,毛泽东接替朱德任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主席,1937年8月22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改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毛泽东仍为主席。所以,在一段时期内,毛泽东的“主席”称谓实际上是指军委主席。

尔后,毛主席的“主席”又增添新的含义: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决定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1945年6月,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毛泽东又被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兼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书记处主席。

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这是他第二次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共和国在成立之初,在政府机构设置上仍然沿袭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做法,没有设国家主席,由毛泽东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实际上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主席或国家元首。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54年。在这五年中,中央人民政府一直代理国家主席处理国务,不是国家元首的毛泽东也不得不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身份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随着新中国外交局面的逐步打开,中国一步步走向世界,毛泽东在日益频繁的国务活动中越来越觉得名不正言不顺。新中国必须有自己的国家元首——国家主席,以尽快和国际接轨,这已成为毛泽东和其他中共领袖的共识。

1954年,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们正在会同民主党派人士酝酿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明确提出宪法要规定中国设立国家主席的制度,中国要有国家主席。为什么要设国家主席?中国的国家主席应该是什么样?毛泽东有独特的见解。他说:

“为保证国家安全起见,设个主席。我们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有议长(毛泽东这里指的是委员长,笔者注),有总理,又有个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个地方同时都出毛病。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了毛病,那毫无办法,只好等四年再说。设国家主席,在国务院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有个缓冲作用。”

为了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相区别,毛泽东特别强调了我们的国家主席要有自己的特色,他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我们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倒可以罢免主席。国家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并服从于它。”

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宪法充分地考虑了原来国家机构设置上的缺陷,作了相应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设置国家主席。

根据宪法,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决定周恩来任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总理实际上就是原来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这样,毛泽东的职务就由人民政府主席变为国家主席。

然而,此后不久,毛泽东就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不再担任下一届国家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毛泽东的核心地位是无可置疑的,由他出任初创的共和国国家元首,也是众望所归。从年龄上说,那一年毛泽东刚过六十岁,正是年富力强之际。那么,毛泽东为什么要提出不再担任国家主席呢?

当选国家主席后,作为一国元首,不可避免地要经常参加国事活动,出席各种外交礼仪。这一切,使毛泽东深感苦恼。他希望摆脱这些杂事的干扰,希望在藏书颇丰的书斋中静静地多读一些书,多考虑一些国内国际的重大问题。

毛泽东在党内高层领导人中多次讲过他的想法。同毛泽东朝夕相处、深知他的秉性的老战友如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人都十分理解毛泽东的苦衷。经过广泛宣传与解释,毛泽东的想法被党内外人士普遍接受。

1959年4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巧合的是,这一年,刘少奇刚刚度过六十岁的生日,同五年前毛泽东担任这个职务时同龄。

毛泽东不再担任国家主席,但仍被称为“主席”。因为此后的毛泽东仍然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

(责任编辑/吕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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