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政府部门的招待费难在何处?

2009-05-13 08:09孙瑞灼
蓝盾 2009年5期
关键词:外务省公务政府部门

孙瑞灼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单位事业性经营收入等财务账目,以及政府各部门年度财务审计结果。有关部门表示公开招待费难度极大。

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于纳税人,作为财政收入的真正主人,公民和纳税人有权知道每一笔钱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情况。这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社会监督,更是公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体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规定,政府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就应该公开,而政府部门的招待费显然不属于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范畴。要求政府部门公开招待费合情、合理、合法。从舆情来看,几乎所有网友均表示强烈要求公开。然而,有关部门负责人却表示“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那么,公开政府招待费究竟难在何处,且让我们就此加以分析。

一、难在观念的转变。一些官员总把所在的部门当作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把单位经费当作自己口袋里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殊不知政府部门的一分一厘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公开透明地用好纳税人的血汗钱并接受监督,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他们自由散漫花钱惯了,大手大脚惯了,如今要他们把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自然在思想上一时转不过弯来,这是一难。

二、难在数目巨大。我国政府招待费数目巨大。超乎想像,已成了全国皆知的秘密。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95~2006年,国家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由996.54亿元增至7571.05亿元,12年间增长了6.6倍:行政管理费用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仅为4.71%,1995年为14.60%,到2006年上升至18.73%。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以上述2006年预算内的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18.73%这一比例去比较,远远高出韩国的5.06%、法国的6.5%、日本的2.38%、英国的4.19%、加拿大的7.1%以及美国的9.9%。显然,这与我党和政府长期以来宣传和主张的艰苦奋斗精神背道而驰。一旦招待费向社会公开,其过于巨大的数目恐怕会吓着公民,进而影响到政府形象,更会让官员心中惴惴不安。

三、难在招待费本是一个“筐”。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也成了全国皆知的秘密。比如。可以用来解决一些不好报销的花销。其中包括对上级领导人的孝敬、招待官员自己的亲朋等:又比如,相当一部分领导人在酒足饭饱之后,心情特别好,或许会增加点“项目”,如桑拿浴、按摩推拿等等。这叫放松、放松。吃好玩好后,一切向酒店里付费的项目都统统打包开到招待费发票里面。在招待费这个名目下,几乎所有的上不得台面的支出都可以糊弄过去的情况下,有多少招待费真正用在公务行为上,或者说有多少招待费招待了不该招待的人!招待费一些内容本就见不得光,如今却要把它公开,怎不会受到官员的抵制!

由此想到日本民众监督政府机关公务接待的经验,日本民众自发成立“全国公民权利代言人联络会议”,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纳税人的钱到底是怎么用的,他们时常向政府提意见。要求公开财务。同时,民众可以起诉政府公务接待费用不公开。这两年,日本外务省的高额机密费开支成为民众关注焦点之一。外务省的机密费又叫报偿费,其中一个用途是用于支付向外务省提供信息者的饮食费、报酬等等,究竟如何支出,一直不对外公开。对此。日本的民间机构——情报公开市民中心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外务省不公开有关机密费的文件是不当行为。今年2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外务省必须公开全部文件,在这种监督下,日本政府部门的经费开支十分透明,利用媒体充分公开政府公务接待情况,包括政府领导人的交际费用都在公开范围,福冈县前原市市长把自己的交际费公开,包括请客吃饭,以及参加婚礼、葬礼的开支等。公开的数据显示,他今年交际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0万日元:日南市和延冈市的两名市长同样把项目和金额都很清楚的交际费公开在网页上,以接受民众监督。显然,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责编: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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