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晨
[摘要]民间金融是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存在将是长期的。如何将其纳入现代金融体系之中,使之服务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是金融深化的需要,也是金融改革的应有内涵。在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经济增长过程中,扩大民营企业融资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发展民间金融的问题也日益提上了政策研讨的日程;而随着全球一体化程度的逐渐加深,民间金融的发展充分与否已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资源配置 金融改革 金融体系 经济发展
一、我国民间金融的产生和发展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迅速,分布地区广,规模不断扩大,区域性特点明显,参与主体在地域上相对集中,呈现多元化趋势,借贷用途由消费性借贷向生产经营性借贷转变,融资方式日益多样化。民间金融的产生,从供给方看,—方面正规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组织,对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人存在强有力的预算约束,另—方面,地下经济的资金难以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大量正规金融体系的资金因为贷款门槛也难以进入民间借贷市场;民间资金需求方则因缺乏抵押物、财务透明度低、信用水平达不到银行信贷的要求等因素,难以满足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不得不寻求民间融资。
从资金供给来看,随着居民财富的日益增加,形成了充足的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机制,而投资渠道狭窄,县以下乡镇几乎买不到国债,也无法买卖股票,更接触不到金融衍生物、期货等交易品种等,而民间金融为其拓宽了投资渠道。
经济体系内部自下而上形成的这种合作、互补的纯粹民有民营的金融活动是对正规金融体系存在的金融抑制的补充,正规金融体系的金融抑制与民间金融基本无抑制的现象形成鲜明反差,反映出正规金融体系与多元化金融需求之间的矛盾,在金融深度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较为普遍。它说明正规金融体制存在过高的交易费用和严格管制,无法充分、有效动员汁会储蓄,在全社会中形成充分的资金配给,反映出经济体系内部加强金融深化、发展中小金融服务机构的内在要求;也说明金融改革不能仅局限于体制内部,而且应扩展至体制外部,不应低估体制外金融的范围及重要性。
二、我国民间金融体系的改革
1.我国民间金融体系缺陷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
随着金融改革与发展的推进,纯粹的民间金融将逐步式微,纯粹互助性质的合会已缺乏大规模普遍存在的社会基础。而随着农村经济及中小企业的发展,民间金融资金规模有限,也不可能满足其庞大的融资需求,二者之间总是存在资金缺口。在农村地区,政府将逐步建立政策扶助性质的中小金融组织,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需要。
2.我国民间金融体系的改革实现的途径
任何民间金融只有及时融入现代金融体系之中,才有立足之地,才能获得长期发展。这一过程就是金融深化的过程,即建立健全高效的金融监管与金融运营体系的过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金融制度往往落后于迅速增长的实际产出,民间金融的存在将是长期的,其产生的原因与运行方式是复杂的,向正规金融体系转化的过程也是艰巨的。同时,通过立法,放松行政管制,打破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格局,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引导民间金融组织转化为规范化运作的民营金融机构,形成金融竞争的态势,为多种经济形式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针对利率因长期金融抑制受政府管制而缺乏弹性的情况,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利率浮动区间,使民间金融活动得以正当地展开,获得合法的利润,对正规金融发挥其补充作用。
二是将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改造为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整顿、关闭乡镇基金会,推行村级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名副其实的基层合作金融组织,推广民营经济促进会会员之间互相担保和以民营经济为核心进行内部融资,改良村民之间内部互助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建立登记、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传统村落内部客观存在的血缘、地缘关系对村民的约束力,发挥其降低交易成本和化解民间借贷风险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抑制恶性高利贷,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资本扶助。
三是探索制度创新形式,建立介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的金融机构,如区域性中小企业投资公司或投资基金,探索区域资源的整合形式,逐步设立部分中小民营银行,将部分民间借贷组织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将家族企业从以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人际关系圈中走出来,形成更大的社会关系网络。
其实,正规金融体系也可将民间借贷的一些做法引入商业银行,率先进行利率市场化的尝试。如借助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逐步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为民间融资供求双方充当中介。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理民间借贷双方发放、使用及收回贷款,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使民间借贷由地下操作转化为“表面化”。此外,也可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为更多的居民储蓄进入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投资领域提供便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发展民间金融,塑造多元化金融产权格局的具体路径应是递层推进。事实证明,经济改革,金融改革的一些实质性成果,都产生于底层自下而上的改革过程。
可见,民间金融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的前景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