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
17世纪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财政部长柯尔贝有一句经典的名言:“征税的艺术就像从鹅身上拔毛,既要多拔鹅毛,又要少让鹅叫。”这句名言至今还是一些国家税收的指导思想,以税务为专业的学生、学者没有不熟悉这句名言的。很多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也很赞同这句话。
根据柯尔贝的看法,在征税者的眼里,纳税人不过是提供鹅毛的鹅。征税者要拔毛,没有必要去征求鹅的同意,鹅是不能拒绝的。根据柯尔贝的算术,如果一次拔毛太多,鹅会因疼痛而大声抗议甚至试图逃跑。如果为得到全部鹅毛把鹅杀死,就难以持续得到鹅毛。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鹅的容忍范围之内每次少拔一些毛,这样可以取之不尽。如同经济学家奥尔森发现,政府的起源是由流寇向驻寇演化过来的。这些以掠夺为职业的人发现,与对掠夺对象加以一次性毁灭相比,对掠夺对象加以适当的保护,定期强征保护费更为有利可图。
然而,这样的如意算盘并不能永远奏效。作为拔毛者的征税者总是有越拔(征)越多的倾向。当征税者急需鹅毛的时候,他们就顾不上鹅的不满和抗议。否则的话,路易十六也不会被送上断头台。换句话说,若是没有道德与制度的约束,征税者终将竭泽而渔、杀鹅取毛。
如果我们在强盗的枪口或刀尖下被抢走钱财,我们的感受会舒服吗?当然不会!强盗的行经是不道德的,他们凭借暴力,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抢走我们的钱财。人与人之间钱财往来的唯一道德的方式,就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同意,彼此尊重对方的权利,而不是基于暴力的威胁。强买强卖、强行劫掠都是不道德的。抢劫就是抢劫,不论抢劫者是蒙着丝袜的歹徒,还是穿着官服的强盗。柯尔贝所主张的税收艺术是不道德的。作为拔毛者的征税者没有征得同意就强行拔毛,拔毛者(政府)与被拔毛的鹅(纳税人)之间也是毫无平等可言。长久以往,柯尔贝式的没有道德基础的征税会_产生严重的政治与道德后果。最严重的政治后果就是王朝的覆灭。
税收问题并不只是与经济繁荣、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平有关,税收问题首先是道德问题。在一个文明的、道德的社会,政府存在的意义以及征税的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提防各式各样的窃贼与强盗,而不是取他们而代之。
因此,税收必须是道德的。要想使征税合乎道德,就必须把税收当作是平等的公民之间在自愿同意基础上订立的契约,据此成立政府,授权征税。这里涉及两个要素:征税者与纳税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二是任何税收必须得到纳税人的同意。满足这两个要件的税收才是道德的税收。没有经过代表和同意的税收就是单边的、霸王式契约。有道德基础的契约才有正当的道德约束力,没有道德正当性的契约是无效契约。
税收跟国家一样是一个必要的恶,因为它动用了强制。因此,应该像对待国家权力一样,把它降低到最小限度,税收愈少愈善。税收的意图也许是道德的,但是未经同意且施加强制的手段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纵然是去实现可能道德的目的,终究也是不道德的。判断税收是否道德,征税的名义是不太重要的,重要的是是否征得纳税人的同意。
一些骄狂的食税者不仅不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反而认为社会上的所有财富天然就是他们自己的,而不是纳税人的。他们认为举证的责任在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不能证明有理由保住自己财富,那么这些财富就属于官府的。而拿走纳税人的钱,乱花纳税人的钱却不需要经过任何举证。在征税缺乏道德正当性的地方。食税者未经纳税人的同意,就大手大脚地拿走纳税人的钱,而且若是纳税人不从,就威胁把他们投入监狱。
征税合乎道德与否对一个社会的道德状况有着巨大的影响。不道德的税收会带来严重的道德后果。最常见的表象,就是普遍的“逃”税。为了不交未经同意的税赋,纳税人不得不隐报瞒报,甚至作假。这些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对一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造成极大的破坏。人本是道德的动物,但不道德的征收却不断侵蚀、冲击纳税人的道德底线,长此以往,使不道德的行为蔓延到税收领域之外,必将导致不道德的社会。究其源头,还是不平等的、未经同意的征税在作祟。
不道德的征税为了平息纳税人的怨言必然要在最有能力创造财富的人身上多拔毛。其后果是从重惩罚这个社会中最能干的人。创造财富的能力越强,受到的税赋惩罚越重,而且常常受到双重征税、加倍征税。这样的征税怂恿了嫉妒,煽动了平均主义,导致社会发展失去动力,终将把大家都变成旁人。
最严重的是,不道德的征税诉诸的是强制与暴力,强征巧取而不去征得纳税人的同意。这是一种强权的逻辑。如果一个社会被强权的逻辑所主导,每个人没有机会表达自愿的同意。强权的逻辑,必然要从税收的领域蔓延到其他领域,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一个强权的社会。这不仅背离了道德,更严重的是,它背离了文明!所以,一切税赋必须回到道德的轨道上来,这已成为很多发展中国家共同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