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民”的胜利

2009-05-07 11:22
凤凰周刊 2009年19期
关键词:庭审法庭胜利

邓玉娇案的庭审简短得几乎如同做戏。和中国以往许多“敏感”案件一拖再拖不同的是,邓玉娇案6月16日如期开庭,经过简短得几乎如同做戏的庭审之后,这位不肯受辱而刺死寻欢小吏的烈女被认定防卫过当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法庭的说法是她有自首情节,且司法鉴定认为她有“心境障碍”。

法庭如此的判决结果有着很高的“技术合量”,一方面认可了起诉罪名中的故意伤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邓玉娇的牢狱之灾。让当局找到了台阶,也多少挽回了些让邓贵大等人搞得相当褴褛的面子。

如今,虽然邓玉娇走出法庭,重获自由,但这次审理涉及更多的是邓本人的行为性质和法律责任,我们并没有看到更多的事实,包括本是加害者的邓贵大等人到底干了什么。法庭一笔带过的审理并没有解开围绕案件真正起因的谜团,也没有回答以前当地官方前后矛盾的说辞所引发的质疑。

但是,显然来自巴东县“上头”的干预让这一案件在没有完全解开真相的情况下,得到了一个多少还算公正的结果。尽管,也许正因为真相的缺乏,防卫过当的认定已经引起争议。在西方的语境下,“干涉司法”无疑是件坏事。但在当下的中国,没有来自更高层的干涉,普通百姓如邓玉娇者连这种“扭曲的公正”恐怕也拿不到。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普通百姓、也就是那位涉嫌侵犯幼女的前深圳海事局林书记眼中的“屁民”的强大网上舆论,连来自上峰的干涉也将难以期待。因此也可以说,邓玉娇案的结果是一场“屁民”的胜利。

虽然和来自官方的干涉一样,网民的舆论和媒体一边倒的报道颇有些“媒体审判”的味道,但回顾整个案件,无论是当初主动为邓玉娇代理的律师对网站和媒体的谈话,还是新华社发出的庭审照片,都不符合西方标准严格意义下的“不干涉司法”。

但即便看惯了法庭素描画像而非照片的西方眼球也应该仍然看得惯真相和公正。因此,针对这一案件的网民舆论无疑可以被看作一种积极的力量。

正如案件本身的审理程序或有问题而结果尚差强人意一样,普通网民的言论严格来讲虽可能“影响司法”,但这种影响的效果却是正向的,实际上缩小了“枉法”的可能。

在中国,“梦幻娱乐城”一类半公开色情场所的出现并普及到“野三关”这样的镇一级地方已非一日。这些年来也不断出现烈女子不肯受辱跳楼、疑似“被跳楼”致残、致死的案例,其中绝大多数均不了了之。

这次邓玉娇得以保全自己清白的同时又免却牢狱之苦,不光得益于当时她手中那把刀这一“硬件”,也得益于网民的舌头这一“软件”。

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的胜利也仅仅是“屁民”的胜利,也仅仅是胜利的一步。即使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之下,案发当地仍然出现了对律师工作的干涉、对维权调查人士的骚扰甚至对记者的殴打。

虽然邓玉娇被免除了刑事处罚,但我们还不知道她的“有罪记录”对她的前途会有什么影响,还不知道她今后能否也能免于民事责任的追究。在这些方面也许还需要“屁民”们更响亮的声音。

何况我们还可以没想,如果案件不是发生在野三关,如果被刺死的不是镇这个中国最低一级政权的小小招商办主任,而是更大的地方、更高的官员,结果又会如何?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巴东官员不理解政府“维稳”的苦处,让案件发生在“敏感”时期,结果又当如何?但无论如何,从这次“屁民”们的胜利,我们看到了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官民互动。(乐安)(BBC中文网,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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