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名
摘要宋代土盐产地分布于7路33州(府、军),已知县(监、军)11个,未知县级政区至少有25个。除邢、洺、深、冀、瀛、霸、郑七州外,其他州县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土盐产地。崖盐产地分布于2路2州(军),已知县2个,未知县级政区至少有1个。这些地方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崖盐,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崖盐产地。
关键词宋代;土盐产地;崖盐产地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864(2009)02-0038-07
宋代食盐产地以海盐产地、池盐产地和井盐产地为主。此外,还有土盐产地、崖盐产地等。由于有关土盐产地和崖盐产地的材料较少,本文拟对这两种食盐产地一起探讨。
研究土盐产地,其任务是将生产土盐的州县找出来,并按照行政区划将这些产盐州县列举起来。研究崖盐产地也是如此。
一、土盐产地
北宋时期,从事土盐生产的地区有河东路、永兴军路、秦凤路、河北东路、河北西路、京畿路和京西路,共计7路。南宋时期,北方被金国占领,土盐产地仅剩下阶州。
土盐又称“小盐”,是刮取咸土煎制而成的。北宋时期,土盐生产主要是在河东路,河北、陕西次之,京畿等地又次之。
(一)河东路
河东路土盐产地如下:
1并州和汾州
元丰年间(1078-1085),并州升为太原府。《宋史》卷一百八十三《食货下五》曰:“煮碱为盐,日并州永利监,岁煮十二万五千余石,以给本州及忻、代、石、岚、宪、辽、泽、潞、麟、府州,威胜、岢岚、火山、平定、宁化、保德军,许商人贩鬻,不得出境。仁宗时,分永利东、西两监,东隶并州,西隶汾州。籍州民之有碱土者为铛户,户岁输盐于官,谓之课盐。余则官以钱售之,谓之中卖。盐法亦与海盐同,岁鬻视旧额减三千四百三十七石。河东唯晋、绛、慈、隰食池盐,余皆食永利盐。”碱即咸土,是生产土盐的原料。当时土盐生产也是采用煎煮法,所以称“煮碱为盐”。从这条材料可以看出,北宋前期设于并州的永利监是土盐的主要产地。仁宗时期,分设永利东、西二监,东监就是原来的永利监,西监设于汾州。这样,汾州成为另一处重要产地。
据《元丰九域志》卷四《河东路》记载,永利监位于太原府(今山西太原市)东南二十二里。这里曾经设有平晋县,永利监实际上是在平晋县(治所在今山西太原市小店区)。
据《宋史》卷八十六《地理二》记载,永利西监位于汾州西河县(治所即今山西汾阳市)。
2忻州和代州
《宋史》卷一百八十三《食货下五》日:“(元丰)四年,(陈)安石自言治盐岁有羡余,及增收忻州碱地铛户、马城池盐课,诏(陈)安石迁官,赏其属。”从“忻州碱地”一语可知,忻州为土盐产地。
《宋史》卷三百四十二《孙永传》曰:“忻、代产盐,苦恶不堪食,转运使必欲理之,以盗贩阑越之罪罪兵吏。(孙)永言:‘盐,民食也,不可禁;兵,武备也,不可阙。顾以恶盐累防兵,非计也。诏弛其禁。”从“忻、代产盐,苦恶不堪食”一语推测,代州可能跟忻州一样,也是土盐产地。
忻州治秀容,今山西忻州市。代州治雁门,今山西代县。
归纳起来,河东路土盐产地有并州、汾州、忻州、代州,共计4州。这四州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土盐,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土盐产地。
(二)永兴军路
永兴军路土盐产地如下:
1河中府虞乡县、庆成军和华州蒲城县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四之三十二曰:“(绍圣三年)十一月二日,陕西制置解盐使孙路请禁止河中府虞乡、华州蒲城两县人户煎硝。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司相度私硝颇与解盐相类,味苦而冷,堪用入盐,请应煎成到硝、可以乱盐者,并依私盐法。户部请减一等断罪,其告捕给赏并依捕获私盐法。从之。”这里所说的“私硝”就是硝盐,是一种质量很差的土盐,勉强可食。河中府虞乡(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市虞乡镇)、华州蒲城(治所即今陕西蒲城县)两县可列为土盐产地。
《长编》卷一百一十一曰:“(明道元年二月)癸丑,废河中府庆成军卖碱场。民有盗刮碱土者,令所在收捕之。”《宋史》卷一百八十三《食货下五》亦曰:“明道初,尝诏废河中府庆成军碱场,禁民煮盐以侵池盐之利。”两条材料内容大同小异。卖碱场就是出售咸土的官营手工工场。为了防止土盐影响池盐销路,明道元年(1032)二月宋朝政府废除了庆成军卖碱场。据此可知,河中府庆成军(治所在今山西万荣县宝井乡)是土盐产地。
2陕州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四之三十一曰:“(绍圣三年)三月十八日,户部、制置解盐司言:‘自来本路除延安府,庆、渭、原、环州,镇戎、德顺、保安军八处官自卖盐以抑外来蕃盐外,同、华、解、耀州,河中、陕府六州军出产私盐去处,访闻近年以来私煎盗贩公行,今欲将上件六州军并酌中正额,官自出卖。从之。”这里所说的“陕府”是指陕州。这条材料说同州、华州、解州、耀州、陕州和河中府私盐生产和销售很盛行,同州、华州、耀州和河中府为土盐产地已见前述,解州和陕州会不会也是土盐产地呢?解州有盐池,私盐贩卖现象不可能没有,是否有土盐生产很难断定,暂不列入。陕州(治陕县,今河南陕县)未见史籍载有盐池和盐井,只能是土盐产地。
3商州、同州、华州、耀州、京兆府、绥德军
《长编》卷五百O三《元符元年十月》引三省语日:“近水灌解池,盐数少损,虑民间阙用。河中府、解州小池盐,商、华等州私土盐,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并听与解盐于陕西路出卖。”《宋史》卷一百八十一《食货下三》亦日:“俄以水坏解池,听河中府、解州小池盐,同、华等州私土盐,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盐鬻于本路,而京东、河北盐亦通行焉。”两条材料内容虽稍有出入,却可以互相补充。综合这两条材料来看,商州(治上洛,今陕西商洛市商州区)、同州(治冯翊,今陕西大荔)、华州(治郑县,今陕西华县)等地存在土盐生产。
《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十五之三十一曰:“同华耀州、京兆府、绥德军亦有碱地,一切禁止。”可见,耀州(治华原,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京兆府(今陕西西安)、绥德军(治绥德军,今陕西绥德)也是土盐产地。
综合起来,永兴军路土盐产地至少有8州(府、军),已知产盐县级政区3个,未知产盐县级政区至少有6个。这些州县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土盐,大致为宋代出现的产地。
(三)秦凤路
秦凤路土盐产地有渭州和阶州。
1渭州华亭县
据《元丰九域志》卷三《陕西路》记载,秦凤路渭州华亭县有盐场。该县自然条件与同州、华州等地基本相同,可能也是土盐产地。
渭州华亭县,今甘肃华亭县。
2阶州福津、将利二县
《长编》卷四百。八《元祐三年二月戊子》日:“陕西制置解盐司奏:‘阶州榷买所产石盐、土盐,每年虽有所收息税,人情未便,欲仍旧。
诏定价榷买更不施行。”该书卷三百八十九《元祐元年十月》又载,阶州福津、将利二县出产土、石等盐。从中可以看出,阶州福津(治所在今甘肃陇南市武都区)、将利(今甘肃康县)二县有土盐生产。
归纳起来,秦凤路有土盐产地2州3县。这些州县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土盐,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土盐产地。
(四)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
河北东、西二路土盐产地有十余州。
北宋时期,由于一些河渠失修、黄河下游频繁决口泛滥,河北地区土地盐碱化现象较为严重,很多土地无法耕作,只能生产土盐。针对这一情况,开宝三年(970)北宋政府采取了特殊政策,允许人们生产和销售土盐,征收盐税。所以,这一地区土盐生产较为普遍。
庆历六年,谏官余靖说:“伏缘河朔地多盐卤,小民税地不生五谷,惟刮碱煎之以纳二税。”监察御史何郯也说:“河北一路除沧、滨出盐外,其深、冀、邢、沼等十数州,地多咸卤,不可耕殖,民唯以煮小盐为业,衣食、赋税皆出于此。”马端临也说过:“惟河北盐是卤地,其地甚广,非如井、池,可以为墙、园、篱、堑封守。”从这些材料来看,当时河北东、西二路从事土盐生产的有深、冀、邢、沼等十余州。
冀州(治信都,今河北冀州)属于河北东路。深州(治静安,今河北深州)、邢州(治邢台,今河北邢台)、洺州(治永年,今河北永年)属于河北西路。其中,宣和元年(1119),邢州升为信德府。
除上述四州外,河北还有哪些州生产土盐呢?对此,有关记载较为分散,目前仅知以下八州(府)。
欧阳修《论河北财产上时相书》日:“沧、瀛、深、冀、邢、沼、大名之界西与北,咸卤大小盐池,民不得耕者十三四。”这里所说的“咸卤大小盐池”应该理解为百姓刮取咸土煎盐所形成的土坑,并非生产池盐的盐池。可见,沧州、瀛州和大名府也有土盐生产。
欧阳修《论均税札子》曰:“又闻以地肥瘠定为四等,其下等田有白碱带成地,并成卤沙薄可殖地、死沙不可殖地,并一例均摊与税数,谓此虽不可耕种,尚可煎盐。……今煎盐者已纳盐税,又令更纳田税,岂祖宗所以惠河北之民意?又闻河南不殖之地,系禁盐地分者,亦均摊与税,又不知使民何以纳也。澶、卫去京师近,偶可闻知者如此,其余远方,谓所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澶、卫二州为“不殖之地”,从事土盐生产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下文还将论及澶州为土盐产地。
《长编》卷一百0四《天圣四年八月辛巳》载有太常博士王沿的奏疏,其中有云:“魏史起凿十二渠,引漳水溉斥卤之田,而河内饶足。唐至德后,渠废,而相、魏、磁、洺之地并漳水者,屡遭决溢,今皆斥卤不可耕。”由于十二渠毁坏,漳水决溢泛滥,天圣四年(1026)相、魏、磁、沼邻近漳河之地已经成为盐碱地,无法耕种,只能从事土盐生产。这里所说的“魏”是指魏郡,即大名府。大名府和洺州生产土盐已见前述,相州和磁州亦可列为土盐产地。
王汝舟《上徽宗言河北盐事奏》谈到:“河北小盐产深、冀、邢、赵、洺、霸,所出甚微。自元符二年令客人就所住州县召保给据往买,有往复阻节之劳,以故多私买而诸场停积不售。”。如前所述,河北土盐产地除上述六州以外,还有大名、沧、瀛等地,因此王汝舟所说“河北小盐产深、冀、邢、赵、洺、霸”应该理解为深、冀、邢、赵、洺、霸六州是河北土盐的主要产地。
大名府(治元城,今河北大名)、沧州(治清池,今河北沧县)、瀛州(治河间,今河北河间)、澶州(治濮阳,今河南濮阳)、霸州(治文安,今河北文安)属河北东路。卫州(治汲县,今河南汲县)、相州(治安阳,今河南安阳)、磁州(治滏阳,今河北磁县)、赵州(治平棘,今河北赵县)属河北西路。其中,崇宁五年(1106),澶州升为开德府;大观二年(1108),瀛州升为河间府;宣和元年(1119),赵州升为庆源府。澶州后来改隶京畿路。
归纳起来,河北东路土盐产地有5州(府),河北西路土盐产地有7州。其中,邢、沼、深、冀、瀛、霸六州五代时期已经生产土盐,其他州府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土盐产地。
(五)京畿路和京西路
《宋史》卷八十五《地理一》载京畿路和京西北路行政区划曰:“崇宁四年,京畿路复置转运使及提点刑狱。先是,改开封府界为京畿路;是年,又于京畿四面置四辅郡:颍昌府为南辅,郑州为西辅,澶州为北辅,建拱州于开封襄邑县为东辅,并属京畿。大观四年,罢四辅,许、郑、澶州还隶京西及河北路,废拱州,复以襄邑县隶开封府。政和四年,襄邑县复为拱州,后与颍昌府、郑州、开德府复为东、南、西、北辅。宣和二年,罢四辅,颍昌府、郑州、开德府各还旧隶,拱州隶京东西路,旧开封府界依旧为京畿。”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宣和元年,“四辅”是指颍昌府、郑州、澶州和拱州。
晁补之《杜纯行状》日:“澶州跨河南、北为二城,北为海盐、土盐通商地,而南则解盐禁地。公(指杜纯——引者)言:‘南两县亦产土盐,利之所在,刑不能禁,故两县解盐课常不能登。”这里所说的澶州南部生产土盐的两县是指濮阳(今河南濮阳)、卫南(今河南滑县东)二县。
《宋史》卷一百八十二《食货下四》曰:“宣和元年,京畿、四辅及滑州、河阳所产碱地,悉垦为田,革盗刮煎盐之弊,知河阳王序以劝诱推赏。”从中可以看出,京畿、四辅及滑州、河阳本来是有土盐生产的,只是宣和元年(1119)才垦辟为田地,种植庄稼。对照前述京畿路行政区划可知,这里所说“京畿、四辅”当指开封府(今河南开封)、颍昌府(今河南许昌)、郑州(今河南郑州)、澶州和拱州(治襄邑,今河南睢县)。
河阳县位于孟州(今河南孟县)。滑州(今河南滑县)、孟州均属于京西路。
归纳起来,京畿路土盐产地有5州(府),已知产盐县2个,未知产盐县至少有4个;京西路土盐产地有2州,已知产盐县1个,未知产盐县至少有1个。
唐代仅有郑州生产土盐。,五代十国时期至少有18处士盐产地(以县计)。,宋代至少有36处土盐产地(以县计),可见宋代土盐产地有较大的发展。
二、崖盐产地
王应麟释崖盐日:“生土崖之间。”可见,崖盐是生于土崖之中的天然盐,直接开采即可。崖盐又称“石盐”。
宋代从事崖盐生产的地区有成都府路和秦凤路,共计2路。
(一)成都府路
成都府路土盐产地是永康军(治所即今四川都江堰市)。
《文献通考》卷十五《征榷考》曰:“端拱元年七月,以西川食盐不足,许商人贩阶文州青白盐、峡路井盐、永康军崖盐,勿收算。”从中可以看出,永康军是崖盐产地。
永康军有导江、青城二县。究竟哪个县生产崖盐,史籍阙载。五代以前永康军未见生产崖盐,可能是宋代出现的崖盐产地。
(二)秦凤路
秦凤路崖盐产地是阶州。
据《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五十四《陇右道五》记载,阶州土产有石盐。前引《长编》卷五百。三《元符元年十月》也提到阶州石盐。
《长编》卷三百八十九《元{;占元年十月乙未》引户部语曰:“昨察访永兴等路常平免役李承之奏:阶州福津、将利县出产土、石等盐,可以置场榷买,定价出卖。”联系前面所引《长编》卷四百。八《元祐三年二月戊子》可知,这里所说的“土、石等盐”是指土盐和崖盐。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阶州福津、将利二县既是土盐产地,又是崖盐产地。
南宋时期,阶州属利州路。
阶州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崖盐,可能是宋代出现的崖盐产地。
三、小结
通过以上考辨,我们可以将宋代土盐产地和崖盐产地分别列表一、表二:
总计宋代土盐产地分布于7路33州(府、军),已知县(监、军)11个,未知县级政区至少有25个。除邢、沼、深、冀、瀛、霸、郑七州外,其他州县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土盐产地。
总计宋代崖盐产地分布于2路2州(军),已知县2个,未知县级政区至少有1个。这些地方五代以前未见生产崖盐,大致为宋代出现的崖盐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