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之经验与教训

2009-04-23 10:03陈力祥
道德与文明 2009年2期
关键词:问学教训思潮

陈力祥

[摘要]儒家道德文化有着丰富而厚重的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和教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必然要从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中汲取营养。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经验在于形上立道、形下行道;明确主流、多元一核;政府立道、志士弘道;先尊德性、后道问学;基本教训在于徒法不利于推行核心价值观,不“依人建极”亦不利于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思潮儒家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2—0032—05

一、问题的缘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存在两个基本前提: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方面内容的正确方向,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有效引领的前提;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引领在方法论上的正当性问题,这关涉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引领何以可能的问题。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确方向问题,我们没有任何怀疑。就后者而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在方法论方面没有既成的经验,故此,探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的方法论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的方法论问题,也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普世性价值观何以可能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得以大众化、普及化的一个基本条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就中国文化发展的脉络、线索与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的方法论问题可以从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中吸收营养。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提供可资借鉴的深层资源。任何一种文化脉络的开展,都是在既定的现有文化资源基础之上的延续与深化。马克思说:“人们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换言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引领的方法论问题上,我们必须从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中吸收营养,以期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通过吸收与借鉴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丰富与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普世性价值得以实现。“传统是社会的一种自然机制,借助它各代人互相联系起来,并将前代人的经验传递给后代人。后来人类发展取得的成就,在颇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自然机制所起的能动作用。通过传统,社会精神成就的物质化才得以实现。”当前我们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吸收儒家传承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得以实现。因为“文化传统就是在社会上有组织地重复模仿中反映出来的群体经验,它通过时空传递,在各不相同的人的集体中积累并得到再现”。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必须从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与教训中吸收其精华。

二、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经验

任何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产生与传承都离不开本国的文化土壤和时代背景,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产生与传承亦是在中国这块特殊的文化土壤和时代背景之下的产物,并由此而形成中国特色的价值目标、理想信念、规范等。学界普遍认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观为“三纲五常”,我们姑且不对儒家核心价值观进行任何评价,因为任何形式的核心价值观都是时代精神的产物。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传承已达两千余年之久,足以显示其传承核心价值观独到的经验。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经验主要表现为形上立道、形下行道;明确主流、多元一核;政府立道、志士弘道;先尊德性、后道问学。在儒家的核心价值的传承方面:形上立道、形下行道是从核心价值观传承的合法性来讲的,或者说是核心价值观的存在的合理性的经验问题;明确主流、多元一核则是说明核心价值观如何发展、如何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经验问题;政府立道与志士弘道则是如何发展核心价值观,并使之普世性、大众化的经验问题;先尊德性、后道问学则是针对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个人所需的道德品质的经验来谈的。

(一)形上立道、形下行道

形上立道、形下行道在这里的本意是要求对核心价值观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论证与说明,并不是说要使核心价值观在形上层面玄之又玄。形上立道、形下行道是儒家核心价值观得以传承的基本经验,亦是儒家传承其核心价值观并使之长久不衰的重要原因。原始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诸如仁、义、礼、智、信、诚、孝等早已确立,但要做到这些核心价值观的普世性、大众化,首要的问题必然是对这种核心价值观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论证与说明。由此,在原始儒家那里便出现了“天”、“天命”的基本观念。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自然和社会发展诸多规律的认识不够深入,产生了对天的敬畏之情,天的基本观念为先秦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奠定了形而上学的根据。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念来自于天道,核心价值观传承的基本理路是由天道过渡到人道。先秦儒家核心价值观在天道方面的形而上属性奠定了其合法性,因为如若违反天命,则“天命诛之”。因此,先秦时期人们对天命敬畏,皆“钦崇天道,永保天命”。在天命光环之下的儒家核心价值观,人们是不能违背的,否则天命诛之。两汉时期,“天”被进一步神化,董仲舒通过天人感应学说,在很大程度上确立了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又通过人副天数、天谴说等,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的“可信性”、合理性,增强了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敬畏。但董氏的天人感应说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很快就因为其形上层面的薄弱而几近崩溃。再加上西汉之初重黄老之学,西汉末年佛教的传人,内外交加,继而出现了东汉末年儒家核心价值观在信仰上的形而上严重危机,最终导致了魏晋时期的有无之辨、名教与自然之辨等。汉前期由于尊形而上之天道,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得以巩固与加强,汉以降至东汉末年,肤浅的天人感应学说使人民大众、特别是士大夫阶层对核心价值观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唐以降,特别是宋明时期,为了挽救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形上危机,一些有责任担当意识的儒者便从形上层面对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进行重新论证与说明,他们对儒释道三家思想之精华进行重新整合,形成了理学,并提出了天理的基本概念,出现了宋明理学的三大主流派别。宋明理学的出现,强化了天的意志,使儒家核心价值观在形上层面的论证得到了巩固与加强,同时也为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普世性、

大众化提供了可行性。因此,对核心价值观在合法性上的论证说明是传统文化中的一项重要经验。

(二)明确主流、多元一核

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第二个基本经验就是明确主流、多元一核。所谓明确主流,就是率先确立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中的主流地位;所谓多元一核,并不是指各种文化孤立的、自生自灭的发展,而是指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种发展不同于“同化”与“合一”的过程,进而形成儒家核心价值体系,“核”即是核心价值体系之意。中国有句古语叫做:“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郑语·国语》)。多元一核即是吸收其他流派的文化资源,为主流的核心价值观借鉴与吸收,最终形成核心价值体系。如若以单一文化构筑核心价值观,那只能导致主流的核心价值观的窒息,最终导致核心价值体系的夭折。因为“政治高度统一必然扼杀民主,造成强权、特权和专制;科学文化定于一尊,必定使科学窒息,束缚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的繁荣;舆论一律必定钳制言论自由,形成万马齐喑,死水一潭,造成毫无民主的愚民;经济一色只能缺乏相互竞争的活力”。即是说,儒家核心价值观亦表现为多元文化趋势,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汲取了多元文化的营养。先秦时期是诸子百家文化激烈碰撞,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亦是形成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先秦与汉初时代,核心价值观的铸就与形成主要在于形上层面的论证与说明。在魏晋玄学时代,儒家核心价值观曾一度受到重创,主要原因在于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形上学危机,或者说是信仰上的危机。为此,隋代王通首倡“三教可一”的基本思想。主张吸收释、道的精华以壮大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宋明理学家明确主流,也即明确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多元合一的思想最终在宋明理学时期得到了完整阐释。宋明理学即是儒释道三家融合发展的结果。表面看来,儒家的有识之士批判佛教,但他们又巧妙地吸收了佛道的基本理论精华,从而使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得以升华,不断得以传承。因此,明确主流、多元一核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得以传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古代哲人明确主流、多元合一的方法论原则即是遵循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并以儒家核心价值观引领多元文化追求,使儒家核心价值观不断普世化、大众化,不断得以传承。

(三)政府立道、志士弘道

儒家对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政府的鼎力支持,或者说是政府的大力弘扬。以下以两次至关重要的政府弘扬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决定为例说明之。一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弘扬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政府决议。这次以汉武帝刘彻为首的政府高层决定,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与主导地位,使得专制“大一统”的思想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成为定型,而作为一种成熟的制度亦同样成为定型,完成了专制政治结构的基本工程;所谓“内圣外王”、刚柔相济、人治社会的政治理想第一次因为有了一套完备的仕进制度而得以确立。汉武帝使得大家族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社会牢固、安定的势力,并进一步推而广之,最终使之成为整个宗法制国家的基础。总之,这次高层政府立道,奠定了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主流。这说明了一个道理: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必然要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由政府颁布方针、政策、正式文件以确立核心价值观,惟其如此,核心价值观才能真正得以传承,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在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关于儒家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会议为白虎通会议。这次大会的初衷是针对儒家经典而展开的讨论,但最终由于杨终所奏的内容而发展成为一次确定核心价值观的大会。因为汉章帝认为儒家学者的章句训诂破坏了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因此,白虎通会议由讨论经学问题最终发展为讨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问题。“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故事,永为后世则。”这次会议规格最高,由皇帝亲自主持,最终确立了以“三纲六纪”为其核心价值观。从以上事例看来,核心价值观之传承必须是政府重拳出击,且有高层充分重视,如此方可实现其核心价值观之流传。此外,儒家核心价值观在宋明时期继续传承,仍然是依赖政府的鼎力支持,或者说是统治阶层的特别关注。

当然,政府弘道的一个重要方式即是政府在教育方面的重视,通过教育使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深入人心。儒家对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在教育方面的重要表现为科举取士。如《晋书》中提及科举取士的方式:“今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科举取士的中心就是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的考核,“学而优则仕”,这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促进了人们对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关注,使得儒家核心价值观从观念上升为理念,从外在的强加转化为内在的自觉。故此,政府的方针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促进了核心价值观地传承。

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还有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仁人志士的弘道。仁人志士是政府高官与老百姓之间沟通的中间桥梁,他们的存在能将上层统治阶级的核心价值观与下层百姓接受核心价值观作一有机的联系,最终使核心价值观得以传承。历史上历次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志士仁人功不可没:在历史上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等;在汉魏时期有董仲舒、郭象、韩愈等;在宋明理学时期有宋初三先生,有理学的开山周敦颐,理学的传承者二程、朱熹以及他们的后学,阳明以及阳明后学,有张载开创的气学派以及后来的理学的总结者王夫之等人,他们都是道学的传承者,亦是儒家核心价值观得以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

(四)先尊德性、后道问学

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另一个重要经验是先尊德性、后道问学。何谓尊德性?朱子曰:“尊者,恭敬奉持之意。德性者,吾所受于天之正理……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也。”从朱子对尊德性的注解可知,德性是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朱子将它定义为正理。德性即是人类通过理智把握的最为普遍的、最为核心的道德规范,是人们行为的共同准则、黄金规则。尊德性是尊核心价值之基础,历代儒家一直将德性问题放在首位,德性文化堪称是中国传统文化最本质的特征,西方学人甚至将中国传统文化理解为德性文化。由于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德性,将德性文化置于首位,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除尊德性之外,历代学人还倡导道问学,那么何谓道问学?朱熹日:“道问学,所以致知而尽乎道体之细也。二者,修德凝道之大端也。”修德凝道,即是凝儒家核心价值观。关于尊德性与道问学,船山和朱熹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是一样的,他们都强调道问学是提升德性最为关键的一环。道问学,按照朱熹与船山的解释,“道,由也”,由此可知尊德性是问学的基础。换言之,先尊德性而后道问学,尊德性是学习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经验,尊德性是道问学之前提与基础。因此,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经验即是尊德性,

然后道问学。另一方面,道问学也能促进德性的提升。因此,尊德性与道问学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但尊德性总是居于主导地位,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必须将德性问题置于首位,提升公民最基本的道德素养,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

三、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教训

儒家对核心价值观的传承既有正面经验,同时亦有负面教训。儒家传承核心价值体系的经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提从反面为我们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教材。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教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徒法不足以推行核心价值观

在传承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如若单一以外在的法律规范强行推行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不但不能起到引领社会思潮的作用,而且还会适得其反。因此,传承核心价值观必然要先尊德性。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秦朝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使“车同轨、书同文字”。秦始皇所推行的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但是他推行核心价值观的方法却令人费解,因为他以法家思想来推行儒家的伦理秩序,实际上,秦始皇所奉行的是以法推儒,即采取“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於是急法,久者不赦”,结果导致了秦朝在短暂的15年内便灭亡了,这标志着其核心价值观的夭折。因此,如若仅仅依靠法律制度强制推行核心价值观,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最终加速核心价值观的衰亡。由此,我们认为徒法不足以传承核心价值观。从比较成功的传承核心价值观的经验来看,传承核心价值观应遵从德主刑辅的基本原则,也即推行核心价值观应当采取的方式是既注重外在的他律,同时也应当注重公民内在的道德修养。推行核心价值观时,强调德为先,德法结合,如此才能真正推行核心价值观。由秦始皇徒法传承核心价值观可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必然要通过提升公民的基本道德素养来实现,而不是以强制的方式或者是以暴力的方式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不“依人建极”不利于核心价值观的传承

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另一个教训是核心价值的传承不是“依人建极”的。“极”是指最高的道德原则、标准。传承核心价值观必然以人为本,或者说“以人为依”。这是我们从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得出的第二个教训。“依人建极”是传承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不“以人为依”不利于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儒家核心价值观发展到宋明理学时期的一个重要命题即是“存天理、灭人欲”,不管这个命题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正确与否,从后来的仁人志士传道看来,理学家的这一命题并未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为此,后儒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抵制理学家的这一核心命题的,表现为儒者内部亦起了争议,如颜元甚至提出理学家“以理杀人”的命题,这对核心价值观的传承构成了严峻挑战。因此,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必然要“依人建极”、“以人为依”,这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效引领社会思潮所应当吸取的教训。此外,在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时,空谈心性问题亦不利于核心价值观的传承,这亦是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明末清初的实学思潮所提出的宋明理学家之陆王心学空谈心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因此,传承核心价值观要讲求经世致用,这是我们所应吸取的又一教训。

结语

每一时代核心价值观的出现都是时代精神的产物,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亦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正面经验来说,形上立道、形下行道为我们提供了传承核心价值观的合法性的论证与说明。明确主流、多元一核说明在传承核心价值观时,应明确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然后吸收其他文化资源之精华,做到多元合一,惟其如此,核心价值观才能更加具有实力,丰富与完善自身,真正实践有容乃大之精神。政府立道、志士弘道则明确说明了传承核心价值观时,上层领导应当关注与重视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并从制度层面、法制层面、教育层面对核心价值观予以关注,加上仁人志士之弘道,辩正阐释,百家争鸣,如此才能实现核心价值观的传承。最后,对于黎民百姓而言,弘扬、传承核心价值观应当采取的方式是他们先尊德性,然后道问学。即是说,传承核心价值观,应该把培养百姓之德性问题放在首位,如此,才能“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就反面教训而言,以法律的方式传承核心价值观,不强调先尊德性,则很难实现核心价值观之流行与推广,如此,则很难实现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其次,在传承核心价值观时,如若不“以人为依”和“依人建极”,则不能真正弘扬和传承核心价值观。在讨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时,我们不可能跳跃传统,而只能尊重传统。故此,以上有关儒家传承核心价值观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有效引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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