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立生
[摘要]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使当代伦理学研究从对普遍化的道德原理和道德体系的知识论建构转向对以现代性问题为背景的现实生活世界的道德关切。在这种变革中,当代伦理学研究实现着从体系意识向问题意识的转变,引发了应用伦理学的勃兴和德性伦理传统的当代复兴,从而使伦理学的人学价值意蕴得以彰显。当代伦理学的发展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面向现实生活世界,实现问题意识与理论意识的互动、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整合、道德共识与差异伦理的和谐。
[关键词]生活世界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德性伦理差异伦理
[中图分类号]B8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09)02—0012—04
在吉登斯看来,“现代性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把我们抛离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秩序的轨道,从而形成了其生活形态。在外延和内涵两方面,现代性卷入的变革比以往时代的绝大多数变迁特性都更加意义深远”。在现代性的背景下,人的实际道德生活的不确定性与相对僵化的伦理规范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社会情境的破碎化使得主体的道德选择面临着无根据的困境。在利益要求的差异性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面前,对行为本身的道德考量与价值评价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与争议性。现实生活世界问题频出的道德状况与人的道德生活的现代困境表明,传统的规范伦理学所承诺的道德理想及其悬设的道德规范在理解和解决现时代伦理生活实践问题上呈现的脆弱性。这使得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不得不把目光从对普遍化的道德原理和道德体系的知识论建构转向对以现代性为背景的现实生活世界的道德关切,从而实现了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这种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使当代伦理学的研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伦理学研究从体系意识向问题意识的转变。传统的伦理学把自身定位为“关于道德的学问”,把道德理解为“调节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着重于建构统一的道德原理与普适的伦理规范,以此形成解释和协调人的道德生活的科学知识体系与道德规范体系。这种规范的伦理学以关于人性的先在承诺为基点,以寻求和提供一套裁判人的全部思想和行为的“观念”或“框架”为目标,通过对神圣化的道德原则、伦理规范与价值体系的知识论追寻,表征对神圣价值和道德崇高性的体认与追求,表达对人的存在意义的终极性的道德关怀。这种伦理学最大的弊端在于远离了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传统的规范伦理学从其产生开始就蕴含着两个基本矛盾。其一,道德知识、伦理规范与生活事实的矛盾。相对于静态的、抽象化的道德知识、伦理规范而言,生活事实是活的、永远流动的,希冀由终极的道德真理与绝对的伦理规范来解释和框定生活事实是不可能的,生活事实的发展总是要对原有的道德知识与伦理规范提出挑战,并动摇其有效性与权威性。其二,传统的规范伦理学以自己所承诺的关于道德的“基本原理”作为判断、衡量和评价一切思想和行为的根据、标准和尺度,造成以自身为根据的解释循环,这种伦理学往往以“科学”自居从而取消了伦理学发展的可能性,或者在不同的伦理学体系之间造成不相容性和无公度性困境。就我国的伦理学研究而言,由于受前苏联僵化的教科书哲学及其伦理学范式的影响,我国的伦理学研究曾一度囿于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点的教条化理解而致力于对已有的伦理学原理与体系的修补与完善。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传统伦理学体系的内在缺陷,伦理学的研究试图在新的理论基点上构建伦理学的新体系,社会本位论伦理学、主体论伦理学、生活论伦理学、人学价值论伦理学等应运而生。与此同时,对伦理学体系的多元化理解,也使伦理学的研究陷入难以消解的思想争鸣之中。在此背景下,伦理学的研究逐渐淡化了体系意识,开始把传统伦理学体系作为某种历史性的理论背景悬置起来,转而直接面向现实生活世界,从人的实际的现实生活出发,围绕经济伦理、生态伦理、制度伦理等,开拓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新的问题域,从而为伦理学研究注入了新鲜的空气与活力。
第二,作为“实践智慧”的应用伦理学的当代勃兴。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既是当代伦理学对现实生活世界所遭遇的现代性伦理冲突与道德困境的回应,也是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得到强化的必然结果。特别是伴随着当代经济与社会的迅速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现代性的伦理疑难与道德困境在生活世界中愈发凸显。安乐死问题、克隆人问题、核安全问题、动物权利问题,生态环境问题、过度消费问题、新闻报道的道德边界问题、虚拟世界的道德责任问题等,诸如此类的一系列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既显示着当前道德生活问题的复杂性,又使各种道德争鸣由于道德立场、价值诉求的多元性以及彼此利益纠葛的相互缠绕而陷于无法了结的争议之中。可以说,应用伦理学所面临的伦理冲突与道德难题,已远远超越了对某种行为作出非此即彼的道德判断和两极对立的道德抉择所具有的简单性和机械性,也远非依靠既有的道德知识与伦理规范就可以理解与解决的。它促使当代伦理学研究必须从根本上变革传统本质主义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抽象性。伽达默尔指出,伦理学作为实践哲学,不只是一个理论化的道德原则对实践领域的单纯应用,而是在实践的问题处境中直接考虑道德原则的意义及其可应用性。应用伦理学不是一般规范伦理学所提出的基本原则在具体伦理问题中的应用,相反,它作为伦理学的当代新形态,与传统的伦理学在研究主题、研究方法与研究理念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差异。可以说,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不仅使得被传统伦理学所遮蔽的伦理学作为“实践智慧”的思想品格得到彰显,更重要的是,它对被传统规范的伦理学所忽视的“实践的问题处境”的关注,衬托和暴露出传统伦理学的内在局限,使当代伦理学研究日益走出抽象化的知识论立场而趋于“问题化”和“处境化”了。特别是应用伦理学对商谈伦理、程序共识等价值理念的强调,体现出对传统的规范伦理学所具有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和规范主义价值取向的批判与超越,意味着当代伦理学研究的核心理论信念正在发生着深层的变革。
第三,德性伦理传统的追寻与当代复兴。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史表明,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都与传统存在着内在关联。这种关联不仅体现为对传统的批判与扬弃,也表现为对传统的重述与扩展。对德性伦理传统的追寻与复兴,成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重要趋向。在麦金太尔看来,无论是现代西方的元伦理学,还是以罗尔斯的正义论为标志的当代规范伦理学,都背离了古希腊德性伦理的思想传统,从而使得伦理学丧失了把握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思想能力。麦金太尔认识到,现时代是一个德性破碎、处于德性之后的时代。在启蒙所规定的现代世界里,任何旨在为现代社会制定普遍化和绝对化的理想伦理规范的企图都随着启蒙运动的破产而归于失败。无论伦理规范多么周全,如果没有人的良好的道德品性作为保证,一切伦理规范都是外在
的和徒劳的。为了摆脱道德困境,他提出了面向生活世界、重寻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传统的理念,从而引发了德性伦理学的当代复兴。就总体而言,德性伦理学立足于道德主体所处的历史语境与文化语境,侧重于揭示人在道德生活实践中应该达到的内在道德品性与境界。它显示出不同于传统规范伦理学的以下思想特征:(1)它把道德的根基确立为人本身而非客观化的行为规范;(2)它将研究主题从外在的道德规则或原理转向内在的道德品性本身;(3)它基于特定的社会历史语境而非抽象普遍化的社会条件;(4)它注重道德目的论的人文性叙事而非科学主义的理性论证。目前,我国对德性伦理学的研究一方面注重把握当代西方德性伦理学运动的发展状况与思想脉络,另一方面,也比较注重挖掘以儒家伦理为主体的本土性德性伦理传统,并在比较研究的层面上梳理中西德性伦理传统的思想差异,以此为基础,力求激活传统的德性伦理资源的思想活力,为解决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现代性道德疑难提供思想支持。
第四,伦理学人学价值意蕴的彰显。长期以来,伦理学研究一直被赋予探寻普遍性、绝对性和总体性的道德真理,从而为我们的生活提供终极的道德根据、标准、尺度和支撑点的神圣使命。在此背景下,通过对道德本质的知识论追寻以引申出道德的“绝对命令”就成为伦理学研究的核心信念。伦理学的科学主义诉求是值得怀疑和反省的。西方现代元伦理学的出现本身便是对古典伦理学能否作为一门科学的知识论追问与质疑,但是遗憾的是,当元伦理学试图以逻辑分析拯救伦理学作为科学的合法性时,它本身又陷入了科学主义的思想误区。现代性道德实践所遭遇的矛盾困境及其所引发的道德虚无主义境况,瓦解了传统道德形而上学的基础,促使当代伦理学重新反思道德与人的生活的真实关系。当代伦理学的研究表明,道德不能外在于人的生活而只能奠基于人的生活并以生活为目的。人的存在不是一个纯粹客观的知识论事实,而是需要理解和反思的价值论问题。相对于人的存在而言,规范对于生活虽是必要的和不可或缺的,但它本身并不是自足的目的,也不存在可以引领人们达到道德理想的完满规范。“后现代思想清醒地认识到,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存在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方案的问题,存在不能被拉直的扭曲轨道,存在语言上的犯错者大声疾呼去纠正的矛盾之外的矛盾,存在不能通过立法而消除的疑问,存在任何指令性的理性处方都不能使之缓和更不用说使之痊愈的道德痛楚。”在后现代伦理学看来,关于道德的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道德生活的完满性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面对善恶选择的永恒困惑正是道德存在的意义所在。道德问题作为人的生活的价值问题,是始终向未来敞开的。从人的生活世界的立场来看,伦理学并非是基于抽象的社会立场而展开的纯粹知识论和规范论的建构,而是基于生活的人学价值论的道德追问和反思。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伦理学在发展过程中日益冲破教条主义和规范主义伦理思想的束缚,从对人的道德主体性原则的张扬到以人为本的道德理念的建构,从应用伦理学的兴起到德性伦理学的反思,都不同程度地确证和体现着伦理学所具有的人学价值论的思想意蕴。
由此看来,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不仅意味着当代伦理学的研究主题与具体领域发生了转移,也意味着伦理学的理论信念与理论范式正在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伦理学的研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伦理学研究在转向生活世界的过程中,易于被过多的问题意识所带来的焦虑感所支配,支撑伦理学研究的理论意识容易被稀释和淡化,现代生活世界问题的零散化使伦理学的应用性研究趋于领域化,从而存在着专注于对诸领域的道德问题进行具体研究而忽视了伦理学理论创造的倾向。此外,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在动摇了传统规范伦理学范式中心地位的同时,也引发了伦理学不同范式之间的争鸣与冲突。如何在新的基础上重新理解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等不同范式之间的矛盾,协调理论伦理、规范伦理、应用伦理之间的辩证关系,成为亟须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在此意义上,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尚需在以下方面有所深化和提升。
第一,理论意识与问题意识的互动。应当说,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不仅激活了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为伦理学研究注入了鲜明的时代感与思想活力,与此同时,也使伦理学的思想性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考验。生活世界的现代性发展及其变异所呈现出的问题之新颖性及复杂性是前所未有的,既不是依靠简单的道德直观和经验分析就可以把握的,也远非依凭原有的伦理学理论框架就可以解决的。由此看来,在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中,伦理学基础理论的研究非但不能在应用伦理学的勃兴中受到消解,相反,对道德的形上思考不仅依然是伦理学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向度,而且应用伦理学所面对的思想挑战反过来进一步要求深化对伦理学形上向度的研究。瑞士伦理学家图恩赫尔在《应用伦理学导论》中认为,有效地解决当前伦理困境的伦理学依然需要对道德原则进行形上的奠基。在此背景下,伦理学研究既需要鲜活的问题意识的刺激,也需要本真的理论意识的引导。在伦理学研究中,只有以真切的问题意识才能激活理论意识。从根本上看,当代伦理学范式的变革正是来自于对当代道德矛盾困境的理论自觉。同时,也只有以理论意识来把握具体鲜活的现代性道德问题,把问题意识提升到理论的层面上加以思考,才能真正超越对问题本身的直观化理解。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来源于对现代性道德问题的反思。当代伦理学研究的理论意识,来源于对伦理学观念变革的把握。在现代性道德问题与伦理学观念变革双重视阈的互动中,当代伦理学才能实现理论范式的重构和思想性能的提升。
第二,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的整合。转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使规范伦理学遭到了一定程度的消解并促进了德性伦理的当代复兴。对此,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德性伦理学向我们澄清了道德的内涵不只局限于公共的伦理规范而且更重要的是容涵了个体或共同体自愿接受和实践的道德品性的同时,它也同样没能避免规范伦理学所持有的在规范与德性的二元对立中思考问题的知性思维。诚然,脱离德性的规范是外在的和徒劳的,那么,仅仅依靠内在的德性就能真正挺立起现代的道德生活吗?立足于生活世界的现实基础,我们会发现,规范伦理学与德性伦理学的论争,表征着现代道德生活的公共性与私人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外在性与内在性、公共理性与个体德性之间的断裂与矛盾。规范伦理学所表达的绝对理性主义的知识论信念以及齐一化的普遍性社会道义诉求固然在现代性的发展中被证伪,但是现代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来自个体人格完善基础上的道德自律与德性品质培育的内在支持,而且愈发需要来自体现公共理性的普遍规范的支撑和社会基本层面的公共伦理秩序的维护,这亦是不争的生活事实。在当代社会生活一体化的背景下,特殊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
社会性、内在性与外在性、主观性与客观性之间的依存与冲突,使得现代道德生活本身日益显露出深刻的辩证意味。看来,面向当代社会日益发展的社会生活实践,通过不同伦理学理论范式之间的深度对话、沟通与整合,超越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的知性对立,使之保持必要的张力,实现规范伦理和德性伦理的整合,依然是当代伦理学研究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第三,道德共识与差异伦理的和谐。伦理学转向生活世界的变革,消解了传统伦理学追求绝对化、普遍化的道德真理的幻想。在后现代伦理学看来,现代性道德所承诺的崇高道德理想和遵从的普遍道德规范在后现代的背景下已然被消解。后现代社会的道德不再执著于道德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相反却越来越显示出个体性、主观随意性、差异性、相对性的道德意味。我们看到,在后现代伦理学以道德的多元化和相对性来表达道德的自由性信念的同时,它不仅没有引导当代人类生活走出日益复杂的道德困境,却反而渲染和加剧了多元文化及道德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多元化的社会与文化生活中,期望诉诸共同的道德权威来解决道德争端已不可能,通过民主对话、协商来应对和解决彼此之间的伦理疑难和道德冲突,以形成具有相对意义的道德共识,就成为当代道德实践的必然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所倡导的基于公共理性和程序合理性的道德共识理念,体现了当代伦理学不同于传统伦理学的民主意识与对话精神。可以说,道德共识的理念保证了道德实践的结果不至于滑入相对主义的泥潭而得以维持共同的道德底线与价值基准。与此同时,当代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表明,基于当代社会文化的多元性以及道德实践主体的层次性与差异性,期望就某个道德难题获得一劳永逸的伦理学解答难免是一种奢望。因此,明智地尊重彼此的主体性,面向未来,以中道的原则在相互妥协中暂时地搁置争议与决断,承认彼此之间的伦理差异,亦不失为一种明智地处理和对待伦理争端的有效方式。与传统伦理学在两极对立中追求绝对统一性的思维方式与价值态度相区别,差异伦理不仅是一种明智的伦理操作方式,也体现为当代伦理学和谐辩证的思维方式与价值理念。由此来看,面向生活世界的伦理学变革,不仅需要放弃关于道德的绝对真理的幻想,确立道德共识的基本理念,而且还需要抛弃在两极对立中追求绝对统一性的抽象伦理教条,以更具现实性的差异伦理的态度明智地对待道德冲突,在道德共识与差异伦理的和谐中重构当代伦理学的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