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药剂科,吉林 长春 130021)
人参,为治疗虚劳内伤第一要药,是补虚佳品,也是养生长寿之名贵滋补品。然人参虽补,也须慎用。广东民间有些地方有一风俗习惯,即给刚生下不久的婴儿灌参汤,能使小孩无病无灾,聪明体健,快快长大。有一男婴刚生下来当天,其祖父母等用人参炖水,频频灌服,半天后婴儿哭闹不休,烦躁不安,呼吸急促,渐渐地脸色和嘴唇发绀,眼睛上翻,双手抽搐,心跳减缓,呕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3 d后死亡。
在国内,人参不但有药用价值,而且作为补品在许多保健品中大量使用,甚至药膳中亦不乏人参的各种美味佳肴。北方有自制人参酒大量饮用的习惯,人参也常作为保健食品使用,但缺乏有效的质量控制。因此,服用人参不当产生毒副作用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是药的过错,而是使用不当的过错。 人参有毒部分主要是根和茎,有毒成分为人参萜类、人参苷类、人参苷元等,人参一般每次用量3~9 g,或服用人参粉,每日不宜超过30 g,中毒量约为100~150 g。连续服用人参粉或人参制剂可致失眠、眩晕、体温升高、抑郁、头痛、心悸、兴奋、腹泻、皮疹、神经过敏、血压升高、性机能减退、体重减轻等。出血是人参急性中毒的特征。有人内服3%人参酊剂100 mL仅感到轻度不安和兴奋。内服200 mL以上人参酊剂或较大剂量的人参粉可出现中毒现象,全身玫瑰疹、瘙痒、眩晕、头痛、体温升高及出血。曾有1例内服人参根酊剂500 mL致死的报道。服人参致低血钾1例,经常服用人参1个月以上出现人参综合征,表现似皮质类固醇中毒。一次性服人参煎剂150 mL(20 g)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服用人参近1个月会出现多汗现象。有报道某患者煎药服红参40 g,1日2次,发生呕吐、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脑出血、继而发生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消化道出血死亡。含服红参切片导致胃脘疼痛1例。1 d 2次服红参煎剂每次200 mL(40 g),当日呕吐胃内容物300 mL,随即出现抽搐,神昏,大小便失禁,高热,呼吸困难,视网膜广泛片状出血斑等,抢救9 d无效死亡。
人参糖浆引起腹痛,急性胃黏膜糜烂出血等严重过敏反应。人参注射液肌注后出现面色苍白、口唇紫绀、呼吸深快、四肢湿冷、脉搏微弱、血压下降和休克,临床还有人参蛤蚧精口服液致剥脱性皮炎。人参蜂王浆致急性肾炎血尿加重等报道。故实证、热证、湿热、内盛、正气不虚者忌服;新生儿、身体壮实面色红润者,急性脑血管疾病患者禁用,多种精神疾病患者慎用;神经衰弱患者禁用,月经期应停用人参,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慎用人参;儿童和孕妇避免使用,阴虚火旺不可滥用人参。 近几年,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现了“服用人参,养生进补”热,往往导致高血压、神经过敏、烦躁、晨泄、皮疹、瘙痒和小儿性早熟等人参综合征。医家的这些告诫,人们当引以为训,故服用人参应掌握用药原则,辨证施药,辨虚论补,切忌盲目滥用。人参虽誉为养生长寿之补品,但它毕竟是药。故应严格控制人参服用的剂量和质量是预防人参毒副作用的有效方法。治疗疾病时要按照中医理论辨证用药,或在现代药理学研究成果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作为保健品使用时,服用者最好掌握一定的中医药知识或在医生及有经验的人员指导下使用,服用时要有所节制,适时有度,不宜大量或长期使用。有关药品和保健品生产时,要严格对人参药材或有效成分提取物进行质量控制,如服用人参或含人参成分的药物及保健品而产生毒副作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根据情况采取对症治疗[1-3]。
[1]韩 冬,徐雅娟,赵宏峰.芪参胶囊质量标准研究[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7):22.
[2]金光日,洪 海.参芪王浆养血口服液中1-羟基-2癸烯醇的含量测定[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5):32.
[3]丁 涛,尚 智,温富春.西洋参茎叶总皂苷对小鼠巨噬细胞免疫功能作用的研究[J].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2007,23(6):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