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景
去年9月以来,“问责风暴”席卷全国:山西襄汾尾矿溃坝,全国范围的“三鹿奶粉事件”,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广东深圳“9·20”特大火灾……在这些事件中都有一批官员被严厉处分。“问责风暴”发力以来,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重大事故大幅下降。这启示我们:规章制度的力量在于执行!
由此反观一些学校,规章制度一个接一个出台,权利责任明明白白,奖罚规定清清楚楚,但令不行、禁不止、事故不断的局面依然如故,其原因大多出于执行不力。
一是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的危害自不待言,有章不循与无章可循无异,甚至比无章更可怕。没有规章制度,人们还要受职业道德的约束,存在一些期盼和惧怕。有了制度却得不到认真执行,会彻底毁灭人们的良知。在学校中有制度不执行的情况绝非个别现象。规章制度制定得有条有理,但既无责任组织,也无责任人,更无必要的检查督促、责任追究,甚至压根儿就没有准备实行。虚设制度,出问题实属必然,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二是有“制”无“文”。强制性是制度的本质属性,它代表着一个组织的价值取向,但仅凭强制性仍很难落实好制度。只有将强制性的制度升华到文化层面,转化为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师生员工普遍认知、认可、接受,自发自愿地执行规章制度,达到知行统一,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力。但是,一些学校只相信强制,不相信文化,定了制度不下大气力宣传解释,只讲必须“这样那样”,不讲为什么要“这样那样”,甚至“不教而诛”。群众被动接受,制度怎能顺利执行呢?
三是“循”不照章。执行制度关键在认真。只有照章办事、违章必究、行止有规、奖罚据范,使制度的执行常态化,规章制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引领和保证作用。但是在一些学校,执行制度基本上取决于领导者的喜怒哀乐,有的是不能一以贯之,想起来风风火火搞一阵子,想不起来就“平安无事”一阵子;有的是不能“一碗水端平”,而是可有可无、可轻可重,看人行事;有的甚至以“我”为准,“制度一大摞,全凭嘴一说”,公共制度变成了个人“私理”。这样执行制度群众心里不服,制度又怎能执行得好呢?
四是领导不“循”。规章制度能否认真执行,发挥应有作用,关键在领导。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领导者一要身体力行,二要勇于担责,三要管好身边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总有个远近亲疏。要教育亲近自己的人做遵守规章制度的模范,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他们,使他们不成为“特殊人物”。有的学校的领导者,为“官”没有浩然正气,而是“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承责不是权力在手、责任当身,而是实揽权力、虚担责任,出了事情不是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开脱,就是瞒着盖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领导失去了公信力,规章制度又何来权威性呢?
当前教育改革正处在攻坚时期,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艰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任重道远。在前进的道路上,每个领导者一定要居安思危,恪尽职守,绷紧为“官”之弦,牢记为“官”之责,走好自己的路,办好自己的事,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责任编辑韩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