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梦
用“生态抉择”来指陈红柯的作品,基于一个显在的事实: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红柯小说中反复描摹的主题。自1996年发表成名作《奔马》、《美丽奴羊》以来,他的大多数中短篇都致力于发掘人与自然的对话和关联。这说来似乎陈词滥调,但对红柯而言却非比寻常。如果承认小说尤其是中短篇,需要某种集中的切入与激发的话,那红柯的特点就在于此。简言之,即天人合一。一种纯净的激情与爆破。追忆所及,哪怕只有细枝末节,一鳞半爪,也足够从容不迫地发挥和叙述。自然在此已非简单的、出于情节而设的背景,甚至也不是为了凸显、烘托人性或主体性。红柯的小说全部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写成,这是一个有意抹去了“我”的世界,其间的人物虽色调鲜明,却是粗糙而类型化的,连名字都懒怠起。男性多刚健勇武,女性则甘于“奉献”,包括文中常常涉及的老人和孩子,各自的性格边界也已划定。一个伦理次序井然的空间,这不能不归功于自然的调理和统一。就人物的主体性而言,自然对之的消解显然超出了它的贡献。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先来看一篇《四棵树》。这是红柯2003年的作品,也是笔者看过的红柯最出色的短篇之一。红柯的小说不以思想见长,《四棵树》却是一个例外,它几乎把红柯以往创作中关于人和自然的思考来了一番精华提萃般的展示。值得一提的,该篇在叙述语言和节奏上相当节制。看多了红柯梦幻般隐喻、通感粘连不断的语句,《四棵树》的干净可谓稀有的享受。小说犹如一则深沉的寓言,但于写实的层面并无枯涩之感。四棵树是天山北麓的一个地名,孩子首次随父亲到矿上拉煤途经这里。他发现当地只有两棵巨大的榆树,那“四棵树”的称呼从何而来呢?孩子兴致勃勃打探其中的说法,并转述给父亲和随行的司机听,不料此举触怒了父亲。原来,孩子的爷爷是护秋的农工,不幸被熊吃掉了,父亲为此12岁就到矿上拉煤。熊成了全家的忌讳,而对此一无所知的孩子道听途说的地名故事中竟然有几个版本都是和人熊搏斗有关的。他娓娓的讲述对父亲而言不啻为折磨。若不是司机拦阻。孩子的皮肉苦是免不了的。司机劝父亲:“你这辈子压在玉米地里不想动弹,娃要动弹哩,娃不知道他爷跟熊那一段血案,就让娃活个轻松人。”随着孩子一路的讲述,父亲痛苦的心结似乎开释了。孩子告诉父亲:四棵树中的另两棵,一是熊,一是杀熊的人。人们怀念死去的熊和人,因为它们都是英雄。最后一个故事中,树还是老榆树。熊却不见了,哈萨克巴郎子对孩子说,第三棵树是草原上最早的英雄乌古斯汗,他诞生在树洞里,两棵树中间冒出了大丘,乌古斯汗从树洞里落到大丘上就能走路了,走下丘陵便能抓住飞驰的烈马。于是这第四棵树便是指养育英雄的土地。
将人与熊同列为英雄,是《四棵树》中最意味深长的部分。父亲对孩子的观点从愤怒、抗拒到接受,显示为一种艰难的抉择。而他之所以能从上一辈的血腥记忆中松快出来,并非出于消极的遗忘。全赖间接领受的自然教诲。就此意义上讲,这是一篇教人解脱的小说。关键在于把人类的忧思怨愤等情绪置放在更为廓大、本源的自然坐标上考量,以暴露心灵运作的偏执与狭隘。依据佛家的理论,人类所有的痛楚、苦恼均来自对“我”的执着与经营,而这一切可还原为两个词:“占有”和“控制”。能占有、控制者,则乐;反之,则苦。“我”的价值与边界是由“占有”和“控制”者累积、营构而来的,这成为红柯出具的“自然”着力反拨的目标。从“占有”和“控制”的语用及词源学来看,“自然”是最早和最恒久的宾语。它意味着,人类情感的生发机制,包括甚为复杂、微妙的部分,都可以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找到其渊源和根本。《四棵树》中父亲的痛苦在于他对亲情维持和拥有的愿望被熊毁灭了,而他又不能任意支配和惩罚熊,由此产生了隔阂、怨恨。这是人熊间的情感逻辑,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又何尝不是如此?说红柯的作品带有寓言性甚至元美学的意味,便基于此类比。《四棵树》冲击的就是这种惯性的思维结构或情感格局。它张扬人与动物之间的平等意识,动物亦有其生存的权力和选择。如果承认这也是一种“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的话,需要反思的便是“人”及“我”本身。什么是“人”?“我”的位置和边界在哪里?人类究竟该怎样生存?自我实现的基础是什么?它的发展取向和功能又如何确定?不难体悟,《四棵树》中的自然指向一种生态伦理和价值,即从地球生命的整体福利协调中重新定位人类的发展。这一方面动摇了我们习以为常的人道主义乃至理性的基石,另一方面在冲决了“我”之界限的阵痛后,扩大了人类文化的情感张力,将人类的伦理关怀从人与人之间延展到人与自然之间。
类似的理念在《披着羊皮的狼》中有所发展。小说描述了人狼之间旷日持久的战争,母狼以羊皮覆身混入羊圈,在猎人老王的眼皮底下几进几出。老王捉住狼崽,将其驯化为出色的牧羊犬。当目睹母狼被自己的孩子撕裂脖颈时,老王却没有胜利的快感。他攥着残剩的母狼尾巴,“那样子就像在烤火”。这复杂的心态折射出对所谓人类利益的质疑。所有在“人类名义”下的行为,其正当性须重新检视。如果承认动物与人都是地球的“公民”,那么狼的生存权体现在哪里?对发生在母狼和狼崽间的惨剧,究竟是该称颂人类棋高一着的机智,还是应责问他们的地球良心?
就强调在人与自然和谐平等而非敌视对抗的基础上探讨、追溯人性而言,红柯的叙事触到了现代性的关键症结:即对人类理性的乐观与尊崇。据马克思,韦伯的讲法,现代性是一个理性化的过程,尤指工具理性。这种观念可上溯至《旧约·创世纪》,上帝照自己的形象造出人类,并指示他们要“治理这地”,管理“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人由此获取了“上帝代言人”的自信与权威。作为神谕指令的推衍,理性的伸张成为后世人类主体性建构的主导原则。“我思故我在”及尼采的“意志”便是典型的例子,人与自然的疏离、对立亦由之而来。经过“上帝—理性—科学”的逻辑变迁与暗承,工具理性得到了其合法性的坚实根据。而在红柯笔下,人性乃是人与自然共有的,这就动摇了现代性的基础。就此意义上,说红柯的创作带有现代性的质疑和反思是不错的。质言之,它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主体范式:不再是主客二分、对立的理性建构,自然与人在红柯文本天人合一的光照(言说)中交织认同,寻觅共有的归属:
老头摸下床,拨开炉子,火焰又困又乏,老头只给它几块煤,就像对待了一个饿汉,不能给它太多,那会撑坏它的胃。很快有一股蓝色火苗蹿上来,就像春天泥土里蹿出来的嫩芽。大清早就要这种火苗,嫩而不娇,一脸纯朴的蓝色,像个新生的婴儿,老头真想抱一抱,老头就把手伸进炉膛,让蓝色火苗吮他的手。他的手又干又黑伤痕累累,可蓝色火苗不嫌弃,吮奶子似地吮他丑陋的手。老头压根不管火烧火燎的疼痛,他只瞅着蓝汪汪的火苗从手指爬到手背,火苗和他同时看到了手背上惟一鲜嫩的东西——血管。老头的血管还是新鲜的,老头知道这是惟一陪他去死的东西了。
身上的其它部件都坏了,不能用了,惟有血液能流到生命的尽头。老头兴奋得哽咽起来。
上述引文出自红柯的短篇《过冬》,一段典型的天人合一的叙述。自然在此被赋予了婴儿的生命情态。这并非单纯的修辞(如拟人)或主张(如万物有灵论),毋宁说它更像一个自我确认与抒写的框架和视界。在其中,我能够尝试决定什么是善的或应当做的,我支持什么,容让什么。尤为重要的,是激情、灵感的意向与结构。拟人的运用体现了身体试探、交流的运动性潜能,如上文老人与火苗的拥抱,便是一个想像中用以沟通的主体的身体行为。自然的生命化在此成为交流(相拥)的前提。类似的描述《四棵树》中亦有:“乌亮的煤块……就像刚从牲畜身上切下来的肉,……孩子抱起牛犊子那么大的煤块儿,轻轻放下,又抱起一块。煤块还保持着大地内脏里的凉气,这是孩子以前没有感受到的。”从煤块到牛犊,经由情感逻辑与实践层面上的“抱”,抵达天人合一的境地。熟悉红柯的读者应当知道,红柯很擅长营造浑然粘连的世界,人和自然彼此渗透。除了《过冬》与《四棵树》,《廖天地》、《上糖》、《乔儿马》等篇中亦有大量的此类描述。它几乎可称为红柯构思、描写的范型。究其实质,这乃是带有强烈投射倾向的融汇之爱,主体以此来抵御现代性导致的人际隔膜与人性割裂。具体说来,在天人合一中主体创生地体验了久违的与“他人”共命的一体感:向“他世界”的自然不设防地敞开自身,为融汇的一体开辟通途。而就一体化中原本与我合作的“他人”(地位)被自然取代而言,红柯的写作触到了现代人一个极为深刻的焦虑:在人群里,个人已很难找到认同感;投身自然,实为不得已的出路。现实社会中的人类个体,其存在如同宿命、绝望的孤岛。这给红柯看似明亮、乐观的书写抹上了痛楚、悲观的底色。不明白这一点,就不能真正理解红柯。
有意味的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想形态,红柯的描述,其形而上的探究色彩并不浓,至少在语言的层面是如此。作者倾向于将天人合一析解为具象、亲密的体悟,一种极为文学化的举措。红柯似乎有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有化为切身的感官经验,形而上的探索才能落到实处。由是,对感官经验的把捉,成为红柯文学的生长点,他的才情也在于此。自然的拟人化因其对感官的诱导、解放和延伸而成为主体建构的关键与必需。表面看来,这似乎和消费时代的欲望化写作对感官经验的策力、发动有相通之处,却少了自恋与性的挑逗;不仅如此,其内含的虔诚与敬畏还祛除了主体扩张常有的跋扈感而令其染上了谦逊、神圣甚至禁忌的品格。《过冬》中的老人以手试火、用自虐式的痛楚来滋养精神和快慰心灵的做法,便有浓重的祭祀仪式的意味。依照文学人类学者、剑桥学派的简,赫丽生的著名观点:艺术与仪式同源,那么红柯的文学实践,他对文学性的理解和提炼应是贴近人类史前文学的原初风格的。是否可将红柯的文本视为文学以复古方式的自救,在日益庸俗化的写作现场?我们看到,老人在与自然相互依偎中获得心灵寄托的同时,身体却遭到破损(被火烫伤)。这在《四棵树》里则发展为死亡的极端形式。文中人与自然的沟通除了孩子对自然童真的领悟、融入之外,人熊搏斗其实亦是一种交流、相融的形式,其结果虽不免残酷了些,然而却是自然生态伦理中的应有之义。
至此,我们触到了红柯天人合一思想中最具悖论性、亦最富魅力的部分:由感官延伸而致的生命扩张与个体(我)的消亡联系在一起,一种新型的主体范式,就像英雄的称谓与惨痛的失败相互扭结一样。红柯以此消解了传统意义上的悲剧。《四棵树》把一个原本是死亡加复仇的故事变成了一出宇宙的正剧。不打不相识,人与自然间和为贵的思想抽掉了悲剧的基础。说到底,我们的悲剧乃是建立在人类利益上的审美确认与筹措。顺我者喜,逆我者悲,自我的失败与挫折用悲壮、悲哀的美学来予以发泄、慨叹和平衡。死亡,即个人生命的解体与消逝,由此成为悲剧的极致表达。这种建立在人与自然对立框架中的美学思维,被红柯笔下所召唤的隐忍、克制与谦逊打破了。红柯所讴歌的英雄(主体建构的结果)不是将自然踩在脚下的巨人,英雄的气魄体现在对身体消亡、自我弥散之际的承受、甚至甘之如饴:丈夫把卡车开下了悬崖,而妻子和孩子则以鹰的自由飞翔来诠释这一突如其来的灾难(《鹰影》);新娘子王清在寒流袭来的夜晚冻死了,脸红扑扑的,始终带着微笑(《可可托海》);破冰人的噩耗在女友心中成就了动人的雪鸟传说(《雪鸟》),等等。由于人类自我中心的思维惯性在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红柯的文本显露出越界的陌生和张力。
李敬泽曾指出:“红柯小说的推进基本上在空间中进行。”的确,对空间的敏感与开掘是红柯文本一个显豁的美学特征,尽管接受和欣赏它需要过硬的耐心。红柯的小说不以故事见长,情节之间逻辑关联很弱,却能把一个小小的细节写得阔大而敞亮,犹如国画中的晕染泼墨,向四方涌动弥漫。以《天窗》为例,小说呈现了一幅人类在大地上诗意栖居的场景。牧人突发奇想,在墙上开个天窗,一个向自然主动拆去心灵栅栏的象征举动。一家人在清风月色下其乐融融。当中有一段描述儿子捅蚂蚁窝,牧人开窗的行径就是由此得到灵感的:
儿子趴在草地上,跟个小狗一样,儿子毛茸茸的小脑袋在地上晃动。牧草很矮,呈现在地上,儿子的小脑袋就像绣在地上似的。儿子的小屁股对着天空晃来晃去,儿子穿着开裆裤,屁股蛋又粉又嫩,天空被它照亮了……
与其这么费劲地趴在地上窥视,不如来个大点的洞,开诚布公,相视而笑。牧人开窗的逻辑便是如此。既单纯任性,亦不乏幽默。不难发觉。红柯对世界的呈现有种特有的“远视”性:一上来便端着个长焦距相机,“小狗”、“小脑袋”、“小屁股”均是对目标(儿子)的远处勾勒与塑型。而刚刚觉出一点近距离的征兆:“屁股蛋又粉又嫩”,镜头又陡地拉向遥远的天际(以隐喻、通感的方式)。上述对近处的盲视或回避描写,其创作心理殊堪回味。在把人物蹂躏为远处的风景与点缀时,我们分明感到了一种淋漓的快意。这从一侧面辗转映现了红柯所秉持的去人类中心化的主体建构思维,却又不局限于此。它涉及诗学建构的抱负。《野啤酒花》中有一句话说得很明确:“他发现戈壁是没有尽头的。戈壁就这么奇怪,你走进去它就大得无边无际,你在远处看,就能看到它的边。”目标愈是切近,愈显迷离;愈是远方,愈发清晰。这奇妙倒错的空间意识(相对于理性的空间构造)给红柯的文本带上了梦幻的特质。明明是当下的描述,却因混合了缅怀与希冀等诸多情绪,而将往昔与未来拉将进来。时间由此通达为一体,原本分秒不息的线形推移被空间的转换和拓展取代。
太阳本来就很威风。太阳现在骑上了快马,穿上了靴子,那种疾驰不是离她远去,而是向她靠近,向她靠近,尽在咫尺。从旅店到大路,近在咫尺;从大陆到河边,尽在咫尺;从窗户到天空,近在咫尺。那么短的时间和空间,她的脖子都变长了,跟鹅一样;那种能飞
翔的天鹅无限神往地走上大路,向天山深处走去。
上述引文出自《靴子》的结尾。旅店少女在照顾喝醉的骑手时暗生情窦。骑手醒来后离开了,“太阳”便是渐行渐远的骑手在少女心中的形象称谓。这里显示出鲜明的梦的作品特性,如弗洛伊德所说,梦工场把思想和情感变形为意象,主要是视觉意象。具体到红柯梦幻文本的语言运作,意像的转换通过词语间的置换显示出来(如以“太阳”代“骑手”)。在此。语词置换的原则并非简单的隐喻或联想,而是致力于寻觅最醒目的造型表达(此系终极的裁定标准)。没有比骏马驮着太阳飞奔更辉煌、震撼的造型了。一种立足空间的雕塑呈现,色彩、力量、体积、动感是其中张扬的空间化诗学的价值坐标。与之相应,少女的心理起伏(对骑手的牵挂、企盼)以远、近空间(场景)的戏剧切换与交叠表现出来,犹如电影(画面)的蒙太奇效果。愈远愈真切,愈“近在咫尺”。空间成了任人揉搓的皮球。一个魔方般变幻、弹力十足的美学空间。少女心弦的悸动与疼痛由是显露出来。简言之,将人物心灵的跌宕以及传统时间维度上追求的情节、动作的戏剧化(审美)转变为空间的戏剧组合与切换收放,这正是红柯极力探索的诗学变革的实质。
问题同样存在。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最难逾越的是理性与自然伦理的抵牾,它集中表现在孤独的个体经由冥想抵达天人合一而获救的方式上。由于孤独是本然的存在境遇,个体生命向自然空间的敞开只是对自我有限性的救济和说服。换言之,冥想中天人合一的交流和爱抚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个人的孤独。由是看红柯的自然伦理,逃遁现实和自欺的意味便很难抹去。此外,当文本的推进过度倚赖人物精致、膨胀的冥思时,也加重了上述感觉。事实上,无论理性,还是自然伦理都有其局限。最显著的一点,两者或多或少都脱离了社会政治制度及生产方式,停留于世界观及价值层面的探讨,按照卢卡奇的说法,“在一定阶段上什么被看作是自然,这种自然同人的关系是怎样的,人对自然的阐明又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这一切均受到社会的制约。”质言之。自然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作为反拨理性的自然伦理,它与理性及人类中心主义的关系究竟如何?两者间的历史渊源与矛盾互动又是怎样的?红柯对此着力不够。他笔下呈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寓言,却并非历史。红柯倾向于用简单、直截的方式来彰显立场。《四棵树》中,童真视角的选择并非偶然。与成年人相比,孩子的理性程式要松动得多,他们更易于领悟和接受自然的教诲。也就是说,在应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在倡导自然伦理方面,红柯出具的“解决”(?)途径是天真与虔信。其间没有理性的论证和细腻的心理波动,而更像顿悟。若取消成人视角的牵制和抵触(父亲要打孩子),我们几乎感觉不到情感的阵痛与抉择的艰难。这在实际生活中是难于想像的。人类文明能否如红柯所写的重新回到人兽共居、融于自然的状态,颇值得疑问。实践它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包括精神与肉体。这于现代性的质疑,一种理论的乡愁与神往上,或许能够成立;但现实的“有用性”却不能无视。若承认现代性的发展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那么红柯的创作还有多少包容力和可信度?倘使不想止步于想像的乌托邦,文学的作为又在哪里?仅限于反思么?在这关键的枢纽上,红柯让孩子充当了父亲、成人的精神导师,一个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和平使者,暂时解决了这一难题。
此种模式在《大飞机》、《骆驼碗》等篇中繁衍下去。《大飞机》几乎可视为《四棵树》的姊妹篇,同样是人在旅途的结构,因生意滑坡而沮丧的父亲陪妻儿回家探亲,碰到曾经深爱妻子的乡间美术老师。一种微妙的三角关系。美术老师教孩子写生,孩子把村口的树画成了气势磅礴、生机盎然的大飞机。他的专注和兴奋感染了父亲,连心如死灰的美术老师亦有所动:“好多年前我失恋了,我对女人和这个世界失去了兴趣,你儿子,我的学生,这个了不起的孩子让我活过来了。来,来,让我们感谢孩子。”这是《大飞机》的结尾,孩子由儿子、学生的地位升格为精神的向导,原本隔阂、沉闷的成人世界在孩子的感召下,重现理解与和谐。这可视为红柯自然伦理的曲折寄寓。红柯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只是在连篇累牍的感觉营构中,上述现实与批判的源头似有丢失、遗忘的危险。与孩子功能相当的是老人的角色,如果说孩子是凭借纯真获得了自然使者的地位,那么老人则仰仗他固执和睿智兼备的个性而拥有了排他的发言权。《太阳发芽》、《大漠人家》、《白天鹅》对此均有突出的描绘。一旦失去孩子和老人在叙述逻辑上的承担与保障,仅靠构织人物的感觉实现从理性到自然伦理的跨越,红柯的作品便显出单薄之相,给人一面之辞、强力支撑的感觉。有论者曾以神话来描述红柯的作品,既意指作者瑰奇不羁的想像,亦暗示其文本构思方面理性与现实的稀薄。在人与自然沟通感悟的流畅书写背后,是思想一步到位后的委弃与泰然。
除了老人、孩子的启示,自然伦理的立场也通过爱情的生发表露出来。较之前者,后者与自然伦理的关联要隐晦、曲折些。红柯笔下的爱情并不复杂,男女从心心相印到结合,没有预想的周折权衡。人世的情爱变得如同动物,坦然朴素中略嫌粗糙,对女性生殖的强调与赞美更强化了该印象。由此,是否意味着人类主体性的退隐或消解呢?不妨探究一下其中的情爱心理。这是一个崇仰父权的世界,女子在情感和地位上依附于男性。招人爱慕的对象多质朴、野性,有亲近自然的癖好。以爱屋及乌的逻辑来看,与这类人相恋,即意味着对其习惯(即融于自然)的认同与支持。这是问题的关键。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理解红柯笔下那风风火火、匪夷所思的爱情。少女为什么对在草垛中睡觉的牧工念念不忘,甚至萌生爱意(《草垛》)?为什么兵团战士会和一个整天跟猪呆在一起的女人一拍即合、恩爱无比(《麦子》)?为什么上海的女记者竟被莽撞粗鲁的天山羊场专家一举征服(《美利奴羊》)?把草垛中的安睡、与猪、羊的厮守视为融于自然的象征。大致可解开情爱生发的关节。爱情在此呈现了与自然伦理的正面关系,是对践行自然伦理之人的肯定、鼓励与报偿。就作品的构思而言,人类告别自负的理性,投身自然伦理的过程被结构性地置换个体对世俗情爱观的鄙弃与超越,包括财富、舒适的环境、微妙细致的感受、小资风格的洁癖,等等。一定程度上讲,构想的爱情越是不可思议。越是透露出自然伦理在实践上的贫弱与渺茫。
以《面面土》为例,这是红柯2008年的作品。女人在感情上经历过坎坷,如今有丈夫有情人。她帮丈夫照看饭馆,一天,一个浑身覆满尘土的胖子来到饭馆。这是个讨债人。他告诉女人,他身上覆的是面面土。“粮食养人哩,面面土养神哩”,“再厉害的伤疤落一层面面土就不疼啦”。这时,情人的电话来了。女人在和情人的打情骂俏中不自主地进入了一种虚拟的叙述状态:她说自己正走在尘土飞扬的碱土路上。她受伤了,陷在泥土里。一个矮胖子指导她抓起浮土往身上裹,哪疼朝哪裹。可能是因力女人的描述涉及到
身体,情人有些吃醋,他问女人是否爱上了胖子,这让女人颇为得意,也在虚拟的叙述中愈陷愈深。情人感觉不妙,提出要马上见女人,他已经把胖子和女人的丈夫混淆起来了。“你丈夫没有那么胖。”“你胡说啥?”这是女人和情人最后的对话,此后女人神秘地失踪了。丈夫发现女人遗下的手机里有情人要求约会的短信,便把女人的情人告上法庭。女人为什么失踪?为什么要给情人讲述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胖子又是个怎样的角色?小说以“胖子又出现在小镇上……老远看着就像一个土墩”作结,似乎在暗示他和女人的失踪有关。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初读《面面土》,充满困惑与疑窦。笔者以为,其实,这又是一个经典的红柯式的爱情叙事。把它与《草垛》相比照,可能会有所领悟。牧工以草遮体与胖子用土覆身一样,都是回归土地、亲和自然的暗示与标志。如果说少女对草垛牧工的追忆,旨在启动和完善一段朦胧的爱情;女人的虚拟陈说亦有类似的功能。只是较之前者,后者的叙述更为含蓄、隐秘。生活惬意的老板娘居然爱上破落的讨债人,这听来就像童话里的奇遇。为了避免陷入理想主义或偶然性之类的质疑与指摘,红柯借用了先锋小说的叙述技巧。女人的虚拟讲述意在给出能自圆其说的爱的理由,一个过于浪漫、几乎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女人下意识的诉说中实现了。先锋的笔法让红柯解决了叙述的难题,但于现实纠葛的矛盾却无从触动。就此而言,它更像是回避与闪躲的技艺,一种骑墙的表演。经由女人的虚拟爱情,红柯维持了自然伦理的至高地位,同时又悄然纳入了自我的疑虑与忧思:我们能否像女人和胖子那样投奔泥土?类似的构想在《高耸入云的地方》、《蝴蝶》等篇中亦有体现:神秘、飘忽的叙述笔调中,爱情对自然伦理不再是单纯的肯定与促动,两者间似乎滋生了竞争与矛盾的关联。这也是作家在进行文学的生态抉择之际,必须经受的考验。红柯对自然伦理思考开始深入和复杂起来。
无论怎样,红柯终是高扬自然伦理的旗帜。其中的韧性与泰然让人感佩。鉴于这种书写在当代文坛的独特性,我想就红柯创作的渊源作点探讨,并以此结束本文。红柯与自然相遇、相知源自十年的新疆经历。1985年,红柯离开故乡宝鸡远赴伊犁教书,那时正是“寻根文学”蓬勃兴起的日子。虽说文学“根”的内涵始终含混暧昧,但关涉价值层面精神皈依的诉求应没有异议。红柯对生态伦理及价值的探讨是否与此有关?我们发现,寻根文学与红柯的文本之间存在诸多交错相通之处:如对蛮荒之地的述说,回归自然的冲动,对当下生存困境的超越,等等。可否将红柯的作品视为寻根后弥散文坛的怀旧倾向呢?(他不乏理想化的远走新疆的行为亦像是一段生命寻根的壮举)值得一提的,在寻根文学大行其道之际,红柯的“寻根”尚未启动。他笔下的异域,新疆,一直到1995年红柯回返宝鸡后才始放异彩。而此时刚经历了人文精神的大讨论。讨论的核心是神圣性与超越性的问题。由于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出现和发育,导致世俗意识及立场迅速崛起。在市场主宰的世俗社会,超越的人文关怀还有没有意义?失去精神依托的知识分子,如何获得现实批判的价值源头?事实表明,有关终极价值的问题,并没有在世俗社会中消解,随后由“二张”(张承志、张炜)引发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争论便是证明。红柯的作品也有意无意地对此进行了回馈。(这里不想确凿什么影响的焦虑或时尚,只是试图发掘某种文化心理的趋向)在我看来,红柯对自然的“复魅”,包括他那有些剑走偏锋的文学复古的冒险,均可视为世俗化时代神圣性的某种复活。虽然红柯没有像张承志那样走向宗教,只是致力于探讨人类生存的“生态位格”,但文中激荡的古朴的英雄主义及理想乐观的情绪,却让人仿佛回到了史前岁月,人类的童年,于旧梦重温中怦然心动。如果说它是寻根文学余脉的话,这种“寻根”更着力于生命价值与人类合理生存方式的追溯。较之寻根派找到的所谓文化传统或民族劣根性,红柯的自然伦理显然更为本源。虽然其内部并不融洽,但总的说来,它让作家超越了现代/后现代、全球化/民族化、先锋/传统的模式与陷阱,在交织着多重矛盾的文化版图上赢得了一个相对从容、有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