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

2009-03-24 05:30徐汉明蒋剑伟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2期
关键词:民商事商事仲裁

徐汉明 蒋剑伟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各国立法和实践关于可仲裁事项的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加速了国际商事制度的趋同化。在WTO框架下,有关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实体规范已趋于接近。各国仲裁立法的协调和法律冲突的弱化为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与信用环境,而且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都尊重国际公约和仲裁方式的法律效力,采取有利于实现仲裁的政策。

一、国际商事仲裁在国际经贸纠纷解决中的优势

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保密性、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等优点。与之相适应,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平息利益冲突、修复受损秩序、促进多边合作、形成制度安排等功能。

(一)平息利益冲突

无论是国家强制解决纠纷,还是国际商事仲裁,都并非仅限于作出一种权威的、关于孰是孰非的具有拘束力的决定。而是着眼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追求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效果。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国家强制解决纠纷方式的一种补充,是在强制解决方式无法介入的前提下,各当事方国家间为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所做出的选择和制度安排。因此它必然贯彻国际民商事主体自行解决纠纷的意思自治原则以及当事人自愿选择“中立的仲裁地”、“中立的仲裁庭”、“中立的仲裁程序”等严密的规范运行机制,而避免纠纷在一方当事人所在国家法院的强制解决、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无法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凸显了国际商事仲裁在信守充分自主、彼此信任的规则下发挥着平息利益冲突的功能,有效地维护了国际民商事活动秩序。

(二)修复受损秩序

国际民商事纠纷的后果不仅在于破坏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形成了一方受损或双方相互损害利益的矛盾冲突,为其后的国际商事交易、流转制造困境,并且造成大量侵害权益、破坏秩序、恶意诈欺、损害公平问题的滋生,在一国主权强制解决机制不能或不应介入的前提下。国际商事仲裁就成为修复被破坏秩序的最佳选择。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不仅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私法秩序,而且修复了国际市场秩序,以其巨大的包容性直接催生了国际新经济秩序。因此。国际商事仲裁在恢复当事人之间受损私法秩序的同时,依靠国家认可并扶植的仲裁制度解决纠纷,在国际社会自发秩序和新经济秩序的形成和维护中发挥了确认、评判和保护的功能。

(三)促进多边合作

国际商事仲裁是国际市场主体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出发,寻求的一种低成本的快速解决纠纷机制。因而具有有序分配资源、节省交易成本、化解交易风险、提高国际商事合作成功率、增加商事收益的功能,从而促使多边国际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商事合作。建立起相互信任、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合作机制,创建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现代国际商事新秩序。

(四)形成制度安排

大量新型国际民商事纠纷的实践化解,为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的修订与完善提供了前提与可能,一些国家国际商事仲裁立法技术及其实践为他国的仲裁制度安排的完善提供了借鉴。仲裁制度逐步发展成为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商事仲裁的显著特点是。较好地解决了国际商事活动的超主权性与遵守各国主权之间的矛盾,将国际经贸问题的解决与主权国家政治、经济问题分离开来,同时又有效地消除了各国商事主体对外国司法制度、司法体系的不信任,极大地鼓励了他们解决纠纷的自主性和积极性。WTO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是在各国经济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达成的谈判协议,争端解决过程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谈判过程。即使赋予跨国公司适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地位。也无法达到国际商事仲裁所具有的平息利益冲突、修复受损秩序、促进多边合作、形成制度安排的功能。

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面临的挑战及机遇

中国作为WTO成员国之一,近年来国际民商事活动发展迅猛。目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司法实践、理论研究都面临一些机遇与挑战。

首先,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中国加入WTO并全面参与和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的国际贸易有了长足的发展。2007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首次突破两万亿美元,达到21738亿美元,同比增长23.5%。回首加入世贸6年历程,我国对外贸易年均增长28.5%,进出口总额翻了两番多。跃至世界第三位,其中出口跃居世界第二位。这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属于“朝阳产业”的国际商事仲裁,在新的世纪里大有发展的潜力和空间。伴随着中国经济在国际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升,中国正逐步成为仲裁大国之一。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的产业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国际仲裁是一个国际竞争的大市场。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加快,中国利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种资源,参与两个市场的竞争,全球500强跨国公司看好中国,纷纷来华投资,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型加工厂、研发中心和国际贸易枢纽地区之一。相伴而生的是国际民商事纠纷增多,并且呈现出性质各异、标的增大、利益当事人的主体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与此相适应,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产业化、规范性、协调性为仲裁的快速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将不断加强,仲裁作为一种产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将日趋激烈纷呈。

再次,传统的仲裁理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由于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已不能为在仲裁实践中逐渐呈现出来的新问题提供满意的答案,因此这些传统的仲裁理论在某些方面已不能适应高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际民商事秩序新规范、新技术、新挑战的要求。对仲裁理论的研究应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因此。中国同仁们将致力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新思路、新方式、新机制、新规范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研究,为完善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提供不竭动力,为丰富国际商事仲裁理论提供有益支持。

最后,仲裁事业的国际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与巴西和古巴在内的145个《纽约公约》缔约国家和地区开展广泛的仲裁活动合作,既是中国致力于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又是中国仲裁事业向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三、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给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理论、规范、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带来了全面的挑战,又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各国从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的立场出发,按照推进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在总结一个世纪以来国际商事仲裁实践、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在综合运用国家利益的政治争端解决机制、经济利益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同时,越来越青睐意思自治、公平公正、一裁终局、一体遵守、具有其他机制无法比拟优越性的国际商事仲裁,作出了普遍一致的理性选择。全球人类共同致力于发挥国际商事仲裁平息利益冲突、修复受损秩序、促进多边合作、形成制度安排的功能,致力于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面临的种种挑战,对既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理论、规范、机制不断作出深刻的反思,致力于推动仲裁产业化、丰富仲裁理论、加快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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