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荣
[摘 要]本文阐述了西方分配公允理论的基本观点,并与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比较。尽管二者所处的社会制度不同,收入分配实施的方式不同,但在收入分配理念上却有许多相似之处。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管理、技术等智力因素可以参与分配,由于智力因素不同于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其自身价值不容易计量,本文对智力因素如何参与分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分配公允论;智力要素;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2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09)05-0049-02
1941年,Scott最早建议在会计中使用公允概念。从此之后,公允就成为一个以不同方式运用于会计中的价值标准,并形成了两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财务报告编制和表述中的中立性和结果的公正性。公允不仅在会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且还被视为一个公平的道德概念,延伸到分配领域,形成了分配公允方面的理论。本文就分配公允方面主要理论的基本观点以及在我国的应用,谈一些看法。
一、西方分配公允理论的主要观点
西方学者Rawls、Nozick、Gerwith等从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分配公允理论”,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建立公平的社会制度。每个人在经济物品和服务分配方面都拥有平等的权利,除非是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确实对每个人都有利,或至少对社会中最差的人有利;否则,所有经济物品和服务都应平等分配。在人们生存的环境中,政府不仅促进就业机会平等,而且确保社会最低工资以及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体系的建立,故可以通过各种转移和再分配机制来建立社会最低工资制度。在分配时,存在某些收入上的差距是正常的,这些差距是吸引人们进入一定领域并激励他们从事工作的动力。收入较低者可以通过提高教育程度来改善境况。
2.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分配要有原则或标准,要以需要、业绩或工作为基础进行分配。根据分配公正的权力原则,个人只要通过诸如自愿转让、交换和合作生产等这类合法的方式获得财产,他们就有权享有这些财产。一个人所得到的,就是他与其他人所交换的。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不同的人控制了不同的资源,新的财产来自人们的自愿交换和行为。因此,此理论实质是一个财产的公平理论。
3.以道德为原则,做到相对公平。公平理论要以人的道德为原则,从道德上客观地区分分配行为和制度的正确与否。采取行为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享有自由和财富,同时要帮助别人来享有自由和财富,这两者结合,称为“一般性的一致性原则”。该一致性原则被称为最高道德原则,是一个动静结合的社会规则安排。将其用于会计,最重要的问题是要创建一个制度和作出安排,让公司所有人的自由和财富权利都得到保证。企业利益的分配,就如同分“蛋糕”,既不能平分,又不能只由少数人分享,在各自利益的权衡下,每人都能分到应得的那部分,做到相对公平。
二、分配公允理念在我国收入分配中的体现
虽然我国没有明确提出分配公允理论的概念,但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体现并逐步强化了分配公允的理念和原则。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极端平均主义”盛行,“大锅饭”现象严重,大家干好干坏一个样,收入分配做到了形式上的所谓“平等”,但却导致了事实上的不公平。极端平均主义既体现不出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又抹杀了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贡献,不仅不能激发职工的生产热情,而且严重制约了资本的增值活力,从而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生产效率降低、社会财富不丰富的局面。
“收入分配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不仅能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而且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体现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思想。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只注重效率,却忽视了社会的公平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改变了十六大报告关于收入分配的提法,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同时还提出: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使得分配制度能够体现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复杂劳动的价值,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得到回报。
可见,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逐步从平均主义向公允分配迈进。“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要求收入分配要做到公平、公正与合理,不仅要体现按劳分配、按资分配,而且也要体现按知(智)分配的原则。我国目前采取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分配模式,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使收入分配制度更加趋于完善。
我国的公平分配理念与西方国家的分配公允理论相比,虽说有异曲同工之处,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西方理论界只能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很难将理论付诸实施,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实施,以国家为后盾,以相关法律为保障,因此,公允分配的理念能够得以顺利实施。譬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要体现公平,而且要缩小贫富差距,而在西方国家,却很难做到这一点。收入差距悬殊导致的社会不平等性的加深,则是社会主义社会不应该有的现象。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目前,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拉得过大,基尼系数(衡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已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之上,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不仅对中国未来发展构成了潜在威胁,而且也严重违背了社会和谐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提上议事日程,有利于缩小影响社会稳定的过大的贫富差距。比如,采取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不仅能直接增加劳动者的报酬,也能缓解收入分配领域中政府转移支付的压力,进而能有效地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将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西方国家则以市场为分配中介,认为收入差距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催化剂,出现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
三、企业智力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公允性思考
在收入分配方面,我国已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开始尝试按生产要素进行收入分配,通过提高低收入者的教育程度来增加社会就业机会,逐步建立健全公平的社会竞争环境。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管理、技术等智力因素都可以参与分配,由于智力因素不同于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其自身价值不容易计量。如何参与分配、采取何种分配模式,才能更好地体现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在企业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值得研究。
1.管理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按照“20/80原则”,企业的成败掌握在企业20%的关键人手中。对公司决策与管理负有领导责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整体业绩和未来的发展前景。管理要素在企业价值创造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管理要素应当参与收益的分配。在国外,股权、期权等长期激励模式,已经成为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重要方式,并在逐步扩大长期激励的比例。
据统计,美国高管基本薪酬占其薪酬总额的32%,短期激励(红利)占17%,长期激励(期权)占51%,而且长期激励方式不断创新,仅股权激励就有多种,包括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股票奖励、业绩股票等。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在企业年薪制度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薪酬结构比例,缩小基本薪金的比例,扩大绩效薪金的比例。绩效薪金可以依据利润总额及其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资本金收益率等考核指标评定,并按照规定的比例,一部分绩效薪金在当年发放,一部分绩效薪金转化为管理者的期权。这样的薪酬分配模式,能做到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的有机结合,从而解决企业管理者行为短期化的问题,促使企业管理者的决策,既有利于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又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对企业而言,企业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是推动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重要力量,工人的技术水平是高新技术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关键性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时,知识、技术、专利等技术要素作为智力劳动和复杂劳动的结晶,应当获得更高的报酬。技术要素可以采取一次性奖励、科技项目承包、技术成果折价入股、税后利润提成等分配形式。技术要素参与企业收入分配,不仅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而且还有助于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工人技术水平的提升,从而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明显增强。
管理、技术要素均可以从企业税后利润中获得股份分红,但要处理好各要素参与税后利润的分配比例,以体现各要素在收益分配中的相对公平性。比如,浙江省劳动保障厅王国益,利用大量数据测算了浙江民营企业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企业分配总额中的比重结构,其中,资本主导型,股东占65%,经营管理者占9%,科技人员占6%,工人占20%;注重管理型,股东占40%,经营管理者占35%,科技人员占5%,工人占20%;科技创新型,股东占30%,经营管理者占25%,科技人员占30%,工人占15%等,为研究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比例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主要参考文献
[1]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会计理论[M].钱逢胜,等,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张贺华.突破瓶颈——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策略与实践[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7.
[3]李建.新企业财务通则实际操作[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