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愚 孙友然 江 游 朱素阳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本文在对江苏农村人口转移趋势进行判断的基础上,抓住就业这个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关键,分析江苏城镇就业的转移承载力,结合当前农村人口转移就业质量不高和待转移数量庞大的特点,提出了有序推动江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人口 转移 就业 承载力
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截至2006年底累计已达1608.82万人,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60.5%,城市化水平相应达到51.9%,全省农村居民还有约360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8%。从城镇化水平与人均GDP的关系看,按照钱纳里的分析标准,与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化水平应在63.4%以上。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十五”末城镇化水平相比,江苏省的城镇化水平不仅低于经济相近省份广东61%、浙江56%,甚至低于东北三省。因此,江苏的农村人口转移规模和速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江苏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瓶颈
要推动农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就业和收入水平起着关键作用。目前城镇就业的农村人口,大多数不具备城镇生存所需的就业和收入水平条件,只属于名义上的城镇人口,并没有真正实现农民变市民,即转移就业的总体质量不高。转移就业的低质量和低层次性,影响了已转移成果的稳定和巩固,也影响了人口转移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速度的提升,成为当前江苏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主要瓶颈。目前江苏人口转移就业的低质量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缺乏平等的就业机会。虽然从2003年以来,江苏全面清理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歧视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但在微观层面上,对农村人口就业的歧视仍未完全消除。城镇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失业登记、失业求助、就业管理)受到物质与技术条件的制约,仍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服务与管理范围。据课题组的调查,江苏城镇转移就业人口中,同工不同酬的问题还存在,转移就业人口的平均收入低于同行业城镇人口的比例为22%,平均低282元。
就业技能薄弱。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层次普遍不高,绝大多数在技术要求较低、主要从事体力的低端职业领域就业。据课题组的调查,江苏城镇转移就业人口中,35.8%的人有过失业经历,25.4%的人遇到失业即返回农村家乡;接受过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人口仅占12.1%。随着年龄增大和市场对劳动力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相当部分转移人口不得不“逆转移”回农村。
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目前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较量形成了不利于农村人口转移的低工资问题。据课题组调查,受雇农村转移人口中,月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人口比例仅为44.8%。农民工缺少组织化力量与企业制衡,企业从利润最大化出发,往往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尤其是在一些低端的竞争激烈工种。而农村转移人口在江苏省城镇的平均月花费则高达850元,月收入(不扣除花费)低于1000元的比例占到27.1%。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的低收入水平,严重影响了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的后续发展和江苏城市化的进程。
劳动权益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江苏农村转移受雇人口中, 21.5%的人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用工合同,尤其在个体、私营的小型服务单位,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和工作环境差的状况还比较突出,课题组调查表明,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平均每天工作9.55个小时,50%的转移人口每周的休息不足1天,23%的转移人口有过被拒付或克扣工资的经历,30%的转移人口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
无序化流动导致城镇定居的预期不高。据本课题组的调查显示,17.2%的农村转移人口对城镇工作生活的现状“不满意”,甚至2.4%的农村转移人口对城镇生活“很不满意”。农村转移人口中,21.9%的预期是“干一天,算一天”,只有50.9%的人“争取在城镇定居”。农村转移人口对城镇长期稳定就业的预期不高,导致其对自身素质技能提高的积极性不高,同时也难以造就其城市市民的责任感和对城镇生活的认同感,农村人口的无序化流动就业也不适应工业发展对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的要求。
江苏城镇转移就业的承载力分析
(一)江苏城镇的就业需求
从就业需求的角度讲,就江苏现有城镇而言,在未来的5-10年间能接纳多少转移就业劳动力,取决于江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根据江苏“十一五”规划,本文预测,在2006-2015年间,江苏GDP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如果城镇就业弹性系数维持在2000-2005年间的0.05的水平,则2006-2015年间城镇就业增长率约为0.5%。2005年城镇就业人员总数2101.61万人,按照0.5%的就业增长率,2006-2015年间,江苏城镇就业需求增量约为105.1万人,江苏城镇就业需求年均增量约为10.5万人。
(二)江苏城镇的劳动力供给
从就业供给的角度讲,暂不考虑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就业供给。2006-2015年间江苏城镇劳动力供给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2006-2015年间城镇净增长劳动力和期间的城镇单位富余人员。首先是2006-2015年间城镇净增长劳动力,人数为1989-1998年间江苏新出生城镇人口(247.91万人)减去2006-2015年间退出就业的城镇人口(521.50万人),为负增长(-273.59)万人。其次2006-2015年间城镇单位富余人员,根据宋林飞(2000)在《江苏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近期、中期对策研究》的研究中估测方法,城镇单位富余人员约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的20%,可以推算出2005年江苏城镇单位从业人员(628.82万)的20%为125.76万人。因此,总的来看,2006-2015年间城镇净增长劳动力和城镇单位富余人员两项合计,2006-2015年间江苏城镇劳动力负供给为-147.83万人,约为-150万人,年均负供给约-15万人。
(三)江苏城镇的转移就业空间和承载负担
结合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补充,2006-2015年间,江苏全省城镇劳动力就业供需缺口约为-250万人,年均缺少劳动力就业供给约25万人。这部分缺口主要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来补充。
目前江苏省2600多万农村劳动力中,已经转移出去1600多万,还有450多万等待转移,在450万人中,实际可供转移农村劳动力仅为1/3,约150万人。加上每年将有近60万新成长农村劳动力需要就业,2006-2015年间,每年需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约75万人。由于江苏是人口净流入省份,加上省际净转移供给量和非劳动适龄人口就业供给量,两项合计年均供给约25万左右。江苏城镇就业需承载的转移劳动力年均约100万人。
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就业补充,综合城镇就业供需两个方面,2006-2015年间江苏城镇劳动力就业供需缺口约为750万人。在推动江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年均约75万转移劳动力在江苏城镇的就业问题无法解决。可见,在未来十年间,江苏城镇转移就业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如图1)。
促进江苏农村人口转移就业的对策建议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劳动力需求。目前,江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以上,整体上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而三大产业结构与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并不相适应。在第一产业排挤劳动力、第二产业吸纳能力弱化的情况下,第三产业产值份额、就业份额均未超过40%,与发达国家相比分别低15和25个百分点,并没有得到长足发展,也没有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潜力仍然巨大。
健全江苏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现从转移农民到转移人力资源的飞跃。当前,江苏省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另一方面,又缺少大量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解决这种结构性矛盾,就要有针对性地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从而扩大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建议建立政府、企业和转移农民三方共同分担培训成本的投入机制。政府保障农民接受职业培训机会的均等,通过推广完善培训制度,降低培训收费水平;作为农民培训的直接受益者,用工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对属于不定期劳动合同性质的员工,必须安排定期培训,否则课以培训负担税,补贴社会的培训负担成本。
建立农村人口转移就业档案,全面开放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探索先在省内转移人口中建立转移就业档案制度,记录农村人口在城镇的就业、社会保障、培训经历、子女入学等方面信息,数据化管理,从宏观上把握农村人口转移流动情况,为进一步的户籍改革和彻底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做好铺垫。将档案信息与转移人口在城镇可获得的公共服务挂钩,激励转移人口关注个人档案信息,及时申报登记变动情况。向江苏农村人口全面开放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将就业服务资源从城乡户籍上剥离下来,实行就业上的常住管理。
将转移劳动力纳入工会体系,通过组织化力量,构建转移人口收入的长效增长机制。由于劳动力市场现为买方市场,行政力量的监督指导只能在短期有效,无法形成长效机制,只有提高转移劳动力的组织化程度,才能形成劳资力量的平衡机制。因此,将农村转移劳动力纳入现有的城镇工会体系是应时之举。工会组织先通过经济纽带调动转移劳动力入会的积极性,再逐步建立工会的分支组织,如行业工会、区域工会,分层逐级细化对转移劳动力的组织领导,最终建立起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提高转移劳动力的工资收入。
选择适当的时机,公布进城门槛条件,给转移农民明确的城镇定居预期。本文从城镇拉力的角度着眼,建议公布进城门槛条件,给转移农民明确的城镇定居预期,使其产生明确的目标动力,形成有力的拉力,主动走上市民化和城市化道路,向成为一名合格的产业工人的方向改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维护自身权益。走出农民工维权难、培训不积极的短期行为怪圈。调动农民工自身积极性,通过提高就业能力和自身素质来适应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使农民工的进城动机从目前简单谋求经济收入,“哪里有钱哪里赚,没钱就回乡”的两栖流动心态,转向谋求永久性身份转变的努力上来。从而根本改变目前企业缺少高级工的无奈、政府疲于组织培训转移维权的被动、低效状态。
参考文献:
1.宋林飞.江苏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近期、中期对策研究[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江苏省统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