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的推波助澜,经典阐释已经形成了一阵风潮,各种阐释经典的书籍在各类书店随处可见。这类书籍尽管水平参差不齐,但不可否认它们对引导一般的广大读者去关注传统文化,了解认识传统文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是上个世纪70年初那个特殊年代以后才出现的这样大规模的对中国古代经典著作的热情关注。由于阐释经典的风头还很猛,大量阐释经典的著作不断涌现,一些专业的学者也改弦易辙加入到这个潮流中。对这股潮流褒贬不一,肯定者有之,批评者有之。尤其是学界批评的声音似乎更大。那么我们怎么看待这种阐释?
一
经典阐释具有无限性在文化历史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比如儒家的经典著作“五经”的流传过程就是一个不断阐释的历史。汉代的儒生有他们的解经的观念和方法,形成了汉学;宋代的学者有他们的读经和解经的观念和方法,形成了宋学;现代的学者对“五经”的解读和古代学者又有很大的不同。从一个时代来看,对同样一部经典著作的阐释也是流派众多,说法不一。
经典之所以能够得到不断地阐释,就在于它是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伟大的作品,它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体现,它承载着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具体说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典有超越时空的跨越性。经典是经过了一个很长时间筛选淘汰而保留下来的伟大的作品,它不仅仅是影响了一个时代,而是跨越了所有的时代。由于经典作品反映了一个民族甚至整个人类共同面对的生存问题,诸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我内心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我们的祖先要面对,今天我们仍然也要面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历久弥新,经典在不同的语境中都会迸发出很强的生命力。
第二,经典有内容深刻的丰富性。经典作品展现了一个时代广阔的内容,比如政治、历史、宗教、文化等方面,表现了一个民族或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重大观念,对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文明、民族的进步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它承载着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同时,经典作品也体现了作者深刻的思想,它总是给我们提供了积极而富有启发性的思考,它给不同时代的人们提供了生活的经验,或指明思考问题的起点和焦点。它陶冶了人的情操,启迪了人的智慧。
第三,经典有不可取代的独特性。经典之所以称得上经典,就在于不论是内容或形式的某些方面它都具有原创性。它不是对过去思考的重复和简单沿袭,它总是对没有发现的发现,或是对已有发现的再发现、再创造,且具有指导意义。正如佛克马、蚁布思对文学经典的一种界定:所谓经典就是“精选出来的一些著名的作品,很有价值、用于教育,而且起到了为文学批评提供参照系的作用。”[1]文学经典就是作家独到的审美经验的体现,体现了作家独特的个人风格和审美经验,并对后世的文学创作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由此可见,经典从内在的本质看具有无限的阐释性,它召唤人们去不断地阐释,这才激发了一代代一批批研究者和批评家持续地进行诠释解读。反之,如果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人遗忘,所谓的经典也就不是真正的经典了。君不见,历朝历代有多少在当时风光一时被捧到天上的所谓“经典”,大浪淘沙,早被人们遗弃在时光的角落,而往往有些经典作品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过了很长的时间人们才发现它的价值,而且在后世受到了不断地诠释解读。时间越长,它的经典性就越强。
二
“阐释”一词的希腊词源是Hermes,就是我们熟知的古希腊神话中的一位神——赫尔默斯。希腊人信奉是他发明了语言和文字,人类因此才有了相互交流和理解的工具。带足翼的赫尔默斯往来于神仙界和人世间,把人们不可理解的东西变成可理解之物。后来人们在研究《圣经》的时候借用了这个意思,指把《圣经》中蕴含的上帝的意图通过语言的解释,让人们能够理解,它是研究《圣经》的一种方法,阐释圣典的一种技巧。这种阐释的目的是发现和理解那已经假定在圣典中早已存在的上帝的意图,也就是说发现并再现阐释对象中已有的真理和本质。从欧洲的文艺复兴开始,阐释逐渐由作为圣典研究的一种方法转变为人文科学的方法论。文艺复兴激发了人们对古希腊典籍的极大兴趣,于是就借用了圣典研究的阐释方法,把它用在对整个古典文化的理解和解释上,作为了整个人文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论,也就是成为了如何理解历史、文学、法律、哲学等人文学科提供方法论的基础。
阐释是什么?从古希腊Hermes所包含的意思看有四种:一是理解(understanding),一是表达(expression),一是解释(explanation),一是翻译interpretation or translation)。现代的文学批评理论一般认为,阐释是阅读和鉴赏活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个过程是:描述、阐释、评价。描述就是尽可能地把事物的原状陈述出来,它的客观性最大;评价就是对某事物做出一个自己的判断,是好是坏,主观性最大;而阐释恰恰处在从客观性到主观性的发展地带,它的主观性大于描述但小于评价。多伦多大学教授马里奥·瓦尔代斯认为这种说法是“老生常谈”,是一种不正确的观念,是一个逻辑性的错误。他认为这三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有许多事情没有意义,一切可以描述的事情并不必然就会导向阐释和评价。比如对一个类似正方形或立方形的几何形状的描述。同时,他也认为,我们也不能一定认为评价是阐释的必然结果。我们对一些文学作品的价值确定与阐释没有什么关系,反过来说,在阐释过程中却处处表现出价值判断,从文本的选择直到阅读的结束,更表现在阐释撰写的整个过程。总之,“对于今天的大部分文学批评者来说,阐释就是文学批评的首要目的,它与描述和评价不在同一个认识论的研究层次上,因为阐释包含文本分析以及许多判断。”[2]马里奥·瓦尔代斯的这种见解是很有道理的,他纠正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观念。他认为:“阐释作为有意识的、以明确或暗示的方式进行的活动体现了解释和理解活动的基础。”“阐释完全远离了这些活动(描述、评价),它依附与解释与理解的一般程序。当意义得到传达而且对它的理解似乎完整时解释便告终。”[3]就是说阐释是和解释、理解密切相关的。
我们依据马里奥·瓦尔代斯的意见再做进一步分析,解释的必要性就在于我们对研究的对象不熟悉,要让它变得通俗易懂,除去研究对象身上所有的特异性。要解释就要涉及话语背景的问题,只有把它放在一个已知的背景中去我们才能完成解释。那么这里就有一个背景的差异:文本产生的背景与文本接受者背景的差异。文本产生的背景我们无法完全再现,即使假如能够完全再现,实际上对接受者也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适应文本接受者的背景,让接受者能够理解,而接受者的背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是不确定的,所以这种解释就会不断地延续下去的,永远没有终止。“如果说解释的主要根源和对象具有社会性的话,理解的基础方向却是个人性的。但就是因为解释和理解之间的对照才产生了主体间的阐释,解释与理解的会合构成批评行为的现实。”[4]理解是阐释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可以说阐释就是理解。理解是文本接受者的一种个体行为,而个体往往因生活环境、个性气质、文化修养、期待视域等因素的不同、对同一个文本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的。更何况我们对一个文本的理解永远也不能做到真正完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特定的文本将引起无数的阐释,存在着多种阐释的可能性。
值得警惕的倒是那些自以为是的文学批评家,他们常常认为自己才是真正地掌握了阐释的权力,他们的阐释才是唯一最正确的。实际上不管是什么人也做不到,正如读者接受理论的倡导者们所说的那样,阐释的过程就是一个误读的过程,谁要说他最正确地理解文本的意义,也许他就是最大的错误理解者。我们过去文学批评中这方面的教训也够多了,一个经典作品被我们阐释出一两条符合意识形态的中心思想,排挤打压其他的阐释,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也扼杀了经典的生命力。西方的后现代主义学者们公开对传统的阐释理论挑战。德里达的观点是:文本就是一个符号体系,每个符号都是差异造成的产物,符号是无休止地变动才产生了意义,这就使所有的符号变得具有多义性。更有过激的西方学者如当代美国文化批评家苏珊·桑塔格等人明确提出了“反对阐释”,在她看来,对阐释的过度投入,就是对“深度模式”的偏爱,总是追求和挖掘文本背后的深层意义的阐释方法造成的严重后果就是对智性的过度依赖,而对感性体验的极度忽视,这和人们的生命存在是相背离的。当然桑塔格提出“反对阐释”也不是要反对阐释本身,而是指那种明显带有意识形态意味的,常常以真理代言人自居的那种阐释行为,他们往往认为阐释只能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只能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只能是专制的而不是宽容的。
经典有无限的阐释性,而阐释的过程本身也存在着无数的可能性,那么我们看待当前经典阐释的风潮不妨多点宽容。
三
我们在肯定阐释具有无限的可能性的时候,也要强调阐释的限定性。这似乎是一个悖论的命题,实际上是一个辩证的关系。我们看到现在阐释经典的风潮中,的确有些阐释新奇得令人难以理解,难以信服。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经典的阐释要有一个限度。尽管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但不管怎么讲也不大可能把哈姆雷特阐释成奥赛罗、李尔王,也不大可能把林黛玉阐释成刘姥姥啊。
意大利著名的学者艾柯在1990年在剑桥大学的一个讲座上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过度诠释。他说:“说诠释潜在地是无限的并不意味着诠释没有一个客观的对象,并不以为它可以像水流一样毫无约束地任意‘蔓延。说一个文本潜在地没有结尾并不意味着每一诠释行为都可能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5]艾柯清楚地看到,如果诠释者的权力被过分夸大,阐释就成了毫无限制的任意发挥,这种阐释不仅无助于对作品的解读,反而会扰乱人们对作品的正确理解,甚至会把人引上歧途。在实际的文学批评中,我们也会常常感到一些诠释确实比另一些诠释更合理,更有价值。
那么,我们依据什么来判定哪些阐释是过度了的呢?这是一个很难准确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可能依据“作者的意图”。因为经典作品的作者一般离我们都很久远,我们对作者掌握的资料很有限,有些甚至也不好确定作者为何人,我们无法了解作者的意图,即使我们掌握作者比较多的情况,也不等于我们就能够知道作者的真实意图。再说真实的作者本人与文本中的作者也不能完全等同,现实生活中的作者也许和普通的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还有更多的缺点和不足,但在他的作品中可以表现出来高尚情操和美好追求,文本中的作者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实生活中的本人,所以判定阐释是否过度不能以“作者的意图”作为标准。我们也不可能依据“读者意图”。前面我们已经说过,由于读者因生活环境、个性气质、文化修养、期待视域等因素的不同、对同一个文本的理解是千差万别的,加之语境的不断变化,更加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读者意图”。由此看来,“作者意图”和“读者意图”作为评判阐释是否合理的依据都是不可靠的。
艾柯为了找到一个评判的标准,提出了“本文意图”概念。他认为“本文意图”是合法阐释的边界,它既不是作品现在具有的永恒本质或唯一诠释,也不是一个先验的存在,而是读者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推测出来的,或者说是“本文的接受者根据其自身的期待系统而发现的东西”。[6]也就是说读者所发现的东西要符合本文所要表达的东西。这本身也很不清楚,为此他还引入了“历史之维”这个概念,认为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观察现实的方式,历史语境的变化就会有不断的诠释出现。但是,他坚持认为不管在什么语境下,经典的阐释都要考虑本文的意图。艾柯的“本文意图”本身也是矛盾的,一方面本文意图限制着读者的阐释方向,另一方面,本文意图又必须由读者来阐释。这种说法在理论和实践中是难以把握的。
美国著名的学者乔纳森·卡勒在分析决定意义解读的四个因素——作者意图、文本、语境和读者时说:“一部作品的意义并不是作者在某个时刻脑子里所想的东西,也不单单是文本内在的属性,或者读者的经验。意义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概念,因为它不是简单的,或者可以轻易决定的东西。它既是一个主体的经验,同时又是一个文本的属性。它既是我们的知识,又是我们试图在文本中得到的知识。”[7]他认为意义的解读不能以作者的意图来决定,也不能以文本内在的属性来决定,也不能以读者的经验来决定,因为对意义的解读是读者的主体经验和文本的内在属性相互作用的产物。卡勒提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根据语境来判定。他说:“如果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总的原则或者公式的话,或许可以说,意义是由语境决定的。因为语境包括语言规则、作者和读者的背景,以及任何其他能想象得出的相关的东西。”但是,他接着又说:“意义由语境限定,但语境是没有限定的。”[8]这种说法又让人难以把握,既然语境是没有限定的,那解读的结论也是可以不断变化的了。
从上面的分析看出,我们要确立一个关于经典阐释是否合理或是否有价值的原则是比较困难的。我们既不能容忍那种认为不论怎么解读都可以行得通的说法,也无法找到明确的标准去做清楚的区分判定。那么,对当前经典解读阐释中的混乱现象怎么解决呢?笔者觉得艾柯提出的“文化达尔文主义”倒是有启发性。艾柯认为在历史的选择过程中,某些阐释自身会证明比别的阐释更能得到认可。正如经典的形成需要时间来印证一样,合理的有价值的阐释也要靠时间来检验,也就是说在历史的长河中让它们优胜劣汰。但是,这种观点是一种被动的想法。在当前经典阐释风头正猛,大量经典阐释的著作不断涌现的态势下,我们不能坐视这种鱼龙混杂的状况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尤其是一些阐释抛弃了对作品的解读,完全成了毫无限制的任意发挥,这不仅扰乱了人们对作品的正确理解,甚至会把人引上歧途,因此,开展积极的“对话”也许是一个可取的策略。这里所谓的“对话”就是加强对经典阐释作品的辩驳、评论和比较,不仅要有计划有规模地组织专门的学者专家来完成此项工作,还要引导广大读者来积极参与,让作者、学者、读者在平等中相互交流,在对话的平台让更有价值的阐释得到更多的认可,也让不合理的甚至是谬误的东西被淘汰,这样对发扬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才是有利的。
【参考文献】
[1]佛克马,蚁布思.文学研究与文化参与 [M].俞国强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50.
[2]马克·昂热诺.问题与观点——20世纪文学理论综述[M].史忠义,田庆生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361-366.
[3]艾柯.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28.
[4]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入门 [M].李平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70.
(作者简介:马建智,西南民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