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关于中学国文教育的三次讲演

2009-03-10 06:01
社会科学研究 2009年1期
关键词:国语古文胡适

梁 心

〔摘要〕 中学国文教育问题在二、三十年代曾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胡适也参与其中,并三次就这一问题进行讲演。本文通过对这三次讲演的梳理和比较,考察胡适在这十余年间对中学国文教育看法的变化。同时,胡适在这一问题上态度的“变”与“不变”,也折射出了那个时代的复杂面相。

〔关键词〕 胡适;中学国文教育;古文;国语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1-0147-08

胡适在“五四”后的十余年中,曾三次就“中学国文教育”这一题目发表讲演:第一次是1920年3月,胡适在北京高师附中作了题为“中学国文的教授”的讲演;1922年7月,胡适又在中华教育改进社济南年会上作了题为“中学的国文教育”的讲演;到1932年8月,胡适应北平中等教育暑期讲演会的邀请,第三次以“中学国文教学法”为题发表讲演。三次就同样的题目讲演,足见胡适对中学国文教育问题的持续关怀,然而亦表达了他自己对这一问题的主张屡有变动。其第一、二次讲演的内容皆已收入《胡适文存》,②并受到研究者注意,③第三次讲演虽然次日就有《北平晨报》、《世界日报》、《大公报》等报刊作了较详报道,④各种常见的胡适文集则皆未收入,胡颂平编著的《胡适之年谱长编初稿》(共10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中亦未记载。现综合《大公报》和《世界日报》的报道,整理出这次讲演的“全本”(见附录),并据此对胡适十年来见解的变化稍作讨论。

胡适第一、二次讨论的内容相近,讨论了中学国文教学应达到的标准、应设课程、应使用的教材和教学方法四个问题。在1932年的讲演中,胡适谦称自己“还是旧调重弹”,相比十几年前的讲演“没有什么新的贡献”,不过“前几年我对于国文教学法的主张,因为那时设备材料都不完备,所以不容易实行”,现在“设备方面,材料方面,教材方面”均有了改进,因此有必要再提出来,“请一般有经验的中学国文教师们来指教”。实际上,除了课程问题未作评论,在其他的三个问题上胡适均又提出了意见。

一、标准问题

胡适三次讲演中均首先提出中学国文教学应达到的标准,且每次提出的标准都不一样,值得仔细考察。在第一次讲演中,胡适提出的标准是:

1.人人都用国语(白话)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谈话,——都能明白通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

2.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之类;

3.人人能作文法通顺的古文;

4.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

关于“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在胡适后来的讲演中均是以第一标准的面目出现。然而在第一次演讲的现存两种文本中,这一条标准却有所不同。在《教育丛刊》的记录稿中,胡适引用了民国元年《中学校令施行细则》中提出的“国文要旨在通解普通语言文字,能自由发表思想,并使略解高深文字,涵养文学之兴趣”,认为“现在看去还不觉得有什么大错误”。但他提出的第一条标准是:“人人能用国语作文、谈话、演说,都能通畅明白,没有文法上的错误。”〔1〕而在《新青年》发表时,“自由发表思想”的提法也出现在胡适自己的中学国文教育标准之中。他并批评说:“元年定的理想标准,照这八年的成绩看来,可算得完全失败。” 其“失败的原因并不在理想太高,实在是因为方法大错了”。因为“事实上中学教员并不许学生自由发表思想,却硬要他们用千百年前的人的文字,学古人的声调文体,说古人的话,——只不要自由发表思想”!〔2〕不管胡适对民元的标准评价如何,其以中学生首先需要掌握国语为第一标准的态度是明确的。

然而,对于古文在中学国文教育中的位置,胡适的看法却多有变化。在第一次讲演所提出的标准中,胡适对古文要求较高,认为要“人人能看平易的古文书籍”,“人人能作文法通顺的古文”,“人人有懂得一点古文文学的机会”,且以为这样的要求“不算苛求”。〔3〕另外,在这次讨论中,胡适对国文课程的安排还提出了建议,其中古文课程占的比重很大,胡适自己以为“在我们提倡白话文的人,定出这样的内容,总算是很公平了”。[注:此仅见于演讲的记录稿。《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118页。]较之同时期其他论者,胡适的这种态度似乎更为温和。[注:如沈仲九认为中学国文教授的目的在于了解“现代语”和运用“现代语”,陈启天则提出的是“能说普通语言”,“能看现代应用文和略解粗浅美术文(指诗歌)”,“能做现代的应用文”。见仲九《对于中等学校国文教授的意见》,《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100-101页;陈启天《中学的国文问题》,《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155页。这两篇文章分别发表于1919年和1920年,都完全没有给古文在中学国文教育中留出空间。]

不过,两年后胡适便觉得这样的标准不合适,尤其认为对于中学生的古文水平不可要求过高,遂将标准修改为:

(1)人人能用国语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都能明白晓畅,没有文法上的错误;

(2)国语文通顺之后,方可添授古文,使学生渐渐能看古书,能用古书;

(3)作古体文但看作实习文法的工具,不看作中学国文的目的。〔4〕

此时胡适对古文的要求有明显的下降,在设置课程时,胡适将学生分为“在小学未受过充分的国语教育的”和“国语文已通畅的”两种类型。两类学生的作文都要“以国语文为主”;即使是“国语文已通畅的”学生,学习古文的钟点仍“不得过全数三分之二”。〔5〕钱理群认为这是因为胡适在第一次讨论中把国语教育的主要责任交给了小学,到第二次讲演时则已意识到小学教育未必能完成国语文的训练。〔6〕

不过,除了古文作文这条标准,胡适其他两条对古文的要求并未改变,即仍是以看古书、用古书为目标。只是由于“国语可以帮助古文的学习”,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先保证国语文的“通畅”。同时,胡适不以作古体文为中学国文的目的,也是“因为在短时期内,难望学生能作长篇的古文;即使能作,也没有什么用处”。〔7〕基本是将两年前的“理想标准”改为了一个较实际的标准。到1925年为《京报副刊》选择“青年必读书十部”时,胡适也采取了折中的方法,中文书和英文书各举出五种。有意思的是胡适所举中文书中包括了《论语》,一向被认为不如胡适“新”的梁启超却只举了《孟子》没有举《论语》。[注:胡适选书见《京报副刊》第58号(1925年2月11日),8页;梁启超选书见第59号(1925年2月12日),8页。当然,一些人之所以没有选择《论语》显然是以《四书》之类为理所当然的“已读书”,如马幼渔,因其所选书籍皆为清代(也包括晚清民初)学者论述。但梁启超之选《孟子》而不选《论语》当是故意为之。]不管出于何种考虑,作为“读书人”而可以不必读《论语》,在此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亦可见胡适在“教导青年”方面对传统的尊敬尚超过梁启超。

此后不久,在为教育部制定新学制的课程纲要时,胡适分别提出了高中国文教育的目的和高中生毕业最低限度的标准。其中四条目的(培养欣赏中国文学名著的能力;增加使用古书的能力;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继续练习用文言作文)就已经与此两次讲演的旨趣有所不同,其制定的最低标准分别是:

(1)曾精读指定的中国文学名著八种以上;

(2)曾略读指定的中国文学名著八种以上;

(3)能标点与唐宋八家古文程度相等的古书;

(4)能自由运用语体文发表思想。〔8〕

这里所指定的“中国文学名著”包括了胡适选择的数十种小说和诗文。值得注意的是,选文中的白话小说和近人文选,胡适只要求“略读一种”;另一方面,标准中又被加上标点古书的要求,对中学生古文能力的要求明显加强。在前两次讲演中一直保持着的“自由运用语体文”的要求虽然依旧保持,却被放到了最末。这个纲要是为当局立言,表达的不一定完全是胡适自己的主张,但亦可见古文水平在胡适心中确实是衡量中学生国文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

虽然朱经农曾呼应说,作为“提倡国语文学最力的人”,胡适要求读如此多的古书足可以消除近人“以为提倡语体文的人都不主张读古书”的误会。〔9〕但以提倡白话文或语体文著称的胡适而有这样的态度,曾引起一些时人的不满和失望。穆济波就对此纲要大为不满,认为“试取以较民国元年《教育部令中学校国文要旨》三条,浅言之无‘通解语言文字之要求;深言之亦将‘启发智德一层完全删去,而处处以能看古书为号召。”〔10〕而杨鸿烈看到“适之先生竟在订高级中学国文教授大纲里规定有每星期作‘文言文的钟点”,更发出“我的重整文化运动的旗鼓的好梦便一阵阵的消灭了”的感叹,足见杨鸿烈并不认为中学生应当作“文言文”。〔11〕

到1932年第三次讲演时,胡适首先引用了教育部提出的标准,[注:应指教育部中小学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于1929年8月制定《高级中学普通科暂行课程标准》中的国文科毕业最低限度。按,此标准与胡适讲演中所记稍有出入,分别是:1.曾精读名著六种而能了解与欣赏;2.曾略读名著十二种而能大致了解欣赏;3.能于中国学术思想、文学流变、文字构造、文法及修辞等,有简括的常识;4.能自由运用语体文及平易的文言文作叙事、说理、表情达意的文字;5.能自由运用最低限度的工具书;6.略能检用古文书籍。见《现行教育法令大全》,上海:世界书局,1936年再版,第4章10-11页。]随后发布了自己“假定的标准”。他虽然认为自己提出的标准“实亦与教育部所颁布者相差不多”,实际仍有不少差距,尤其对古文要求低了很多:教育部要求学生直接阅读“名著”,胡适要求中学生阅读的只是“整理过的古文名著”;教育部所提出的“能运用语体文及简易文言之自由发挥思想”更是胡适从未提出过的要求。这一次胡适的标准是:

(1)能运用国语文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而无文法错误;

(2)能看平易古文书籍;

(3)能懂古文国语在文法上之大致同异,而交互翻译;

(4)能认真读过三四十部整理过的古文名著,且能鉴赏了解;

(5)有天才高且熟于文法者,宜鼓励古文作文。

在这次讲演中,相对教育部所提出的首先要求阅读多少部名著的要求,胡适又把“运用国语文自由发表思想”放到了首位,对“鼓励古文作文”的要求也作了颇多限定。这相对第一次讲演中要求“人人”能看、能懂、能作古文的态度固然有了保留,但对整个中学生的古文水平要求明显又高于第二次的提法。基本可以认为,胡适虽然对古文在中学国文教育中的分量的看法屡有变化,但一直要求中学生必须对古文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从其认为“高中学生,对于国文能有以上之标准程度,则无论升学作事,都有相当之把握了”,足见当时社会对中学生古文程度的“要求”亦不低。

沈仲九在1924年就针对有人提出学生要能看古书以备毕业后从事职业所用的说法,较为激进地提出“我仔细思索,我竟想不出各种职业须看古书的理由”,因为“养成看古书的能力,仅仅对于将来专攻中国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这一类人有直接的效用;对于研究其他各科学的,简直关系很少”。〔12〕然而沈仲九这一观点似乎更多是从“应然”方面立言。浦江清直到1940年还观察到,当时“社会比较保守,中国古来重文的传统至今在社会上还保存着。所以一位中学生,假如毕业后不升大学,就到社会上去作事,他往往感到所学的科学未必完全有用,而中文不行,却首遭前辈的白眼。因为至今一班老辈还是以以前读书人的造诣来期望于现代读书人的”。〔13〕

除此之外,胡适还首次把对“文法”的要求纳入国文教育的标准之中,并要求学生能做到国语和古文的交互翻译。这固然与教育部的要求有关(教育部提出的标准中有“能通晓中国学术思想、文字流变、字形构造、文法语辞”一条),但在国文教育中注重文法也是胡适持续的意见。胡适在第一次讲演中就提出需让中学生运用国语时“没有文法上的错误”,作古文也需“文法通畅”。胡适认为“从前教作文的人大概都不懂文法,他们改文章全无标准,只靠机械的读下去,读得顺口便是,不顺口便不是,总讲不出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不可那样做。以后中学堂的国文教员应该有文法学的知识,不懂文法的,决不配做国文教员。所以我把文法与作文并归一个人教授。”〔14〕胡适曾经讥讽林纾的“不能道其所以然”是“留声机器”,[注:参见罗志田《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276页。]足见其对传统讲学之不讲文法久有不满。到1932年则直接要求学生需知“古文、国语在文法上之大致同异”,并在教材中正式提到文法的内容,此稍后详论。当年7月21日北大考试新生的国文试题就为“文言译白话文一篇”,可见胡适的这一主张是为当时部分教育当局所认可的。[注:参见《北京大学昨考试新生》,《世界日报》1932年7月22日第7版。]

二、教材

在这三次讨论中,胡适对中学国文教材的要求有较大的变动。在20年代的两次讲演中,胡适基本上都是在讨论两类课程的教材:国语文和古文。但到1932年第三次讲演时,胡适则专门提出了教材中要包括“关于国语文法之材料”和“古文文法”。关于这两种材料的来源和编订,胡适皆未作具体说明,但与此前提法有了很大不同。在1920年的第一次讲演中,胡适是将文法的内容归入“文法与作文”这一课程。当时胡适正在编《国语文法草案》(后成《国语文法概论》一文),因此不曾“细说国语文法的怎样编法”。而对于古文文法,胡适则以为“现在还没有好文法书。最好的书自然还要算《马氏文通》。《文通》有一些错误矛盾的地方,不可盲从;《文通》又太繁了,不合中学堂教本之用。但是《文通》究竟是一部空前的奇书,古文文法学的宝库。教员应该把《文通》仔细研究一遍,懂得了,然后可以另编一部更有条理、更简明易晓的文法书。”〔15〕到1922年第二次讲演,胡适就已经在“国语文的教材”中加入了“国语文的文法”。〔16〕自此到1932年,胡适没有再讨论具体的文法教材问题,但此时要求把国语文法和古文文法作为独立的教材编写,亦可见胡适对“文法”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地加强。

胡适对于古文教材的见解也有变动。在第一次讨论中,胡适自称“我拟的中学国文课程中最容易引起反对的,大概就在古文教材的范围与分量”;〔17〕而缪凤林则认为“那文最促人注意的,就是古文教材的范围和分量”。[注:缪凤林:《对于适之先生“中学国文的教授”问题的讨论》,《时事新报》1920年9月15日第4张第1版。此文承高波同学代为拍照,谨此致谢。]胡适把学生所要学习的“古人的古文”分成选本和自修书两种,选本要“从《老子》、《论语》、《檀弓》、《左传》,一直到姚鼐、曾国藩,每一个时代文体上的重要变迁,都应该有代表。这就是最切实的中国文学史”。〔18〕胡适甚至以为“现在学制的大弊就是把学生求知识的能力看得太低了”,“现在要谈学制革命,第一步就该根本推翻这种为下下的低能儿定的课程学科”,因此提出可以直接以古书为教材,让学生进行自修。〔19〕

到1922年第二次讲演时,古文教材成为了胡适考虑的一个主要内容;他甚至认为“我的主张此时所以不能不失败,只为了一个原因,就是没有相当的设备”;这里的“设备”即是指“古文竟没有相当的教材可用”,尤其“有几部古书可以便于自修呢?”因此胡适提出:“古书不经过一番新式的整理,是不适宜于自修的。”胡适具体提出了几条“新式整理”的要求,并乐观地提出:若能有“几十部或几百部整理过的古书”,“中学古文的教授便没有困难了。教材有了,自修是可能的了,教员与学生的参考材料也都有了。教员可以自由指定材料,而学生自修也就有乐无苦了。到了这个时候,我可以断定中学生的古文程度比现在大学生还要高些”。〔20〕

再到第三次讲演时,古文教材缺乏的问题仍然存在。针对“现在一般教师们,都感到教材缺乏的恐慌”这一现状,胡适一面检讨自己“在十二年前,就已提倡整理中学教科书,但迄未动手”,这“的确是教育界上之一大损失”。同时再次提出他“最后的希望”,即“希望中学教育界大家,共同起来重新整理编订中学国文教材”;可以“由专门学者协同有志于国文教学的教师们共同组织教材委员会,大家集思广益”地推进这个工作。这种对古书整理的呼唤和需求一直持续,但一直未见令时人满意的成果,是个非常值得研究的现象。[注:到1936年顾颉刚主编《尚书通检》时,对于其以相台本《伪孔传》作为底本深感“不安”,特地在序言中声明这是因为“现在没有一种标准本可用,不得已才采用了现存注释的最早而又最完全的孔传的句读。将来我们《尚书学》全部编定之后,当然要改定的”。(顾颉刚主编:《尚书通检•序言》,北平:哈佛燕京学社,1936年)]

另一方面,胡适在中学古文教材的选择上也有了变化。他在继续使用提倡“已整理过的古书”的同时,也提出“关于韵文散文选择的标准,应以前人五百篇及六七百首诗词为教材的根据”;甚至提出可以“选择不曾整理过的古文,做为例证,训练学生自己读书的能力”。可知“古文竟没有相当的教材可用”这一“设备”问题的长期悬而未决,迫使这些趋新学人不得不做出退让。胡适在第一次讲演时曾经反复强调看一部《茶花女》比读一部《古文辞类纂》好,但正因他们没有产生出适合的中学古文教材,故只能退而借重以前的古文选本。[注:这个问题后来仍未能解决,到1940年浦江清也提出,可以“把通行于家庭教育里的两部通俗的古文学读本,一部是《古文观止》,一部是《唐诗三百首》,搬进学校里来”。他知道“高明的学者当然看不起这两部书,但对于中学生的程度,却是相合的”(浦江清:《论中学国文》,《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652页)。]

就国语文教材而言,胡适的观点没有太大改变。在第一次讲演中胡适提出的国语文教材包括了小说、白话戏剧和“长篇的议论文与学术文”,到第二次讨论则加入了诗歌(与戏剧并列为一项内容)、古白话文选本和国语文的文法。〔21〕在第三次讨论中,胡适除了将文法独立列为一项之外,其他基本维持原有看法。但胡适把小说作为国语文教材的主张,在这段时间却曾引起很多讨论。

胡适一向看重小说,在第一次讨论中就说,他可以“武断”地认定“现在中学毕业生能通古文的,都是自己看小说看杂志看书得来的”。但他也了解社会对此尚乏共识,知道自己主张中“最须说明的大概是小说一项”,故专门讨论了为何中学生应该读小说以及怎样读(例如可以使用所谓“洗净了的版本”等)。[注:有意思的是,在1925年为《京报副刊》选择“青年必读书十部”时,胡适所选的十部中没有一部小说。]不过,梁启超则不赞成以小说为中学国文教材。胡适在1923年为清华留学生开设国学书目时选入了《三侠五义》等书,就引起了梁启超的不满。[注:参见罗志田《国家与学术:清季民初关于“国学”的思想论争》,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268页。]大约在那前后,梁启超还写有专论“中学国文教材不宜采用小说”的手稿。[注:参见陈平原《八十年前的中学国文教育之争——关于新发现的梁启超文稿》,《中华读书报》2002年8月7日第5版。]何仲英(后来态度有改变)和周予同均赞成以小说为中学国语文的教材,却又都不主张中学生读《红楼梦》。周予同甚至认为,主张看《七侠五义》等小说是“中国文艺界可怜可羞的办法”,〔22〕与梁启超的看法较为接近。

这里面所反映的不同的人心目中关于正统和异端的歧异认知,特别能体现当时所谓“新”、“旧”的分际及其很多时候的难以区分,很值得进一步探索。不过,胡适的提倡至少得到很多中学生的赞同,并被视为进步和接近“新文学”的象征。阮真稍后就说,那时中学里如果“前教师专教小说的,后教师不教小说”,就“不免要受学生的攻击,说他‘时代落伍者、‘开倒车、‘不懂新文学了。”〔23〕

基本上,胡适在历次提出的“教材”中,都要求国语和古文兼重。这在胡适自己看来,大致也是一种执中的观念。然而,中学教师穆济波认为,在“国语教学进程中,一方要练习用文言作文,一方又要学生继续发展语体文的技术”,不啻“同时左手画圆右手画方”;这样“读物混淆,思想杂乱,所模仿的又不一其类,结果大多数学生弄成不文不白的怪状”,而这正是“现时一般中学的真实情况”。由于胡适“是提倡语体文的人,一方又有整理国故的嗜好,所以主张这样双管齐下”;但“身受困难的是中学教师,形式不分,体制各别,一日一换”,叫人从何下手?“可惜胡先生不曾作中学教师”,所以体会不到这种双重教学方式“所给予的苦痛”!他主张“就初高两级的利便”,将中学国文教学“分语体、文言为两部分”,一阶段一阶段地学习。〔24〕胡适一直要求“一般有经验的中学国文教师们来指教”,然而穆济波所“指教”的,恐怕胡适未必能接受。

三、方法

胡适一生好讲方法,在中学国文教学的问题上也不例外。在三次演讲中,胡适基本上一直在提倡自修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在第一次讲演中,胡适要求老师不必讲解,应该指定学生读书,回答学生的疑问,只有在古文教学中“可随时加入一些参考资料”。他还特别提出开设演说和辩论的课程,作为“国语与国语文的实用教法”。〔25〕到第二次讲演时,胡适仍坚持在古文教学中注重自修,但也承认因缺乏整理过的教材而难于实行。在第三次讨论中,胡适继续坚持自修和讨论的基本学习原则,并认为1932年北大招考新生的国文试验,虽以最容易的常识测试,而大多数学生仍不及格,“就是因为平时中等学校国文教学,在教室里的时间太多,学生课外自修的时间太少”。胡适不仅要求学生养成自修和讨论的习惯,还提出在古文的教授方法上,由于教材的限制问题,可以让学生“读未标点的书籍,练习学生自己标点、分章、分段的能力”并且首次提出了“背诵”部分古文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就文法的教授方法而言,胡适在第三次讲演中提出了“要学生同时在外国文上努力,以补正中国文法上之缺点”。先是在第一次讲演中,胡适就提出以比较的方法来教授文法,但这指的是“讲古文的文法,应该处处同国语的文法对照比较”。〔26〕倒是缪凤林认为“还要更进一层,就是和英文文法合教”。〔27〕虽然缪凤林的发挥表现出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但与胡适主张的取向也较接近;胡适在评论《马氏文通》时说“马建忠的大缺点在于缺乏历史进化的观念”,但他认为“马建忠得力之处全在他懂得西洋的古今文字,用西洋的文法作比较参考的材料”,〔28〕足见胡适亦认为可以通过西文文法来研究中文文法。他此时要求学生以“外国文”(仍应指“西洋文字”)来“补正中国文法上之缺点”,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结语

十几年间,胡适三次以“中学国文教育”为题作讲演,足见他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关怀,但他在这方面的意见却并非始终得到学界的注意。1922年胡适第二次讲演的记录稿在《晨报副镌》发表时,记者便以为“胡先生最近除做他政治的‘努力外,已不多发表这一类的文章了!阅者幸勿当作‘明日黄花!”〔29〕记者这一说法表明当时一般人更看重胡适在政治方面的努力,其实那一年胡适就曾参与了教育部的新学制课程标准的制定,这似乎提示了“胡适”这一形象从很早开始就具有了多样性。

在胡适关于中学国文教育的三次讲演中,他对中学国文教授标准的看法多有变动,且这一变动主要反映在古文在中学国文教育中的位置上。国语文自然与“死文字”不同,但在“国文”这一课程中,古文应该占什么样的位置却是一个问题。从第一次的“理想标准”到第二次偏于强调国语文再到第三次有保留的要求,胡适虽然一直给古文留出了一定的空间,但这一空间却是在变动中的。国语文的基础地位必须得到保证,但在此基础之上究竟应该对学生的古文程度作何种要求?胡适的第三次演讲仍然有限制地提出了“古文作文”的要求,可见其在教育领域中对于古文持有的态度实际是相当宽容的。在“教学”方面立言与作“研究”性质的文章不同,需考虑到“培养”和“社会需求”等诸多实际方面,这不仅涉及教育史的问题,亦体现了胡适对整个“国文”的认识。

另一方面,古文的教学确实一直处于破而未立的“过渡时期”,较难以“正确”的形式存在于“新教育”中。如认可中学生“读小说”和提倡自修加讨论的学习方法都有时代的“正确”在其中,因此胡适一直加以提倡。但就古文教授而言,到第二次胡适讲演时就已经注意到现有条件实际上不适合中学生进行自修,其实也就是说自修的方法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进行。但胡适并没有改变方法,而是提出要改变教材,进行“新式整理”。到十年以后,整理未成,缺乏古文教材的问题仍然存在,胡适却仍然一方面呼吁整理,一方面强调自修,甚至以为中学生正好不妨以“未标点的书籍,练习学生自己标点、分章、分段的能力”。中学生读古书尚有人反对,中学生而动手整理势必更让人不以为然。但就胡适而言,古文需要保存,思想上的“正确”又需要坚持,这恐怕正是古文存在于中学教育中的方式。胡适在1932年的讲演中提出“把死的文学变活”,以多种形式学习古文亦可被视为一种改造与保存的努力。

从1920年的第一次讲演到1932年的第三次讲演,从时代上来看,按照阮真对“时代思潮”的分类,已经跨越了“提倡白话文新思潮时代”、“研究国学整理国故时代”和“翻译文学大盛时代”这三个时代。[注:这三个时代分别是1917-1922、1922-1926和1926-1935年。见阮真《时代思潮与中学国文教学》,《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603-609页。]胡适的每次讲演虽然未必与阮真的“时代思潮”合拍,但阮真的说法至少表明,时人已意识到由于“时代思潮”的一日千里,国文教育也在不停地“与时俱进”。胡适之所以持续关注中学生的国文教学,亦在于这一问题牵涉了其需要坚持的内容所在,尤其是那些胡适屡次修改而希望维护的东西,更值得我们注意。这三次讲演,特别是第三次讲演,无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在时代思潮中继续变动着的胡适”。这一方面可以提示我们一个与“新文化运动”所要求的“胡适”不甚一样的胡适,[注:陈源在北伐后即注意到胡适自己“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特殊的地位”。既然已成了特定的“胡适”,他有时就不得不说那个“胡适”应该说的话,而同时又常常努力要维持一个本真的胡适自己。参见罗志田《再造文明的尝试:胡适传》,中华书局,2006年,151页。]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胡适所因应的“时代思潮”那持续和变动的各种面相。

附:中学国文教学法[注:以《世界日报》的报道为底本。其中《大公报》的报道中有而《世界日报》无者,以“〔 〕”附上。]

“中学国文教学法”这个题目在十几年前,兄弟曾讲过两次:第一次是在民国九年,〔讲演稿已刊在《胡适文存》第一集。〕第二次是民国十一年济南中华教育改进社讲“再论中学国文教学法”。〔此篇讲稿亦已刊载在《胡适文存》第一集中。今天讲中学国文教学法,乃为第三次。〕那么,今天我要讲的还是旧调重弹,没有什么新的贡献。〔在十几年前个人之主张,至现今仍未实行。〕不过,现在的环境与从前不同了。前几年我对于国文教学法的主张,因为那时设备材料都不完备,所以〔不〕容易实行(按,《北平晨报》有“在从前实行则甚觉困难”,故改);现在无论在设备方面,材料方面,〔教材方面〕都有新的进步,我想再把以往的主张经验贡献出来,请一般有经验的中学国文教师们来指教。

标准:最近教育部暂定高中国文程度到毕业时最高最低之标准,现在把他分述在下面:第一,高中毕业学生,须精读名著三种;第二,须略读名著十二种;第三,能了解(按,《世界日报》的记录本作“通晓”,《大公报》报道中作“了解”,根据教育部“有简括的常识”之要求改。)中国学术思想、文字流变、字形构造、文法语辞;第四,能运用语体文及简易文言文自由发挥思想;第五,〔能自由运用最低限度之工具书〕;〔第六〕,能检阅古文书。以上为假定之标准,以下为〔本人〕暂定之国文标准:第一,能运用国语文自由发表思想、作文、演说,而无文法错误;第二,能看平易古文书籍;第三,能懂古文国语在文法上之大致同异,而交互翻译;第四,能认真读过三四十部整理过〔的〕古文名著,且能鉴赏了解;第五,能有天才高且熟于文法者(《大公报》作“且志愿继续向文学者”),宜鼓励古文作文。〔以上五点,为个人对于中学国文标准之假定,实亦与教育部所颁布者相差不多。〕高中学生,对于国文能有以上之标准程度,则无论升学作事,都有相当之把握了。

教材:〔现在教材大部,皆书店老板所定。〕我们一提到选择教材,就好像给书店作广告一样,其实,选择教材,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关于教材考量内容方面,都应有专家学者作一番选择整理的工夫,现在一般教师们,都感到教材缺乏的恐慌,这应该由专门学者协同有志于国文教学的教师们共同组织教材委员会,大家集思广益的一方面来审查过去的教材,一方面重新编订最合时宜的中学国文教材,万不可以东拉西扯而未经整理之活叶文选,就当作国文教材。

〔现在规定教材,应分为四类:(一)关于国语文法之材料,应使学生明了国语文法上之知识。(二)古文文法,使教授及学者明白古文与白话文文法上之区别。(三)国语文教材。(四)古文学教材。〕现分两方面来说。关于国语文教材方面,以白话文名著为主要材料。而白话文名著应分四类。第一,是旧小说〔如《老残游记》、《儒林外史》、《水浒》、《西游记》等等〕。第二,是新小说〔最少在十部以上〕。第三,是新剧本〔最少在十部以上〕。第四,白话诗文选本,应由名家选编〔至少须有一二种以上〕。以上四类,是国语文教材,下面就要谈到古文教材了。古文教材可以分为下列数种:(甲)小说,而小说中又分为古文小说,如《聊斋》选本,〔《虞初新志》等皆可经整理而用之为新教材,并如林琴南所翻译之新古文小说,如《黑奴吁天录》等〕。选这一类的教材,应以中国文学史演变的观点上去选择教本。(乙)已整理过的古书,关于这一类的教材,应注意选择标点清楚,分段分章完善,注解正确者为教本。(丙)关于韵文散文选择的标准,应以前人五百篇及六七百首诗词为教材的根据。(丁)选择不曾整理过的古文,做为例证,训练学生自己读书的能力。

方法:谈到教学方法一层,我的确是外行,不过,门外汉有时说的话也许是碰到门道上,因此,我今天大着胆子在诸位面前说一说。关于国文教学方法,也可以分白话文教学方法,与古文教学方法两种。

白话文教学可以应用下列几种方法,第一,读书须注重自修。国文这种学问,是无穷无尽的,仅仅靠着教室里每周几小时的讲读,是不够的,如这次北大招考新生,国文试验,以最容易的国文常识测试,而结果大多数学生不及格,这就是因为平时中等学校国文教学,在教室里的时间太多,学生课外自修的时间太少,以致中学毕业以后,国文常识还这样缺乏。第二,发展自由讨论、批评、质问的精神,——一味的在教室里呆板的上课,会使学生感到疲倦,而且对于所讲授的国文教材,不能溶化。最好要学生自己提问题,或者教师提出问题来大家自由讨论,充分的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讲过了一篇文章,要学生加以批评,养成学生对于文艺不但有鉴赏能力,而且有批评的眼光,并且在教师讲完了一篇小说之后,要学生对于教师所讲的认为不满意的、错误的,勇敢的提出质问,这样养成学生治学好疑的勇敢精神。第三,教员随时指出旧白话文中文法上之缺点。教员除了答覆学生问难以外,还要随时指出旧白话文在文法〔上〕不严密的地方,并且要学生同时在外国文上努力,以补正中国文法上之缺点。因为一个通晓外国文的人,再做国文〔,〕文法上比较谨严多了。第四,用活的精神,去研究死的文字。我们无论研究什么学问,都要把死的东西,变成活泼泼的精神。在国文这一科上,更是如此,否则太干燥了。中学教师,应该时常利用辩论、演说、表演等等的方法,练习学生对于国文深刻之认识,并利用学生竞争的心理,对于国文课程特别努力,这样,不但使学生练习写文章的流利,说话态度坦然,而使他们感到国语不仅是白纸上写黑字,还有生龙活虎的精神。第五,作文。作文内容需要(一)文法通。如文法不通晓,文章则永远做不好。(二)论理正确。并不一定要用三段论法,必须使文章组织有条例,避免名词滥用。(三)练字练句。白话文易作,而不易好,白话文最通顺最好的,也只能做到“简单”“明了”而已,最好的文章能做到全篇每字不能减,也不能增,也不能易。(四)搜集及运用材料。与其做些空泛的论说,不如搜集历史上的材料,或者实际统计的材料,作辩论或者实际论文比较,有价值的多。最后,在现代国文教学法上,最重要的,就是提倡翻译,这样可以使学生了解古文与国语文文法上之同异的关系,然后才能实际运用自如呢。

古文教学方法,大致与白话文相同,不过,应该注意的:第一,读旧小说,要利用学生的兴趣,要他把全篇小说作一提要,然后再以鉴赏与批评。第二,读已整理过的古文,要把死的文学变活,利用表演、辩论的方式,也可以作提要及鉴赏批评。第三,读未标点的书籍,练习学生自己标点、分章、分段的能力,以便了解文法重要之处,如有错误,教师再加以纠正。第四,精读、熟读一些名著,澈底了解死文字的文法构造,文体感触,并不完全背诵,至少须每学期应背诵韵文、散文之最精者几篇,中学生尤其应多背诵。〔第五,将古散文韵(文),译成白话,可训练学生在字义上及文法上之了解。第六,试作古文,最好乃将白话文译成古文。如此进行,中学国文程度,将来将较诸大学高出。〕

结论:上面拉杂的说了好些,一点系统都没有,还希望诸位原谅。最后,我今天讲到中学国文教材,颇感残缺不完全。这我在十二年前,就已提倡整理中学教科书,但迄未动手,的确是教育界上之一大损失。现在我再诚恳的向诸位提出,为了提高中学国文程度,改进中等教育,希望中学教育界大家,共同起来重新整理编订中学国文教材,这是我最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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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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