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平
〔摘要〕 作为追求民主和践行民主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在对国家政治方向的把握和推动国家政治生活的运行中,既能制定民主政治制度和规则又能带头遵守实行民主政治制度的政治行为;既能实现“内部”民主又能实现“对外”民主,才会产生“党的民主有主动地向人民民主转移的趋势,人民民主有按照党的民主所昭示的民主精神和原则以及其领导制定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方向积极发展”的要求。十七大报告也正是一方面强调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一方面又强调二者要同步进行,说明其中的难题和风险已经被注意到了。党的民主,要求的是建设一个民主的党。而民主的党,其内部是充满民主与和谐的,其外部功能的履行也必须是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民主执政,建设和保护国家的民主,大力发展人民民主。这样,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过程才既是同步的,又是有效的。
〔关键词〕 党内民主;党的民主;人民民主
〔中图分类号〕D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1-0011-08
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后,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的命题,在理论话语层面已经由一个政党内部的问题和过去主要属于党建领域的问题跃升为推进整个国家民主建设的战略途径。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的最终目的已经不仅仅是在中国共产党内部确立党员主体地位,普遍增强党内民主意识,保证党员的权利,营造民主政治生活的氛围,建立民主的工作制度等,而是要通过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最终达到实现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由此,发展党内民主也从一个党建的原则和目标,成为了一种人民民主的途径和手段。近期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讨论越来越多,但这些讨论更多的是肯定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论证由党内民主带动和推进人民民主的优越性、必然性、可能性,即中国的人民民主“为何”要由党内民主来带动;而对党内民主如何延伸到国家和社会的民主中去,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的通道和机制是什么即中国的人民民主“如何”由党内民主来带动并没有讨论清楚。“为何”的问题,研究的是这一战略选择的理由;“如何”的问题,研究的是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机制。本文尝试讨论的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似乎缺失的环节,提出党的民主推动和实现人民民主的命题。
一、目前学术界对党内民主概念的讨论和基本共识
由于政治发展的次序不同,西方政治学者的研究较少触及政党内部民主的问题,即使在20世纪后期出现了所谓的政党民主研究,也仅仅是有关政党为了更广泛地宣传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政策主张从而增加本党候选人的竞争力和吸引更多的人介入政党活动的一种手段。这些研究的视角仅仅是把党内民主问题作为政党理论或者政党学的一个方面比如关于政党运作模式来介绍,至多是政党制度化水平与民主的关联性问题,其研究并不主要涉及党内民主与国家政治民主化的问题。或者可以说,在西方比较成熟的竞争性政党政治和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政党内部的民主状况和民主化程度,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所以西方缺少对于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关系研究的需求和成果也是自然的。
中国国内理论界对党内民主的问题素来多有研究,当然过去的研究与今天研究的关注点和落脚点是有所不同的。在较早时期,党内民主问题是作为民主集中制理论的一个部分被研究的。在中共“十三大”提出了“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之后,直接以党内民主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成果开始出现。但是由于政治环境等原因,对此课题的研究并没有深入下去。2002年中共“十六大”重新提及党内民主之后,相关的学术研究全面铺开,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很大提高,有一批新的理论专著出版,比如林尚立著的《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许冬梅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研究》(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年版);陈冬生著的《中国政治的民主抉择——党内民主与政治文明》(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版);郑长忠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制度创新》(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肖立辉等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研究》(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孙应帅著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理论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
在这些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党内民主的界定和含义的共识度在提高,虽然对党内民主到底是一种原则还是一种制度抑或是一种作风仍有争论,但越来越多的人同意党内民主最基本和首要的意义应该从党内民主的主体这一角度来界定,即指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和处理党内的一切事务的权利和制度安排,它也是民主理论和民主原则在政党内部的一种表现形式。党内民主建设的具体内容则包括:“1.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2.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3.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4.实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5.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6.改革党内选举制度。7.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1〕
那么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又是如何进一步成为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战略的呢?
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战略选择中的“党内民主”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完善的成熟的人民民主。自从1978年中国共产党决心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大刀阔斧的,政治体制的改革则是有张有弛、时徐时疾地进行。到中共 “十七大”召开时,已经获得了比较充分的改革实践经验素材和改革理论的积累,因此在这个时候提出建设和发展中国民主政治方面新的战略也是顺理成章的。在过去3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和各级党的组织以及理论界、学术界对民主政治都有过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中国实现政治民主化的各种选择模式和实现渠道,其中,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实现人民民主也在其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中,也是民主政治建设战略选择中的一种。概括起来,3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战略途径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经济体制改革的名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这一路径过去不被人重视,甚至还有误解。比如很多国内外学者都提出过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比较好,而政治体制改革动得太慢太少的判断。其实,正像一些学者最近指出的那样,把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以经济体制改革的名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正是中国政治发展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初始阶段的一个特点,也是邓小平改革思想智慧和策略的体现。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就最终解决了人民公社体制的问题,设立了乡政府,建立了农村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选举制度,为农村基层民主打下了制度基础。所以,今天一些看起来似乎是经济领域的体制改革引起的将是政治体制的变化。但毕竟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这一路径显得有些间接和迂回了。
2.发展基层民主推动上层民主的路径。这是比较普遍实行和比较被肯定的一种路径。基层民主制度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从民主主体的范围看,发扬基层民主,保证基层组织和成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从民主建设的目的和途径看,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这一民主的内容,除了让人民群众有权选举和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从而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外,还要让人民群众对基层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逐步使这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而且,对基层民主制度的试验,人们还有更高的期望,这就是希望通过基层民主经验的积累和制度的创新,逐步提高民主的层级进而对上层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起到推进作用。这个思路曾经被广泛看好和乐观估计。由基层民主向上推动的路径和实践,确实有很大意义,不仅在中国历史上重启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而且对民众进行了不可缺少的民主训练和民主意识的培养,期间所积累的经验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非常重要,这一路径还会继续探索实践。
3.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宪政民主的路径。宪政民主是西方国家为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的一种民主政治形式。宪政的主要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按照西方宪政民主的设计,“民主”关系的是权力的归属;“法治”关系的是权力的实施;“宪政”关系的是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是相对的最优选择。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经常被化约为“宪政民主”。在中国,宪政民主探讨的切入点主要是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建立宪政民主从而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这一路径的优势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现有的制度平台,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潜力,通过完善和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制度和职能,对政治权力的运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推动实施更高层级的官员的直接选举,进而实现民主政治完善。近年来,从全国人大到各级地方人大都进行了改革的尝试和探索。但在中国,完善和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整体推进,处理好“人大”与执政党的关系是核心问题,因此,这条路径的推进,在理论上要解决宪政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关系问题;在制度层面,要与整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的改革配套进行。目前的政治经验的储备和政治理论的基础都还不能完全为其形成支撑。
4.通过法治建设促进法治民主的路径。许多学者都论证了在中国通过国家的法治建设实现民主化的可行性。还有的学者强调,所谓“法治民主”,并不是“法治与民主”,而是“法治的民主”,其针对的不是“专制”而是“人治的民主”。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为“通过法治迈向民主”提供了相应的基础和支持。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看,法治与民主确实一般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法治是民主下的法治,民主是法治中的民主。〔2〕邓小平很早就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结合了起来。邓小平多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①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结合起来,确实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一个发展,因为过去很长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曾经被对立起来。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治国方略,才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重新回到法治轨道。因此,通过国家的法治建设实现民主化也是中国建设民主政治的必须坚持的道路之一。但是,遗憾的是,中国民主和法治的建设遇到的障碍和难题经常是相同的,因此,由“彼”推动“此”,或者由“此”推动“彼”的路径在理论上可行,在现实中有困难。
5.通过培育市民社会促进国家民主的途径。许多政治学者都认为理想的政治模式是国家强,社会也强。但中国现实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国家强、社会弱。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的成熟和成长是很重要的。社会力量的成长和社会变强会使国家对社会的要求产生一定的反应,成为一种对国家实行改革的压力和动力。因此这是一个可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结合民主政治发展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一个重要的成果就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出现和成长,而且它也确实形成了一定的民主压力和动力。但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的方向,与执政党关系很大,它既会对国家和执政党不断提出要求和压力,同时也受其制约。因此,市民社会的途径虽有发展前途但目前空间不可能太大。
6.通过“危机处理”和“善治”,推进治理民主的途径。这一途径的理论根据主要是治理理论。治理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强调的是“善治”(Good Governance)即好的治理,把治理与管理区别开来。“Good Governance”要求公共政策的制订要有老百姓的参与,要有老百姓的声音;政策的形成有来自社会的压力,政策的后果要考虑是否符合老百姓的利益,这就必然培育社会民主管理的氛围并快速推动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对公共权力形成一定的民主压力。而在首先实现社会管理的民主之后,必然会引起政治的民主化转变。因此,这也是推动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途径,而且也是目前容易被接受、政治风险较小和正在积极实践的一种途径。中国加入WTO以后,积极通过治理推动了一系列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的管理改革。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政府的积极、透明和有为与人民反应之间的互动;奥运前后中国政府的作为和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支持都被认为是通过“善治”推进社会民主的重要资源和契机。甚至“奶粉事件”等其他各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公共危机,也是政府能否通过“善治”化危机为契机推动治理民主的一个机会。
7.通过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的路径。从理论上来说,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必然性首先是由中国的政治发展逻辑和现行政治体制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决定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模式、目标。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巨大影响除了法定的有形的领导,也包括无形的影响和示范。共产党本身的民主建设,无疑将对人民民主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作为以追求人民民主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必然会选择这个道路。党内民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首次被明确提出是在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中,但当时突出的是中国共产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党内监督机制等。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则将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重要路径选择。在这以后,这一探索的步伐在加快,力度在加大。比如党内差额选举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浙江、四川、湖北、江苏、广东、山东、山西、广西、陕西等全国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后,一些地方又试行了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推直选”的试点。但是,这方面的试验也存在着进一步推进的困境,因为,毕竟《党章》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法》赋予党组织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是不一样的。在这一改革中如何保证党的领导不被削弱;如何与党内体制之外的其他政治体制改革的衔接等等也是问题。
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继续前行中,上述7种路径还都会在不同的方向上探索和实践,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有的试验和探索方式在实践中特别需要来自其他方面和其他体制的整体配合和改革,还需要有说服力和可接受的科学理论的支持,才能推进。而目前的现实是,全方位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还不具备,理论准备和心理准备也不够充足,有的改革路径走到一定阶段就不能继续深入,其效率也开始下降。因此,在充分肯定各种探索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根据目前的经验和条件,在已有的探索和实践形式中,需要选择一个更快更有效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形式。党内民主的推进和扩大,虽然也会牵涉到利益问题、组织问题、体制问题,但如果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真的遇到了困境,按照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逻辑,由7900多万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先进政党打破“僵局”,冲出瓶颈,从自身的民主开始,将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发展阶段,是值得尝试的。因此,中共中央明确将“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作为推进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战略发展途径。其主要根据被许多学者概括为,第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长期的执政党,通过其全面而有效的组织体系,已经整合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全部资源,并处于绝对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决定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模式、目标。因此,共产党本身的民主建设,无疑将对人民民主产生巨大的影响。其次,这是实现中国政治民主的一条风险较小成效较大的路径。有学者把这点论证为“因为政党组织和党员经过了专门有素的训练,在党内先开展民主建设,比直截了当在社会开展人民民主,容易避免风险和失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共产党实行党内民主至关重要,没有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将受到很大影响、限制;假如党内民主未果,而人民民主先行,则可能出现失控、混乱的局面”。〔3〕确实,降低风险是和提高效率联系在一起的。但对于中国的政治民主进程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风险?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可以规避的是什么政治风险?许多学者仅是提到但却语焉不详。
三、从“党内民主”到“党的民主”,才能直接推动和实现人民民主
有学者断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得“党内民主的实现,可以直接推进人民民主,带动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4〕
从主观意愿上说,我们当然希望通过党内民主的发展来直接达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和完善的目的。这从成本上看也是合算的。但是党内民主在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国家民主或者人民民主并不是党内民主的自然外溢和简单延伸,不能把党内民主完全看作是国家民主的试验田。“党内民主直接推进人民民主,带动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更多地强调了两种民主的相互关联而弱化了对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两种不同民主区别的关注。
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命题对这两个民主的判断可能有两个。第一,这是两个不同的民主,所以才需要一个带动另一个。第二,这是两种本质上基本相同的民主,所以才可能实现两个民主之间转换和互通。但是,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对这两种判断提出质疑,第一,既然是两个不同的民主,怎么可能这个带动那个?第二,既然是基本相同的民主,为什么不直接去建立或者建设,而要通过别的民主来带动和示范?
现有的解释大都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殊的领导地位和政治体制进行的。但从一般意义上来考察,政党内部民主和人民民主在原则、内容和规范上的区别是显见的。一般而言,党内民主是基于共同政治信仰、基于集体主义、基于道德自觉之上的民主规范和权利;而人民民主是基于个人权利的民主。比如,按照党内民主的原则,党员的民主权利应该在党员个体的主体地位层面得到落实,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性质决定了,对于党员来说,义务是绝对的,权利是相对的。就像马克思说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5〕党员的权利也不可能超出党的组织特性和任务的规定性。因此,作为一个既是党员又是公民的人,其民主权利在党内和社会中是不一样的。人民民主比党内民主要宽泛得多。
党内民主不是人民民主原则在党内的自然延伸;人民民主也不是党内民主的简单外溢。因此,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要有带动的机制。
在现代汉语中,“机制”原来主要是化学和机械等专业在构造学和工作原理的意义上使用,也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6〕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机制发生作用时,作用一方应该有向作用另一方自然地、主动地发生作用的趋势和要求。〔7〕比如,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奖金制度之所以能够鼓励和刺激人们积极生产和工作,其激励机制表现为一旦有了明确的奖惩规则,人们就有自觉主动地按照奖励制度规定去做的趋势和要求,那我们就可以说奖金制度作为激励机制发生作用了;又比如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其作用表现为一旦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就会主动地按照市场的需求和市场效益最优化进行配置,这就是市场机制的作用。此外还有竞争机制等。
但是,党内民主并不直接引起人民民主,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民主政治的战略必须要有某种机制才能实现,即使这个党是一个唯一的法定的执政党,即使这发生在一个党和国家权力高度重合的政治结构中。党内民主建设本身并不是中国实现人民民主的机制,只是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保证,换句话说,不是党内民主一旦建立,国家和社会就一定会自动和自觉地趋向民主制度。或者说,人民民主的进步也并不直接是因为党内的民主。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的关系必须有这样一个机制,使得党内民主有主动地向人民民主转移的要求;人民民主有自动地按照党内民主所昭示的民主原则和制度积极发展的趋势。现在,一些学者对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途径和方式的讨论大多是宏观原则的规定和应然的讨论,并不是可操作性的途径和方法。比如所谓“七种推动人民民主的途径和形式:1.以先进的民主思想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2.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包括人大的完善、选举制度的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3.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法制化建设。4.创新人民民主实现形式——协商民主。5.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序参与。6.通过党内民主实践展示民主成效、取得民主经验。7.通过党内民主实践学习民主、增强民主意识。”〔8〕但细致分析,可以看到这七条基本不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的机制、途径和方式的问题。
在中国,“党内民主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性”与“民主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联系了起来。因此,在中国,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契合度确实比别的国家要高得多,这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特点。但是,通过党内民主直接带动人民民主不仅缺少带动的具体机制,也存在着若干风险。首先,由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命题已经隐含了这是两个在时间上有先后、内容上有不同的两个民主,而且,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内”就相对于“外”。如果说,存在着党内民主,那相对的党外民主指的是什么?确实,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政治制度的规定性,使得在一些问题上党内和党外没有那么清楚的界限。现在许多人已经把过多的不属于党内民主的内容都归到党内民主中去了,但还是会让人生出误会。而中国的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不能本末倒置,发展党内民主不能延迟和代替人民民主的进程。人民民主不是党内民主权利主体的扩大,党内民主也不是人民民主原则在党的内部的直接运用和直接体现。国家的民主建设具有根本性地位,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道路,并不是先在所谓“较高素质”的群体中去训练民主,等到更多的人在观摩和适应民主游戏规则之后再扩大参与的主体,使党内民主自动变为人民民主。公民也并不是只有加入某一组织或仅仅是这一组织内部成员才享有民主权利。第二,由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命题中的示范作用是相对的。许多论者指出党内民主的生动展开对于人民民主的示范作用,表现在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经验性示范或经验转移。比如:以党内选举的实践推动人民民主选举的探索;以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推动政权体系运行的法制化等等,都可以为人民民主所借鉴。首先从理性层面看,“示范”作用的精英色彩过于强烈;“示范”作用的一定真实发生也过于乐观。从事实层面看,是许多地方的政府和人大以及社会领域民主的试验在前,党内民主的试验和改革往往是去向人大、政府学习,比如有的地方的党代会的差额选举、党代会的常任制等民主做法是向人大和基层选举学习来的,而不是相反。第三,由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命题中的心理预期问题。许多学者论证党内民主的实践会激起广大民众对民主的热情和期待,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开辟空间,增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吸引力。但事情也可以会有另外的结果。由于党内民主带有先行和民主试验的意义,因此,会使人民形成或者是观望的冷漠心理,人民对“暂不属于”他们的民主似乎只能先观望;或者是较高的民主心理预期,党内民主实现到什么程度,才能满足人民的预期也不容易确定。此外,由执政党的党内民主的示范和带动的人民民主,也可能会形成由上至下的释放型、给予型或者模仿式、比照式的民主化过程,而这是不利于民主文化的培养的。应该肯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民主建设成果肯定会深刻影响中国共产党自身和中国社会。现在之所以缺少党内民主直接带动人民民主的操作性、可行性、制度化的方案和相对应的研究成果,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两者发生作用的机制。解决这一理论困境和现实困境的思路是什么呢?如果使用“党的民主”而不是“党内民主”带动和实现人民民主发展的命题是不是更合乎逻辑和现实呢?换句话说,“执政党的民主”而不是“执政党内的民主”才更能直接实现人民民主的发展。
上述考虑的主要根据恰恰同样也是基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的现实政治结构。当然,党内民主和党的民主的变换并不是简单的文字游戏。党的民主或曰执政党的民主,是同时包含对内对外两个层面意义的。在中国,党的民主,一方面强调的是党内的民主;另一方面,更关涉执政的民主。这也是一些学者为什么在讨论党内民主的内容时,一定要把几对重要的政治关系比如党和人大的关系、党和国家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宪政与执政的关系、执政与参政的关系等本不属于党内民主的内容等都当作无产阶级执政党党内民主所涉及的内容的良苦用心。因为,确实只有这些政治关系和政治结构才是关涉到国家和人民民主的实质问题的。但显然,把这些关系作为党“内”民主的内容还是牵强或者过于宽泛了。这些政治关系和政治结构是执政党对外功能即履行执政时才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执政党的对外层面上的执政民主才可以直接作用于国家民主。
我们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建设与一般民主可能发生的关系来进一步探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意义。党内民主的建设与一般民主可能发生的关系主要是:1.通过发展、扩大党内民主,使党员作为人的民主权利在党组织中也得到一定体现。虽然这一民主权利的落实和强化只限于党员主体,但这涉及到民主理念和民主价值的问题,因此也是与民主相关的。2.通过发展、扩大党内民主,使党员心情舒畅,增加党员对党的凝聚力,使党本身获得活力和生机。这虽然主要涉及的是党内政治生活层面,但间接可以对党员发挥先进作用产生影响。3.通过发展、扩大党内民主,使党的各级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防止党内集权和垄断产生的党内危机。这虽然主要涉及党内民主的制度层面,但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内部团结和稳定,关系到整个中国的政治格局,加上中国党政关系的特殊规定和现状,党内的民主制度会间接影响到党外的政权结构。4.通过发展、扩大党内民主,使党的决策更加民主、科学。这样,通过党内民主,达到党的民主,使党能够在理念、制度和行动层面都始终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领导国家和社会,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处理和规范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关系,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尊重和引导人民的民主创造。由此可见,只有在这一层面上,对中国的人民民主的推动作用才是直接的。
总之,作为追求民主和践行民主的中国共产党,只有在对国家政治方向的把握和推动国家政治生活运行中,既能制定民主政治制度和规则又能带头遵守实行民主政治制度的政治行为;既能实现“内部”民主又能实现“对外”民主,才会产生“党的民主有主动地向人民民主转移的趋势,人民民主有按照党的民主所昭示的民主精神和原则以及其领导制定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方向积极发展”的要求。
十七大报告也正是一方面强调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一方面又强调二者要同步进行,说明其中的难题和风险已经被注意到了。
党的民主,要求的是建设一个民主的党。而民主的党,其内部是充满民主与和谐的,其外部功能的履行也必须是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民主执政,建设和保护国家的民主,大力发展人民民主。这样,党的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过程才既是同步的,又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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