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久序
实现规模经营在陕西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千万不要“拔苗助长”,更不能不顾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农民工返乡是好事,我们要因势利导,鼓励他们搞好新农村建设。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领导。
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关键在于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在于紧密结合陕西农村改革发展实际,把全会精神切切实实地贯彻落实到“三农”工作中去。
破解农村改革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这三个“最需要”的判断揭示了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对于经济欠发达的陕西来讲,形势更为紧迫,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据统计,陕西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已由2002年的3.97∶1 扩大到2007年的4.08∶1。二是土地问题更加突出。一些地方盲目圈占土地,对农民补偿偏低,产生的“三无农民”,给农村和整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带来严重的问题。三是公共资源分配不公。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四是区域发展不协调,东西部差距继续拉大。
破解这些难题,《决定》明确提出五项重大原则:一是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二是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三是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四是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五是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我们一定要遵循这些重大原则,立足陕西实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破解农村发展难题,使我省农业发展达到新的高度。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制度
《决定》指出,制度建设的重点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这两项制度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决定》的最大亮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是要做到,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给农民吃一个长效“定心丸”。在土地管理制度方面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我认为,实现规模经营在陕西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千万不要“拔苗助长”,更不能不顾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另外,“我卖你的地我可以赚钱”,这是现行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不解决中国的征地问题,无论是对于国家粮食安全还是对于农民利益的保护,都存在非常大的隐患。《决定》强调,土地流转必须做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三个“不得”充分体现了中央在土地政策上持极为审慎的态度,其目的就是要保住18亿亩种粮面积这条生命线。为此,陕西要确保500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这条红线,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才能保证我们的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得到有效供给。这一条千万动摇不得。
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坚决执行在三年内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是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但必须是在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中规范地进行。我们要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排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地价计算标准,不论经营性还是公益性的占地,一律按照失地农民正常转为城市所需成本,来计算被征耕地地价。并且,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政府完全平等的谈判地位,征地的全过程都要有农民代表监督。只有这样,才算是最严格的保护了不可再生的耕地。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这是全会关于实现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中唯一的一个量化指标。当前提高农民收入有很多制约因素,最主要的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扩大农产品市场,使农产品在市场上有一个稳定的价格,让农产品卖个好价钱;二是如何转移农民,不断推进以就业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使农民能够从非农产业中、从城镇中获得更多的工资性收入。在这方面陕西的矛盾更为突出,由于工资性收入少造成了我省与全国的差距越来越大。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全国平均水平为4140元,陕西为2654元,人均差距达到1486元的新高。而我省差就差在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上,这恰恰又是我省最薄弱的环节。原因就在于陕西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多,县域经济发展缓慢。所以,我们既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又要拓展农村内部增收空间,还要广辟农村外部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充分就业,鼓励农民积极创业。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创业、带动一方致富”的倍数转变,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活力。
当前,国际金融经济危机日趋严峻,陕西出现农民工失业提前返乡的苗头,这种趋势今后还会进一步扩大蔓延。农民工失业必然会带来许多问题,最直接的是农民家庭收入减少,还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对此,陕西省委、省政府已引起了高度重视,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现在是到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的通知》的时候了。文件中提出的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多项政策,完全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完全符合陕西农村实际,而且很方便操作,应该坚决贯彻落实。
我们一方面要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农民工创业,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引导返乡的农民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农民工返乡是好事,我们要因势利导,鼓励他们搞好新农村建设。同时,也能解决当前许多农村老人无人照料、留守儿童缺乏关爱等问题。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决定》特别强调,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近几年中央实行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农民群众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是支持的、满意的,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农业会更强,农民会更富,农村会更美。但是,如果进行省与省的比较,我省农村的确是落后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必须强化忧患意识。我认为主要在于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对“三农”问题并没有引起重视。中央一再强调“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但实际上已经被边缘化了。从一定意义上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领导。我们必须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起。第一,切实抓好各级干部的学习培训。当前要以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历年发的十个中央一号文件为基本教材,对各级干部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第二,完善对干部的考核评价制度。建议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要切实把农村党组织建成推进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切实提高村级干部待遇。第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形成人人关心“三农”、积极献计献策、努力开创陕西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西部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