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霞
一、减轻税收负担的需求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纳税负担为追求,是纳税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也是纳税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
1.减轻税收负担。我们知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入大于总成本,而且要求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为总收益现值与总成本现值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纳税人总收益一定的条件下,要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就是要使总成本最小化。
我们通常所说的成本,是做某件事或实现某种经济利益所要付出的各项费用或代价。就企业而言,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外购动力、支付工人的工资、律贴、固定资产投资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即属这类支出。在这里,我们说这种成本是企业的内在成本。毫无疑问,减少企业的内在成本可以提高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凭借权力,依照税法规定了强制、无偿征收的税收是企业的外在成本,也是构成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数额的减少照样可以增加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因而,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纳税人,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进行纳税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是市场竞争机制健全程度的外在表现。
2.实现涉税零风险。所谓涉税风险是指纳税人在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涉及的风险,主要包括:经济风险。纳税人如果多交了税,虽然可以在法律上免除违法责任的风险,但是其自身利益却会受到损害,承担经济受损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有四种可能导致企业多交税情况的发生。了解这几种情况,可以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地进行纳税筹划。
二、赢得资金时间价值的需求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称为货币的时间价值。既然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延缓当期的税款缴纳就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意义。虽然这笔税款迟早是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地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货款,其经济效用是非常大的。
尽量延迟税款的缴纳,无偿地使用财政资金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则不存在财务风险,当然这要求企业在税法允许在范围之内进行纳税筹划。只要具备可行性,企业可以尽可能多地使用这种无偿资金,而不用担心其规模超过限度。除此之外,由于纳税筹划使得企业当期的总资金增加,企业更有能力清偿债务,有利于企业扩大举债规模,即企业承担财务风险的能力相对增强了,这也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求
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的定位应该是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而不应该是少缴税款。因此,提高主体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纳税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1.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好的管理可以减少企业的很多生产运营成本,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收益。
2.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生产技术。一个企业如果能在某一领域中拥有最好的技术,则它一定会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因而,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大力促进技术进步,加速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3.寻找生产规模的最佳转折点,实现规模经济。
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需求
对于任何市场经济的主体而言,权利与义务总是相伴而生,拥有权利便要承担义务,承担义务也就必然拥有权利,纳税人也不例外。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纳税,一方面应该承担依法纳税的义务,另一方面也就拥有纳税筹划的权利。也就是说,应该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应该一分不少地上缴国库,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不应该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缴纳,无论对方是谁,采取什么手段,因为这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
如果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不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任由税务机关根据自身需要征收税款,那么,无论该纳税人进行如何周密的筹划,都无济于事。因为这样下去必然会养成税务机关征税的惰性,即不注重征管水平提高。这时无论纳税人是否进行纳税筹划,都没有任何意义。因而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必不可少的一环。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不是要纳税人无理取闹,一味地和税务机关对着干,而只是从依法治税的角度对权力与权利的失衡状态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