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基本策略

2009-01-25 08:05李书军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12期
关键词:讯问职务犯罪办案

尹 欣 李书军

随着职务犯罪手段的多样化、隐蔽化、智能化、犯罪对象的复杂化,犯罪主体的多元化,犯罪辐射的群体化、国际化以及反侦查的智能化、现代化,我们必须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策略的研究,以提高侦查水平,及时、准确、高效率地侦破案件,更加及时、准确揭露犯罪,打击犯罪,为经济建设服务,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一、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意识

强化侦查意识。是强化侦查工作的前提,特别是在当前职务犯罪高智能犯罪,犯罪手段隐蔽、狡猾,反侦查力智能化、现代化的情况下,强化侦查意识尤其重要。司法实践中,强化侦查意识的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线索捕捉意识。线索是侦查破案的向导。线索捕捉意识是一种最重要的侦查意识。

二是强化战机意识。打仗,战机是关系到胜败的关键。同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样不能贻误战机,否则案子就难破或办成夹生案。因此,抓住战机是侦查破案的要诀。

三是强化侦查手段意识。强化侦查手段意识,应着重在三个方面:其一,重视侦查手段的综合运用。刑诉法规定了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手段,以及拘传、取保侯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这些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是法律赋予我们侦查破案的基本手段。要善于运用这些常用手段,而且应充分利用勘验检查、鉴定等具有一定技术性的手段。同时,应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变换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其二,提高运用法定侦查手段的能力。法律规定的手段和措施,要善于灵活运用,要用足用活。其三,重视秘密调查、情报技术等手段的综合使用,以对付职务犯罪智能化、技术化的作案和反侦查手段。

四是强化侦查策略意识。侦查策略即侦查的计策和谋略。职务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对抗性,要求侦查人员具有较强的策略意识,善于与罪犯斗智。

五是强化证据意识,侦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各种手段和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围绕证据这个核心来进行。因此,及时有效地提取固定证据,对于确定侦查方向,及时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是强化攻坚意识,即要有勇于攻克难关,不怕掉乌纱帽的进取精神。

七是强化查微析疑意识,即要善于抓住蛛丝马迹进行分析判断,揭示案件本来面目。这就要求侦查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观察侦查对象的各种变化,周密思考,作出正确判断。

八是强化快速反应意识。即必须具有雷厉风行的侦查工作作风,以快制胜。要求侦查人员接受案件后,要以快来要求一切活动,渗透到侦查的具体活动中。

二、强化职务犯罪情报网络

强化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是近年来司法实践提出的必然要求。随着职务犯罪的窝案、串案增多和复杂化,职务犯罪情报网络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强化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是侦破大案窝串案的重要侦查手段,是侦查当前职务犯罪的客观要求。职务犯罪情报网络是提高侦查效能的有效手段。它可广辟情报来源,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能及时充分地占有大量情报信息,可以有效实行侦查控制,获取证据,突破案件并迅速揭露犯罪:有利于串并案件,为侦破串案、群案、窝案服务,扩大侦查效果:为追捕逃犯、追缴赃款与赃物和异地侦查提供信息保证,提高侦查效率。

三、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初查、秘密调查

实践证明,初查是立案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立案的基础,是进入侦查环节的关键所在。它是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保证办案质量不可缺少的环节。特别是新刑诉法颁布施行后,律师提前介入侦查阶段,以及庭审方式的改革,给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初查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必须强化初查。

针对职务犯罪诸多特点,在广泛开展公开调查的基础上,必须强化秘密调查。秘密调查可分为初查中的秘密调查和侦查中的秘密侦查。秘密调查是指侦查人员在不被犯罪嫌疑人察觉的情况下调查取证,或者隐瞒自己的身份和意图,麻痹迷惑调查对象,秘密取证,它是侦破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方法,是成功侦查的基础和前奏,特别是有利于侦破要案,它可避免打草惊蛇触动关系网,不会给被调查人造成影响,便于善后处理。

四、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帐务检查

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一般都要从帐务上反应出来,其表现形式很多。因此,帐务检查是侦破这类案件的一条比较成功的方法。查帐目的是查清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事实,获取证据。所有贪污、挪用公款案件都有个查帐获取证据的问题,而且是一项工作量大、专业性很强、细致复杂的工作。查帐是收集书证,进一步拓宽侦查视线的重要方法,必不可少。

五、強化适时正确运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

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包括侦查手段和侦查措施与专门调查两个方面。侦查的全过程始终贯穿着侦查手段与侦查措施的综合运用,在决定使用侦查手段和措施时,侦查人员要注意全面地掌握情况,吃透案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侦查环节、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犯罪态度等,有针对性地因案、因人、因事、因时地使用侦查手段和措施,运用侦查手段和措施的强度要同案情复杂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性、认罪态度相一致,并且要随案件进展的变化而变化。使用侦查手段和措施要果断及时,把握好时机。使用侦查手段和措施要注意综合运用。一般来讲,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就应同时使用讯问、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等,同时取证。使用秘密侦查手段,外围工作就须跟上,同时使用跟踪、监视等手段。使用侦查手段和措施必须依法进行。

六、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搜查

搜查成功与否,对于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作用。一是针对搜查难点、明确搜查的重点。二是制定搜查方案,务必使参加搜查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三是把握搜查的时机,一般应放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警觉和防备的情况下进行,传讯和强制措施与搜查同步进行为宜。许多案件特别是要案,大都采用这种办法搜查成功。四是明确搜查的范围和主攻方向。在明确搜查重点、范围的同时,还要明确搜查的策略。五是要在细字上下功夫,在彻底上花气力。六是要认真做好搜查笔录,详细记载搜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作为证实犯罪的文字依据。七是观察被搜查人的反应,适时调整搜查的重点。八是做好转化工作,促使被搜查人交出罪证。

七、强化职务犯罪案犯的审讯策略

要针对职务犯罪案犯在实施犯罪时各个阶段的心理变化规律和不同犯罪嫌疑人在不同审讯阶段的心理规律而实施审讯策略。侦查人员要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核实已获取的证据是否达到了决定诉讼结论的要求。

八、提高侦查职务犯罪的能力

一是要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发现难,要求侦查部门提高自身发现犯罪的能力。要增强职业敏感性,及时分析一些重大改革措施中可能出

现的犯罪新动向,善于从新闻媒体等途径发现犯罪线索,增强主动摸排线索的能力。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和发案趋势,分析高发领域的犯罪动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上摸排线索。要增强深挖意识,在挖窝串案上,在抓系统、系统抓上下工夫。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案件信息资料库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要提高讯问的能力。首先是提高对讯问工作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的水平。侦查指挥员要靠前、贴近一线指挥,及时与办案人员交流,掌握讯问的信息,有针对性讯问,有效控制讯问进程。其次是提高制定讯问计划的水平。制定讯问计划,要在全面了解案情特别是有关嫌疑人的个性化特征的基础上进行。讯问目的、任务要明确,讯问活动以及与其他侦查工作都要相互衔接、连贯,避免脱节。再次是提高心理对抗的能力。讯问过程就是侦查人员与嫌疑人进行心理较量的过程。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研究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善于观察判断,及时察觉对手在接受讯问时心理上细微变化,有利于成功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此外,要提高运用相关证据的能力。讯问时运用证据的目的,主要是打消犯罪嫌疑人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突破其心理防线,促使其坦白交待。同时,要提高灵活应变的能力。讯问人员要注意随机应变。根据讯问情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讯问的思路和对策。

三是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提高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一要提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水平,确保侦查取证工作和所收集的证据符合法律规定。二要提高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水平。对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都要收集。三要提高围绕职务犯罪构成的要求设计侦查取证方案的水平。侦查取证中要严谨、细致、扎实。对与案件有关的情节和细节都要尽可能地收集和固定,尤其是贿赂案件的侦查取证,要重视查清与贿赂活动有关时间、地点、经过、原始谈话内容以及贿赂的原因、背景等。四要提高固定证据的水平,防止出现重突破、轻固定的现象。五要提高防范、揭露反侦查活动的水平。要善于研究和利用反侦查活动获取再生证据和线索。防止或者消除因毁灭、伪造证据等活动对侦查诉讼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突破案件、证实犯罪的能力。

四是提高运用侦查谋略的能力。由于职务犯罪嫌疑人具有特殊的身份,犯罪的智能性和反侦查能力强,掩盖罪行、逃避惩罚的伎俩高,其作案的隐蔽性和狡猾性是其他类型的犯罪所无法比似的,并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公共权力,关系网密、保护层厚,查處时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提高运用侦查谋略的水平和能力要做到:一要增强谋略意识。要重视学习、研究和运用谋略,办案中要有谋略意识。二要增强运用谋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运用谋略要巧妙灵活。四是依法运用谋略。

五是提高侦查决策、指挥的能力。增强侦查决策的能力,即对初查、立案、首次传唤、适用强制措施、搜查等直接关系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以及影响办案的关键环节,要把好关。一要在决策前全面了解情况,对决策风险要准备一个有效的防范和救济措施。二要严格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指挥员要做到:要组织、调动好侦查力量。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挥、管理。三要统筹办案工作的全局,使讯问与搜查、外围取证等活动协调一致,同步进行,互动有序,整体推进。

六要提高抗干扰、阻力的能力。排除干扰和阻力:一是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纪委的组织协调和人大的监督排除干扰阻力。二是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排除办案干扰阻力的作用,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提高检察机关抗干扰阻力的能力。三是讲究方式方法。办案部门既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又要注意讲究策略。

七要提高追逃追赃的能力。提高追逃追赃的能力,首先要增强防逃和追逃意识。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安全防范。其次要建立健全境内追逃、追赃工作长效机制。再次要抓紧研究境外追逃、追赃和取证的有效途径,拓宽与国外司法、执法机关合作的渠道。

八要提高运用刑事政策的能力。首先要善于运用刑事政策,从宏观上把握打击的重点和斗争策略。其次要严格按照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办案,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再次要把刑事政策作为突破案件的有效策略和方法,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此外。要运用刑事政策妥善处理一些重大、敏感的案件,力求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九要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智慧办案的能力。要加强硬件建设。要加强反贪队伍的知识培训,要在运用、服务办案上下功夫。智慧办案,是指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针对各类不同案件、不同嫌疑人、不同犯罪手段等特点,运用一定的侦查装备和设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理性思维和侦查谋略,准确分析判断案情,因案因人,巧施谋略和智慧,创造性地开展侦查工作,查清犯罪事实。实现依法规范办案,侦破各类案件的侦查活动。只有灵活正确运用上述能力,才能称得上智慧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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