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程成
摘要舞蹈表演是用灯光艺术这一艺术手段来表现舞蹈,是舞蹈在舞台表演和灯光艺术紧密结合而产生的一种视觉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作品往往具有极强的视觉表现力,能给人们十分美妙的艺术享受。随着舞蹈的发展,舞蹈表演与灯光艺术的表现形式不断丰富,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青睐。
关键词舞台艺术 灯光艺术
中图分类号:J7文献标识码:A
1 统一性和同步性
灯光艺术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自我表现能力的艺术形式。传统的灯光只是为表现、突出特定的对象而提供必要的照度和色彩。当代的灯光艺术在此基础上,已经具备独立表演的能力,成为现代舞蹈在舞台表演中必不可少的设备。灯光艺术的光束、色彩、图案、图形及其变化构成了灯光独特的艺术语言,它们可以不依赖于其他艺术载体,而在三维空间中直接展现,并能直接构造舞美而不需制景。现在,舞蹈在舞台表演中与灯光艺术的表现几乎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并以独特的灯光美学诠释着舞台艺术的魅力。
灯光艺术是舞蹈在舞台表演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灯光的变化需与演员的表演紧密配合,灯光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舞蹈与舞台演出的节奏;因此舞台灯光的变化控制在舞蹈演员和剧本的情绪里,灯光的艺术构思从人物内在情感中创造心灵空间。这与过去单纯着眼于外部造型有本质的区别。
2 灯光艺术与舞蹈在舞台表演场景协调统一
人物造型设计是舞蹈在舞台灯光设计的一个方面,它与舞蹈在舞台表演场景设计共同构成统一的表演性演出空间视觉形象,它们在塑造人物、表现人物环境、创作舞蹈演出的视觉造型的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人物造型设计不能离开舞台设计孤立地进行创作。当然,舞蹈在舞台表演中设计也要紧密结合人物造型设计。否则,就很可能出现舞蹈在舞台造型艺术本身在表现社会时代特征、人物性格特征以及造型形式风格上的不能协调统一,造型人物游离环境或为景物灯光所淹没的弊端。灯光艺术与舞蹈在舞台表演场景协调统一,主要表现在创造舞蹈演出共同的视觉造型前提下,达到舞台视觉形象的整体感,形象特征的一致性和造型形式的统一。
关于舞蹈在舞台表演视觉形象的整体感。凡受过造型艺术基础训练的人都了解,不管是绘画创作或是习作,整体感是造型的基础要求。舞蹈对于舞台造型艺术虽然不是绘画,然而如果以观众某一固定角度看,他面前所展现的舞台空间视觉形象也具有画幅的视觉感。它要求画幅在构图布局和灯光的亮度,主次关系,虚实关系,空间关系以及基础色调等都能形象协调统一,切忌“散”“花”“乱”“碎”“杂”等损害画面整体感的现象。这种景的结构,虽然舞台中央有一块稳定的平台,似乎共性基础很好,但经过各场演出条屏与屏风的布置,便把舞台空间分割得已经失去它的规整性,因而破坏了共性基础。而且条屏是平面的中性景,需要反投光显示花饰图形及染色效果。各场戏不能采取大面积布光,只能根据各场演出布景空间结构布光。
3 灯光艺术是舞蹈在舞台表演中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舞蹈,舞剧都具有综合性质的剧场艺术,能够让观众产生情感的共鸣,是一种综合效应,不仅剧本,表演打动观众,同样舞台灯光现象创造也是不可忽视的情感传导因素。灯光艺术作为舞台表演的一种表现手段,不应理解为是一种技术手段,它应是参与艺术创造的一种元素,为舞蹈在舞台上创造富于艺术情感的灯光气氛。
舞蹈在舞台表演情感不完全是或完全不是演员个人之情,而是角色之情。如何通过演员对角色的爱(情)及意向性活动的创造,唤起角色的情感,在一个躯体内经历着双重的情感生活,这是其复杂性之一;其二,舞台情感非生活之情,而是灯光艺术之情,是具有舞、乐、诗等艺术特征之情;其三,舞蹈在舞台表演不同于绘画、书法、摄影等艺术,绘画、书法、摄影只一次成功的创造,可以作为永久的保留,而舞蹈演员,无论他的创造多么成功,每次演出都必须重新进行舞台灯光情感的再创造,否则艺术的生命活力将不复存在;其四,舞台情感属于难以把握的精神范畴,表演中它是最不稳定的因素,演员稍有杂念,稍有紧张或稍遇身体技术的难点,灯光的亮度,都会直接地甚至严重地影响情感创造。
4 结束语
总体来说,舞蹈演出活动的成功与视觉形象和灯光艺术息息相关,舞台的效果更是功不可没。科技技术的日益进步,推动了工业革命,也为灯光艺术创作的手段提供了更多选择。更多的设计者还常用一些化工产品,如仿金属材料等,这些材料运用使舞蹈在舞台表演效果更具有现代感,同时也给灯光艺术在舞蹈在舞台表演中提出了一些新课题。所以,灯光艺术在舞蹈舞台表演中起着主导作用,灯光艺术离不舞台,舞蹈在舞台表演也离不开灯光艺术。
参考文献
[1] 金长烈等.舞台灯光.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