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份制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加强监管的探讨

2009-01-14 07:14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24期

张 绮

摘要:文章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改商业银行代理模式为人民银行经理模式;试行商业银行代理支库集中事后监督制度;建立代理机构利益补偿机制;实施代理支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上岗制度等几方面措施,以全面提升代理业务水平,切实加强人民银行对代理国库业务的监管。

关键词: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库业务;代理支库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36-0196-02

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的监管历来是国库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作为代理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正在转向股份制商业银行(我市现有8家代理支库,其中6家由工行代理,1家由杭州银行代理均于去年上半年实现改制,另一家由农行代理)。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善产权结构,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也是为完善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由此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通过体制转换、机构撤并、人员削减、业务整合等多项举措,从而给代理国库业务带来不少影响,已成为当前面临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对代理国库业务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的行为商业化

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换,其经营思路与经营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经营理念突出了“价值最大化”,一切业务以突出效益为中心,商业化和趋利性日益明显。而国库的主要职能是办理国家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财政库款的支拨、退库等业务,是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间接执行者,其业务行为是政府职能行为,经营理念是服务于地方政府和经济,与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的商业行为有本质的区别,两者之间不可避免产生一些矛盾。

(二)商业银行代理业务彰显重业务轻管理的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中,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实现不良贷款的“双降”上,以及机构和人员的改革方面,而松懈了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建立良好内控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股改一年来,各商业银行仅在总行层面初步建立起现代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基层分支机构并没有结合本身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尤其是随着商业银行将传统的分散型会计核算模式改为网点交易与后台核算分离、数据向总行集中的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即会计数据大集中后,其管理日趋扁平化。作为商业银行会计核算体系的代理支库会计核算,目前使用的是人总行统一开发的,物理上不得与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核心系统)连接,涉及国库资金核算的科目、账户等,在商业银行的核心系统内均设有相应的科目和账户,并由会计的柜面人员记账,统一纳入行内监督。这种“两套系统、双重记账,会计为准、国库为辅”的模式忽略了对代理国库履行预算执行及监督职能的再监督。人民银行只能实行“体外”监控,极易造成风险隐患。

(三)商业银行精减后出现岗位多于人员的现象

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商业银行改制显著地变化,就是对机构和人员的大量削减,部分分支机构的人员裁减了近三分之一,而基层网点撤并后,为适应组织机构扁平化管理的需要,大部分人员分流到储蓄机构和上级管理机关,并没有充实到支行一级的会计国库部门,相反,由于会计营业柜台实行综合柜员制,国库业务只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其他岗位全部由会计岗位兼职,违背了《国库金库条例》和《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库法规规章中对国库岗位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四)商业银行代理业务产生高成本低收益的倒挂机制

代理国库业务正常收益是通过代理国库业务手续费来实现的,代理国库业务手续费从最低的5分钱到现在的1角钱,看似提高了,实则下降了。目前的手续费纵向比较远低于物价上涨速度,横向比较大大低于金融行业办理的各项结算业务的收费,另外再加上设备购置费、业务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平均每个代理支库每年至少需要4万元以上的费用开支,而财政拨付的费用不足十分之一。

二、加强对代理国库业务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改商业银行代理模式为人民银行经理模式,切实加强国库职能的有效发挥

随着人民银行银监职能的分设、国库资金清算电子化和会计国库部门数据集中等改革的推行,为直接经理代理国库业务提供了便利。而由人民银行经理城区国库业务具有:一是人民银行属于国家政府银行和银行管理机构,其政府职能和服务职能决定了其经营行为与商业银行的盈利行为截然不同,有利于国库业务的管理和国库职能的发挥;二是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是实行垂直的条条管理模式,地方干预少,有利于对财税部门的监管;三是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没有盈利性行为,不会利用经理国库这便谋求部门利益;四是人民银行经理代理国库业务,在人员安排、制度建设、程序维护、业务培训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可减少同等业务的工作量。由此,可考虑在经济欠发达的内陆省份城市、市县和县乡交通便捷的地区,可全部收回城区代理国库和乡镇国库,由人民银行直接经理。

(二)试行商业银行代理支库集中事后监督制度,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促进业务规范化发展

在省会城市、经济发达地市和交通不便利的西部地区,由商业银行机构代理国库业务,可考虑建立国库业务集中监督的工作思路,即是在代理行对国库资金提入提出核算已纳入会计部门统一监督的基础上,集中对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上一天的核算业务)进行监督和对国库履行监督职能情况进行再监督。坚持监督工作与代理的国库核算业务在空间、人员上实行严格分离、逐日监督,并将监督员履职情况纳入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和年度员工综合考核。

(三)适当提高代理国库业务费用标准,建立代理机构利益补偿机制

目前,国库存款已计付利息,但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仍按每笔0.1元的标准计付业务费,不足以弥补代理行的成本支出。无论是人民银行经理的代理国库业务,还是商业银行代理的国库业务,都要计付业务费并适当提高标准。具体可参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和实际成本支出,可由人总行会同财政部、各商业银行共同商定。提高业务收费标准,体现了成本收益对等的商业原则,有利于改变商业银行入不敷出的现状,提高代理行和经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防止代理行通过其他违规操作或非正当渠道取得收入,防范风险,改善财税库关系;参照商业银行其他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

(四)实施代理支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上岗制度,全面提升代理业务水平

杭州市区现有8家代理支库,除一家已由余杭支行直接经理外,其余均由商业银行代理。针对近年来商业银行代理支库存在的问题,可由杭州中心支库或辖区内代理支库管辖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营业部、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实施代理支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上岗制度。通过制定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从业人员须经市分库或管辖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分代理支库主任(副主任)、国库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经办人员四级,分别以不同的侧重点进行分层次考核,并在中心支库进行备案管理。对不合格者,制定相应措施,限期调离或脱产再学习,对情节严重且未整改到位的支库,中心支库将撤销其代理资格。通过对代理支库四级从业人员的分层次考核,能促进人员结构的优化组合,尤其能促进代理支库主任(副主任)等管理人员主动、深入地掌握代理支库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并推动代理支库人员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总之,只有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的组织机构、人员按排、岗位设置、内控制度建设、国库会计核算管理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多方面实施监管,在法律框架下,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并以网络化、电算化等现代自动化为依托,不断创新国库服务方式,提高国库服务水平,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充分履行好国库的监管职能。

作者简介:张绮(1964- ),女,上海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