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鹏 何赛美 刘毅梅
[摘 要] 就业形式日益严峻,大学生生涯辅导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我国大学生生涯辅导存在着一些病理现象,主要表现为:大学生的生涯意识不成熟,大学生生涯辅导功利化,大学生生涯辅导缺乏专业性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制不完善。文章在剖析这些现象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诊治对策。
[关键词] 大学生生涯辅导 病理 诊治
一、大学生生涯辅导的起源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生涯辅导(Career Counselling)于20世纪初兴起于美国,其前身是职业指导(Vocational Guidance),随后演变为职业辅导,最终发展为生涯辅导[1]。美国职业指导的奠基人帕森斯(Parsons)首次明确使用“职业指导”这一专门术语,拉开了职业指导的序幕。1909年,他又撰写了《职业选择》(Choosing Vocation)一书,总结了职业指导的理论和方法,进一步加快了职业指导的发展。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职业指导逐步由“指导”向“辅导”观念转变,即更加人性化的、强调发挥被指导者作用的职业辅导逐步取代教导式的职业指导[2],导致这种转变的核心人物是人本心理学专家罗塞格尔(Rosegger)。受罗塞格尔的影响,金兹伯格(Ginzberg)等人通过对不同家庭背景的大学生进行调研,提出了“职业发展是一个与人的身心发展相一致的过程”。在此基础上,美国生涯辅导理论大师萨帕(Super)进一步提出“生涯发展”(Career Development)理论[3],标志着职业辅导向生涯辅导的转变[4]。20世纪60年代,生涯辅导理论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不同学派“百家争鸣”,并推动生涯辅导走向正统。1971年美国原联邦卫生、教育和福利部教育专员马兰博士(Marland)第一次使用了“生涯教育”(Career Education)一词,美国原联邦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专门对生涯教育进行了界定。由于政府部门的推动,美国大学生生涯辅导迅速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我国,生涯辅导正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初,职业指导传入我国[5],在黄炎培等一批学者的推动下,帕森斯的核心学说——特质因素理论开始在中国传播,并获得了初步实践。如陶行知在其生活教育理论中主张“教育要与实际生活相连”;黄炎培则提出了“生计教育”的理念,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思想;清华大学校长周寄梅先生于1916年始创职业指导教育,并于1923年正式成立了职业指导委员会[6],我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初显成效。但在之后几十年,由于国内外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受计划经济下的大学毕业生分配模式的影响,我国的职业指导及其相关体系的发展几乎停滞[7]。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就业政策、就业体制的推进,1996年,原国家教委正式发文要求各高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强就业指导工作,这标志着职业指导教育重新回到正轨。而今随着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的日益凸显[8],大学生生涯辅导与就业指导问题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对生涯辅导理论的关注有余,实践则基本上停留在初级阶段[9],阻碍了生涯辅导及其理论体系在我国的应用。
二、我国大学生生涯辅导的病理现象
1.大学生生涯意识不成熟
生涯意识以自我了解、自我接受、自我发展为主,从未来和发展的角度看待个体的一生,使大学生个体能够适应社会的变迁,了解职业变化的方向,从而规划和决定个体生涯发展的目标,选择一种有价值的生活方式,作为指导大学生生计发展的意识[10]。它以发展为主,注重大学生的探索功能,强调个人生涯知识、技能及观念的培养与发展[11]。大学生生涯意识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生涯规划意识淡漠、从生涯发展的高度审视专业与职业的关系不够以及对生涯管理缺少整体考虑。
超过一半的当代大学生没有进行生涯规划,他们不知道自己将来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或者对自己将要选择的职业缺乏必要的了解。他们很少将精力花费在生涯规划上。有的学生甚至认为即使制定了生涯规划,将来也未必能够实现,并没有意识到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因而缺乏生涯规划的主动性[12]。北森测评网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0%的大学生不愿意从事与自己专业相一致的工作[13],这主要是因为不少大学生不清楚自己的兴趣、优势和劣势,在选择专业时没有从生涯的整体角度对专业与职业的关系进行考虑,所以大学毕业后仍然迷茫,不知道自己的目标,也不知道要从事什么工作。目前,我国很多大学生不能从生涯发展的高度设计自己的生涯目标,在进行生涯规划时不能从整体上规划和管理好自己的大学生涯[14]。一些大学生甚至认为生涯管理的唯一目的就是就业,等到大学毕业前夕再进行也不迟,因此将生涯管理等同于就业前的短期培训,临时抱佛脚。
2. 大学生生涯辅导的功利性
由于就业指导、生涯辅导均与学生的职业选择有关,与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有关[15],因而有人认为就业指导可以替代生涯辅导。在实践中,生涯辅导也已经被窄化成了就业指导,主要解决毕业生在求职时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如就业政策、求职程序的咨询、自荐材料的设计、求职礼仪、应聘技巧等方面的辅导。这与生涯辅导的原则是相悖的。生涯辅导应该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辅导对象应针对所有学生,辅导内容应包括生活、学习、职业等各方面,侧重于解决职业规划、就业能力等问题,它不是突击式的功利性教育,而应该引导个体在明确努力方向的基础上制定出实现目标的相关措施,从而指引个体循序渐进地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3. 大学生生涯辅导工作缺乏专业性
大学生生涯辅导工作缺乏专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组织机构的缺乏;二是专业人员的缺乏。我国绝大多数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职业生涯开发与辅导部门,大学生生涯辅导机构一般由计划经济时代毕业分配办公室改进后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而这些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处,仅仅提供一般的就业政策咨询和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举办一些诸如求职技巧的讲座等,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教育与辅导并未全面开展。同时,专职辅导人员缺乏,不少辅导人员已经承担了高校的其他工作(如:管理学生社团、组织学生活动等),因此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针对学生的生涯辅导展开系统的工作[16]。另外,兼职、业余的辅导人员占很大的比例,不少高校索性将生涯辅导工作完全交由心理教育咨询人员承担。这样,大学生生涯辅导就缺乏系统性、专业性和质量保证,生涯辅导工作流于形式、停于表面,甚至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4. 相关政策与法规不完善
西方国家设立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要求每所学校都要设立就业指导机构,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专职职业指导人员,并就保证职业指导开展所必需的各种经费、人员待遇、行业标准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7]。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了实施“职业生涯教育”的拨款计划,要求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在普通教育中设置职业预备课程。1976年通过的《均等就业法》规定,公民(包括毕业生)有均等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时不得有性别和种族歧视。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的“职业生涯教育”计划进一步加强,1994年通过的《学校工作机会法》适用于从幼儿园到大学等各阶段学生,其主要目的是为所有学生提供职业准备,以适应全球化和知识背景下的美国社会。在我国,生涯辅导尚未被列入大学整体的教育计划当中,大学生生涯辅导的相关政策与法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诊治我国大学生生涯辅导病理的几点思路
1. 促进大学生生涯意识成熟
刚刚从激烈的高考中挣脱出来的大学生,踏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一切压力突然间完全释放,很少会有生涯规划的意识。但随着就业制度与就业环境的变化,在就业市场的激烈竞争下,大学生必须具备成熟的生涯意识。促进大学生生涯意识的成熟,首先应从大一或者更早时候起开设生涯规划教学课程,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确立自己的职业理想,教育、引导、督促他们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其次,应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当今的就业形势,放弃以“天之骄子”自居的心理,主动了解自己的专业性质、特点以及将来就业的优劣势,试探性地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合理规划大学四年的学习以及将来的出路。再次,还应使他们认识到当今人才所需具备的能力,如实际操作能力、发展创新能力、人际交往和合作能力等,以做好思想上的准备。通过以上的措施来提高大学生的生涯意识,使其主动、积极地进行生涯规划。
2. 扩大大学生生涯辅导的对象与内容
目前我国大学生生涯辅导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生,辅导内容限于就业指导。而职业选择是一种过程,不是某一时刻的决定,职业发展如同人的身体和心理发展,可以分为几个连续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定的特征和发展任务,如果前一阶段的职业和发展任务不能顺利完成,就会影响后一阶段的职业发展任务,导致职业选择出现障碍。因此大学生生涯辅导的对象不应只是毕业生,而应包括所有的大学生;辅导的内容也不应只是就业应聘方面的应急知识,而是有关生活、学习、职业等各方面的知识。大学的生涯辅导应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作,要对各年级大学生的生涯发展进行系统的规划。
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应进行生涯意识培养,主要侧重于如何帮助学生完成从高中的学习模式向大学的学习模式转变,系统地介绍专业与职业的关系,以及职业对大学生素质的要求,使学生找到正确的人生定位与奋斗方向;对于大学二年级的学生,生涯辅导主要涉及职业道德与职业知识的教育,侧重于如何塑造和完善自己,努力建立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正确认识自己并努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对于大学三年级学生,生涯辅导主要侧重于如何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努力拓宽知识面,提高能力,增强就业的自主性和对自己的将来做出决策的能力,正确地评价自己;对于大学四年级学生,生涯辅导主要根据择业期的特点和困惑,进行政策、技巧、心理测试等方面的指导。四个阶段相互贯通,有机结合,形成较为完善的大学生生涯辅导体系。
3. 促进大学生生涯辅导的专业化
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业的人员配置是全面开展和提高生涯辅导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我国的就业指导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在认识上还不够清楚,也缺乏经验。在已经建立的辅导机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政事合一的现象,生涯教育的任务交给负责学生工作的行政人员或心理咨询师,还没有建立一支专门的师资队伍。要实现生涯辅导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必须与行政工作相分离,广泛地建立专门的辅导机构,形成辅导人员的职业化,进而实现专业化[18]。学生生涯辅导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教育,它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成功学、管理学等多门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涉及相关的专业测评手段、职场走势和职业发展动态研究。学生生涯辅导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团体辅导、心理测评、个体咨询、素质拓展训练等形式进行,其中课堂教学是学生生涯辅导的主渠道,应由专业教师来承担,并纳入正常教学管理的范畴。因此,高校应建立由专业教师、校内外专家、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组成的生涯教育指导队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4. 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生涯辅导的政策与法制
为了维护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加强其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如果无法可依,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会处于一种多头和无序的状态,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高校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就会处于混乱之中。因此各级政府与高校应把大学生生涯辅导摆在重要位置,将其列入整体的教学计划中。政府应该用法律的形式保障生涯辅导的实施,为大学生开展生涯辅导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用于培养专门的辅导人员[19]。在西方,英、美等国政府从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指导和调控大学生的生涯辅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应当认真研究和学习他们的经验,依据国内和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大学生生涯辅导政策与制度[20],成立专门的职业生涯规划社会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做好服务与指导,使我国的大学生资源得到充分与恰当的使用,从而实现大学人才资源效能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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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陈全明,徐娅玮.职业生涯管理[M]. 深圳:海天出版社, 20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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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责任编辑 张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