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球
包头市前市长牛玉儒为了招商引资,喝下客商敬上的一大杯酒,签下协议,事后难受得一晚无法入睡(《光明日报》2004年11月28日第3版)。这是我知道的为了公众经济利益被迫喝酒的最高级别的官员。还有一位大名人为个人事业被迫喝酒。有一篇报道引用了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有限公司主席杨澜的一段话:“我过去不怎么喝酒,但是后来可以为了个广告去喝。”(《武汉晚报》2004年4月27日第7版)至于基层干部,被逼喝酒而醉死者,近年来公开报道的不下十多起。
多喝酒、勉强喝酒伤身体,人所共知。可是为什么一到酒席上,又说是“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似乎是喝得越多越醉越好,这到底是一种什么因素在起作用?有人说是传统礼节,无酒不成礼仪;也有人说是借机吃喝,有酒必有下酒菜。无疑这些因素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酒场都有作用。但是我对一些“逼酒”现象进行观察和了解后,
发现它的背后,起关键作用的是权力与金钱这两只手。在多数场合,喝不下酒勉强喝、喝醉了也被迫喝的现象,一般都出在一方对另一方有所求(为了叙述方便,权且称甲方乙方吧)的时候。
多数情况下甲方为主乙方为客,也有时主是乙方。醉倒者,几乎都是求人的甲方。这些年来常见的情况,乙方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投资家,一种是上级领导。在这样的筵席上,假设乙方不胜酒量,甲方是绝不会勉强劝酒的,更不会逼酒。相反,如果乙方能喝,甲方必须奉陪到底使之尽兴。乙方即使不能喝或者只能少喝,只要向甲方提出要求:“你再喝三杯酒我就签约!”“喝完这瓶酒事就算成了,否则不办。”那么甲方就必须按照乙方要求喝。乙方的“酒话”是真的还是假的,说的听的人都弄不清楚,反正照办才显示尊敬,表示友好,展示诚意。在许多情况下,喝了酒事情就好办。至于当乙方要求甲方喝时,如果不喝会是什么后果,会不会真的事就办不成,没人试过,也不敢试。连牛玉儒这样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人民公仆,为了公众利益也不得不屈从乙方要求违心喝酒。日常酒场上,为了表示对上级的尊敬,被逼或者自己逼着过量喝酒者也不计其数。
由此可见,逼酒,说到底,就是乙方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者金钱资源,使甲方难堪的一種途径。或者说,是乙方借以展示自己的优势或者能力的一种方式。而有求于人的甲方,则采取这种方式来自虐,以博得乙方心理上的满足,从而达到求之必应的目的。其中有的人在此种情况下是甲方在另一种情况下变成乙方,也就像前乙方对待自己一样对待别人,求得心理平衡。撕开酒席上文雅堂皇的客气言词的面纱,说穿了,被逼喝酒是双方地位不对等的产物。
为什么文明酒风提倡多年兴不起来,而酒席不文明现象愈演愈烈,连大家公认的公仆楷模都抵制不了?就是因为这种宣传没有抓住关键。乙方是文明酒风的关键。上级领导和对地方有贡献或者准备有贡献的投资者,当然应当受到尊敬,但是完全不应当采取伤害对方当事人身体的逼酒方式。可以想见,只要酒席一开始,乙方就宣布,喝酒随意,不劝不逼,不准喝醉,“否则,约就不签了”或者“事就难办了”。那么,商场、官场酒席上逼酒现象马上就会匿迹,并且会影响到民间,革除“一醉方休”的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