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笔画,化大为小

2008-11-07 09:21
关键词:诉状县衙强盗

清代有个江洋大盗,经常作案。有一次案发后,被人告到官府。诉状中有“从大门而入”的字样。这个强盗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不惜花费重金,去请求讼师帮忙。讼师把诉状中的“从大门而入”中的“大”字,肩上添加一点,成为“从犬门而入”。诉状呈到县衙,县官以小偷小摸之罪来论处,对这个强盗只是稍作责罚,便把他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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