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文波
作文教学自古就是语文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语文“读”、“写”教学的终级目标,也是对语文教学的最全面的检验。怎样才能搞好作文教学呢?
一、读写结合,以读促写
“读写结合,以读促写”这一点对于我们的作文教学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学生要“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九年阅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所有这些都是为后面的“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做准备。通过阅读大量的古今美文、名著时文,掌握的材料多了,学生写作文时,才不至于生硬干巴、了无生机。同时,背诵一些好句好词,学习一些布局谋篇的方法,对于初学作文的学生无疑是有很大的帮助的。这一点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第一至第四学段中都有论述。“第一学段”中要求“积累自己喜欢的成语和格言警句”、“诵读儿歌、童谣和浅近的古诗”。第二学段中要求“积累课文中的优美词句、精彩句段,以及在课外阅读和生活中获得的语言材料”。第四学段更是提出要“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这些积累大都是在阅读中实现的,它们能够内化成学生的语文素质,为写作储备充足的“养料”,而良好的表达能力又无疑是语文素养的最直接的体现。
在现实生活中,作文成绩好的同学一般都有很好的阅读习惯,并且一定有较大的阅读量和较广的阅读面。正是因为这些阅读积累,他们的文章才文采飞扬,生动活泼。
二、稳打基础,循序渐进
“循序渐进”的原则是符合学生的习作规律的,是很有实效的做法。教学生作文不能一开始就让其长篇大论,应该从简单的句子教起。这一点在新课标中关于写作的各个学段的表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来。例如,在第一学段中叫“写话”,第二学段和第三学段叫“习作”,第四学段才叫“写作”。从“写话”到“习作”再到“写作”,这也正是作文教学遵循循序渐进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写话”阶段,学生要“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这一阶段,是作文打基础的阶段。在“习作”阶段,学生则“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然后再慢慢学习关于表达方式的知识,以及布局谋篇的方法。这一阶段我们也可以看作是“脱胎”的过程。而到了“写作”阶段,则规定“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以及提出了写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日常应用文的一些基本要求。
三、重视修改,改中进步
修改这一步对于一篇好的文章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修改的目的在于深入揣摩,一方面可以更加牢固地掌握语言文字的运用方法,另一方面也可以养成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写作态度和习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贾岛“推敲”的故事、王安石改定“春风又绿江南岸”诗句的故事,都说明了这个道理。能够真正行云流水、文不加点、倚马可待的文章是很少的。
所以,文章写好之后认真修改,是很自然的,也是必须的。“当其甫作就时,疵病亦不能自已,惟过数月始能知之。……当时能确见,当改则改之,不然且置之,俟迟数月,取出一观,妍媸了然于心,改之自易。”(唐彪《读书作文谱》)这段话说得很明白:文章刚刚完成时,作者都觉得非常兴奋,读一遍觉得好,再读一遍还是觉得很好。这种情况下,是找不出文章的缺点的。只有待冷静下来之后,再看,才能客观准确地看待自己的文章。
现在很多老师都说作文教学是块难啃的硬骨头。确实,当下的很多学生都是在应付老师布置的作文题目,认为写完了就完成任务了,根本就不想修改。作为教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修改文章,不仅完成之时应确保其文通字顺,而且在冷静一段时间后还应该让学生再重新修改。修改的方式也应该多样化,如自批、互批、教师先批学生再批、学生先批教师再批等等。
(作者地址:山东曲阜师大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