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洞庭湖的渔业由渔民们实行自治管理,渔民们推选一位德高望重者当会长,每年每条船交一点费用,年终集中起来购买小鱼苗投放,另外,对网眼的大小也有严格的规定,渔民们相互监督,谁缩小网眼立刻就会被逐出湖区。这样千百年来,洞庭湖一直鱼虾丰茂,从未出现过打不到鱼的现象。
可自从有了《渔业法》,洞庭湖边上多了个官办的“渔政管理委员会”。只是管委会对新加入的渔船的控制比自治协会时要松得多,有些人给管委会的人送点东西,一个捕鱼证就批下去了。既有“费”可收,又有人送东西,还能吃到好鱼好虾,管委会的编制很快被突破,地方上许多官员的七大姑八大姨纷纷进入管委会。由于编制控制,这些新入人员的工资待遇皆从渔民头上收取。随着交费的逐年增多渔民们使用的网眼也越来越小,最后发展到用电捕鱼。此时的渔管会已养了80多人,一边对上级嚷嚷着人手不够,管不过来,要求上级拨发费用;一边对渔民继续提高缴费额,从而使滥捕现象愈演愈烈。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到2000年初,被暗中批准的电捕船就已达20多条,很快,洞庭湖渔业资源陷入枯竭。当初成立“渔管会”的理由是什么?——“保护渔业资源”。
【素材点拨】治理,本没有错。问题是看怎么治理,如果里面有了膨胀的私欲,那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治理,走上歧途也就是必然的了。当初渔民们自治管理的成功,是因为他们懂责任,有眼光,管理严,这才是真正的保护渔业资源啊。
【适用主题】治理与心态、膨胀的私欲、机构、眼光、资源保护……
(薛海潮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