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景均
从预防腐败的角度看,“管住钱”是多层次、多领域、多方面的系统性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首要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在“管住钱”、“用好钱”的问题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一是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二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三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五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六是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七是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八是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九是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十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这些要求,体现了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也反映了新形势下预防腐败、“管住钱”的紧迫性。
当然,要真正管住钱,还要研究许多新问题,形成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健全的制度规定。
其一,改革国家财政的决策制度和管理制度。应该把财政预算的实际权力交给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政府及其首长实际可以支配的财力要减少,而且必须公开。只要是政府掌握的钱,不论多与少,它用在了哪里,为什么要用在那里,都要公之于众,使每个公民都能够随时上网查到,所提出的疑问都能够得到负责的答复,不当的做法都能够及时得到纠正。这样才能减少“跑部钱进”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机会。
其二,运用先进的现代科学设备和技术,多使用“刷卡”,“走账”方式,尽可能减少现金流通。这是世界上许多比较廉洁的国家的共同经验。在一些国家,公务员收到万元以上大额现金贿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不敢把这些钱存入银行。如果有人动用大笔现金,就会受到查询。任何公民在银行存入的现金只要超过1万欧元,银行马上就会向财政部的反洗钱机构报告。财政部就会把这个公民的存款同他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作比较分析,如果有很大出入,超过了政府规定的比率,即视为有洗钱或在其他方面作弊的嫌疑,并对其展开调查。大小官员或普通公民买房产、贵重物品及其他不动产,都不能用现金交易。这样,受贿的官员即使有大笔现金也无处可花,极大地限制了对他的资金贿赂。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比如说,我们也应该健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对于大额度资金(1万元或者10万元以上)的流通,财政、监察部门要予以监管,加大银行在监管货币流通方面的功能,严厉打击洗钱行为。
其三,严格管理预算外资金,把它置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减少直至消灭党政领导机关的“小金库”。对此,必须坚持教育先行,使所有干部群众都知道,设“小金库”是违法行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园地;消灭“小金库”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通过研究,对“小金库”范畴进行规范界定,制定近期和中长期工作目标。明确现阶段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点即“打击‘黑色支出,遏制‘灰色消费,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各方责任”。要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着重健全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做到“开通正路、关闭邪路”。
(摘自4月1日《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