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女市长陷“车祸门”

2008-05-30 10:48李泽旭
新民周刊 2008年18期
关键词:当阳市王明宜昌

李泽旭

以一个普通肇事者来说,范晓岚于情于理,做得还算无可挑剔。如果没有网友的披露,范晓岚还会有“停职接受调查”这样的处理吗?

2008年3月17日早上7点多,湖北省当阳市汉(武汉)宜(宜昌)公路穿心小学门口一辆校车缓缓地停下,刚刚度过周末的孩子们纷纷欢快地从车上蹦了下来,吵闹着奔向校园。还有六个月就满11岁周岁的王继杨下了车并没有向校园走去,而是绕过车头走向路对面的杂货铺……

这是一个普通的星期一早上,已当选当阳市市长1年零2个月的范晓岚如往常一样凌晨5点起床,5点半从宜昌的家中出发,驾车赶往当阳市政府开始新的一天工作。从宜昌城区到荆宜高速路(宜昌到荆门,途经当阳)入口正处于修路时期,经常堵车且路况很差。周一上午政府有个例会,为了赶时间,范晓岚选择了比较畅通的汉宜公路。7点多钟,丰田霸道越野车驶近穿心小学路段,范晓岚看到右侧路边停靠着一辆校车……

吱……砰,随着一声尖厉的刹车声和一声沉闷的撞击声,时间在那一瞬定格,范晓岚的大脑一片空白,透过车窗,只见一个纤弱瘦小的身影在车窗前划过一道弧线摔向道的另一边。

二十多天后……

当地媒体报道,事发第二天,范晓岚和丈夫驱车来到死者家,登门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跪求宽恕,后向死者家属赔偿了20万元,以及2万元安抚费,并与其父母签订协议要求“不再追究”。

二十多天过去了,王继杨的死除了留给他的父母的痛苦以及范晓岚脑中时常闪现的噩梦,许多人似乎已经忘却了这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直到4月10日。

4月10日21点38分,湖北东湖社区网悄然出现了一个标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帖子。帖子爆料:“2008年3月17日早晨7点多,湖北省当阳市市长范晓岚(女)驾驶一辆丰田越野车从宜昌行驶到当阳市穿心小学门口时,将十岁小学生当场撞死。据目击者称,当时,范晓岚驾驶的越野车越线占道行驶,撞死小孩后,范晓岚在第一时间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司机,随后一辆牌号为鄂E60066的广州本田车将范接走。随即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肇事现场清理干净,撞死小孩的尸体一直放在路边。当天,交警部门将20万元赔偿金交给小孩家长,叫小孩家长不要追根究底。”

该帖迅速被网民复制转帖到各个BBS,很快成为网民热议的话题,并被媒体所关注。

网上的热传热议,媒体的迅速关注,如泛着细微波澜的水中投入巨石,溅起一片水花。

4月12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决定,范晓岚即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宜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同时召开新闻通气会,宜昌市纪委新闻发言人王根华向新闻媒体通报了“3•17”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情况。

王根华说,3月17日7时20分左右,当阳市市长范晓岚驾驶丰田越野车,经过玉泉办事处境内汉宜公路穿心路段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穿心小学五年级11岁学生王继杨(男)撞死,范晓岚立即下车请路边群众打电话向110报警,当地交警在7时25分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事发后,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责成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认真进行调查,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处理。事故发生后,范晓岚迅速向组织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交通事故处理,诚恳向死者家属道歉。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根据刹车痕迹分析判定发生事故时车速为60公里/小时。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和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中共宜昌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范晓岚从4月12日起离岗接受组织调查。中共宜昌市委再次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

而据荆楚网引述当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元中的话称:该车是当阳市政府工作用车,3月16日范晓岚因小孩生病急需回家,司机送范晓岚到宜昌后,由于司机家中有急事,考虑到范有驾驶证,就把车留在宜昌,自己乘车回家了,没想到范在翌日开车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新民周刊》记者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口中获悉,宜昌各县市很多干部一把手都是异地任职,他们一般周末才回家休息,属于“跑班族”。

事情从网上爆出12天后,4月22日熞惶跸息从当阳传出,当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范晓岚同志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熞谰莸胤阶橹法第27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范晓岚辞去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煵⒈ǖ毖羰械诹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当阳市政府宣传部称,范晓岚辞去当阳市长职务后,目前她的职务暂由市委书记袁卫东代理。宣传部工作人员说,现在案件还在审查中,不方便透露太多内容。

“不袒护”受质疑

宜昌旅游吸引了许多国内外来客,在上海飞往宜昌的飞机上,记者见到的大多是游客。

距离当阳市区20几公里的玉泉村山明水秀,这里同样吸引了许多外来的游客。听说记者要到玉泉村,拉脚的摩的司机还主动向记者介绍起那里的旅游资源。

由3个自然村合并的玉泉村很大,王继杨父亲王明华的家就在离穿心小学10公里外的山里。水泥铺就的路很窄,但很便利,路旁偶尔可见在水田中劳作的农民。经过1个多小时边打听边寻找,记者终于来到了王明华的家。但见一辆农用车和一辆摩托车停在院中,房门却紧锁着。记者随即拨打王明华家中的电话,听到的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提示音。邻居介绍说,村里每家基本上都靠三四亩地的农耕收入生活,王明华家有车,有电话,不穷不富,是个“普通人家”。最近孩子出事后,王明华一家人经常不在家,可能有意在躲避什么。

为了找到王明华,记者当天傍晚时又来到王明华家,远处可见家中亮着灯,王明华正在院中收拾着什么。当记者行至王明华家门口的时候,王明华没等记者开口,迅速返回屋中,关掉灯,任凭记者怎么敲门再也不出来。

王明华的一位邻居苦笑着告诉记者,王明华一家就这一個孩子,孩子意外身亡,他们受到的打击比较大,可能外人打搅多了便不愿意再开口。至于网上传闻王明华一家受到压力封口,该邻居称:没有看出来,也无法证实。

此前,王明华唯一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已收到20万元赔偿金和2万元慰问金,但没有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情已经发生了,有什么办法呢。(道歉)当时不知道她是市长,反正道歉挺诚恳的。”

在网上一片质疑声中,许多人把矛头对准了当地交警部门,指责其“行政不作为”。当阳市交通警察大队队长王圣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行了澄清。

王圣华称,在3月17日事发当天,7点25分左右,我们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勘察以及现场访问,死者次日上午火化,次日下午2点多钟,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赔偿款是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范晓岚与死者父母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按照交通事故上限标准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分别签字的。我们当阳交警大队办案,是经得起上级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的。根据规定,车辆技术鉴定书、事件报告、责任认定书,这三份材料,我们均按法律规定送达,我们有签收人的亲笔签字。(注:后来根据了解,民警在送达上述材料时,死者家中没人,是玉泉村村支书代为签收的。)我们公安局是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我们不会因为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砸了我们的牌子,也不会因为是(当事人)特殊身份而袒护她。

就案件调查的部分情况和出事路段的路况,王圣华向记者解释说,范晓岚本人持有驾驶证(C照),据当时刹车痕迹判断,范晓岚当时的车速大致是50-60公里/小时。因为事故发生时是早晨,不是中午和晚上,而且当事人没有酒气以及脸红的饮酒特征,另外由于女司机这样一个身份,所以没有做酒精测试。汉宜公路本来是15米宽的老路,后来在2006年开工建设拓宽到21米,其实至今还没有交付使用,还没进行验收,所以还没有“减速”提示牌,但之前在老公路时,都有减速提示警示牌。目前已经招投标,需要一个过程,“减速提示牌”正在制作中。

范晓岚其人

一个市长开着公车撞死了一个小男孩,这件事在网上吸引了足够多人的眼球。记者粗略统计,网民爆料后不到一周时间,各主要网站上网民的留言和评论就超过10万条。

许多人指责和怀疑此事因为发生在一个市长身上,因此有遮掩和庇护,并列举出“此事近一个月后才由网友揭发出”,“相关部门反应迟钝”等“证据”。

也有一些网友理性分析,“撞车与当事人当市长并无直接关系,只要依法处理即可,不要再炒作了!市长也是人,每个开车的人都可能撞车。”“此案机动车辆方除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还应依法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不是赔钱就能了事。人命关天,不管责任在谁。如果仅仅赔钱了事,是对一个生命的不尊重。她确实不是故意的,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定要追究责任的。”……

针对网上的质疑与声讨,有网友对范晓岚本人做出很高的评价,“据我了解,范市长是一个勤政敬业的人,她身边的工作人员曾经说过,她确实是个很拼命的市长。去年抗洪期间,她在大坝上和大家一起守堤。这次龙卷风冰雹灾害,她又是和大家一起共同面对灾害,值班安排时,她总要求自己第一个,大年初一,当别人与亲人团聚时,她却独自一个人在值班。”

《新民周刊》记者通过实地采访,试图还原了本案之外的范晓岚。

在当阳市政府机关,人们避谈此案,但一些工作人员在得到记者不披露其姓名的承诺后,如此评价了案外的真实范晓岚——一个工作认真但也有些过失的好官。

1969年出生的范晓岚是湖北省宜昌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宜昌城建学校团委副书记,宜昌城建学校团委书记,期间兼任学生科科长,共青团宜昌市委副书记、书记。2006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7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年1月,在当选当阳市市长后,范晓岚曾对媒体发表任职感言,“前有征尘待,今当跃马驰。人民的托付重千钧!机关效能事关当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当阳市一政府官员回忆说,“范晓岚工作还是非常认真负责的,有时忙起来一连几个星期都不会宜昌的家。去年解救被洪水围困的洲岛上的群众,以及今年发生龙卷风冰雹灾害,她都冲在前面。虽然不久前的龙卷风冰雹灾害因为忽视了气象部门的预警,没有提前及时准备,并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但是,这是在出车祸后她个人精神压力极大的情况下的疏漏,(我想)是有情可原的”。

“就因为她是个官儿,就要这样往死里打,又不是工作上的贪污腐化,这公平么?”一位当阳市民愤愤地对记者说。

“她是个漂亮女市长,也是一个好市长。”这位市民如是评价,“她当上市长以后,还是比较亲民的。经常在早上与卖早点和跑麻木(本地人对三轮车的通俗叫法)的人唠唠家常。前段时间当阳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下了罕见的冰雹,还发生山体滑坡,范晓岚一直与灾民在一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鼓励着灾民,并且她还为当阳市争取到了一亿的资金,用在了这次灾后的重建工作。

对于范晓岚,互联网上的声音也并非一片批评。

4月15日,署名“湖北当阳市市民靳晓峰等人”的一封“请愿书”发在网上。请愿书呼吁:请没有调查过此事真相的网民们停止对当阳人民的好市长——范市长毫无意义的诋毁、谩骂、侮辱吧,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她的家不在当阳,她为了当阳付出了很多,如今像她这样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女性公务员不是太多……让我们原谅她的无心之过吧,留住她对当阳人民的一片真心,为当阳人民做更多的事情,来报答宽厚仁和的当阳人民吧!

如果她不是市长

相对于国内平均每天都在发生的车祸,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其实并不复杂,也谈不上性质恶劣,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说这起交通事故与许许多多的其他交通事故有何不同的话,那就是这件突发事故的肇事“主角”是一个女市长,而且她开着公车。

对这一事件,网上的热议中有两种观点比较引人注目: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市长也是人,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很正常,这不过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让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就是了,根本不值得大肆炒作;另一部分人认为,事故本身虽然说不上主观恶劣,但是市长的身份,还是不可避免地会让公众敏感。毕竟,为了保住地位而动用公共资源来“平事”,市长比普通人还是要方便得多,人们投以更多的关注目光并不为过。更何况此事也并非没有蹊跷之处,因而不能刻意忽略市长身份而轻描淡写。

有网友分析,这两种看法,都有道理,也各有偏颇——我们虽然不能因为肇事的是市长,就一味拿着放大镜来上纲上线;也不能因为交通事故的非身份化特征,忽略事實上的身份差别而导致权利不公平,从而给受害者及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就事论事来说,应该把范晓岚的“交通事故主体”与“市长”两种身份分开来认识,更能客观公正地定性。

首先,范晓岚是一名普通的交通肇事者。以这样的身份,衡量范晓岚的行为,只能是社会道德与现行法律。换言之,是其是否突破了做人的底限,是否存在违法的问题。虽然围绕此事的报道有多个版本,但是从对比阅读来判断,范晓岚肇事后没有逃逸,报警及时,向被害者道歉也算真诚,且在事发后不到两天就主动做了民事赔偿,并立即向上级组织做了汇报……以一个普通肇事者来说,于情于理,做得还算无可挑剔。范晓岚的第二个身份,是一名领导干部。以这样的身份,衡量范晓岚的行为,只能是党纪政纪。其一,有媒体报道中提到范晓岚给受害者22万元是一笔“堵口费”。尽管这不一定是真实的,但这起事故的责任认定到底是怎样的?范晓岚到底应该赔给受害者多少钱?交警部门是否存在事故处理的偏袒?这些都没有一个公开明确的说法。在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情况下,这些都不应该成为秘密。其二,如果没有网友的披露,范晓岚还会有“停职接受调查”这样的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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