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勇
摘要;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强烈地震,这次地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捐赠热情空前高涨,中央和地方财政也投入了巨额的费金,因此形成了一项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如何保证这些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效果与效率,审计的作用功不可没,拟就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审计的内容,审计的特点与审计的方法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抗震专项资金;审计内容;审计方法
1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的形成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我国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强烈地震,这次地震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据民政部报告,截至6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196人遇难,374176人受伤,失踪18379人,向灾区调运的救灾帐篷共计157.97万顶、被子486.69万床、衣物1410.13万件、燃油174.3万吨、煤炭372.4万吨,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48.76亿元。中央财政投入497.48亿元,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566.59,实际到账款物562.47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203.17亿元。
此次地震政府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灾后重建工作,此时就形成了一项巨大的财政专项资金——抗震救灾专项资金,救灾款物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如何,有无违法违纪现象,使用效率如何,关系到抗震救灾工作开展能否顺利,关系到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的物资保障能否落实。因此必须进行抗震救灾款物审计!
2抗震专项资金的审计内容
(1)地震灾情上报情况,对地震灾情上报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查省、地、县、乡以及项目单位层层上报的灾情是否属实,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央申报补助资金是否以地震部门的灾情评估报告为依据,灾情上报调整依据是否充分,多次地震叠加的受灾损失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扣除。
(2)救灾款物接收情况。对救灾款物接收情况的审计,应重点审查各单位接收的救灾款物是否做到了统一管理,救灾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户储存,救灾物资领用、调拨是否手续完备,有无隐匿、截留救灾款物的情况。
(3)救灾款物分配情况。救灾款物的分配是地震救灾资金审计的重要环节,对地震救灾款物分配情况的审计应重点审查应急资金及恢复重建资金的分配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分配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灾民补助是否真正落实到户。
(4)救灾款物管理情况。对救灾款物管理情况的审计,应注意审查省、地、县、乡是否制定了地震救灾款物的专门管理办法,资金与物资管理部门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对抗震救灾款物进行了有效管理,有无与其它资金同户管理而造成资金相互拉用及救灾物资被挤占挪用的情况。
(5)救灾款物拨付情况,在救灾款物拨付情况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揭示救灾资金是否存在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以及救灾款物雁过拔毛从而影响灾民生活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问题。
(6)救灾款物使用情况。在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地震救灾款物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改变了用途。
(7)救灾款物效益情况,在对救灾款物效益情况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应急资金及恢复重建资金是否及时投入使用并发挥了效益,有无长期滞留财政、民政、红十字会及其它资金管理部门造成资金长期闲置、救灾款物效益低下等方面的问题。
(8)重建项目质量情况,审计时要注意审查恢复重建项目的质量,其中大型恢复重建项目如民房统建点、学校、交通、水利设施等投资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也相对较高,因而对其工程质量要尤为关注。
3抗震专项资金审计的特点
由于此次汶川地震属于突发性的特大自然灾害,此次地震形成的抗震救灾资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临时捐助形成的,抗震专项资金审计除关心专项资金审计的经济性,效应性,效果性外,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1)制度法律上的问题。由于这次汶川地震后很多都是新情况、新问题,都是我们审计原来没有预料到的,过去的一些规定、制度、管理方式也不完全适应,新的制度规章短期内没有完善起来,因此也就带来了一些在管理方面甚至在政策方面、制度方面的问题,制度法律上没有对专门的抗震救灾资金的审计法规,因此开展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的审计必须借鉴其他专项资金的审计的法规,在摸索中进行。
(2)此次抗震专项资金审计金额大,历时长,这次汶川地震8.0级,给四川及灾区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受到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关注,社会各界捐赠热情空前高涨,中央和地方财政也拨付了大量的资金,预计灾后重建总投资也将超过人民币1万亿元。在重建过程中都要不断的加强抗震资金的审计,以保证救灾款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效率与效果。
(3)此次抗震专项资金的审计涉及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随着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逐步开展,要围绕开展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长远发展和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特别是农民利益等问题主动开展工作,审计工作必须围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不同地区抗震资金的拨付与审计,真正体现审计的公平与效率意识。(4)此次抗震专项资金的审计不仅要强调事中审计,事后审计,而且强调绩效审计,以往的专项资金审计大多强调绩效审计,此次抗震专项资金的审计不仅要强调绩效审计,而且必须主要的是管理的效率、运行的效率问题,到底高效不高效,科学不科学,有没有效。同时,由于此次抗震专项资金是由突发的自然灾害形成的,因此没有相应的预算,就没有事前审计,更加强调事中与事后审计。
4抗震专项资金审计的主要方法
此次抗震专项资金是在突发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临时形成的,相应的法规制度方面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因此此次抗震专项资金的审计必须借鉴其他专项资金审计的方法,
(1)前期阶段的审计重点应放在地震灾情上报情况以及灾后人民的安置情况,前期审计人员应通过调查走访,实地观察等手段主要审查省、地、县、乡以及项目单位层层上报的灾情是否属实,省级人民政府向中央申报补助资金是否以地震部门的灾情评估报告为依据,灾情上报调整依据是否充分,多次地震叠加的受灾损失是否进行了严格的扣除以及灾后人民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安置,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是否得到的基本的满足。
(2)抗震专项资金筹集方面的审计。要保证资金在后续环节的合理使用必须加强抗震专项资金筹集方面的审计,在抗震专项资金筹集方面的审计中,首先必须查明各接收部门和单位是否做到了信息公开,是否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接收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及使用结果;同时可以结合常规审计程序,如向捐赠单位捐赠人及被捐赠人被捐赠单位选择性的抽查函证,面询,以查明接收捐赠的部门有无克扣捐赠的抗震专项资金或对捐赠的资金不入账而进入自己的小金库。
(3)抗震专项资金拨付方面的审计。照国家规定,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发放到灾民手中,其它救灾资金应尽快拨付,以解灾民燃眉之急。在救灾款物拨付情况审计过程中,要注意揭示救灾资金是否存在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而影响灾民生活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问题。此时的审计程序可以从基层做起,检查基层的相关账物,以查明其上级是否足额及时的发放了专项资金。
(4)抗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环节的审计,重点关注地震救灾款物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改变了用途,其中又要特别关注资金和物资管理单位、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注意揭示提高标准进行办公楼恢复重建以及私分、挪用、贪污、层层克扣地震救灾款物、救灾款物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
(5)抗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的审计,重点审计了各主管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资金走向使用资金,救灾款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有无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等问题,通过审计规范抗震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维护广大灾民的切身利益。
(6)灾后重建中项目的执行,此时应重点审计各项目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申报和审批项目,是否严格制定预算执行预算,及时进行项目决算审计,同时关注重建项目质量情况,尤其是大型恢复重建项目如民房统建点、学校、交通、水利设施等投资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也相对较高,因而对其工程质量要尤为关注,
(7)审计机关必须敞开大门,接受广大舆论的监督与投诉。此次抗震专项资金审计的一大特点就是涉及金额大,延续时间长,地域范围广,如果仅凭审计机关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审计不太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为此次审计必须接受广大舆论社会的监督,高度重视群众进行的举报,对有关违法乱纪时间必须一查到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