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之比较

2007-12-29 00:00:00刘总理
会计之友 2007年22期


  【摘要】本文对我国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有关准则的名称、定义、适用对象、折旧、处置和信息披露等内容与国际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比较,以便人们更好地理解此准则。
  
  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固定资产会计作业的基本依据。虽然我国企业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已经趋同,但差异还是存在的。
  
  一、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名称的比较
  
  在我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规范企业固定资产会计行为的准则所确定的名称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有关固定资产准则所确定的名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比较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名称,可以看出主要的不同点是:
  (一)我国会计准则名称中有“企业”二字的限定。即强调企业固定资产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区分;而国际会计准则没有“企业”二字的限定。
  (二)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编号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在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编号为第16号。也就是说,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较国际准则靠前。
  (三)就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