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确保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顺利进行和成果巩固,笔者对准则实施中与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协调、相关人才队伍的建设、会计监管及国际等效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2006年是我国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的一年,其主要突破,一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这两大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二是我国在欧洲首次进行了中国高级会计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设考,表明中国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选拔已走向世界。可以说,2006年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为了推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2006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报表;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