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城镇社会面临着巨大的失业压力。社会学研究城镇失业问题形成了社会转型、地位与资源获得等一些较固定的理论取向,从这些理论取向出发,可以发现当前城镇失业困境的形成机制主要有传统性与现代性并存、社会结构转型、人口结构变迁、社会资本短缺几个方面。城镇失业现状对城镇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因此需要在直接救济和再发展能力的培育等方面对该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关键词:城镇失业;视角;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2008305
一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今,我国进入了建国以来的又一次失业高峰时期。这次失业高峰规模空前、扩展迅速、持续时间长,而且由于城镇地区是下岗失业工人和其他待业者的集散地,城镇失业成为问题的主要焦点。从具体数据上看,近些年来城镇劳动力总量一直在净增长。自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基本上维持在年均980万人左右。2006年全年城镇地区需要安排的就业总量为2500万,预计可安排1100万,劳动力供大于求1400万,大量需就业人口处于无业可就的状态[1]。
可以说,是各种经济与社会结构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这次城镇失业高峰的来临。
第一,人口年龄结构的惯性作用使就业人口增多。建国后,我国先后在1950—1957年、1962—1971年、1980—1989年出现了三次人口生育高峰。在这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平均每年出生的人口分别约为2100万、2800万和2000万左右。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由于人口年龄结构惯性规律的作用,第一次和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展开而大批下岗失业。而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经过20年的成长进入了就业需求旺盛的青年期,但由于目前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有限,众多新增劳动力无法就业,最明显的表现即为大学生就业困难。从2003年到2006年,我国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人数大约分别为52万、69万、79万和124万,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由此城镇中新出现了一大批无业的啃老族(无业或依靠父母生活)与校漂族(专职考研)。
第二,下岗失业人口相对固定化。近年来国家创造新就业岗位的困难越来越大,至2006年6月底,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33万,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6万,仅完成当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的47%[2]。由于市场机制的日益健全,“一定量的失业人口的存在是劳动力蓄水池”的观念日益流行,也就是说,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下岗一词会消失,而失业人口却会长存。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国家更重视的可能是社会防护网的构建,如最低工资制度的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全等。
第三,城市化与农民工进城。200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36.09%,而2006年年底达到43.9%左右;年均城市化率为1.5个百分点,如此之快的城市化速度是史无前例的[3]。城市化加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市,争夺城镇就业岗位,从而使城镇就业更加困难。我国的《十一五规划》明确规定,未来5年内要将5000万农村人口迁入城镇;再加上2030年之前,计划将农村剩余的2亿左右农民转移进城。这2亿多农村劳动力进城后,他们对城镇就业岗位的需求是极大的,很大一部分转移进城人员会处于暂时的或长期的失业状态。
第四,产业结构升级形成劳动力外溢效应。目前中国处于制造业的“世界工厂”的地位,但产业结构的低端化,使大量的制造业产品的附加值均由国外企业获得,为了避免成为世界制造业和发达国家的“打工仔”,我国的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是不可避免的。而产业结构的升级必然会使部分年龄偏大、技术水平低或技术水平单一的工人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被排除在经济主流之外。机器对人的排斥加上高新技术产业对技术、教育年限等方面要求的日益提高,必然会使部分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
第五,近期无法释放大量就业空间。依据2005年的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2005年年底,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7.7%,正式全面进入老龄化国家。但是近期内退休人口的增多仍远远赶不上新增就业人口的增幅,城镇就业人口仍会净增长很长一段时期。根据联合国的预测,至2010年,我国的城乡就业人口将由目前的7.6亿增至8.3亿,净增长7000万,如何为这7000万人口安排就业岗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与此同时,最近十年来,城镇长期实行的内退、买断工龄、提前离退休等政策造成了城镇内部有近千万的“4050”人员,这些人或者自主地再就业,或者临时性地就业,导致社会中的部分工作岗位由他们这些并不在就业人口统计范围内的人所占据。而且不仅临时就业人口增多,众多离退休技术人员中退休后再就业人口也在日益增多。他们都直接占据了部分就业岗位,使失业者的数量高居不下。
二
针对上述就业困境,以“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为已任的社会学研究者开始对城镇失业问题,包括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以及其他就业人群的就业与失业状况进行社会学式的透视和分析。其中,从基本理论视角来看,社会学研究城镇失业问题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理论取向。
第一,社会转型理论取向。这一理论取向以社会转型理论为依据,对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这一双重转型中的城镇就业与失业问题进行阐述。譬如,郑杭生利用社会转型理论对“三失”(失地、失房、失业)问题进行了分析[4]。由于社会转型是几乎所有社会学者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共识,所以这一理论取向是研究中一个共同的基础性理论预设,或多或少地暗含在其他各种理论取向之中。
第二,地位与资源获得理论取向。地位与资源获得视角是社会学观察职业获得的经典视角,它主要考察职业获得的过程,以及整个职业生涯中的资源运用与地位获得,考察影响就业的主要社会经济因素。譬如,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布劳和邓肯就对美国人的职业生涯进行了分析,发现个人初职、教育年限、父亲的地位等五大因素影响一个人的失业与求职[5]。张宛丽发现,在处于转型加速期的中国,关系网络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同为影响个人失业与否的重要决定因素[6]。李强对农民工就业和经济资源流向的分析,利用生命历程方法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考察[7],都是资源与地位视角的经典分析。
第三,社会网络理论取向。这一理论取向不局限于静态的、单一的位置和地位分析,而是从人际互动的角度,来分析处于一定社会网络中的个体如何求职。譬如,1973年,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弱关系的力量》一文提出“弱关系假设”,从强弱关系的视角发现,在美国,“弱关系”网络规模大小、网络顶端的高低等因素直接决定着个人求职的成功与否[8]。边燕杰利用拜年网、从天津等地得到的抽样调查数据以及2003年和2006年两次全国范围内的综合社会调查(GSS),提出“强关系”假设,认为与美国相反,在中国,“强关系”网络直接决定着个人失业与否,以及再就业的困难程度有多大[9]。
第四,社会资本理论取向。这一理论取向是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开始在社会学内部应用和延伸的。国内学者通过对社会学家科尔曼、普特南、布迪厄、福山、波茨、林南等人的社会资本理论进行综合、总结和提升,分别考察社会资本的各个层面如社会关系网络、信任、自发性组织等对个体的职业变迁,以及整个组织团体的职业结构的变化的影响社会资本理论的研究状况可参见科尔曼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林南的《社会资本》(世纪出版集团,2005);李惠斌,杨雪冬主编的《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等。。一般以为,下岗失业者与无业的农民工都是社会资本短缺的人群,需要通过自身以及政府、社会、他人的努力培育,才能通过增加社会资本来提高就业岗位的可获得性和稳定性。
第五,国家社会主义取向。这一取向主要是指兴起于东中欧的市场转型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社会学家波兰尼、撒列尼、倪志伟等人对市场转型理论进行了分门别类的分析,国内学者或侧重一个方面,或对其基本假设进行质疑,将这一取向运用于正处于市场转型关键时期的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参见李路路:《再生产的延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边燕杰主编:《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三联书店,2002);以及由国外学者撒列尼、简•奥伊、波兰尼、倪志伟等人撰写的相关论文。,主要形成了三个研究取向:一是劳动力市场视角,通过认定市场分割与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存在,来分析普通民众就业与失业的基本态势;二是精英视角,通过分析上层的精英是处于代际间和职业间的循环,还是处于新旧精英更替、并无重叠,来透视当前城镇精英人群的职业和资源、威望等内容;三是制度主义视角,主要通过利用制度主义、新制度经济学等领域的概念和基本假设,通过概念与假设的更新来分析制度结构、制度转型对就业形势和个体就业的影响。
三
从以上各个理论取向出发,可以对当前城镇失业困境的形成机制进行社会学式的归因与解释。
第一,传统性与新旧现代性的并存是城镇失业困境形成的宏观背景。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处于一种传统性、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并存共生的境地。旧式现代性取向的文化价值观导致自然和社会付出了双重代价,造就了我们目前常见的“旧式现代性”的社会与环境景观;因此目前我国在民众领域、学术领域和政策领域都强调科学发展观,强调社会和谐,强调走向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个人与社会双赢,并把社会发展过程的自然和社会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的“新型现代性”[10]。这种传统性、新旧现代性的并存的基本格局,对社会中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城镇就业产生直接的宏观约制作用。譬如,在就业领域,对小城镇中“五小工厂”以及乡镇企业的关停并转、对人浮于事的国有企业的改制,均是适应新型现代性需要的重大举措,而这些举措就直接引发了大量工人的失业与再就业。
第二,社会结构转型是城镇失业困境形成的主要原因。经济体制的转型、产业结构的转型,加上三大部门结构的转型、阶层结构的转型等社会结构转型直接引发了当前的城镇失业困境。譬如,经济(市场)部门、政治(公共权力)部门以及第三部门间的比例不合理,就直接导致需要壮大第三部门,需要市场部门和公共权力部门的人员转移至第三部门中就业;再如,目前的阶层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低收入阶层和低技能的底层阶层的规模过大,而适合他们的较低层次的就业岗位数量有限,这样就会出现有人无岗可上的局面。
第三,人口结构变迁是城镇失业困境形成的直接诱因。在建国后的短短58年内,我国的人口再生产模式已经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增长率”模式,迅速经过“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模式,转变成目前的“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增长率”的“三低”再生产模式。可以说,目前生育控制政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人口年龄结构惯性这一自然规律的影响,建国后历次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群到目前都正处于需要就业岗位的局面,虽然部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第一次生育高峰时期的人口主动或被迫让出了部分就业岗位,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口目前成为新增就业人口的主力,他们以农民市民化、城镇新增就业人口、农民工等形式向城镇就业市场发起冲击,导致就业岗位不足的城镇就业市场处于困境之中。
第四,社会资本短缺直接形成失业陷阱。目前的城镇失业人群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社会网络资本、信任资本以及自组织资本缺乏的状态,这直接限制了他们的再就业能力,使他们陷于长期失业的陷阱而无法脱身。在社会网络资本方面,失业人群交往范围狭小,所交往人群的同质性很强,失业者很少有那种拥有较多的经济资源、声望资源和权力资源的交往对象可以借力。在信任资本方面,由于失业人群中部分人的欺骗、偷窃、暴力犯罪等行为引起人们对失业者个人的诚信评价和信任程度都较低,这类人群在与中产阶层、高收入阶层及政府机构交往时需要付出更多的社会交易成本。在自发性组织方面,目前城镇中的工会作用有限,无法发挥集体谈判、扶助失业者等作用,而进城的农民工的工会组织不健全,也就是说,城镇失业人群基本上处于一盘散沙的局面,这就直接使失业者可以借助的外部社会力量不足,获得就业岗位的自发性动力不足。上述这些社会资本的短缺有可能导致部分失业人群无法迅速实现再就业,从而沉淀至失业人群的底层,成为长期的固定失业人群。
四
城镇失业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正如一把双刃剑,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既有其有利的一面,如社会抚养比低有利于经济发展;更有其不利的一面,如失业者过多直接危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可以说,城镇失业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呈现出多面性的特征,需要辩证地分别加以解析。
第一,社会抚养比低,经济发展负担轻,是城镇失业问题所附带形成的积极效应。自从1981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处于被抚养人口比很低的人口“红利”期,即处于15岁至60岁之间的劳动人口多,而少儿人口与老年人口相对较少,老少抚养比很低,每个成年劳动力的平均抚养人口少,使大量的社会总产出可以直接投入物质再生产的循环之中;成年人的消费力比老年人和少儿都要强大,这就直接导致再生产的积累量和消费量都增大,从而保证了经济的迅速发展。但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国家用于社会保障等相关社会事业的费用相对增加,人口“红利”期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会逐渐消失,从而进入人口“负债”期,届时城镇失业问题所附带形成的积极效应就会消失殆尽。
第二,城镇失业危及城镇社会发展。城镇失业困境的存在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占主流的。失业易引发失业者的失范行为。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默顿认为,社会失范会使人们体验到失范性紧张,为缓和紧张局面,人们便可能以创新(另找新路)、仪式主义(阳奉阴违)、隐退主义、反叛等四种方式进行应对[11]。从城镇失业者个体角度来讲,由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短缺,他们无力创新;失业所导致的生存压力使他们也无法选择仪式主义和隐退主义这种超脱式的反抗形式;所以可供他们选择的就只能是直接的、为寻找生存之道而采取的反叛。一方面,个体式的反抗使城镇社会中不稳定因素增多。譬如,失业者铤而走险式的偷窃、抢劫等财产犯罪直接威胁社会的稳定;而部分女性失业者被迫在性产业中寻求生存资源不仅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而且消蚀了人们对原有体制的归属意识。另一方面,失业者整体式的反抗使社会矛盾激化。目前,各地的群体性事件在迅速增多。其中失业人群由于不满而产生的相对剥夺感直接导致了他们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城镇中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事件的主体就是城镇中的无业人群,包括因下岗而失业者、因城市化而失地的无业者、城镇待业青年等。作为改革代价的主要承担者,他们对于自身暂时无法分享改革成果的现状极为不满。这一切都需要政府和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来加以应对。
五
对于应对城镇失业问题,经济学拥有一套完整的对策体系,譬如,利用培训、教育的人力政策;限制工资和物价增长,改革失业补助金制度刺激就业的收入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而社会学则把治理城镇失业问题看作一个宏观的社会系统工程,从社会结构、公平正义、权利与能力获得等角度进行观察、提出建议。具体而言,可以考虑从直接救济和培育再发展能力这两个方面入手,逐步治理城镇失业问题。
(一)直接救济式的治理策略
直接救济式的治理以补救为运行准则,以保证城镇失业者基本的生存权利为目标取向,视已陷入失业境地的城镇弱势群体为主要的援助客体,通过外界社会力量的支撑与失业人群自身能量的提升,使失业者走出失业陷阱,耦合入主流社会。
第一,生活保障资源的公平配置机制。保证失业者的基本生存权利是促使失业者发展的基本前提。这方面的工作已经由政府展开,表现为由政府专门职能部门如民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等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一定时期内,向城镇失业群体提供一定标准的物质与货币援助,其制度表现为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最低工资等,具体措施有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救济金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优惠与免费供给等。该机制以政府、社会救助部门等救助主体短期的单方“输血”行动为特征,救助主体与客体之间尚无长期的良性互动和沟通,是一种“授之以鱼”的即期性救助模式。
第二,社区作用的充分发挥。随着单位的作用日益萎缩和更新,回归社区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失业者主要的选择。因此发挥社区在安抚、扶助失业者方面的作用就迫在眉睫。在应对城镇失业方面,社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将新近培养的大量专业社会工作者充实至街道和居委会等基层社区领域,由专业人员为失业者提供系统的指导,其中主要的指导之一就是进行心理辅导和生活指导,使失业者认清失业的生存状态。二是充分发挥社区的直接扶助作用。如以社区为基本单位,进行失业者的统计、管理和救济资源的发放;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失业者的技能培训、劳动用工介绍等。
第三,激活第三部门的巨大作用。随着“大社会”的日益形成,第三部门的力量日益增强,因此注重发挥第三部门,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慈善组织的力量就非常必要。第三部门一方面可以直接提供就业岗位,因为第三部门需要大量的人员从事相关的基金会、自发性组织的管理等工作,失业者经过培训后可以充实其中。第三部门还可以提供扶助资源,譬如,基金会、宗教团体及其成员具有扶助失业者的内在冲动,如果再辅之以政策的引导,他们将在城市反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表现为对城市失业者的物质帮助上,而且更表现为对失业者心理的抚慰上。
(二)培育再发展能力式的治理策略
该系统以预防失业和减少失业者数量为特征,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涵盖对象,通过做大经济总量这块蛋糕、合理分配现有社会资源等手段,追求当前与未来潜在失业群体的最小化。这是一种防患于未然之际的策略体系,它以增强失业个体发展能量,培养失业者自我就业能力为目标定位,是一种“授之以渔”的长期终极性救助模式。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以下两个互相联系的治理策略。
第一,重视消除结构性约束因素。主要是指消除导致失业的外部畸形的结构性因素,使失业与否由市场规律来决定,从而使每个社会成员在竞争起点上实现平等。一是让失业者获得平等的政治话语权利。这就需要改革政治资源的分配机制,目标是避免部分阶层人员因政治资源短缺而导致经济资源缺乏局面的出现。通过完善民主、健全法制来改变政治资源为少数人垄断的不合理局面,可以《失业救助法》、《社会救济法》等法规形式确认城镇失业者重新获取各类资源的正义性和适当性,最终实现各阶层之间政治资源分布的合理化。二是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该机制通过各种反收入政策如完善普通税收的征管体制,全面开征遗产税、奢侈品消费税等,在二次分配中调节即期性的收入差距与累积性的财产差距都过于悬殊的局面,以财产转移支付的形式,实现税收“劫富”,财政“济贫”的目的。
第二,重视社会资本作用的正常发挥。失业者的资本结构合理化,尤其是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是帮助失业者走出失业困境的重要资源。一方面,可以在城市社区中提倡中华民族的一些优良美德,如培养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传统道德,提倡亲属间的无私帮助与相亲相爱的传统美德,形成良好的家庭与亲戚关系氛围,提倡建立在地缘、业缘与志趣关系基础上的朋友、邻居与同事间的互助,使失业者的个人社会网络的支持力度增强。另一方面,鼓励和扶助失业者建立自发性组织,进一步发挥工会在扶助失业者中的作用。让失业者组成失业者团体,如交流会、联谊会、学习组织等,可以使政府和社会更好地管理失业者、更好地为失业者提供物质帮助和信息帮助。在这其中,明确工会的功能和作用范围是当务之急,应当明确工会在劳资关系中的谈判功能,明确工会在救助失业者方面的资源配置角色。而实现所有这一切都需要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国家发改委等析2006年就业面临问题及政策建议[EB/OL].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602/15/content_4181033.htm
[2]全国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8万[N].工人日报.200608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070228402387821.htm
[4]郑杭生.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及正确处理[J].中国特色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