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才
浙江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笔者采访了杭州、温州等地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总体感觉,人大代表比较“客气”,“客气代表”不在少数。如代表发言一般以“尊敬的各位领导”起步;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往往侧重对政府工作报告及上年度政府工作的肯定和赞扬;监督政府工作、指出政府上年度工作的不足之处、探讨改进政府的工作,往往比较“言简意赅”,惜字如金,即使说了,用词往往也比较“委婉”,如“最后我有一点小小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据了解,一个省开一次“两会”,花费不少。我们是否可以说,人大代表太“客气”了,那就是对纳税人不太“客气”了。
本应理直气壮却过于“客气”,是人大代表履职弱化的体现,是代表不作为的典型体现。当前,一些基层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客观效果与代表法定的职责要求相差甚远,明显表现出代表政治行为能力的弱化。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认识模糊,不愿履职。一是对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人大虽然是权力机关,但在“权大于法”的现实生活中,仅仅是一个“橡皮图章”和“表决机器”,无足轻重。二是对人大代表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人大代表只是一种荣誉,是戏台上的“官”,“代表代表,散会就了”,即使在开会期间,也只是举举手,划划圈,当当配角,走走过场。由于在思想上存在着这些错误认识,在心理上对履行代表职务产生消极情绪,便不愿主动履行代表职责,甚至对代表的政治行为出现麻木、冷漠的现象。
知政渠道不畅,不善履职。代表知情知政是履行代表职务的必要条件。我在平时与代表的接触中,发现部分代表特别是基层的代表普遍感到缺乏知政条件,不知道从哪些方面来参政议政,不知道如何履行代表职务。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受行业、职业等因素的限制,没有获得知政知情的机会,特别是农民代表,常年单家独户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大政方针和施政方略以及工作动态,知之甚少。二是“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政情院情制度不健全,对代表走访联系少、情况通报少、组织学习少,再加上宣传工作的滞后,代表知政的渠道不畅,很难获得政情民情方面的信息资源,难以有效参政议政。
自身素质偏低,不能履职;在推选代表时,由于过多地强调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只注重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难以兼顾代表真正意义上的先进性,很难确保代表的整体素质水平;特别是在边远落后地区,一些基层代表的文化素质明显偏低,缺乏参政议政能力,不能及时地准确地集中和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既不能建言,也不能代言。
自卑心理严重,不敢履职。虽然在法律上人大代表的地位是一律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由于“官本位”意识的影响,众多以普通百姓身份当选的代表与“官员”代表在一起开会或活动时,一切看“官员”代表行事,随声附和,不敢理直气壮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业务工作繁忙,无暇履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采用兼职代表制度,几乎所有的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大都是工作业务骨干,甚至不少的还是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整天忙于本职工作;代表对他来说,更多的是荣誉,而不是责任;对参加代表活动、行使代表职权,主观上无热情,客观上无精力,特别是当代表活动与本职工作发生矛盾时,更多的是代表工作服从于本职工作。再加上部门的业务工作是紧密型,是硬任务,有硬指标,做得好坏,有机制约束,而代表活动是松散型,是软任务,参加与否,没有处置措施,更使得有的代表意识不强的代表只顾忙于业务工作,无暇参加代表活动。比如:开展代表活动时,有的教师代表正在给学生上课,不能离开;有的领导代表正组织重要的会议作重要讲话或许出差在外,身不由己。
另外,有的地方官员对代表采取实用主义态度,会议选举期间,对代表比较重视,会后就不当一回事,对代表的工作不是很支持。由于代表执行职务的一些必要保障条件不是很完善,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代表工作的积极性。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份,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细胞。代表履职能力的弱化,势必导致权力机关作用的弱化。所以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编辑: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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