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祸害患者

2007-05-23 04:34魏代金
北京文学 2007年5期
关键词:营利性定点市场化

魏代金

暴利并非市场化所致,服务低劣和短缺更不是市场化的必然。恰恰相反,持续性存在的暴利、服务低劣和短缺通常是垄断的结果。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根源并不在于初露头角的市场化因素,而恰恰在于市场的垄断。公立医院的垄断经营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

如今的国有医院其实是政府的附属物,医疗系统由政府垄断,民营资本和公益组织进入还有很多障碍。但政府对国有医院又下放了经营权和定价权,使其既不像原来由国家提供医疗服务,又没有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准入机制,集中了两种体制的弊端。

公立医院“脚踏两只船”,既占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垄断的好处,又占了市场经济体制下赚钱的好处。它们一方面挂着“公益性”的招牌,吵着嚷着说自己是“非营利性”,因而在政府卫生事业费分配和公共卫生资源配置中占了大头,并且享受着免税或低税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又用自身掌握的优质国有资源,到医疗市场上搞不公平竞争,以自己的强势地位去和中小医院、民营医院争夺利润,还不时地依靠卫生行政部门撑腰,去挤压其他医院的生存空间,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收取各种费用,迫使患者没有选择余地而忍痛交钱。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国有大医院占了太多的政策便宜,它们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垄断力量维护市场统治地位,甚至可以滥用权力,迫使医药生产企业、其他小医院“就范”。

中国96%的医院属于公立,而且实行等级化的管理和拨款体制。平价药店作为在“一个行业的霸道”中特立独行的“异类”,赢得了老百姓的掌声,但是,在患病染疾不可选择、药品需求不可抑制的市场上,当利益集团操纵时,没有不为高额垄断利润服务的霸道的垄断价格。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还对这个利益集团的联袂做市睁只眼闭只眼甚至身在其中,则必然是霸道没商量。在行政垄断面前,医疗消费者只得任其宰割。

暴利并非市场化所致,服务低劣和短缺更不是市场化的必然。恰恰相反,持续性存在的暴利、服务低劣和短缺通常是垄断的结果。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根源并不在于初露头角的市场化因素,而恰恰在于市场的垄断。公立医院的垄断经营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

多年来,医疗行业虽然扛的是市场化的招牌,实际上却很不“市场”。我国的“大医院”在“行政”这只有形之手的保护下发展壮大,又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蛊惑下“翻云覆雨”。从这个角度上说,市场化的改革成了不健全的市场的替罪羊。加之决策者、领导者为了所谓政绩和“大官”看病便利,从资金上极力扶持大城市的大医院,把医疗卫生领域的高新技术、优秀人才集中在自己身边。这种医疗资源的结构性失衡,必然导致社区和农村没有能力承担基本的医疗功能,必然导致普通老百姓的医疗负担急剧增加,医疗卫生服务非常不公平,卫生资源利用率十分低下。

民办医院和非营利医院的定位问题,长期存在分歧。某些主管部门的人士以公益或非营利为由反对其所理解的“市场化”,又以反对市场化为由反对其所理解的“产权改革”或非国有化。既反对市场化,又反对非国有化的结果,是继续维持“国有”医院的特殊垄断地位,更为财政投入乃至社保定点上的歧视性政策提供了依据。那种打着市场化改革的旗号,使少数人获取暴利,多数人受到损失的“伪市场化”,才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罪魁祸首。“伪市场化”之“伪”,伪在资源配置仍取决于行政力量,加之权力缺乏监督,“权力优先”的分配格局造就了一批既得利益者。所谓的医改市场化之过,确切地说应该是缺乏有效管理的市场化之过。

虽然国家规定营利性医院可以自己制定收费标准,也不需要履行预防保健、急诊急救等义务,但是为了生存,营利性医院的行为与非营利性医院并无太大的差别。一位营利性医院负责人说:“这两年我们履行了很多社会义务,SARS定点、扶贫救灾、医疗欠费,我们按照国家牌价收费,甚至比公立医院还低、服务还好。”

营利性医院还面临着其他劣势,表现在医疗机构的准入、医院性质的界定和变更、医保定点机构的认定、医疗服务项目设置、人事、政府监管等方面。仅医保定点机构认定一项,非营利性医院都被核定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而营利性医院所占的比例很小。非营利性医院中也存在很多营利性项目,如分解收费、“院中院”现象,但由于是“非营利”,就不必缴税。因此,通过托管、合资、并购等方式迂回进入国有医院,取得非营利性医院的资格,成为不少民营医院不约而同的选择,“国有民营”“民有国营”“委托管理”的医院纷纷出现。

一些卫生行政部门,往往以所谓“定点”为借口,垄断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市场,只限在隶属于本部门、关系户、“菜园子”范围内的医院开展,利用手中的权力或所谓行政职能,进行权钱交易、权情交易,从而卡断其他社会团体和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业务。陕西南部一地级市有同一专科业务的两个医院,一个是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家属和系统内部人员个人买断经营的医院, 在市卫生局“有关系”,其业务来源基本上都有保障。局领导不仅在医疗保险业务上为其“把关”,而且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为其招揽业务,排挤其他医院参与。辖区内一参加合作医疗保险的刘姓女村民因患精神病,在同一市级专科的二级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到本县卫生局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费用,该局以“没有定点”为由拒绝报销,使这位病人家属来回找医院诉求报销问题。医院为此专门派一行政院长前去该县协商解决该病人的合作医疗费用报销问题。该县卫生局领导回答:“定XX医院为我县农村合作医疗的机构,是市卫生局领导打了招呼的。”尽管去的人一再说明本医院是全市医保统一的定点医院,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培训教育的基地,但对方以“那是他市上的,这是我县上的”为由予以回绝,依然不予报销。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不乏其例。它不仅显失公平,而且人为地给患者自主选择就医和费用报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定点”的本意是“择优选定的地点”。这家医院既是市医保定点医院,又是全市专业防治的技术指导中心医院,应该是符合择优条件的医院。但在行政垄断下和官员干预面前,他们无可奈何!

“急救中心不救急”的事,也把行政垄断的弊端暴露无遗。

120医疗急救,本应是一种公共资源,是急病患者连接医院的“救命线”。然而在一些地方却仅被一家医院垄断使用,既把其他有急救能力的医院拒之门外,造成资源浪费,也严重侵害了患者选择医院就近及时接受抢救的权利。

据最近媒体报道,贵州安顺把120急救中心“定点”在一家医疗条件很差的私人医院,该院只有一个手术室和一个手术台,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急救患者要做手术,其他人就得排队。从而导致在某一天,医院接治的3名急诊病人全部在等候手术中死亡!

病人自愿就近,病种与医院功能相吻合,是120医疗急救的原则。相信所有人会有这样的期望,有朝一日不幸患上急病,只要拨打120急救电话,生命就会有保障。谁又会想到,在120背后竟有如此的猫腻,使本应畅通无阻的“救命线”变得曲折和遥远,误人性命。

“救命线”被无理垄断,背后是可观的经济利益驱动。对医院来说,拥有120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固定的病人客户源。当120资源被一家医院占有时,这家医院自然受益,而病人的生命就被抛到一边了。

行政垄断是反市场化、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破除了垄断,就会形成强烈的医疗市场竞争态势,哪家医院收费贵、服务差,它就会失去医疗消费者,市场调节的功能自然会在平抑医疗价格中发挥作用,老百姓就会不受垄断之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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