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向华
随着越南新一届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和国会主席的选举产生和越共十大农德孟的连任说明越共中央高层领导班子新老交替顺利完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式产生。
一、调整高层领导班子为越南完成未来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005年7月,越共九届十二中全会提出了要选择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进入高层领导班子,同时指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必须真正具有过硬的政治本领,忠诚并能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坚定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2006年4月25日闭幕的越共十大选举产生了农德孟、阮富仲、阮明哲、阮晋勇等14人组成的新一届中央政治局。新一届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和中央委员会的平均年龄与上届相比,至少年轻了5岁。2006年6月底,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又将越共中央政治局3位委员选举成为新的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和国会主席。可以看出,这是越共十大高层领导班子调整的继续。越共高层领导班子的顺利平稳过渡,是越南进一步深化“革新开放”政策的需要,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产生将为越南完成未来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1986年,越共六大借鉴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在越南全面推行“革新开放”政策,以经济建设和改革为中心,在农业上实行承包制,在工业上扩大企业自主权,放宽对商品流通的限制,逐步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认识。通过实行“革新开放”政策,试图使越南摆脱社会经济危机,逐步走向繁荣。20年来,越南“革新开放”政策的实施,使越南逐步摆脱了经济和社会危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越南经济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增长。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建设事业正在得到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越南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大大增强。尽管越南20年革新开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越南的经济实力依然薄弱,仍未完全摆脱贫困。也就是说,越南在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经济发展的能力还没有充分发挥,经济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还比较低,经济结构转变缓慢;文化和社会的机制和政策改革缓慢,许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党建和政党工作没有达到要求;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颓废,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和浪费现象严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越南需要努力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发挥全民族的力量,全面推进“革新”事业,推进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领导集体,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而越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产生,符合越共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思路、必将为越南的“革新开放”注入新的活力。
二、调整高层领导班子是越南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的重要举措
越南当前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瓶颈,主要是因为“革新开放”不深入,政治体制改革进展缓慢。越南的决策者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这一关键环节,逐步加大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近年来越南政治体制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 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1986年在越共六大召开前夕,越南共产党首次将政治报告草案向全党提前公布。2001年越共九大更进一步,首次通过新闻媒体提前两个月公布政治报告草案,在党内外更广泛地征求意见,并认真地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草案逐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越共十大召开前夕,政治报告草案公布于全国,在一个月内,越共中央办公厅收到来自干部、党员和群众的信件就有1400封,收到来自中央机关和团体的综合意见76份。此外,各种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收到的信件和邮件更是难以计数。
2. 越共中央全会和国会实行质询制度。自2002年起,越共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每位中央委员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集体提出质询,直至得到满意答复为止。在越南国会上,国会代表可以在国会会议上向包括总理在内的政府官员提出质询,并且质询过程可以面向全国进行现场直播。
3. 实行直选、竞选和差额选举。国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需要经过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祖国统一战线(越南惟一的民主党派)的3轮无记名投票,候选人的简历和财产情况均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候选人必须与选民直接对话,接受选民质询并陈述当选后的行动计划,最后再通过最高超过30%的差额直接选举产生正式代表。越南国会专职代表的比例是25%。如果有20%以上的国会代表或国会专门委员会提出要求,国会甚至有权对由其选举或任命的包括国家主席、国会主席、政府总理在内的领导人进行“信任”投票。
4. 越共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也实行差额选举。越共规定省委书记及所有省级干部的产生均需至少有10%的差额比例。在越共中央委员会选举前,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内的所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开,这就是候选人资讯公开化。越共十大对总书记的选举也推荐了两名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
5.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积极推动反腐败工作。越共在九大以后加强了民主集中制建设,强化了中央委员会对政治局和书记处工作的监督,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均需在中央委员会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近年来,越南签署了国际法、反腐败公约,制定了首部《反贪法》,严肃查处违纪领导干部和有影响的政治犯罪案件,处分了一些违法乱纪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具体措施上,越共实行财产申报制度,颁布党员“19条不准”的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腐败案件和行政事故问责制。
现在,越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表示,将继续迈出“革新开放”的步伐,在重视国家经济的增长、全面推进“革新开放”事业确保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