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哀公为之赋《无衣》”的理解
《无衣》见于《诗经》“秦风”。原诗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有些研究者认为此诗是秦哀公所作,其根据是《左传·定公四年》有“秦哀公为之赋《无衣》”的记载。原文为:
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 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边楚。 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于君,疆场之患也。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士也。若以君灵抚之。也以事君。”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
沈玉成先生《左传译文》(1981年版)将“秦哀公为之赋《无衣》”译为“秦哀公为他赋了《无衣》这首诗”,直接套用原文中的“赋”字,表述并不明确。另外有人则直接译为:“秦哀公为申包胥作了《无衣》这首诗”。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赋”:1、“赋税”,或“兵赋”;2、“授予”、“给予”;3、“论述”,或“朗诵”;4、一种文体,有韵,句式像散文。
《汉书·艺文志》:“不歌而诵谓之赋”。
“为之赋《无衣》”应该是“为他朗诵了《无衣》这首诗。”秦哀公赋《无衣》旨在借用《无衣》诗中“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来表示对申包胥泣血请求的允诺。这里的“赋”字不应讲为“作”,而应该讲为“朗诵”或“吟诵”。“作”有“创作”、“写作”之意。从当时情形看,秦哀公作为一国之君是不可能为乞求自己的对象作诗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此诗真为秦哀公所作,按照古时的称谓习惯,秦哀公不可能在诗中用“王”,而应该用“孤”或“寡人”,原句应表述为“孤于兴师”。即便是称王者也并不以“王”来代指自己,只表明自己居于王者之地位,“王”是众人对称王者的称呼。
二、《无衣》诗中关键字词的理解与翻译
1、“同袍”、“同泽”、“同裳”的理解:
(1)袍:一般解释为:战袍、披风或长衣服的统称,即长袍。(2)泽:解释为“里衣”。(3)裳:下衣。多数人对“与子同袍”的解释是:“我和你合用一件战袍”,为此诗句一般译为:
怎能说没有衣袍?我愿和你同披一件长袍。君王在命令征战之前,一定会叫我们修缮戈与矛。君王与我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敌人!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同穿一件汗衣。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矛与戟。我愿与你一同战斗!
怎能说没有衣裳?我愿和你同穿一件下裳。天子让我们出兵打仗,且修好我们的盔甲兵器。我愿与你一同前进!
如此翻译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同披一件战袍或长袍、同穿一件汗衣、同穿一件下裳的情况下如何作战?作战之时又如何同披、同穿?问题在于“同袍”的“同”是否应该解释为:“同穿”、“同披”呢?
从语气看,“岂曰无衣”之前,应该省略了:“你准备好了军装么?”“凭什么说我没有军装?”——诗文“与子同袍”即:我有与你一样的战袍。意思是:要出兵打仗,我和你一样已经准备好了军装、武器。诗中的“同”应该解释为“同样”,而不应该解释成“同穿”。“同袍”、“同泽”、“同裳”是指“我”与“你”有同样的军装。“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共同表达出一个意思:出征之前我和你们一样作好了各种准备。
产生《秦风》的秦地,即现在的陕西中部、甘肃东部,秦人在商周时代与戎、狄杂处,以养马闻名,以尚武著称。当时的秦人部落实行的兵役制,有点像后来满洲人的八旗制度,成年男子平时耕种放牧,战斗时就是战士,武器与军装都由部落成员自己准备。
此外,“赋”也特指“民赋”,即征收的兵车、武器、衣甲或者银钱等。如:
“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汉书·刑法志》
“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论语·公治长》
“乘白马而过关,则顾白马之赋”。——《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不腆敝赋”。——《左传·成公二年》
《孟子·滕文公下》“什一使自赋”的“使自赋”,就是自己准备甲胄兵器、服兵役的意思。这种制度在北方少数民族中一直延续着,《木兰诗》中:“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就是从军者自己配置装备的写照。在当时,成年的男子都自备武器、军装,一旦发生战事,武装起来就可以上战场了。
这首诗在写法上是以虚拟的对话方式来表露情志。“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表达的是:谁说我没有军装?我有与你同样的军装。《无衣》诗共有三节,后两节实际只是第一节形式的反复,“同袍”、“同泽”、“同裳”的“同”都是“同样”的意思。
2、诗中“王”的理解:“秦王”还是“周王”?
诗中“王于兴师”的“王”,注家多解释为“秦王”。比如毕桂发主编的《毛泽东批阅古典诗词曲赋全编》就解释为:“王,秦国人称秦君为王。” 这是不妥的。
周代等级制度极为森严,“王”不可以乱称,只有周天子才可以称王,诸侯依次称“公、侯、伯、子、男”,直到春秋才有人自称王。由《左传·定公四年》所记申包胥哭泣求师,秦哀公被感动而“为之赋《无衣》”可看出,《无衣》诗最晚产生于秦哀公时代。而秦哀公当时并没有称“王”,他之前秦国更没有人称“王”。秦国首次称王是秦哀公之后二百多年的秦惠文王。秦国此前无王之称,就不能说“王于兴师”的“王”是指秦王。更何况即便是已经称王者也并不以“王”来代指自己,“王”是众人对称王者的称呼。“王于兴师”的“王”应当是指“周王”。
三、关于《无衣》诗所言之志
该诗所言何志?见解各不相同。
人们一般认为,这首诗一共三段,以复沓的形式,表现了秦军战士出征前同仇敌忾的高昂士气。他们互相召唤、互相鼓励,舍生忘死,是一首慷慨激昂的“从军行”!有人甚至认为这是一首反映秦国人民踊跃参军的诗歌作品。
其理由是这样两个背景:
其一,周幽王因讨好美女褒姒而上演一出“烽火戏诸侯”,结果为犬戎所杀。秦襄公护周平王东迁,并受王命攻打犬戎。
王先谦先生解释本诗时说:“西戎杀幽王,于是周室诸侯以为不共戴天之仇,秦民敌王所忾,故曰同仇也。”
其二,秦人好战,与秦国分封之地域有很大关系,因为当时封给秦的西部之地,只是一个空头支票,秦人需要以武力赶跑、征服那片土地上的戎人,然后才能在那里休养生息。有了这样的经验,秦国人养成了好战的习性。
但唐代孔颖达则将其所言之志解释为:秦国人讽刺其君王好攻战,不体察百姓甘苦,不顺乎民心民意。
详见于浦卫忠等整理的《春秋左传正义》(杜预注、孔颖达疏):“秦人刺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并引用郑玄所注加以佐证:“郑注云:此责(谴责)康公之言也。君岂尝曰‘女无衣,我与女同袍乎?言不与民同欲也。”下注云:“君不与我同欲,而於王兴师,则云‘脩我戈矛,与子同仇,往伐之。刺(讽刺)其好攻战。”
还有人说这首诗发出了中华民族不屈的声音,展现了中华民族挺直的脊梁!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上,曾经多次遭受外族的入侵,曾经多次面临民族危亡的生死关头,然而我们一次次从血泊中爬起,前赴后继,向侵略者发出不屈的怒吼,用血肉之躯捍卫了我们民族的尊严。但是对于这首诗的这种认识是不妥的。因为在明朝以前我们并没有经历真正的外族入侵。所谓的“外族”,不过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某个民族,是相对于中原民族而言的少数民族,彼此间经历的战争只是中华民族大融合过程中的内部之争。所以,这首诗所言之志应该是:出征之前我和你们一样作好了各种准备,我和你们有同样的军装、有共同的敌人,一旦出征,我将与你们并肩战斗。
(张书柏,宜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