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豫花”事件看经济舆论的引导

2005-04-29 00:44何小璇
新闻爱好者 2005年1期
关键词:豫花面粉舆论

何小璇

随着经济新闻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涉足面越来越广,其对经济行为的舆论监督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在事关国计民生的经济新闻报道中,一方面,经济新闻就最新的经济动向,向广大受众做出信息传达、消费指导等;另一方面,经济新闻尤其是批评性报道,由于未把握好正确的经济舆论导向,导致企业破产、市场低迷、消费者利益受损的严重后果。去年10月以来,媒体关于“豫花”牌面粉的报道,就是对经济新闻报道失范的又一次警告。

事件回放

2004年10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某报以《拉网式围剿有毒特精粉》的醒目标题,刊载了“豫花”牌面粉惨遭“围剿”的报道。文中说:“10月1日,知情者向工商部门举报;4日,这名知情者干脆花110元钱,买了两袋“豫花”牌特精粉,然后花170元检测费委托卫生部门检测。”

同日,湖北一份很有影响的报纸在第十三版上以《大批“毒面粉”流入黄石》为题,报道“豫花”牌“毒面粉”流入市场,工商部门全面清查的情况。报道说,“黄石市疾控中心抽检化验,昨日作出检测报告表明,这种面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每公斤含0.089克,而国家标准含量每公斤不能超过0.006克,(实际应为0.06克,编者注)超标14倍。”同时相关报道指出,“过氧化苯甲酰人一旦食用后会损害肝脏、脾脏,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10月11日,该报纸又以新闻追踪的形式发表了《黄石彻查“豫花”面粉》一文,在文章的最后一段写道:“国家规定的面粉食品中过氧化苯甲酰每公斤不得超过0.06克,前日引用数据误为0.006克,根据抽检结果,该面粉实际超出国家标准0.4倍,系不合格产品。”然而,在该报头版显著位置,却仍然刊登了《60吨可疑面粉流入武汉》的大标题,报道中仍称“超标14倍”。

短短两天,“豫花”面粉生产厂家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猝不及防,一方面派有关人员赶赴武汉协调,另一方面,湖北省质量检测部门也在当地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结果全部合格。正当公司以为事情即将过去的时候,10月15日,央视《东方时空》以记者连线的形式报道了查处“毒面粉”的新闻。从而,“毒面粉”举国皆知。一时间,在黄石市、湖北省乃至更大的范围内,人们谈“豫花”而色变,很多人连面食也不敢吃了。

由此带来的后果是,被定为“毒”面粉的“豫花”牌面粉生产厂家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被停产检查,“豫花”在湖北黄石、武汉、赤壁等地市的所有销售门店都被查封,已售出的面粉也被有关部门勒令追回。该公司负责人说,“我们的这个品牌已经苦心经营了五年,被国家评为‘放心面,经过无形资产评估,有3000多万元的品牌价值,公司有3.5亿元人民币的资产,怎么会在一夜之间成了‘毒面粉?”

事实上,从10月10日“豫花”面粉遭受围剿起,全国各地的质检部门纷纷对“豫花”面粉质量进行检验检测。10月11日,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对“豫花”小麦粉的检验结果是过氧化苯甲酰每千克0.06克;10月14日,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豫花”特精粉的检验结果是过氧化苯甲酰含量为每千克0.03克;10月20日,重庆万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结果是每千克0.04克。过氧化苯甲酰的含量全部低于或等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每千克0.06克。河南省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迅速对“豫花”牌特精粉、精制粉、馒头粉等作了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过氧化苯甲酰含量全部合格。

经过23天的停产阵痛之后,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判定“豫花”牌面粉“过氧化苯甲酰的含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为“豫花”面粉彻底洗清不白之冤。11月4日,河南大程面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三条生产线已全面恢复运转,“豫花”风波终于告一段落。

这次“毒”面粉风波给大程公司造成了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豫花”品牌遭受的无形损失却难以估量。

经济新闻与经济舆论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经济新闻的主要报道对象之一。企业舆论和消费舆论是经济舆论的主体,在经济新闻中产生。

第一,经济新闻产生企业舆论。企业舆论,是企业活动过程中有意和无意形成的公众舆论。在现代社会,企业经济活动是一种面对消费者的社会活动,它需要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意见和需求决定自己经济活动的方向、政策和手段。而且,从一定程度上说,企业总是与消费者相对应、对立,甚至相冲突地存在着。企业的产品需要消费者购买,消费者觉得它的产品好就会买,不好完全可以选购别的,“顾客即上帝”也一直是诸多成功企业生产销售所遵循的金牌理念。经济新闻报道尤其是批评性报道将视线转向企业,一方面可以督促企业检点自身行为,另一方面也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法则,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势必担心失去一部分消费者而使自己的利润受损。因此,企业要想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就必须以高层次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来武装自己。

第二,经济新闻产生消费舆论。所谓消费舆论,指的是由于公众之间的消费互感而形成的一种消费“风气”。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需要借助或遵循一定的消费引导,而其所见、所闻、所感知的一切信息和气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心理都会形成一种消费舆论,成为其消费引导。这些信息和气象可以来自媒体的经济报道(包括批评报道),也可以来自消费者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但后者其实也主要来自媒体的经济报道。因此,可以说,媒体的经济报道是形成消费舆论的主要渠道,它对消费者的行为会产生极大影响。

在“豫花”面粉事件中,由于媒体报道的错位,同质媒体在报道中一拥而上,其他媒体迅速转载,以及相关部门解决不力,在公众中立刻形成了该面粉有毒的舆论,致使这个形成已五年之久的品牌被无情地摧毁。

正确引导经济舆论的主要措施

经济新闻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它与人们的吃穿住行关系越来越密切,经济新闻充当着人们经济生活的向导,需要正确引导经济舆论。对经济舆论的正确引导,笔者以为要把握以下两点:

第一,提高经济新闻记者的素质,报道遵循经济规律。在采写经济新闻时,记者只有充分认识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在不确定中做好深入调查研究,在尊重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对经济新闻信息进行分析、加工,才可能写准、写好经济新闻,尤其对事件重大、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新闻内容,更要准确再准确;只有时刻关注市场动向,并用丰富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充实自己,才能在经济舆论的引导中掌好“舵”;此外,经济新闻记者要有广阔的思维和眼界,能立足本地市场,放眼全国乃至全世界,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的进一步深入,国外竞争者拥入国门,竞争更加激烈,更要求经济新闻记者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报道要遵循行业规律。首先,新闻行业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新闻对经济行为的监督与其他社会监督机制(如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等)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和更好的效果,但如果把握失当则会出现极大的“杀伤力”;其次,要认识到经济生活中各行业均有自己不同的行业目标和需求,比如食品加工行业对食品内在“质”的要求就大于对其“量”或外在服务的要求,而服务性行业则更注重其外在形象、服务质量等,只有掌握不同行业的生存、发展规律,经济新闻报道才能“事事报到点子上”;最后,遵循新闻报道的微观规律,事前做好新闻策划,把握新闻报道的发展进程,防止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

注释:

①②《流泪的豫花面粉:河南有毒面粉真相调查》:http://www.hexinstock.com/2004/10-26/92114.html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影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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