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清胜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发展观又被称为“新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正确认识以下几个理论问题。
正确认识“第一次转变”与“第二次转变”的关系一。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它反映了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是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对于它的历史意义,不少同志将其提到了与20多年前党的工作重心转移相同的高度,认为建国以后的55年中,我们党经历过两次转变、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以阶级斗争为纲;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的执政思路发生了第一次重大转变,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实现的是第二次转变,即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础上,更系统、更理性地看待我国社会的长远发展。但也有人认为,这两次转变不能等同看待。在他们看来,第一次转变是一个历史性的划时代转变,而第二次转变只是对前一次转变的进一步创新和完善。
究竟应该怎样认识两次转变的历史意义及其相互关系呢?笔者认为,对第一次转变的意义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应低估。正是第一次转变,结束了“文革”造成的长期的社会政治动荡,使中华民族真正走上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加速了我国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历史转型,带来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综合国力由此大为提高,人民精神面貌由此焕然一新。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起点,没有这个起点,就不可能有我们今天所说的第二次转变。但是,在全党实现了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后,尽管党中央一直强调要“两手抓”,强调“三个有利于”标准,强调共同富裕,但在许多地区的实践中,还是把发展这一“硬道理”仅仅理解成了经济的发展,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成了“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甚至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高速增长,以至出现今天严重的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照这样走下去,社会主义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核心理念。本着这一宗旨和理念,我们党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己奋斗的崇高目标。正由于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及时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科学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果断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这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高度负责,也体现了中国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国对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负责。它表明,中国的现代化不会走西方传统工业文明的老路,而是要在工业化、信息化、知识化发展的基础上,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新路。这是一条通向未来生态文明的发展之路。在这条道路上,工业化以来长期存在着的人类中心主义、技术征服主义、经济增长主义、物本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潮将有望得到克服,我们将有望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中去赢得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如果说第一次转变是我国社会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变的一个重大起点,那么,第二次转变就开启了我国社会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上向着未来生态文明前进的历史大门。由此,困扰我国社会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人类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将有望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对此,联合国秘书长特别顾问、地球委员会主席莫里斯-斯特朗评价说:“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让我对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充满希望……。今后的20年是至关重要的20年。中国是否能够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世界未来的走向。”这样看来,第二次转变的重要意义完全可以同第一次转变相媲美,而且这一次转变将使我国现代化建设更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的特色,更具有中华文化的传承意义和未来文明的开创意义。
正确认识“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如果说第一次转变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我们党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中的重要地位,那么,第二次转变则将在此基础上把经济建设更有效地引向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生存、谋发展上来。在这里,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关系。
首先,“以人为本”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一种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其出发点和归宿点都必须落到人的全面发展上来。只有人的发展才是一切发展的最高目的和价值中心之所在,而经济建设、政治改革、文化发展等,都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必备的社会条件,或者说社会手段。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对作为手段的经济建设可以不加重视,相反,正是南于我们党看到了经济建设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基本的社会条件,所以才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误区中走了出来,并且毫不动摇地坚持运用这个最为根本的手段,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最为根本的目的。据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以人为本”所强调的是,只有人的发展才是一切发展的最高目的和价值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强调的是,在经济建设、政治改革和文化发展等诸种社会发展的手段中,经济建设处于中心的地位。
其次,“以人为本”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有不同的时代内容。当初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要针对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今天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主要针对的是“以物为本”的片面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中见物不见人现象的拨乱反正。前者在手段层面上批判“以阶级斗争为纲”,后者在目的层面上批判“以物为本”。当然,批判“以物为本”并不是要否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是要更有效地将经济建设引向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生存、谋发展上来。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过去人们在“以物为本”的片面发展观影响下,往往把人看成是纯粹的“经济人”,把发展过程看成是对自然的不断征服和扩张,把发展标志看成是经济指标(GDP)的实现,把发展目的看成是单纯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社会物质文
化与精神文化的分裂、失衡,引起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矛盾冲突。在今天,这种人与人的冲突尤其表现在“官本”与“民本”的利益冲突上。“官本位”意识本是封建专制社会的思想遗毒,但在“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催化作用下,一些官本位者就会只想追求个人的“政绩”以换取职位的升迁,根本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甚至不惜以种种手法制造虚假政绩以欺骗上级、坑害百姓。因此,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与正确的政绩观统一起来,这不仅是对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物本主义”的否定,也是对传统的“官本位”意识的否定。
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关系
有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发展观包括了可持续发展观。但仔细分析,事情并不这样简单。
首先,科学发展观是在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行动计划并成为我国确立的发展战略的历史大背景下提出来的。1987年,联合同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研究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观首次做了清晰的表述,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观被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普遍认同。同年8月,中国环境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同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出台,其中第一条就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此后,我国根据这一战略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可持续发展战略由此在我国全面推开。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全球行动战略。作为积极实施这一战略的重要大国,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必然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科学发展观看成是可持续发展观在当代中国的特殊表现形态。
其次,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基础。之所以这样说,就在于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关于发展问题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这些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中心、两重关系、三种公平、四项原则”。所谓“一个中心”,就是发展要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针对的对象都是传统的“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观,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最高目标,也是可持续发展观的最高目标。所谓“两重关系”,讲的是发展要注意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按《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提法,“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旨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科学发展观所坚持的“五大统筹”,实质上也体现了这一点。所谓“三种公平”,即对大自然的公平、代内公平、代际公平。所谓“四项原则”,即发展的原则、全面的原则、协调的原则、可持续的原则。无论是科学发展观还是可持续发展观,都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只有坚持发展,才能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种种矛盾解决好。同时,这种发展又必须是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而且只有各方面全面发展,才谈得上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只有各方面协调发展,才能最终达到总体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之间又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正凸显了科学发展观的独特与新颖之处。
第一,可持续发展观着重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而科学发展观更强调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可持续发展观最初出现在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大纲》里,意在通过这种发展来增强人类对自然的保护。在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具有这方面的含义。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可持续发展观主要是针对传统工业文明所造成的环境与发展的深刻矛盾提出来的,它重在通过对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处理来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生态伦理学中善待自然的思想是其重要的理论基石。而科学发展观却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从其所强调的“五大统筹”来看,除了统筹人与自然关系这一条,其他几条都重在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这一点正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解决当今人与自然、人与人这两大矛盾的新思路。也就是说,尽管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人与自然的矛盾更为根本,但解决问题的优先性却正好相反,对人与人关系的调整应被视为解决矛盾的突破口。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是人与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思想,是这一新思路的理论基石。
第二,可持续发展观着重于代际公平,而科学发展观更强调代内公平。可持续发展观将保护和维持地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看成是当代人应尽的责任,其目的是为了使后代人拥有与当代人相同的发展条件,尤其是自然条件。因此,可持续发展观主要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发展观,它考虑代内公平但重在解决代际公平。国际上最初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要考虑后代人满足自身的需求”(1987年),后来才做了“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的补充(1993年)。科学发展观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要求出发,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整视为解决当今时代种种矛盾的突破口,这就决定了它主要是一种面向当代的发展观,它考虑代际公平但重在解决代内公平。正因为如此,科学发展观从一开始就强调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T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可持续发展观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新文明观,而科学发展观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发展战略的调整。作为对传统工业文明发展模式进行理性批判的产物,可持续发展观之所以能够为世界各国所普遍认同,就在于它不仅是对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更是对未来新文明观的一种呼唤。这种新文明观就是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发展融为一体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及与之相联系的生态世界观、生态价值观、生态发展观、生态社会观等,用人与自然的和谐代替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以全人类的最高利益代替了少数人的物质私欲,这就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了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宗教信仰的意义,从而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行动纲领。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当然也具有走向生态文明的历史意蕴,但就其重在解决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这一点来说,它更多地是一种发展战略的调整。正由于此,国内有人将科学发展观称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代发展战略”。因此,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不仅要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那样为发展注入一种新思想、新理念,更要为发展注入一种新思路、新方法,从而使其更具有操作性。“五大统筹”、正确的政绩观、循环经济、绿色GDP、合理消费、建设节约型社会等措施的出台,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如果说作为一种新文明观,可持续发展观的“哲学”味更浓一点,那么,作为一种调整战略,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味更浓一点。这也正是“新发展观”又被称为“科学发展观”的道理之所在。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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