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斗动物游戏

2005-04-29 00:44蔡丰明
寻根 2005年5期
关键词:斗鸡斗牛鹌鹑

蔡丰明

斗动物游戏是通过引逗或驱使某些动物进行相斗而达到娱乐目的的一种游戏形式。这类游戏的特点,就是参与游戏活动的主体不是人而是动物,而游戏者本人只是作为一个观赏对象参与其中,从动物的斗赛活动中得到某种快乐。由于有了生性特点与人类颇为不同的各种动物的加入,使得游戏活动变得更加引人入胜,情趣盎然。

中国古代较为典型的动物斗赛游戏形式,主要有斗鸡、斗牛、斗鹌鹑、斗蟋蟀等。

斗鸡

鸡是一种善于竞斗的动物,把两只性情凶猛的公鸡放在一起,它们就会激烈地争斗起来,直到一方败下阵来为止。斗鸡的场面往往极为惨烈,一些古诗中对此有生动描绘,如韩愈、孟郊的《斗鸡联句》:“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事爪深难解,嗔睛时未怠。一喷一醒然,再接再砺乃。”两鸡相斗时已是难分难解,势不两立,相斗后是鸡冠流血,无力啼叫。如果相斗已久,各显疲惫之态,还要用水喷醒,使其清醒振奋,重新投入战斗。这是何等惨烈、残酷的场面!

斗鸡作为一种古老的斗禽游戏形式,在中国大致已流行了2000多年的时间。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一些王侯贵族府邸中就可以见到斗鸡的场景。据《左传》记载,在昭公二十五年时,鲁国的大夫季氏和氏曾经举行过一场斗鸡比赛。他们为了使自己的鸡能够斗赢对方,各自采用了一些特殊的方法。季氏是在自己的鸡身上披上一件特制的铁甲,而氏则是在自己的鸡爪子上套上金属做的套子,这样两鸡争斗起来就更为凶猛,也更为有趣。先秦时代的斗鸡游戏不仅在贵族家中十分盛行,而且在民间也蔚成风气,对各个阶层都有着相当的吸引力。

到了东汉末年,曹丕、曹植等贵族子弟都十分喜好斗鸡。如曹植有《斗鸡篇》写道:“游目极妙技,清听厌宫商。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群雄正翕赫,双翘自飞扬。挥羽邀清风,悍目发朱光。觜落轻毛散,严距往往伤。长鸣入青云,扇冀独翱翔。愿蒙狸膏助,常得擅此场。”诗中刻画了斗鸡时紧张激烈的场面,也流露了斗鸡给人带来的极大快乐。

唐代,斗鸡之戏达到了极至,当时的斗鸡活动不但形式众多,而且风靡朝野,从皇帝到平民,都加入了斗鸡的行列,尤其是唐玄宗,堪称是唐代历史上的一位“斗鸡皇帝”。唐玄宗还未即位之时,就爱上了斗鸡游戏,当了皇帝以后,更是成立了皇家鸡坊,“索长安雄鸡,金毫、铁距、高冠,昂尾千数,养于鸡坊,选六军小儿五百人,使驯扰教饲之”。每到节庆盛典,唐玄宗便要向人展示皇家的斗鸡场面,气势极为壮观。在唐代的斗鸡史上同样值得一提的人物还有斗鸡小儿贾昌。他本是一个平民子弟,后被唐玄宗任命为斗鸡坊中的首领。每当宫廷中举行斗鸡时,贾昌都要指挥群鸡相斗于广场之上,其规模之大,水平之高,是历代都无法望其项背的,“天下号为神鸡童”。开元十四年(726年),贾昌的父亲也因为其子而受封。当时民间有歌谣云:“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由于唐玄宗的带头,唐代上上下下斗鸡成风,“诸王、世家、外戚家、贵主家、侯家,倾币破产,市鸡以偿其值”(陈弘祖《东城老父传》)。为买一只斗鸡,不惜倾家荡产,这种斗鸡活动已完全超出了传统的游戏范围,而演变为一种夸富的手段了。

明清时期,斗鸡之风仍然非常盛行,明代《涌幢小品》中记云:“博鸡者……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明代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从事斗鸡的民间组织—斗鸡社。据《陶庵梦忆》卷三记载:“天启壬戌间好斗鸡,设斗鸡社于龙山下。”

由于各地风俗不同,举行斗鸡的时间和形式也不相同。如我国北方地区的斗鸡活动多在农历正月十五日前后举行。斗鸡时间约好后,鸡主各抱自己的鸡来到斗鸡场,主持斗鸡的权威人士根据参赛鸡的强弱撮合协议,代为配对和商定赌注。一切皆妥后,便放鸡进入场内决斗。此时但见两鸡树毛振翼,砺吻磨距,一场难分难解的争斗随即开始。站在周围观斗鸡的人们则纷纷呐喊助威,气氛极为紧张热烈。

斗牛

据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原始社会后期,我国的先民就已经开始了牛的驯化和饲养,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后来又逐渐出现了牛耕。为了选择健壮的公牛来繁衍后代,人们可能很早已经懂得采取斗牛的方式来进行公牛品种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原始意义上的选种斗牛活动逐渐发展演变成为一种斗赛游戏,它以不同的形式流行在我国许多民族中,深受人们的喜爱。

东汉时期的《风俗通义》中有一则有关斗牛的神话,说的是战国时李冰受命为郡守,负责治理当地江水。江神每年要取两个童女为妇,李冰为了阻止此举,变成一头斗牛与江神所变之牛在江中展开激战,最终将其杀死。根据这个神话传说可知,中国的斗牛之举至迟在汉代已经出现。

在中国古代各种形式的斗牛活动中,浙江省金华一带的斗牛最负盛名。相传这一带的斗牛风俗始兴于宋仁宗明道年间,距今已有900多年历史。该地斗牛活动的特点是隆重而且时间长,从每年插秧结束后的“开角”(系一年中第一次斗牛活动的俗称)始,一直持续到第二年春耕前的“封角”(指最后一次斗牛活动)止,除了农事大忙期间稍有间断外,几乎是一月一大斗,半月一小斗。乡里之人闻有斗牛比赛,纷纷举家前往观看,参与盛况令人惊叹。清代人陈其元在《庸间斋笔记·婺州斗牛俗》记云:“每逢春秋佳日,乡氓祈报祭赛之时,辄有斗牛之会……此日至之时,国中千万人往矣。”

斗牛比赛开始前,村民们要首先进行祭祀社神的宗教活动,向庙中的菩萨祈求丰收与平安。斗场设在水田中,周围皆搭台设看座。斗牛开始后,火铳铜锣齐鸣,各村参赛的斗牛头簪金花,身披红绸和白绫,由四个身著彩衣、头扎汗巾、腰系彩带的壮汉拥呼入场。四个壮汉手中都拿着一面写有斗牛名子的绸旗。斗牛的名字多根据牛的特点而起,如“乌龙”、“下山虎”、“老黄忠”等。斗牛汇集后,由拈阄决定次序。牛少时,每对依次入场相斗;牛多时则数对同时入场开斗。在震耳的鞭炮声中,先赛的斗牛由护牛壮汉送到赛场中央,使其互相对视一会,待到牛的斗性发作,蠢蠢欲斗时,护牛壮汉便迅速走开,让两牛互相冲击,展开竞斗。斗到三四回合时,鞭炮鸣放,由护牛壮汉入场将斗牛分开,稍事休息,然后再令其相斗。数次之后,斗牛皆两眼圆睁发红,斗性大发,越斗越紧张惊险,赛场四周的乡民们则不约而同地呐喊助威。此时斗牛仗人威势,越发勇猛,奋力角逐。勇者横冲直撞,所向无敌;弱者节节败退,东躲西窜。决出胜负后,参赛的斗牛分别被各自的主人牵出场外,获胜一方的主人及其亲友簇拥斗牛凯旋而归,设宴庆贺。有时斗败的牛鲜血淋漓,仓皇奔逃,将两边的桌凳都掀翻在地。此时观众们则纷纷“哗然争避,或失足田中,或倒身岸下,遗簪坠珥,衣服沾濡,头面污损,相将相扶而去。真可谓见豕负涂,载鬼一车矣”(陈其元《庸间斋笔记·婺州斗牛俗》)。

参加竞斗的牛,待遇非常优厚,它们有的卧以真丝帐,食以白米饭,喝的是好酒佳酿。如果有客人来了,主人便要吩咐下人道:不要将饮牛的酒拿出来招待客人。此话乍一听来是敬客之意,其实却是主人舍不得将饮牛的上品之酒拿出来招待客人。牛主人称牛的旧家主人为“牛亲家”,称豢养牛的牧童为“牛大舅”,他们之间的关系,甚至比自己与儿女亲家的关系还要亲近密切。这些生动有趣的行为方式,充分地表现了明清时期金华地区斗牛活动的风貌,展示了当地群众在斗牛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各种民情风俗。

斗鹌鹑

鸟类动物体形一般较小,但是其性情却也十分凶猛,善争好斗的鸟类不计其数,例如八哥、画眉、鹪鹩、鹌鹑等都十分喜好相斗,因此中国古代斗鸟游戏也一直十分盛行。江南地区多以八哥、画眉为斗赛之鸟。其方式有两种:一是将两只鸟放进中间有隔的大鸟笼内,使之隔笼而斗。几个回合斗下来,胜者高声啼叫,败者则落荒而逃。二是将两只鸟放进没有隔的大鸟笼内,使之混在一起追逐相斗。这种斗鸟法较前一种激烈,往往会斗得羽毛脱落,头破血流,甚至有的鸟会被斗得当场死去。

在中国古代斗鸟游戏中,影响最大的是斗鹌鹑。斗鹌鹑也叫“斗鹑”、“冬兴”,相传始于唐代。据近人徐珂《清稗类钞》记载,唐玄宗时,西凉人进献鹌鹑,能随金鼓节奏争斗,宫中养以为戏。此风一直到清代仍然盛行于北京和其他各地。据清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记载:“膏粱子弟好斗鹌鹑,千金角胜。”成书于光绪年间的《川沙厅志》也载称:“每于秋末冬初斗鹌鹑,曰‘冬兴,又曰‘鹌鹑圈。良家子弟,由此废时失业。”而在上海,“霜降后喜斗鹌鹑……斗时,贴标头分筹马,每斗一次谓之一圈”(见葛元煦《沪游杂记》)。斗鹌鹑竟以“千金角胜”,并使“良家子弟,由此废时失业”,可见这种风气在当时影响很大。

清代有一本名叫《蝶阶外史》的书上,曾经记载了一个十分有趣的斗鹌鹑故事。当时有一个住在武清蔡村兴善寺中的和尚,名叫鸿僧。他非常喜欢斗鹌鹑,蓄养的鹌鹑数以万计。后来他得到了一只玉鹑,长颈短尾,纯洁如雪,就像一只小鹤一样。它十分擅长搏击,飞起来有三四尺高,每次搏击时都能十分准确地击中敌手,因此附近地区没有一只鹌鹑能战胜它。后来邻村的西贾得到了一只黑鹑,毛色纯黑,短小精悍,当它与其他鹌鹑相斗时,两个翅膀伏在地上,就如燕子掠水一般。它的嘴硬得像锥子一样,啄时令对手无法逃躲。村人对玉鹑和黑鹑都非常喜爱,将它们称之为天龙和地虎,鸿僧与西贾也因为两只鹌鹑而结为好友,并约定两鹑永不相斗。不料有一次因为误会,这两只鹌鹑不得不互相争斗起来。后来黑鹑落败,西贾见后非常气愤,拔出刀来要与鸿僧拼命,经过鸿僧的解释,总算结束了这场纠纷。后来鸿僧一直与玉鹑相依为命,直至鸿僧圆寂的那一天,玉鹑也在他手中死去。这个故事极其生动地描写了斗鹌鹑时激烈、惨壮的场面,也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那种盛行的斗鹌鹑风气。

古人在进行斗鹌鹑游戏时,有一系列特定的规矩。例如在北方地区,参加竞斗的鹌鹑一般都被放置在一个藤条编的长方形簸栏里,双方主人分别蹲在簸栏两侧,各人在地上丢下三五粒谷子,同时以手掌遮掩不让对方看到。鹌鹑吃了谷子后,又继续寻食,遇上对方的鹌鹑,于是便厮斗起来。鹌鹑相斗时一般都是痛啄对方的头部或颈部,同时发出咕咕的叫声,通常三五分钟即可分出胜负。如果其中一只斗了一会儿后突然逃走,或者被另一只追得四处乱飞,便算认输。此时游戏者立即“叫停”,并将一些谷粒撒在簸栏里,然后由双方主人分别将它们挡住,这样鹌鹑就会停止厮斗,低下头去啄米了。在一旁观看斗鹌鹑的人,可以蹲,可以站,可以坐,但是不管采取什么姿势,都不能移动换位,或者是举手搔痒,否则就要被逐出场外,或者挨一顿骂。因为每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把打斗中的鹌鹑吓跑。斗鹌鹑的时间一般都是在早晨,因为早晨鹌鹑肚子饿,故斗起来特别凶狠。斗鹌鹑的日期和地点一般也都是事先约定的。参加竞斗的双方主人要事先对时间、地点等问题进行商量,有的还要签订协议,以免以后发生纠纷。当地驯养鹌鹑也有许多方式。训练的方式称为“把”,即将鹌鹑的两腿夹在人的两指之间,使其双爪悬空,无法蹬跃,再将其颈部夹在虎口间。如此天天训练几次,鹌鹑便可服从主人的命令。

斗蟋蟀

蟋蟀是一种十分普通的小昆虫,身细头方,尾有数刺,大都生长在墙缘草丛中。到了秋天,它们会发出“瞿瞿”的鸣叫声,雄性蟋蟀还会与其他的蟋蟀咬斗,以求配偶。然而,就是这种小小的动物,对中国古代的游戏文化产生过极为重要的影响,蟋蟀那种在求偶期善于咬斗的天性,逐渐被人们利用来作为一种特殊的斗赛游戏活动。

据古籍记载,中国的斗蟋之风大概兴于唐天宝年间,时称“斗蛩”。宋顾文荐《负曝杂录》云:“斗蛩之戏始于天宝间。长安富人镂象牙为笼而畜之,以万金之资,付之一喙。”唐时的斗蟋游戏主要流行于京师的宫廷、贵戚和豪富之家。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金笼蟋蟀》云:“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贮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之也。”

在中国历史上,喜爱斗蟋蟀游戏的人不计其数,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有三人,一是南宋的“蟋蟀宰相”贾似道。此人素好斗蟋,甚至为了斗蟋而不顾国家安危。当南宋重镇襄阳被蒙古大军围困之时,作为一国宰相的贾似道竟对此重大军情隐匿不报,又不派兵支援,只是成天在其西湖葛岭私邸半闲堂中与群妾踞地斗蟋蟀,最终导致了南宋的覆亡。二是明代的“斗蟋皇帝”朱瞻基。明宣宗朱瞻基为了斗蟋玩乐,曾经密诏苏州知府况钟向民间征集勇猛善斗的蟋蟀1000只作为供奉,弄得一境之民不得安宁,只能经常“群聚草间,侧耳往来,面貌兀兀,若有所失”。当时民谚云:“促织瞿瞿叫,宣德皇帝要。”反映的就是这一社会现实。据说当初苏州府中的武弁还有以捕蟋蟀来充当军功,以得世袭官职的。三是南明时的“蟋蟀相公”马士英。马士英是南明宰相,也是明代高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个斗蟋蟀迷,他“为人极似贾似道,其声色货利,以至好蓄蟋蟀,无一不同。时局严重,清兵临江,犹以斗蟋蟀为戏,一时目为‘蟋蟀相公”。这些封建时代的皇帝与朝廷重臣,在国家、民族命运危急的关头,竟然不理朝政大事,成天以斗蟋蟀为乐,真可算得上是古代游戏群体中的败类。

当然,这些人中也有个别者对中国古代的蟋蟀文化作出过一定贡献。例如,贾似道写出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蟋蟀遴选、决斗和饲养的专著《促织经》。

明清以后,斗蟋活动常常与赌博相结合,变成一种具有巨大的钱财输赢的博戏形式,也正是因为如此,许多斗蟋蟀游戏大都规定十分严格,并形成了各种独特的行为规范。如明人谢肇《五杂俎》卷九中云:“三吴有斗促织之戏。斗之有场,盛之有器,必大小相配,两家审视数回,然后登场决赌。”可见明代时斗蟋蟀游戏已有一整套规矩制度。到了清代,北京、天津、广州、上海等地都出现了许多斗蟋赌场,其规矩程式也更为严格和繁多。每至秋风起时,人们即在空旷之地搭起棚子,棚内用布帐分隔为若干圈,作为赌室。赌前双方约定赌注金额,旁观者亦可下注。赌注大者可达几百甚至上千两白银。斗蟋蟀开始后,蟋蟀置于高架之上,以防人为干扰。双方各出一人观其胜负,其余赌徒便只得举目仰望,倾听鸣声而已。《清嘉录》一书中,对于清代苏州地区的斗蟋赌博风俗更是描写甚详:“白露前后驯养蟋蟀,以作赌斗之乐,谓之秋兴。斗时在台上两造认色,或红或绿,曰标头。台下观者,即以台上之胜负为输赢,谓之贴标斗。分筹马,谓之花。以制钱一百二十文为一花,一花至百花、千花不等,凭两家议定。胜者得彩,不胜者输金。”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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