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男子惧内现象考论

2005-04-29 00:44汪文学
寻根 2005年5期
关键词:男尊女卑怕老婆男子

汪文学

中国古人理想的夫妇之道,是相敬如宾、情如兄弟。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道德家又特别强调夫妇间的等级秩序,讲夫为妻纲,妇敬顺夫,而于夫敬妇一面,则语焉不详,或略而不论。理论上的特别提倡和反复申说,正是缘于现实生活的迫切需要。或者说,理论上的反复强调,往往是基于现实生活中出现了某种与理想状态相违背的事实,这种事实,就是人们常说的男人“惧内”问题。在本文中,作者将从重新检讨男尊女卑观念入手,对男子“惧内”之事实、根源及其后果,作深入的述论,以明夫妇关系中被人们忽略的另一个层面。

男尊女卑观念的重新检讨

夫妇关系本是一种平等恩爱、充满温情的人伦关系。但是,自周代以来,道德家为了适应父权制社会特点的需要,逐渐消解了夫妇间的恩爱温情,给夫妇关系加上了若干不平等的伦理,从提倡“男女有别”,到主张夫妇“相敬如宾”,到界定男主外、女主内,男刚女柔,男阳女阴,逐渐形成一套以“三从”、“四德”为核心内容的男尊女卑观念。

但理论家大力宣传和提倡的思想,不能完全等同于现实生活中一般民众实际奉行的观念。我认为:古代中国男尊女卑的观念,主要是封建理论家提倡的一种伦理观念,民间社会实际奉行的男女尊卑观念未必如此。事实上,在民间社会,特别是家庭内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虽不能说是女尊男卑,但妇女的地位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般低贱。

近百年来流行意识所描绘的妇女生活状况的糟糕局面,其所依据之资料是封建思想家的经典著作,民间社会的妇女生活状况并非完全如此。我们相信,自宋元以来,道德家提倡的一些残害妇女的陋习,的确对妇女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但是,这些陋习波及的范围到底有多广,影响面到底有多大,是否对封建时代的大部分妇女都产生了极大的伤害,这实在是值得怀疑的。封建道德家提倡的男尊女卑观念以及依照这种观念而制定的若干伤害妇女的鄙陋规则,也许对官宦之家或书香门第的妇女造成过伤害,但对中下层社会的普通妇女,则是没有多大约束力和影响力的。通过对民间社会妇女的真实生活状况的研究,我们发现:妇女的社会地位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低贱,相反,在家庭中倒是更普遍地存在着男女平等、甚至是女尊男卑的伦理现状。

首先,为了检讨夫妇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必须对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作具体的分析辩证。《易》“家人卦”:“家人利女贞。”《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礼记·内则》说:“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外内。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宋元以来的道德家依据此类元典文献,逐渐阐发出男主外、女主内的伦理观念。而近代以来的学者批判传统封建观念对女性的压制,每每首先对男外女内的观念进行攻击,认为它制约了女性的发展,并把它视为导致男尊女卑局面的重要原因。其实,男主外,女主内,并不等同于男尊女卑。或者说,男外女内并不必然导致男尊女卑现象的发生。我们认为:男外女内是基于男女生理和心理上的不同特点所作的社会分工。这种分工,使男子到外部世界去劳作,找回维持家庭生活的物质资料,让女子在家中操持家务,教养孩子,主持家政,既是出于实际生活的需要,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传统思想的人道主义立场。一般说来,虽然丈夫亦有教养子女的职责,但是在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的家庭中,甚至在整个动物界,生育、抚养子女的职责都主要是由女性来承担的,生育子女者是女性,哺乳期的孩子更是不能离开生育他的母亲。是家庭生活的实际需要,决定了女性的活动舞台在内不在外。古代学者以男为刚、为阳,女为柔、为阴,并非基于男尊女卑之观念立论,而是从生理、心理特征出发,对男女性别的一个大体而又不失准确的区分。女性阴柔,其生理和心理承载能力,相对于男子来说,都要弱小一些。同时,外部世界的生活压力和风险,相对于家庭内部来说,亦要大一些。因此,以女主内,以男主外,在一定程度上正体现了传统思想的人道主义立场。

男主外,女主内。新妇进门,即日便行著代之礼,由此而取得了主管家政之大权。据《礼记·昏义》说:“‘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著代也。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所谓“著代”,就是把管理家政的大权交给新妇。故《礼记大全》引严陵方氏说:“以舅姑之尊而降自宾阶,以妇之卑而降自主人之阶者,示授之室而为之主,男以女为室,故以室主之。”因此,在传统中国社会,妇女主持门户、主管家政是比较普遍的情况。与封建道德家提倡的“三从”之德相反,在家庭中,妇持家政,丈夫在一定程度上亦得听从妻子之统筹安排。台湾学者刘增贵先生在《琴瑟和鸣——历代婚礼》一文中,注意到妇女在家庭中拥有的“钥匙权”,他指出:“主妇负责家内事务,主中馈(管理膳食)、督导妇工、接待宾客之外,还拥有‘钥匙权,掌握了全家重要箱笼与门户。”“钥匙象征着家务的独立处分权。在实际事务的执行上,所谓‘三从并不是绝对的。在这点上,礼制的主张跟社会实情有相当距离。”(刘岱主编:《中国文化新论·宗教礼俗篇·敬天与亲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

妇女掌握家庭的“钥匙权”,实际上就是控制了家庭的经济大权。家道之兴衰,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妻子持家的水平和能力。所以,在一般的家庭中,虽然父亲是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是,实际操纵家庭、作为家庭成员之核心的则是母亲。在一个不和谐的家庭中,子女往往是站在母亲一边的。母亲可以操纵子女对抗其父亲,父亲却没有这样的能力。父亲在家庭中往往是孤立无援的,亦是无能为力的。他只有表象上的权威地位,却无实际管理家庭、操纵家庭成员的能力。乐国安等人通过对晋中建都村的家庭人伦关系的调查研究,就发现:“在建都村,‘夫为妻纲的传统在近50年内似乎是失败的,家庭中的很多大权掌握在妻子手中,尽管丈夫在家里不做家务,但同时也失去了财政主管和独立决策重大事件的权力。”(乐国安主编:《当代中国人际关系研究》,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作为一个内陆传统村落,建都村的家庭人伦关系之现状,是有代表性的。实际上,“夫为妻纲”的传统不仅在近50年内是失败的,甚至在整个中国传统社会,也多是停留在道德家的观念中,并未得到完全的实施。因此,准确地说,在家庭生活中,不是男尊女卑,而是女尊男卑。

其次,民间文学最能反映世俗社会真正奉行的伦理观念,因此,考察世俗社会的男女尊卑观念,民间文学是一个值得特别珍视的文本依据。我们发现,民间文学中的“巧女故事”,就突出地体现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实际地位,与传统道德家在高文典册里发表的男尊女卑观念截然不同。在“巧女故事”中,妇女被描绘成女强人,她以超出常人的智慧和能力,解决人生的种种难题,克服生活的重重艰险。其智慧和能力,往往是在与身为丈夫或情人的男子之对比中展示出来的。所以,在“巧女故事”中,与智慧和能干的巧女相对照的,是男子的愚笨和软弱。如赵景琛在《中国的吉诃德先生》一文中,通过对“东方呆丈夫”和“西方呆老婆”故事的比较研究,指出:“大约西方的呆子大半是老婆,东方的呆子大半是丈夫或男子。”(赵景琛:《民间故事研究》,上海复旦书店,1928年版)德裔美籍学者艾伯哈德(wolfram eberhard)在《中国民间故事集·前言》里,通过对中国民间故事的研究,发现中国民间社会女性的地位相当地高,他甚至怀疑这是共产党人对民间文学材料的“伪造”。其实,这种怀疑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中国民间社会妇女地位高的现象,不仅表现在民间故事中,而且亦体现在宋元以来的戏曲、小说中,如《碾玉观音》、《白蛇传》等爱情小说,常常把女性描绘成智慧和能干的强人,这和“巧女故事”一样,展示了民间社会女性的实际生活状态。有人认为:戏曲、小说中塑造的这种女强人形象,多半是因为中国社会女性所受的苦难深重,因而更值得同情和表彰的缘故。这种解释亦是缺乏根据的,戏曲、小说和民间故事所展示的应是民间社会妇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丁乃通先生通过对中西民间故事的比较研究,就指出:中国民间故事中,女性形象独呈异彩,灼人眼目,赞美女性聪明、丈夫怕老婆的故事特别多,“一般人通常认为中国旧社会传统上是以男性为中心,但若和其他国家比较,就可以知道中国称赞女性聪明的故事特别多。笨妻当然也有,但仅是在跟巧妇对比时才提到。丈夫很少能占上风,而且在家里经常受妻子的管束”(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前言》,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这与上引赵景深先生的观点完全一致。

所以,我们认为,传统社会男女的社会地位,有表象、本质之别,有家里、家外之差。从表象上看,是男尊女卑;从本质上看,则是女尊男卑。在家里是女尊男卑;在家外则是男尊女卑。

传统中国男子惧内的普遍性

“惧内”者,怕老婆之谓也。“惧内”,又称“季常癖”或“季常之惧”。陈,北宋时人,字季常,号方山子,又号龙丘先生,好谈佛,亦好宾客,喜蓄声妓,其妻柳氏绝凶妒,亦惧之。一日,于舍宴宾朋,东坡预之。宾主欢悦之时,其妻柳氏持棍敲壁,宾朋逃之,东坡有诗云:“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后世因以“河东狮吼”喻妻子悍妒,以“季常之惧”喻丈夫惧内。以“狮吼”喻妻威,甚至戏曲、小说中常有“畏妻如虎”等说法。在狮、虎猛兽雄风的威慑之下,丈夫的地位的确是可堪怜悯的了。

在传统中国民间社会,丈夫惧内具有相当的普遍性,甚或如蒲松龄所说:“惧内,天下之通病也。”(《聊斋志异》卷六《马介甫》“异史氏曰”)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勇猛如刺客侠少,文雅如书生才子,都不免有此通病。如封建帝王,作为天下的最高统治者,亦不免惧内之通病,不然,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外戚干政、皇后临朝事件,就不能得到正确的解释,亦无法理解一个卑弱的女人何以能够成为亡国灭族的“祸水”。据《吴越春秋》载:“专诸者,堂邑人也。伍胥之亡楚如吴时,遇之于途。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其妻一呼即还。子胥怪而问其状:‘何夫子之盛怒也,闻一女子之声而折还,宁有说乎?专诸曰:‘子观吾之仪,宁类愚者也?何言之鄙也!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勇武如刺客专诸,当“其怒有万人之气”之时,闻一女子之声而气馁如是,若谓此非为惧内,则不得其解。意味深长的是,专诸并不以惧内为羞,不以惧内为愚者所为。他批评嘲弄惧内者之言为“鄙”,认为惧内是男子的美德,能达到“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的目的。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观点,它说明了惧内现象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序致篇》中说:“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这里面固有如孔子所谓“吾未见有好德如好色者”的缘故,然而,亦隐约地表现出男子对女子的某种服从心理,或者说是男子的惧内心理。名高如尧舜,尊严如师长,其作用于人心者,往往是表面上的。让男子心悦诚服并进而循规蹈矩者,是女性,特别是妻子。男人的惧内于此可见。

男子惧内,是传统民间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在民间故事中亦有充分的反映,比如,灰姑娘型故事就体现了这种惧内现象。在灰姑娘型故事中,有一个类型化的情节:灰姑娘幼年丧母,后母来到家中,生了自己的女儿,灰姑娘受尽了后母的虐待,而灰姑娘的父亲,或者只出现在故事的开头,或者根本不知道灰姑娘被虐待的事情,更常见的情况是助纣为虐,伙同后母虐待自己的亲生女儿。灰姑娘的父亲之所以助纣为虐,伙同后母虐待自己的亲生女儿,我们认为,这与灰姑娘父亲的惧内心理有关,因惧内而不惜手刃父女亲情。这种现象,在古代中国的历史文献中亦时有可见,如舜的父亲伙同后妻后子数次迫害舜,并欲置之于死地的故事,就是其中一个最有名的例子。同时,这种因惧内而手刃父子亲情的现象,亦受到封建道德家的关注,如颜之推《颜氏家训·后娶篇》说:“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后妻敢于虐待前妻之子,忽视丈夫与前妻之子的血缘亲情,这说明在新组成的家庭中,妻子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敢于忽略丈夫之情感而为所欲为;亦说明了丈夫在家庭内部的卑弱地位和无权处境。丈夫不痛惜自己的亲生子女,反而宠爱非亲生的“前夫之孤”,这说明丈夫在新家庭中的卑弱及其对妻子的迁就;牺牲父子亲情而迁就后妻,并进而宠爱“前夫之孤”,亦体现了丈夫无奈的惧内心理。所以,宋人袁采在《袁氏世范·睦亲篇》中指出:“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违,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准确地说,是由丈夫的惧内所致。

丈夫惧内,在宋元以来的戏曲、小说中亦多有体现,其中最为人熟知者,当数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马介甫》和《江城》二篇。《马介甫》中的杨万石,畏妻如虎,其弟、其父亦是闻声丧胆,他常是“长跽床上”,或被“操鞭逐出”,其弟被迫投井自杀,其父亦往往被“批颊摘须”,后得好友马介甫之助,服下“丈夫再造散”,着实威风了一阵,药力过后,却又软弱惧内如故。《江城》中的高蕃,亦是畏妻若虎狼,常被妻子“挞逐出户”,批颊刮脸,“如犴狴中人,仰狱吏之尊也”,“其初,长跪犹可解;渐至屈膝无灵,而丈夫益苦矣”,后得老叟授法,方解被虐之苦。世俗生活中惧内的丈夫,虽未必皆如杨万石、高蕃这般,被折磨得生不如死,但是,或轻或重都有惧内之迹,则是符合实情的。蒲松龄曾作《妙音经》之《续言》,描述丈夫惧内之迹,可谓有感而发,曲尽其实。

惧内是男人的一种通病。可是,自“五四”以来,以反传统礼教为己任的激进思想者,不仅把数千年中国妇女的卑贱地位大大地夸张了,而且亦完全忽视了传统社会普遍存在的男子惧内现象。导致此种思想格局之原因有二:一是激进思想者所据以立论之材料,是古代思想家、道德家的经典著作,未能对传统民间社会男女的真实生活状态做认真的调查研究,故其所论是表象而非实质。二是激进思想者为证成己说,为思想解放运动之需要,往往对那些不利于论证男尊女卑论点之史料,视而不见,或略而不论。男人惧内之行为与激进思想者特别突显的男尊女卑现象,可谓格格不入。故批判男尊女卑传统的激进思想者,于男人惧内行为之普遍性,或视而不见,或曲为之说。如聂绀驽于1948年4月29日撰《论怕老婆》一文,认为男人怕老婆是假象,老婆怕男人即男尊女卑才是实情,他说:“怕老婆者,一般的即是怕老公的反常现象也。也许包括真怕老婆者在内,主要的只是指未叫老婆怕而已。”在他看来,“怕老婆不一定是真怕老婆”,有以敬爱老婆为怕老婆的,有以失掉偷情纳宠的自由为怕老婆的,有以不屑与老婆计较为怕老婆的,有仗老婆而升官发财如驸马都尉、豪门赘婿之类的怕老婆者。所以,他认为,世上没有真怕老婆的人,如果有,“恐怕多少都具有武大郎或者别种缺点”。聂绀驽之论,虽不乏杂文家之犀利与雄辩,但亦少学问家之严谨。故其所言,虽大快人心,但亦不无偏激之处。

男子惧内发生的原因

为何七尺须眉或轻或重皆不能免于惧内之通病?唐人杜正伦曾嘲弄以“怕妻”闻名的任环说:“妇当怕者三:初娶之时,端居若菩萨,岂有人不怕菩萨耶?既长,生男女,如养大虫,岂有人不怕大虫耶?年老面皱,如鸠盘荼鬼,岂有人不怕鬼耶?以此怕妇,亦何怪焉!”(韩琬:《御史台记》)杜氏之论,纯属玩笑,可置而勿论。或以女子之嫉妒为男子惧内之根源,男子朝三暮四,寻花问柳,娶妾纳宠,必遭女子之嫉妒,男子为了取得妻子之宽容而迁就于她。此说有不通之处,一方面,大多数惧内的男子并无问柳娶妾之事;另一方面,就体力言,男强于女,男子如《聊斋》中的杨万石、高蕃,为何强忍悍妻的刮脸批颊而不还手反击?再说,古代男子有提出离婚的优先权,为何大多数惧内的丈夫,宁可强忍不平之气,而不施“七出”之权?或以男子惧内是依恋妻子情色,其实,古代社会男子的性生活是比较开放自由的,并且性事之高峰体验往往是在青楼楚馆,而不是在闺房绣榻,妻子并不是男人情感体验或情欲渲泻的最佳对象,因为古代夫妻关系的成立,并不是因为爱情或性诱惑,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男子之惧内,既与女子之嫉妒关系不大,亦与丈夫对妻子的情色依恋无关。我们认为,应该从传统中国男人特有的家国意识和家庭观念上去寻找原因。

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国之本在家,国家是一系列家族的集合体,国的统一和稳定端赖于家的团结与祥和。所以,欲治国平天下者,首先必须齐家。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基础和前提。一个男子,若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家庭祥和稳定,亦算是尽了治国平天下的责任。所以,对于一个传统中国男子来说,家庭必不可少,至关重要。家是什么?女性的代名词也。一个男子,在结婚以前,母亲就代表家,结婚以后,妻子就代表家,民间称男女结婚为“成家”,《诗经》里称男女婚娶为“宜室宜家”,说明没有妻子就不成其为家。妻子主持家政,掌管“钥匙权”,是家庭中实质上的核心和权威,子女多半都自动团结在她的周围。在家庭中,丈夫是卑弱的,亦是无能为力的。他不仅要顺从妻子,有时还得迁就子女,而他要取得子女的信任和喜爱,往往还要妻子从中撮合。中国传统男子的重家观念,不妨说是重妻观念。重家者必重妻,甚至敬妻畏妻。因为妻代表家,你若不敬惧她,甚至想推翻她,家就不存在了。所以,我们认为,男人惧内,即为重家,惧内是为了维持家庭的现存秩序,是为了齐家,以便进一步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此专诸所谓“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的真实含义。

从这个意义上看,与其说惧内是男人的缺点,勿宁说是中国传统男人的美德。实际上,只有知书识礼、对家庭社会有极强责任心的男人,才惧内。并且责任心的强弱和惧内程度之深浅往往是成正比关系的。上世纪40年代李宗吾先生曾著《怕老婆的哲学》一文,力倡男人惧内,认为“古时的文化,建筑在孝字上”,“今后的文化,应当建筑在怕字上”。李文虽然诙谐幽默,不无夸张,但他提出的下列观点,如“怕老婆这件事,不但要高人逸士才做得来,并且要英雄豪杰才做得来”,“官之越大者,怕老婆之程度越深,几乎成为正比例”,“非读书明理之士,不知道忠孝。同时非读书明理之士,不知道怕。乡间小民,往往将其妻生捶死打,其人率皆蠢蠢如鹿豕,是其明证”,确是极有理据的真知灼见。

惧内之积极意义的实现,在于夫妻双方能够在行为上保持一个适当的度。丈夫惧内,并非不问是非,言听计从;妻子主持家政,并非残暴的专利。丈夫既能惧内又能“正内”,双方皆遵循理性,保持适度,其积极意义方能昭显。然而,凡庸之性,非此即彼,往往失去理性而走向极端,常常因惧内而不能“正内”,如杨万石、高蕃,畏妻如虎;如尹氏、樊江城,御夫如奴,则必然导致家庭悲剧,使妻离子散,家道中落。由此,惧内亦就不再是男人的美德,女人亦就成了“祸水”。

因此,西周生在《〈醒世姻缘传〉引起》中,感于“中人的性格,别人说话不肯依,老婆解劝偏肯信,挑一挑固能起火,按一按亦自冰消”的夫妇相处之隐情,认为孟子所谓人生“三乐”(即“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和“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实现,应以得“贤德妻房”为前提,他说:“依我议论,还得再添一乐(引者按:即“贤德妻房”),居于那三乐之前,方可成就那三乐的事。若不添此一乐,总然父母俱存,搅乱的那父母生不如死;总然兄弟目下无故,将来毕竟成了仇雠;也做不得那仰不愧天俯不怍人的品格,也教育不得那天下的英才。”所以,封建道德家为了维持人伦秩序,特别强调齐家和正内,尤其是站在男性的立场,强调男尊女卑,提倡妇德,预防妻子骄悍强横,离间骨肉,乱家亡国。如《易·家人卦》说:“家人利女贞。”“女贞”则“家人利”,故《彖》辞云:“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程颐的《易程传》说:“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则家道正矣。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独云利女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则男正可知矣。”朱熹《本义》亦云:“家人利女贞者,欲先正乎内也,内正则外无不正矣。”“齐家”以“正内”为首务,其原因有三:其一,妻子为家政之主持者,是家庭中实质上的最高统治者,上梁不正下梁歪,妻正则整个家庭成员皆趋于正,“正内”即可“齐家”。其二,惧内是丈夫之通病,故在家庭中妻子的权力往往处于无限制、无监督的境地。丈夫惧内,往往惟妻子之言计是听是从,结果必然出现妻子滥用权力的现象,“正内”即是对妻子使用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其三,喜欢闲言碎语,说三道四,是妇女的一般特点,如《诗经·瞻》所说:“妇有长舌,惟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许多家庭悲剧的发生,如父子反目、兄弟成仇、妯娌怨忿,皆由妇女之闲言碎语所致,所以,“齐家”首先必须“正内”。

适度的惧内与“正内”并不矛盾。适度的惧内是为了“齐家”,“正内”亦是为了“齐家”。在传统社会,衡量一个男子是否具备治国平天下的才能,看看他的“正内”能力就知道了。

古代中国的道德家以女人为祸水。

我们认为:女人之所以能成为祸水,在于男子的惧内,在于男子因惧内而不能正内。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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