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民族融合与华夏民族的形成

2005-04-29 00:44田青刚
寻根 2005年5期
关键词:王朝文化

田青刚

商族先世是居住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古老的氏族部落共同体,活动中心在今山西南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后来又不断向东部地区移动,到达今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广袤地带,与东夷族长期共处。大约公元前17世纪末,商部落逐渐强大起来,夏桀时,商部落首领汤开始征伐其他部落。《孟子·滕文公下》说:“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汤趁夏桀与东夷纷争,陷于孤立之际,起兵伐桀,灭夏,建立商朝。

相传商的始祖契因佐禹治水有功,而为舜的“司徒”,封于商,赐姓子氏(《史记》)。商部落这时还是以畜牧为主的游牧部落,过着“无定处”、“不常厥邑”的流动生活,见于记载的迁徙就有13次,特别是从契至相土,不过三世,前后五迁,相土以后,自昌若到汤共十一代,活动中心又迁徙了三次。《尚书序》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因之,关于商族起源于何地,自汉代司马迁至今,一直是学术界注意的一个焦点,大约有过陕西说、东方说、冀鲁豫说、河北说、东北说、山西说、浙江说等不同观点。李民先生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和考古学成果的研究认为,商族最早活动于关中东部地区,昭明时(夏初)迁至晋南、晋中地区,相土时东迁,短期到达泰山附近,最终定居、发展于豫北、冀南地区,并以此为基地南下,西指灭夏,建立商王朝,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商文化。

商代是华夏民族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

商代的民族融合,首先表现为夏商两族之间的融合。

早在先商时期,商族就与夏族有着密切关系。从考古学资料来看,夏文化也吸收了先商文化。如作为夏文化代表的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已明显地吸收了商文化。虽然两族文化的渊源不完全相同,即商文化主要是来源于河北地区的龙山文化,夏文化主要是来源于河南地区的龙山文化,二者有别,但由于两族长期共处,文化上互相影响、互相吸收,逐渐融为一体,到了商代夏而立,就很难再把商文化与夏文化从考古学上分开了。商朝的建立,标志着商族的形成,但夏族并未因此而消失,仍是构成商族的主要成分。

《论语·为政篇》说:“殷因于夏礼。”商朝在文化上的许多方面继承了夏代的成果,如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与夏文化的“图画文字”的继承关系,历法和纪年方法的一致,音乐格调上的相同,宗教方面的自然崇拜、祖生崇拜和天命观以及婚姻、丧葬等方面的许多相同之处,这些事实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夏商之间共同的民族文化特征。

从商族推翻夏王朝始,夏族中的一部分就远徙他乡,其中避居于今晋陕北部地区的夏族,不甘心失去统治地位,经常聚积军事力量对商王朝西北边疆地区进行挑衅。整个殷商时代,尤其是商王朝早、中期,来自西北方的战事时有发生,商王朝征调大量军队进行讨伐。同时,对臣服的夏遗民,商王朝加强了控制与同化。

从文献记载来看,商王朝采取了“封夏之后”的笼络措施,但这个夏后封地被封者是谁,文献没有载明;封于何地,文献记载少而含糊。《史记·夏本纪·正义》在“汤封夏之后”条下引《括地志》云:“夏亭故城在汝州郏城县东北五十四里,盖夏后所封也。”这里称“盖夏后所封也”,显然也是推测之词,实难肯定。此外,《史记·留侯世家》称“昔汤伐桀,封其后于杞”。甲骨文中有“杞字”,也有“杞侯”。但此“杞侯”是否就是汤所封“夏之后”则难以断定。《史记·陈杞世家》说夏禹之后“殷时或封或绝”,周武王“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殷商王朝所封的“夏之后”,其地位是相当微弱的,不仅封地狭小,民众甚少,几乎没有什么军事力量,而且其封地随时有可能被剥夺,“或封或绝”,全由商王朝决定。到殷商末期,夏禹之后已难寻找。《陈杞世家》言“求禹之后,得东楼公”,此“求”字道出了当时的真实情况,显然禹之后的地位已同普通民众无甚区别,以致于到处寻找,才得到东楼公。

从考古情况分析,商王朝对夏族的同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除少量确定为商王朝初年的夏族遗存之外,至商代中、后期,已不可能在商文化遗存上单独找到遗留下来的夏族文化遗存,这说明此时夏、商二族文化已融合在一起,已成为我们今天所见到的二里岗期商文化、殷墟商文化遗存。而从情理上讲,夏民族在其王朝被推翻之后,除少数人被消灭之外,大部分夏族人成为商王朝统治下的臣民。若这些夏遗民能保持鲜明的民族特性,则我们今天就能看到一些商王朝时期的夏族文化遗存。

又如崇国的被同化。《史记·周本纪·正义》云崇国“夏鲧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国”。从此可以看出,崇国为夏鲧封地,在虞舜时期被封,商周时代仍存在。商代的崇国也应为夏族之后所封。到了殷商后期,崇国已成为商王朝镇压西部叛乱的羽翼。崇侯虎成为殷纣王的宠臣,曾“谮西伯于殷纣”。周文王讨伐商纣,则从讨伐崇侯虎开始。从考古学材料也可看出,崇国文化遗存与郑州、安阳等地的殷商文化遗存几乎没什么两样。考古学家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洪庆乡燎原村的老牛坡遗址,发现了典型的商文化遗存,时代从商代二里岗期延续到殷墟文化时期。从其地理位置可以看出,老牛坡遗址应为商代崇国遗存。

商族在同化夏族的同时,也大量吸收夏族文化因素。从考古材料可以看出,属于商文化的二里岗文化吸收、继承了大量属于夏文化的二里头文化因素。从陶器上来看,二者皆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为主,常见绳纹、附加堆纹、旋纹、器物内壁麻点等装饰,平底器、圜底器较多。二里头文化的大口尊、圆腹罐(捏口尊)、夹砂中口罐、澄滤器(刻槽盆)、平底盆等典型器物在二里岗期商文化中被继承下来,且变化不大。从宫殿建筑技术来看,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一号、二号宫殿基址,与偃师商城发现的四号、五号宫殿基址,在形制、结构、营建方法等方面都十分相似,即为以正殿(堂)为主体,东、西、南三面设廊庑,南面设门,自成一体的封闭式宫殿建筑。此外,文献记载有“殷因于夏礼”,是说殷商王朝继承了夏王朝的礼乐制度。《礼记·礼器》云:“三代之礼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这又说明殷商继承了夏王朝的礼器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商王朝对夏族的同化政策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夏族在风俗、习惯上与商族已无明显区别,但是终殷一代,仍有一部分夏族保持一定的民族特性,至少在族属上,有一部分人认定自己属于夏王朝时期夏族的后裔,且这种族属也得到殷商普通民众的认同。从前面提到的汤“封夏后”以及周武王“求禹之后,得东楼公”的记载可以看出,周初尚能辨认出来被封到杞或缯地的夏族后裔。

商代的民族融合,还表现在商族和商朝与方国之间的关系上。

商朝与夏朝一样,有王畿和王畿外的诸侯国。商王畿比夏王畿的范围大多了,受商王统治和与商具有同样文化的诸侯国也向四方发展了。在北方,有商的同姓诸侯孤竹国(今河北卢龙县);在东方,有奄(今山东曲阜)和蒲姑(今山东益都地区)与商有同源关系;在西方,有周(今陕西岐山一带)是商朝的诸侯国;在南方,与“荆蛮”为邻,势力达到长江流域,甚至有部分商人已迁居湖南、江西等地了。

商朝时有许多方国,有的处于商的四周,有的则穿插于商朝辖境,与商族和商朝有着复杂的关系。商朝前期,见于《伊尹四方献令》的方国有:“正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发、文身”;“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正西昆仑、狗国,鬼亲、枳已、耳、贯胸、雕题、离丘、漆齿”;“正北空同、大夏、莎车、姑他、旦略、豹胡、代翟、匈奴、楼烦、月氏、犁、其龙、东胡”。商代中后期,在商朝王畿之地西北和西方即今山、陕北部,宁夏六盘山东西及内蒙河套地区,有鬼方、揸方、系方等方国。他们大约都是一些游牧民族的氏族和部落共同体。在商朝南方,有荆楚。东方仍是九夷分布之地,有虎方、夷方、林方等。商代方国众多,传说商汤时有三千,见于赵诚编著的《甲骨文简明字典》的商后期方国就有118个,见于《左传》记载的也有200余诸侯及附庸国。实际上,当时存在的诸侯、部落(方国)要多于记载的数字。据杨东晨考证,殷商时期,仅河南地区的方国就有子姓殷后裔28国,炎帝后裔22国,黄帝后裔12国,族源为东夷的15国,诸小国52个(杨东晨:《商代河南地区的方国》,殷都学刊,1994年第4期)。

商朝对主要由异族居住的王畿以外的地区,仍然实行爵服制度。《尚书·酒诰》云:“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白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殷墟卜辞有侯爵,如周侯、鬼侯、犬侯、攸侯等;有男爵,如雀男;有伯爵,如伯、羊伯、卢伯、儿伯等。又,《逸周书·王会》云:“方千里之内为比服,方二千里之内为要服,方三千里之内为荒服。”孔晁注:“此服名因于殷,非周制也。”观《酒诰》、《王会》,与《禹贡》所载五服制不同的是商内服(亦即比服)即夏甸服,商外服为五等(侯、甸、男、卫、邦伯),夏外服为四等(侯、绥、要、荒)。《酒诰》之邦伯,应即《王会》所载“要服”、“荒服”地区的民族方国酋长。据此,尽管夏商爵服名称及诸服间的里距有若干差别,但同样有定位之尊卑的“爵”和贡赋多少的“服”,并且同样有集中表现中央王朝民族政策的“要服”、“荒服”。

在方国与商王朝的关系上,一方面各方国承认商王的“共主”地位,并通过纳贡等形式表示对商王的臣服;另一方面,一些方国的贵族统治者又企图向商族进行掠夺,因此,商朝和方国之间在保持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的同时,经常发生战争。与商王朝经常发生战争的,在商的西北方除了土方、方之外,还有鬼方。甲骨文有“王省土方”、“征土方”、“伐土方”的记载。郭沫若先生曾根据甲骨文中关于土方、方的记载,认为土方、方与殷人所发生的关系最多,战争也最频繁、最剧烈。甲骨文有不少关于征伐方的记载,方也曾与土方联合进攻商朝的属国。鬼方是距离商王畿更远的部落。《诗经·大雅·荡》郑《笺》云:“鬼方,远方也。”《论衡·订鬼篇》引《山海经》云“北方有鬼国”,干宝《易经》注亦说鬼方为“北方国也”。《大戴礼记·帝系篇》有“陆终氏娶于鬼方氏。鬼方氏之妹,谓之女氏”。武丁命震伐鬼方,用了三年时间才取得胜利。《周易·未济》云: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既济》也说:“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鬼方被打败后,一部分逃往他方,一部分迁入中原内地。据考古材料证明,商中期以后,山西境内的考古文化大概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分布在晋东南地区,与河南郑州、安阳等地的商文化基本相同,属于商文化的一部分;另一类型在黄河沿岸的山西省西部地区,有保德、忻县、石楼、永和、灵石、平陆等县的10多处遗址,“出土了大批青铜器和玉石装饰品……青铜器,既有商代的特点,同时又吸收了北方基斯泰文化的作风……可能是商王朝控制的边疆少数民族所制……可能就是商代鬼方”(山西文物工作委员会:《建国以来山西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成果》)。商朝与北方民族之所以经常发生战争,可能与这些游牧民族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特征有关。他们经常需要游动以寻求新的牧场和狩猎场所。北方民族南迁过程中,与居住在当地的商人发生了矛盾,这大概就是商朝与北方民族战争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后,商与商族同周边各族间的关系构成商代民族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商朝西方的民族,有西戎、氐羌、昆夷等等。西戎是西方民族的总称。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有关羌的卜辞很多。《竹书纪年》记有“汤十九年,氐羌来宾”、“武丁三十四年,王师克鬼方,氐羌来降”;《诗·殷武》记有“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降,莫敢不来王,曰帝是常”。羌就是羌族。昆夷见于商末周古公文王之时。关于昆夷,曾有人把它归于北方民族狄的系统。但从它分布于西方、与周人的关系和文献记载都把它与狁明确区分看来,昆夷应属于西戎民族集团。在考古材料和文献记载中,商代的羌族主要分布在甘肃、青海地区,即岐周之西。由于他们随畜迁徙,也可能有一部分向东移动,与华夏族交错居住。商朝和羌人的关系是很密切的。这种密切关系,不仅表现在他们考古文化的相互影响和较多的共同性上,也表现在商朝与羌族的矛盾和战争关系上。据统计,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有关征伐、俘获羌人为祭品的卜辞,武丁60多件,廪辛4件,康丁6件,武乙1件,乙辛1件(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殷朝征伐羌人的规模是很大的。武丁时伐羌用兵最多的一次达13000人,而征土方、方一次用兵最多才5000人。商人对羌用兵多于其他民族,并大量俘获羌人用于奴隶劳动和祭品,都反映了商朝与羌人的密切关系,反映了羌人力量的强大和对商朝存在的意义。羌人与商人的结合,不仅在生产关系方面,也出现了在婚姻方面的结合,例如:“于小乙三姜”,卜辞中男羌称羌,女羌称姜。这里所说的是以三个女羌作为冥妇祭祀小乙。又如“姜力(女力)”,这是殷王娶女羌为妇。殷人与羌人的血缘结合关系,虽在当时不算普遍,但说明羌殷在民族融合的道路上已经向前迈进了。卜辞中还有“羌立示四屯”、“羌立示七屯”,说明当时的商王朝中,有羌人在供职。

考古文化表明,西北甘青地区在殷商时代分布着辛店文化、卡约文化、寺洼文化,这些文化分布地区是商代羌族主要活动地区,这里的青铜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中原商文化的影响。1963年,在青海西宁市西郊鲍家寨卡约文化遗址中,发现一件铜鬲,口沿外侈,深腹,袋状锥足,饰双道人字形弦纹,与郑州白家庄出土的商代铜鬲十分接近。寺洼文化中发现的铜戈、铜矛和玉戈也与商文化同类器物接近。

在商的南方和西南方,分布着许多古老的民族,南方有荆楚,西南方有庸、蜀、羌、 、微、 、彭、濮等。这些民族在不同程度上受商政治势力的控制。帝武丁时,为了掠夺奴隶和扩大提供贡纳的领属,曾向南方荆楚发动军事征伐。《诗经·商颂》曰:“挞彼殷武,奋伐荆楚。入其阻,衰荆之旅……维女荆楚,居国南乡。”《竹书纪年》说:“商师征有洛,克之,遂征荆,荆降。”“荆”以荆山得名。这一族称具有泛指之意,指居于荆山地区及其以南的民族。荆山在今湖北省西部,武当山东南,汉江西岸。楚山在荆山之东。商朝与西南方诸族也有矛盾和斗争。在甲骨卜辞中,有“命周侯”的记录,说明周此时是商的一个诸侯国。商朝末年周武王伐纣时,他的联军中有庸、蜀、羌、 、微、 、彭、濮等族人。孔安国注《尚书》云:“八国皆蛮夷戎狄属文王者国名。羌在西,蜀、 、微在巴蜀, 、彭在西北,庸、濮在江汉之南。”周文王、周武王之时,也是商朝的末年。上述八国蛮夷戎狄,当然在商朝时已经存在了。考古文化表明,商文化对两湖地区、长江中下游的湖熟文化、吴文化及四川地区都有强烈的影响。从湖南出土的商代青铜器来看,数量众多,据有人统计,仅上世纪50年代以来,出土的殷商时代青铜器即达300多件(宋新潮:《殷商文化区域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这些青铜器从器形上看,主要有鼎、尊、簋等,其中很多器形都可在殷墟文化中找到它的相似者。商周时期,在我国南方广泛分布一种印纹陶文化,该文化以陶器或青铜器表面印有各种几何形纹饰为特点。在印纹陶文化分布区,作为该文化一部分的湖熟文化和吴越文化,由于接近中原地区,与商文化的关系比较密切,深受商文化的影响,成为印纹陶文化的先进部分。四川地区受商文化影响也是十分鲜明的,不仅川北、成都平原地区存在商代遗物,而且在川西南地区也发现有典型的商文化遗物。

商的东方是夷族集团。甲骨卜辞称东方夷人为“尸方”、“儿方”、“人方”。殷商时期,东夷势力退居胶东半岛地区,商朝的控制区扩大到除胶东半岛以外的今山东全省境内,商朝的方国奄和蒲姑即位于东夷地区。商朝前期,商王发动了对东方蓝夷、 、邳的战争。《竹书纪年》记述:“仲丁征于蓝夷”,“河甲征蓝夷,再征班方”。尤其在帝乙、帝辛之世,商王对夷方发动了大规模的战争。卜辞中有不少“征夷方”的记载。帝乙九年征夷方,服盂方而归。帝乙十年九月征夷方,直到第二年三月才获胜归来。帝乙十五年再次征夷方。帝辛(纣王)时与夷方发生了更大规模的战争。从《左传·昭公二十四年》所载材料看,纣在征讨东夷的战争中俘虏了“亿兆夷人”,显然打了胜仗。正当商军滞留于夷地,商都空虚之时,周武王乘机进攻商都沫(在今河南省淇县境内)。纣仓促中将夷人奴隶武装起来替他卖命,结果“前徒倒戈”,商朝终于灭亡。春秋时人总结纣的灭亡时说:“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左传·昭公十一年》)

通观商代,民族融合的主要驱动力来自战争。在几百年的经济文化交流、兼并与战争中,一大批方国及其民族被合并了,亡国之人被充实到其他民族、尤其是夏商族人为主体的华夏族中去了。数不清的异族战俘被带到中原,男子作为奴隶,以补劳动力的不足,女子被作为奴婢及妻妾。以夏商族人为主体的华夏民族在不断包融蛮夷戎狄血统的同时,培育了共同的民族素质,从而使商代成为华夏民族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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